正文 和非主流郊游
在当天夜里,神秘郑公子勇救茶楼卑微包子女的故事就在容美镇蔓延开了,在传递的过程中故事滋生出各种各样的版本。这个传说如同燎原之火,燃烧到了每个角落,人们对于这次的话题热情程度比上次的茶楼“意中人”选秀活动还要高涨。
而 “包子女”这个外号也不胫而走。由于多数围观群众只看到了殷歌肿脸后面目全非的模样,许多人都不知道她就是神鹰侠侣的女儿殷歌,只当是茶馆一个烧柴的胖丫头。群众们都在为郑公子叹息,一时间容美镇大街小巷都可以听到叹气声。
很多人想一睹郑公子以及“包子女”的样貌,还专门来茶楼消费,文人骚客听说了这段故事,也专程到三福茶楼饮茶作诗,一时间茶楼的生意好到爆。高老板一开心,放了殷歌几天假,意思是让她好好养伤,等脸消肿了再过来上工。但殷歌听他的潜台词其实是,肿着脸吓跑了客人怎么办,还有前来想一睹尊容的人第一次来就看到了你,哪里还会来第二次呀!
其实出尘的药还挺有效,殷歌的脸在第三天就基本消肿了,现在已经基本恢复原貌。
只是殷歌依然不想去上工。她的心情有点抑郁,也许是因为“夜光石”,也许是因为“包子女”。安静的生活下去真有这样难吗?于是她一边思考,一边躺在床上挺尸。
“墙内开花墙外香,家花哪有野花香,路边的野花不要——踩,踩来踩去你就会爱,啦啦啦……”窗外飘过来一曲歪歌,殷歌刚酝酿好的忧郁被无情的摧毁了,她愤恨的翻了个身……
“殷妹妹,太阳都晒屁股了,你还躺在床上干嘛。”一个痞里痞气的声音从窗外飘了进来,“有什么大不了的,天塌下来还有你顶着,我垫着嘛!”
讨厌,楚月轩这家伙每天都来骚扰她。院子里的墙壁只修了半边,楚月轩说十文钱根本不够买材料,所以另外半边墙暂时放一放,也方便他堂而皇之的往殷歌家跑。
殷歌从床上弹起来,拉开房门,她的眼睛被外面灿烂的阳光刺到,差一点流下眼泪。
“我说,那啥,楚月轩大哥,你怎么成天游手好闲,都不用去做事的吗?”
“我的最高理想其实就是当一个游手好闲的人,没事儿了斗斗鸡,玩玩蟋蟀,率领一帮子狐朋狗友去街上调戏黄花闺女。”楚月轩喜笑颜开。
“……”
“快洗把脸,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不去。”殷歌斩钉截铁拒绝他。
“别这样嘛,保证是一个让你开心的地方。你小时候最喜欢去那里。”
小时候,她完全不记得九岁之前的事情。爹娘和小清从来不对她说儿时的事情,每次她问起来,大家都是一副不耐烦的样子,久而久之她也就不问了。都怪自己记忆力差,大家都厌烦她的问题了吧。而且儿时的事情一定很平淡无奇,平淡到所有人都忘记了它。
想到这里,她甚至有些激动的盯着楚月轩:他那头脏得看不出本来颜色的乱发,他那蜈蚣一样的伤疤,他打满补丁的衣裳,一长一短的裤腿,无不透着一股知性的美!
“你不要用深情而略带侵略性的眼光看我好不好!一句话,去不去。”
“当然——去。”
昨夜刚下过一场雨,山坡的青草如同梦魇般疯长,凌乱得令人愉快,而那些野花就是梦中哀艳的灵魂,总能在浓得化不开的令人窒息的绿色中给你带来一丝新鲜感。阳光并不炙热,甚至是清澈透明的,它们抚摸那些下垂的叶片,想掸去晶莹的水珠,却并不知道叶片之所以下垂是因为吸饱了日光。空气里夹杂着湿漉漉的青草的芬芳,也许这就是初夏的香味。
走到一棵桃树下,楚月轩望着那些青涩的果子说道:“可惜还没成熟,不然你又会爬到树上去摘吧。”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眼里慢慢沁出某种柔软的东西,使他的双眸看起来湿润而有光泽了。说句实话,殷歌觉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眼珠子还是挺好看的。
“我还有那么顽皮的时候?我完全不记得了耶。不过即使以前会爬,现在我都是文静的少女了,怎么可能去爬树。”
“哦,对呀,差点忘记你是‘文静少女’。”楚月轩扭过头去,眼中光芒一敛,瘪了瘪嘴巴,“走吧。”
殷歌快步跟了上去,走了几步,她莫名的回头望了望桃树,心中隐约有些躁动,可又说不上是为什么。
“楚大哥,那啥,你认识我多久了?”
