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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2第12章

    温沫菀归家途中顺道回了自己家,父亲正和弟弟温友恭在一楼客厅切磋棋艺,她微微有些诧异,管家七婆调笑道:“老爷和少爷从中午吃过饭就开始下棋,让休息两个人也没动静,大小姐你劝劝老爷。”

    温尔谦热衷棋艺,常常请人回家切磋,有时兴趣来了,还会参加一两次业余棋手大赛,温沫菀笑了笑,端着茶走到温尔谦身边:“爸爸,你也适当休息一会儿,李医生知道了又要怪你。”

    七婆凑过来说:“哪会怪老爷,口水都是直接溅哒在我身上嘞,责罚我伺候老爷也不用心,李医生迟早想要派几个护士女来才顺的。”

    温尔谦笑起来:“那些女娃娃哪有七婆你管得周到。”

    七婆挥手说:“老爷折煞老婆子了,李医生少给我塞备忘便笺已经很好。”

    七婆泡着她拿手的薄荷菊花茶,温沫菀看着干燥的薄荷在开水的熨烫之下舒展开来,尔后薄荷叶浸染碧绿,一时心里也透彻起来,赞道:“七婆,你手艺越发精湛,什么时候也教教我?”

    七婆笑道:“大小姐,这叫娘家茶,你想要喝就要归家,要是手艺都让你学了去那哪行?”

    温友恭插话:“姐,七婆传艺要拜认师大礼的,敬茶酒,包红包,你简简单单一句哪里行得通?”

    说话间,七婆把泡好的茶端给温沫菀,温沫菀揭开茶碗,细细啜一口,芬芳四溢,雅香一直浸透心脾,七婆见温沫菀隐隐藏笑,知她喜欢,便把将余下的茶放在水晶炉上煨热等着,七婆忽想起什么似的,说:“大小姐,今日没见你有新首饰戴?”

    温沫菀说:“最近没有买珠宝,怎么了?”

    七婆说:“前日我想买福锁,到了珠宝城碰巧遇见姑爷,想来是姑爷想给大小姐惊喜。”

    温沫菀没说话,只吹了吹茶面,碎掉的菊花瓣四散飞开,双唇触在茶碗边缘,立刻蒙上淡淡雾气,温友恭凑过来插话:“七婆,你干嘛要拆掉姐夫的浪漫嘛,这下难道要姐姐装作不知道吗?”

    温沫菀心里清楚,叶南诚虽然细致体贴,但从未有过浪漫举动,因为温沫菀明确表示过不喜欢让人送花,不喜欢收礼物,结婚七年,两人最亲近的事不过每年一次的旅游,除此之外就是结婚纪念日到熟悉的餐厅吃饭,至于礼物,叶南诚送过温沫菀度假小屋,新款跑车,但惟独没有珠宝首饰。

    叶南诚亲自去珠宝城,是为了给她买礼物?温沫菀喝着茶,雾气氤氲间,她突然想到了黎非烟脖颈上那颗红熠熠的珠宝,那抹红色,在回忆中蓦地变得格外扎眼。

    温沫菀回家的时候就听到厨房里有油烟声,她换了鞋,走近厨房,叶南诚果然换上家居服和保姆小妹在忙碌制作蟹黄豆腐,过了水的豆腐被盛在水晶盘中,晃晃悠悠颤动洁白的小腰段,温沫菀定神看了一会儿,叶南诚转身才发现温沫菀已经回来,便笑道:“还有片刻就好,到客厅看电视等一等,茶桌上有切好的水果。”

    温沫菀微微一笑,点头回客厅,日光透过偌大的落地玻璃窗直直照射进房间,各个角落里晶莹剔透的摆件反射夕阳,窗内一片绯红,温沫菀从满屋闷沉沉的气氛中看到自己的影子斜斜地挂在墙上,被拉长,还有些许扭曲。客厅的正中间,是与叶南诚的结婚纪念照。

