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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痴念,不为弹指红颜

    当第一束阳光爬上柳枝的陌头,我的生物钟告诉我:新的一天如期地到来了,我多少次虔诚地祈祷第二天的太阳能静静停留在地平线的一端,这样我就有更多的时间回味昨天的余温了......

    每每当不良情绪涌上心头之时,特别是适逢晨曦之初,我都会安慰自己道:“人要学会知足,学会珍惜,因为每个你讨厌的今天,都是昨天死去的人所憧憬的明天,而你所不珍惜的现在,都将成为未来之时,永远回不去的曾今!”这样自我解脱一下着实有效,但毕竟,一切事物,都心照不宣地朝向同一个方向发展,没错,当用一句话安慰自己数次之后,人的潜意识里都会对其产生抗体,正如同麻木不仁一般,一些自全者大抵都是这样崩溃的!而一般看到一句令自己起敬生慰的话,往往持续期只有两周之久,这就是为什么人的大脑容量这么大,而记忆犹新的话如此至少的原因所在了......其实,我明白,是应该让自己不断地多接触些新事物了!

    末了,当我环顾四周,起身而盼的时候,发现妈妈大早的去买菜了,而二姐,也应为早班而早早离开家了。

    重复了每日循环的洁净工作后,我也背起书包出门了,路经红绿灯、斑马路,心里又如平日一般,几经波折,相信的与迟疑的,都在这万家明火之中,显得不是那么重要了,只是,真的不知道在城市的喧嚣之中,还有什么是值得人们去留恋的,若这世界真的有佛,我想定已落尽青丝了!

    每天必定会思绪良多的我,不觉然的,不知所起,无处而逆!一转眼的时间,十几分钟脚程,就如同往常一样来到了班上。今天早上一来,可不见平日的“奋笔疾书”之学态,倒一个个都正襟危坐在那里,前排的老三和柳英依旧如平日一样,来得格外早。

    “落然,早啊!”小英微笑地向我打了一声招呼,“小英”也是我平日之中最爱叫她的名字。今天,小英穿了一件翻领系扣的黑色米格衬衫,搭配着的黑色大蝴蝶结吧额头以上的秀发都一齐顺顺地捧上了天,其实,我很喜欢看她带蝴蝶结的样子,很可爱,一副小娇娘的妩媚,只是一颦一笑而已,无须过多的加饰,就能叫我快活一整天了,让我感觉到了生命的活力,那是足够让我为其一笑献出生命的美,她的一双大眼珠子又黑又亮,每次见到它们时,我都会感觉到初抽条的嫩柳迎风的优雅,当然,这美是切身的,如冰雪消融一般透骨彻寒,有令人心随而动......看到如此娇美的她,我多次违心地说她散下短发会更好看,目的只是看她会不会在意我的话,可一贯独善其身的她并不会把同学的话看的太在意,即使是和她认识十年之久的我,十年之久!从小学二年级的初识至今,十年之久,亦无法猜透她的瞳孔。

    只单单是一声招呼,是她的招呼!就足以要我思困许久......

    “柳英,你的个性签名终于改了啊!”老三呆呆地看着小英,若有所思地望着......其实他们俩的同桌缘也挺久了,有这两个人一齐坐在我的前面,这还怪是令人欣慰的!

    “呀哈,怎么,看见了?”

    “对啊,我时时刻刻都在关注你喔,小美女。”老三调侃着,一副让人想用筷子夹他耳朵的龌龊相,兄弟啊!是兄弟怎么能...明知道我对她...你还...找死的小子!我使劲的踢了一下老三的板凳,这一下,他终于在恍惚中回过神来,收住了他那令我发狂的嬉笑。

    “呵呵,怎么啊你们?”小英也明知故问了一番,或许,这倾城一笑,没别的,只为打破这尴尬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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