“你不记得了吗?”
殷歌摇头,马上又点头,最后又忙补充,“我当然是想考考你的记忆力。”
楚月轩嘴巴一咧,坏笑着凑到殷歌跟前,“我当然还记得第一次见你的情景。当你还在襁褓中的时候,我看到风华绝代的你,就立刻一见钟情了。”
听起来好像天雷作者神经错乱脑袋抽风时候写的情景哦,不行,她好想喷口水。
“殷妹妹,你的嘴怎么在抽搐?莫非被我的深情表白打动了?”
好后悔和他一起出来,现在反悔还来得及吧!
“殷妹妹,你为什么要转身不看我?你虽然貌似天仙,美不胜收,伶牙利爪,但是怎么能瞧不起别人呢。我虽然长得对不起观众,但是又怎么样呢?我还有一颗善良的心。”
“不要乱用成语!”殷歌最后一道防线崩溃,他居然亵渎成语,他居然亵渎成语!她要先撤了!再不走她害怕自己会动粗。殷歌转身拔腿就跑,可是她刚跑了两步,手臂就被楚月轩拉住了。
“好了,我不闹了,咱们要去的地方到了。”他一本正经的说。
殷歌带着疑惑往楚月轩的身后望去,那是一道峡谷,在绿油油的草地中生长着无数的蒲公英,蒲公英宛若一片洁白的云,构造出一爿烟雾缭绕的仙境。更远处是一大块湖泊,倒映着蓝天翠峰。时间仿佛被山谷牢牢锁住,连风都静止住了。
殷歌突然想起自己的梦。
“来,走近一些带你看个好东西。”楚月轩往前跑去,殷歌跟在他的身后,提起自己的裙裾,掠过蒲公英时,那些种子一阵乱飞,纷纷扬扬飘往青草的更深处。
楚月轩跑到湖边停下,殷歌气喘吁吁的跑过来,楚月轩手指放在唇边“嘘”了一声,指了指宁静的水面。
“桃花?”殷歌一瞧,发现水面浮着很多桃花的花瓣。
楚月轩笑道:“你仔细看,这是桃花鱼。”
殷歌诧异了,她在书上看到过关于桃花鱼的介绍,“非鱼也,生於水,故名之曰鱼;生於桃花开时,故名之曰桃花鱼。”。这种鱼传说是王昭君出塞前,眼泪滴在水底所化。
殷歌仔细一看,桃花鱼像小伞一般,指甲般大小,晶莹透亮,伞盖一收一缩,在水中浮浮沉沉,翩翩起舞。放眼望去,湖水中有数之不尽的桃花鱼,宛若湖泊中开出了千万的桃花。在这个时间静止的山谷里竟然还藏有如此罕见的生物,殷歌欣喜的望了一眼楚月轩,撩起裙子,蹲下来用手掬起一捧湖水。
“书上说桃花鱼都在早春时候桃花盛开时节出现,只有短短数月就消失无踪,现在都是初夏了,它们怎么还在?”
“书上说的也不一定都是真的,还是眼见为实。”
“楚大哥,没想到你找到了这样一处山谷,真的好漂亮。”
楚月轩从身上掏出一个琉璃小瓶,“我们装几只回家去,放在你房间的窗台上,可好?”
“嗯嗯,当然好了。”殷歌看楚月轩将几只桃花鱼装到小瓶子里,笑道:“下次也带小清来看看这里。”
楚月轩甩了甩手上的水珠,“不行!”