    此生倾情,天佑我爱。

    照片上的两人微笑着,沉稳又笃定,一如婚后波澜不惊的两人世界,一切都在计划之中,一切只需按照步骤走下去,她逛街时为叶南诚购每季所需衣物,按照一周搭配放置在衣橱之中,叶南诚也事无巨细,把温沫菀捧在手掌心里呵护,两人就如同天底下所有的夫妻一样,和和睦睦,平平淡淡。

    然而有什么似乎是改变了。

    温沫菀拿出电话,分别打给叶南诚的秘书以及珠宝城的商家,几番来往之后,证实叶南诚的确买过一条红宝石项链。温沫菀捏手机坐在沙发上,忽觉得那美轮美奂的结婚照格外刺眼。

    吃过晚饭,温沫菀和叶南诚坐在沙发里看电视,温沫菀换了睡衣,香肩□,身上有淡淡清香,叶南诚余光所至已心神荡漾,但见温沫菀看得入神,便也不打扰,只陪着她好好看下去。

    末了,温沫菀笑笑,说:“南诚,我有礼物送给你。”

    叶南诚微微吃惊:“礼物,是什么?”

    温沫菀拿出一个礼盒递给叶南诚,叶南诚拆开来,是一块欧米茄白金镶钻机械表,叶南诚笑着戴上,说:“这只表我在杂志上留意过一眼,你仍费心为我买来。”

    温沫菀含笑不语,只看着叶南诚,叶南诚会意,说:“爱妻送我礼物,我当然要有所表示。”说着凑近了温沫菀在唇边落下一吻,温沫菀眼睛未眨一下,神色不变,只在嘴角凝固一抹似有似无的微笑:“哄小女孩吗?我也要礼物。”

    叶南诚伸出手臂想要搂她,温沫菀轻巧闪身,叶南诚赔笑道:“好,好,我改天一定买,你要什么,哦,不,让我想想……”

    叶南诚买来的红宝石,原来不是赠她的。

    叶南诚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温柔,宛如春夜晓风拂月,但这话落到温沫菀的心里,却仿佛有一只蛰伏已久的毒蝎,面貌狰狞地沿着脊梁,慢慢爬上。这个男人,口口声声说着她是他此生挚爱,却瞒着她与其他女人有染,自以为可以一直静好下去的生活,原来他早已摘了野花,金屋藏娇。

    而这朵野花,恰是在她面前清纯又纵情,稚嫩又成熟的黎非烟。

    为什么是黎非烟?

    黎非烟不可能不知道温沫菀是叶南诚的夫人,她甚至称赞车内两人的照片好看,温沫菀回忆起黎非烟说这话时满脸纯纯的笑意,心头竟然堵得慌,因为温沫菀居然相信那是来自黎非烟心底赞美的微笑。

    怎么可能,小三儿怎么可能赞美自己的情夫和正室很配?

    那分明就是充满挑衅和不屑的嘲笑。

    放肆如黎非烟,有傲人的美貌和魅力,所以才敢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在自己面前,懵懂冒失,清纯甜美,披着这样的皮囊,黎非烟其实是从地狱来的妖精,辗转风流,谈笑间杀人于无形。

    温沫菀立在书橱前,指尖在排列整齐的藏书前慢慢滑过,纸质纤维逆着光显得格外粗糙,硬质压花的书壳刺得她微微有点疼,温沫菀皱皱眉,不该这么嗝手,她捻了捻指尖,忽的回忆起某种异常柔滑细软的触感,再一细想,这种记忆中的感觉似乎来自某种价值高昂的衣料,飘忽却又舒适的触感如白马过隙般乱窜入心房每个角落,随着血液传输和气息吐纳,流遍全身,刺激到脑海中最敏感一点,最后蓦地成像,温沫菀看到的是黎非烟如雪润过的大眼睛。

    清澈,无辜,凉薄。

    黎非烟果真如此天真无邪,无欲无求么?这个漂亮女人,看着这么柔弱无害,流光潋滟,美得像从画上走下来,怎么原来是披着绵羊皮的大灰狼?而且是吃了豹子胆的狼,敢从暗处走到明处,博得她的同情心和保护欲,然后大大方方地戴着情夫赠送的珠宝招摇过市,嘲笑她温沫菀被玩弄于股掌之中,毫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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