“为什么?”
楚月轩弹了几滴水到殷歌的脑门上,“我只愿意带你来。”
殷歌郁闷的抹掉额头上的水珠,不就是一片湖么,他还真小气呀!算了,她下次偷偷带小清来。
“走,咱们去吹蒲公英。”楚月轩把小瓶子塞回口袋,又往那片雪白的蒲公英群跑去。
殷歌跟在他身后,楚月轩摘了一把蒲公英,劈头朝殷歌吹来。一群绒毛瞬间包围了殷歌,她躲避不及,连打了两个喷嚏。
“楚——月——轩——”殷歌佯装发怒,也揪了一束蒲公英,朝楚月轩猛吹,偏偏楚月轩动作灵敏,一下子躲过了。殷歌心有不甘,提裙去追,楚月轩哈哈大笑,回过身又给殷歌送来无数的蒲公英种子。
看似白雪纷飞,美不胜收,可飘得满头满脸却是另外的感受。殷歌追不上楚月轩,灵机一动,大叫一声倒在了地上。楚月轩见殷歌突然倒下,笑脸顷刻收敛,只是一瞬他便到了殷歌跟前。
“你怎么了?”他蹲下来,还没有碰到殷歌,只见那个小姑娘抬起头,两颗黑玛瑙般的眼珠骨溜溜的转,分明是一副忍俊不禁的表情。他知道上当,但是来不及了,殷歌一把抓住他的手腕,另外一只手早有预谋的拿出蒲公英,鼓足腮帮子一阵猛吹,种子扑面袭来,楚月轩终究是中招了。
殷歌没想到这招虽然烂俗,但是却行之有效,得意至极,坐在地上捧腹大笑。楚月轩也干脆坐在了殷歌对面,和她一起欢笑。殷歌在这一刻感觉到无比的放松,那些烦扰她的事情都随着蒲公英种子,飘散去了看不到的地方。
末了,殷歌往旁边一瞅,忽然看到一朵紫色的蒲公英。她从未见过如此奇异的蒲公英,觉得惊讶极了,于是拉了拉楚月轩的衣角,说道:“楚大哥,你看,居然有一朵紫色的蒲公英呢!”
楚月轩似乎也颇为惊奇,伸手去小心翼翼的摘下那朵蒲公英,将这朵完整的紫色蒲公英交到殷歌的手上,“殷妹妹,你听过一个传说没有?”
“什么?”
“谁能找到紫色的蒲公英,就能找到完美的爱情,找到属于她的良人。”
殷歌听到这话,顿时闹了个大红脸。
“别害羞嘛!哪个小子不钟情,哪家闺女不怀春。”
她啐了一口,“肯定又是你杜撰的。”
“我还没你的好朋友那样会编故事,所以你放心吧,受到了紫色蒲公英的诅咒,啊,不,是祝福,你一定可以找到你的良人。”楚月轩眯起眼睛戏谑道。
殷歌低头,用纤细的指头碰了碰绒球,然后嘟起嘴,毫不留情的吹散了这朵完美无缺的紫色蒲公英。
“好了,这样它就不会祝福,啊,不,是诅咒我了。嘻嘻!”殷歌丢掉手里剩下的花茎,对楚月轩做了个鬼脸。楚月轩眼底似乎有一层光芒沉淀下来,神色微变,像是稍稍松了一口气,“那个郑公子不是你的良人?”
“我和他的关系其实非常玄妙,怎么说呢……”殷歌托腮故作深沉,“就像是数字壹后面紧跟着贰,子鼠后面紧跟着丑牛,甲后面跟着乙。这种微妙的联系,我们一般简要的称之为——路人甲和路人乙。”
“精辟!”楚月轩对殷歌竖起大拇指。
殷歌和楚月轩在山谷中待了半日,夕阳西照才回家。
走在路上,殷歌还不时张望身后,今天她始终没有发现郑公子派的侍从出现在她左右,难道人家也放假的?
那啥,郑公子真有人性!她由衷的赞叹。
两人一前一后返回家中,殷歌还没踏入自家大门,只见一坨肥肉从屋子里滚了出来。
苏咏清见到殷歌,顾不得抹干净亮晶晶的鼻涕,撒开爪子抱住殷歌,大叫道:“小歌你总算回来了,不得了啦,你爹娘出事啦!”
而 “包子女”这个外号也不胫而走。由于多数围观群众只看到了殷歌肿脸后面目全非的模样,许多人都不知道她就是神鹰侠侣的女儿殷歌,只当是茶馆一个烧柴的胖丫头。群众们都在为郑公子叹息,一时间容美镇大街小巷都可以听到叹气声。
很多人想一睹郑公子以及“包子女”的样貌,还专门来茶楼消费,文人骚客听说了这段故事,也专程到三福茶楼饮茶作诗,一时间茶楼的生意好到爆。高老板一开心,放了殷歌几天假,意思是让她好好养伤,等脸消肿了再过来上工。但殷歌听他的潜台词其实是,肿着脸吓跑了客人怎么办,还有前来想一睹尊容的人第一次来就看到了你,哪里还会来第二次呀!
其实出尘的药还挺有效,殷歌的脸在第三天就基本消肿了,现在已经基本恢复原貌。
只是殷歌依然不想去上工。她的心情有点抑郁,也许是因为“夜光石”,也许是因为“包子女”。安静的生活下去真有这样难吗?于是她一边思考,一边躺在床上挺尸。
“墙内开花墙外香,家花哪有野花香,路边的野花不要——踩,踩来踩去你就会爱,啦啦啦……”窗外飘过来一曲歪歌,殷歌刚酝酿好的忧郁被无情的摧毁了,她愤恨的翻了个身……
“殷妹妹,太阳都晒屁股了,你还躺在床上干嘛。”一个痞里痞气的声音从窗外飘了进来,“有什么大不了的,天塌下来还有你顶着,我垫着嘛!”
讨厌,楚月轩这家伙每天都来骚扰她。院子里的墙壁只修了半边,楚月轩说十文钱根本不够买材料,所以另外半边墙暂时放一放,也方便他堂而皇之的往殷歌家跑。
殷歌从床上弹起来,拉开房门,她的眼睛被外面灿烂的阳光刺到,差一点流下眼泪。
“我说,那啥,楚月轩大哥,你怎么成天游手好闲,都不用去做事的吗?”
“我的最高理想其实就是当一个游手好闲的人,没事儿了斗斗鸡,玩玩蟋蟀,率领一帮子狐朋狗友去街上调戏黄花闺女。”楚月轩喜笑颜开。
“……”
“快洗把脸,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不去。”殷歌斩钉截铁拒绝他。
“别这样嘛,保证是一个让你开心的地方。你小时候最喜欢去那里。”
小时候,她完全不记得九岁之前的事情。爹娘和小清从来不对她说儿时的事情,每次她问起来,大家都是一副不耐烦的样子,久而久之她也就不问了。都怪自己记忆力差,大家都厌烦她的问题了吧。而且儿时的事情一定很平淡无奇,平淡到所有人都忘记了它。
想到这里,她甚至有些激动的盯着楚月轩:他那头脏得看不出本来颜色的乱发,他那蜈蚣一样的伤疤,他打满补丁的衣裳,一长一短的裤腿,无不透着一股知性的美!
“你不要用深情而略带侵略性的眼光看我好不好!一句话,去不去。”
“当然——去。”
昨夜刚下过一场雨,山坡的青草如同梦魇般疯长,凌乱得令人愉快,而那些野花就是梦中哀艳的灵魂,总能在浓得化不开的令人窒息的绿色中给你带来一丝新鲜感。阳光并不炙热,甚至是清澈透明的,它们抚摸那些下垂的叶片,想掸去晶莹的水珠,却并不知道叶片之所以下垂是因为吸饱了日光。空气里夹杂着湿漉漉的青草的芬芳,也许这就是初夏的香味。
走到一棵桃树下,楚月轩望着那些青涩的果子说道:“可惜还没成熟,不然你又会爬到树上去摘吧。”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眼里慢慢沁出某种柔软的东西,使他的双眸看起来湿润而有光泽了。说句实话,殷歌觉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眼珠子还是挺好看的。
“我还有那么顽皮的时候?我完全不记得了耶。不过即使以前会爬,现在我都是文静的少女了,怎么可能去爬树。”
“哦,对呀,差点忘记你是‘文静少女’。”楚月轩扭过头去,眼中光芒一敛,瘪了瘪嘴巴,“走吧。”
殷歌快步跟了上去,走了几步,她莫名的回头望了望桃树,心中隐约有些躁动,可又说不上是为什么。
“楚大哥,那啥,你认识我多久了?”
“你不记得了吗?”
殷歌摇头,马上又点头,最后又忙补充,“我当然是想考考你的记忆力。”
楚月轩嘴巴一咧,坏笑着凑到殷歌跟前,“我当然还记得第一次见你的情景。当你还在襁褓中的时候,我看到风华绝代的你,就立刻一见钟情了。”
听起来好像天雷作者神经错乱脑袋抽风时候写的情景哦,不行,她好想喷口水。
“殷妹妹,你的嘴怎么在抽搐?莫非被我的深情表白打动了?”
好后悔和他一起出来,现在反悔还来得及吧!
“殷妹妹,你为什么要转身不看我?你虽然貌似天仙,美不胜收,伶牙利爪,但是怎么能瞧不起别人呢。我虽然长得对不起观众,但是又怎么样呢?我还有一颗善良的心。”
“不要乱用成语!”殷歌最后一道防线崩溃,他居然亵渎成语,他居然亵渎成语!她要先撤了!再不走她害怕自己会动粗。殷歌转身拔腿就跑,可是她刚跑了两步,手臂就被楚月轩拉住了。
“好了,我不闹了,咱们要去的地方到了。”他一本正经的说。
殷歌带着疑惑往楚月轩的身后望去,那是一道峡谷,在绿油油的草地中生长着无数的蒲公英,蒲公英宛若一片洁白的云,构造出一爿烟雾缭绕的仙境。更远处是一大块湖泊,倒映着蓝天翠峰。时间仿佛被山谷牢牢锁住,连风都静止住了。
殷歌突然想起自己的梦。
“来,走近一些带你看个好东西。”楚月轩往前跑去,殷歌跟在他的身后,提起自己的裙裾,掠过蒲公英时,那些种子一阵乱飞,纷纷扬扬飘往青草的更深处。
楚月轩跑到湖边停下,殷歌气喘吁吁的跑过来,楚月轩手指放在唇边“嘘”了一声,指了指宁静的水面。
“桃花?”殷歌一瞧,发现水面浮着很多桃花的花瓣。
楚月轩笑道:“你仔细看,这是桃花鱼。”
殷歌诧异了,她在书上看到过关于桃花鱼的介绍,“非鱼也,生於水,故名之曰鱼;生於桃花开时,故名之曰桃花鱼。”。这种鱼传说是王昭君出塞前,眼泪滴在水底所化。
殷歌仔细一看,桃花鱼像小伞一般,指甲般大小,晶莹透亮,伞盖一收一缩,在水中浮浮沉沉,翩翩起舞。放眼望去,湖水中有数之不尽的桃花鱼,宛若湖泊中开出了千万的桃花。在这个时间静止的山谷里竟然还藏有如此罕见的生物,殷歌欣喜的望了一眼楚月轩,撩起裙子,蹲下来用手掬起一捧湖水。
“书上说桃花鱼都在早春时候桃花盛开时节出现,只有短短数月就消失无踪,现在都是初夏了,它们怎么还在?”
“书上说的也不一定都是真的,还是眼见为实。”
“楚大哥,没想到你找到了这样一处山谷,真的好漂亮。”
楚月轩从身上掏出一个琉璃小瓶,“我们装几只回家去,放在你房间的窗台上,可好?”
“嗯嗯,当然好了。”殷歌看楚月轩将几只桃花鱼装到小瓶子里,笑道:“下次也带小清来看看这里。”
楚月轩甩了甩手上的水珠,“不行!”
“为什么?”
楚月轩弹了几滴水到殷歌的脑门上,“我只愿意带你来。”
殷歌郁闷的抹掉额头上的水珠,不就是一片湖么,他还真小气呀!算了,她下次偷偷带小清来。
“走,咱们去吹蒲公英。”楚月轩把小瓶子塞回口袋,又往那片雪白的蒲公英群跑去。
殷歌跟在他身后,楚月轩摘了一把蒲公英,劈头朝殷歌吹来。一群绒毛瞬间包围了殷歌,她躲避不及,连打了两个喷嚏。
“楚——月——轩——”殷歌佯装发怒,也揪了一束蒲公英,朝楚月轩猛吹,偏偏楚月轩动作灵敏,一下子躲过了。殷歌心有不甘,提裙去追,楚月轩哈哈大笑,回过身又给殷歌送来无数的蒲公英种子。
看似白雪纷飞,美不胜收,可飘得满头满脸却是另外的感受。殷歌追不上楚月轩,灵机一动,大叫一声倒在了地上。楚月轩见殷歌突然倒下,笑脸顷刻收敛,只是一瞬他便到了殷歌跟前。
“你怎么了?”他蹲下来,还没有碰到殷歌,只见那个小姑娘抬起头,两颗黑玛瑙般的眼珠骨溜溜的转,分明是一副忍俊不禁的表情。他知道上当,但是来不及了,殷歌一把抓住他的手腕,另外一只手早有预谋的拿出蒲公英,鼓足腮帮子一阵猛吹,种子扑面袭来,楚月轩终究是中招了。
殷歌没想到这招虽然烂俗,但是却行之有效,得意至极,坐在地上捧腹大笑。楚月轩也干脆坐在了殷歌对面,和她一起欢笑。殷歌在这一刻感觉到无比的放松,那些烦扰她的事情都随着蒲公英种子,飘散去了看不到的地方。
末了,殷歌往旁边一瞅,忽然看到一朵紫色的蒲公英。她从未见过如此奇异的蒲公英,觉得惊讶极了,于是拉了拉楚月轩的衣角,说道:“楚大哥,你看,居然有一朵紫色的蒲公英呢!”
楚月轩似乎也颇为惊奇,伸手去小心翼翼的摘下那朵蒲公英,将这朵完整的紫色蒲公英交到殷歌的手上,“殷妹妹,你听过一个传说没有?”
“什么?”
“谁能找到紫色的蒲公英,就能找到完美的爱情,找到属于她的良人。”
殷歌听到这话,顿时闹了个大红脸。
“别害羞嘛!哪个小子不钟情,哪家闺女不怀春。”
她啐了一口,“肯定又是你杜撰的。”
“我还没你的好朋友那样会编故事,所以你放心吧,受到了紫色蒲公英的诅咒,啊,不,是祝福,你一定可以找到你的良人。”楚月轩眯起眼睛戏谑道。
殷歌低头,用纤细的指头碰了碰绒球,然后嘟起嘴,毫不留情的吹散了这朵完美无缺的紫色蒲公英。
“好了,这样它就不会祝福,啊,不,是诅咒我了。嘻嘻!”殷歌丢掉手里剩下的花茎,对楚月轩做了个鬼脸。楚月轩眼底似乎有一层光芒沉淀下来,神色微变,像是稍稍松了一口气,“那个郑公子不是你的良人?”
“我和他的关系其实非常玄妙,怎么说呢……”殷歌托腮故作深沉,“就像是数字壹后面紧跟着贰,子鼠后面紧跟着丑牛,甲后面跟着乙。这种微妙的联系,我们一般简要的称之为——路人甲和路人乙。”
“精辟!”楚月轩对殷歌竖起大拇指。
殷歌和楚月轩在山谷中待了半日,夕阳西照才回家。
走在路上,殷歌还不时张望身后,今天她始终没有发现郑公子派的侍从出现在她左右,难道人家也放假的?
那啥,郑公子真有人性!她由衷的赞叹。
两人一前一后返回家中,殷歌还没踏入自家大门,只见一坨肥肉从屋子里滚了出来。
苏咏清见到殷歌,顾不得抹干净亮晶晶的鼻涕,撒开爪子抱住殷歌,大叫道:“小歌你总算回来了,不得了啦,你爹娘出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