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9第一眼
第九章
“你是个骗子。”她自己爬起来,毫无怯懦地和宋昂对视,眼里再无对他的好奇,那些神秘感所诱发的好感消失殆尽。
这就是一个衣冠楚楚的骗子!
在宋昂眼中难寻情绪,他愈平淡,心里越是装事。程天籁走的时候狠狠撞了他一下,手肘打中腰腹,尖锐的疼痛让宋昂皱眉。傅添还想去阻拦,他眼神一凛,只得停步作罢。
她娇瘦的背影在车流里犹豫不定,喇叭声此起彼伏,宋昂丢了手里烟,快步跑了过去,傅添满脸凝重,他看不透这个舅舅。
“你别动。”宋昂一把握住她的手,不容拒绝的,她抽也抽不出。
车子飞身擦过,宋昂连忙退步,她的脸贴上他的背,程天籁闻见他衣服上的味道,木檀一般淡而独特的香。
宋昂小心的牵着她过了马路,然后才把手松开,他松手的动作如此慢,一点一点,像有太多的不舍得。
“好玩吗?”程天籁问:“耍我很好玩吗?”
宋昂掏出烟,红圆的火柴头轻轻划着,这过分好看的十指格外刺眼,他不关己事的模样让程天籁再也忍不住,举手一挥,狠狠打掉他手中的火柴和烟。
“欺人太甚。”她眼眶通红,手被燃着的火柴烧了一下,边说边摩挲着手指,“你早就知道了是不是,所以你第一眼就认出了我,傅添玩过还不够,介绍给你这个舅舅继续玩,你们真是欺人太甚!”
有些字眼太伤自尊,程天籁说着说着就哭了,一次次挡开宋昂伸过来的手,一下比一下用力,最后宋昂耐不住了,一把抓住她的手腕。
“再关我一次吗?”程天籁不解恨,抬起脚要去踢他。宋昂说话了,声音沉而小,“疼么?”
她楞然,脑子没有转过弯,宋昂又问了遍,“疼不疼?”他摩挲着她的手腕,手背,最后包住手指,手心的热度渐渐温暖了她冰凉的指头。
她哑声,所有愤恨咒骂的话呜咽在喉咙再也讲不出口。宋昂永远都是这样,不冷不热的,又会出其不意地给你温柔一击。
程天籁哭了,蹲在地上咬着自己的手指。宋昂也蹲了下来,他想去摸她的头发,手伸到一半又缩了回去,最后只在她耳边说:“我第一眼是认出了你,但不会再伤害你。”
宋昂拦了出租车,把她送进车里说了地址便离开。从车窗看去,他走到原地正弯腰去捡地上的火柴和烟盒。
程天籁别过头,她心里乱遭的厉害,如果傅添的再次出现对她是一种伤害,是提醒着过去的耻辱,那么宋昂呢?像是一种信任被辜负了,他的每次出现或许是巧合,或许是有意,男女之间有很多发展的可能,世间千万种理由,程天籁从没想过会是欺骗和玩弄。
宋昂是傅添的舅舅,她不用去深想背后的联系,单是这层关系,就让她觉得恶心。和心里那些美好印象交杂在一起,就变成痛苦了。
今晚是傅添做东,是他二十五岁的生日,在“尚林”订了包间,一些要好的朋友捧场,他老早就邀了宋昂,只是没想到会碰上程天籁。他更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冲动的去招惹她。更奇怪的,是这个舅舅的反应。
他什么时候认识了程天籁?傅添盯着没有吭半句声的宋昂,他一脸的漠然,拒人千里的模样。烟抽了半截便摁掉,“回去。”
傅添向旁人交待几句便一起走了,这个舅舅三年前回国,其实宋昂也只长他四岁,但傅添就是畏惧他,甚至整个家族都敬畏三分。
城中宋祈远四十岁才得宋昂这一个儿子,宋昂还有一个比他大十多岁的姐姐,嫁给傅家独子,二十一岁就生了傅添。
宋祈远年事已高,宋昂早已独立担当家族事业,企业根基牢固,这几年更是各行兼顾,无论是公司自身文化还是对外手腕策略,均是业界翘楚。
宋祈远创建了“扬名”,宋昂成就了它,让它扬名千里。傅添对这个舅舅,畏惧比敬意多。
傅明朗正和宋老爷子下棋,宋灵在旁饶有兴致地看,见弟弟和儿子进门,她惊讶:“怎么就回来了?”
“都是几个熟人,玩一会就可以了。”傅添换好拖鞋。
“熬了肉粥,一起过来喝。”宋灵吩咐好,碗筷很快添齐,宋昂接过湿巾擦了擦手,宋灵盛了一碗递给他,“傅添的硕士毕业证已经拿到了,下个月就能腾出时间,我上次跟你说的事,他自己也想去你那实习。”
傅明朗也说:“他的专业在扬名更适合,学的东西更具体。”
宋昂喝了两口粥,“我已经和人事打了招呼,31号你就去报道。”
傅添点头。宋昂把碗搁下,“爸,你们慢吃。”
回房洗了个热水澡,宋昂头疼的厉害,他把自己泡在浴缸里闭眼养神,但紧绷的神经怎样都松不下来,浮浮沉沉在心底的是总是刚才的场景。
她说他是骗子,所以第一眼就认出了自己。宋昂不由笑了,第一眼?怎么会是第一眼。如果时光倒流,记忆沉淀,俏俏你就会知道,我只是第一眼记住了你,所以才会在两年后一下子认出了你。
陆唯约了程天籁喝奶茶,她有一支手机,款式很古板的低端诺基亚,吕姨说没个联系方式找人很不方便,她才买了这支二手机。其实找她的人不多,短信箱只够存一百条信息,一一翻来全是陆唯发的。
都是一些搞笑的段子,末尾都有一句话:“天籁,晚安”或者“天籁,早上好”。
约好的地方在她住处附近,赶到的时候陆唯刚把奶茶叫好。他把吸管插好,“香橙味的你喜不喜欢?”
她点头,又瞅了瞅他的那杯,“你的是什么味道?”
“柠檬茶。”陆唯吸了两口递到她面前,“尝尝,我不嫌弃你。”
她笑着躲开,“我还没嫌弃你呢。”
陆唯扬眉,“下午想去哪儿玩?”
程天籁说:“不去了,明天还得去看我妈妈呢。”
“离明天还早着呢。这借口真低能。”陆唯打了个响指,“跟我走吧,我带你转转。”
他们去了城东的步行街,东西南北四条纵线,吃喝玩乐都集齐了,秋季才刚开始,新款的冬装竟已上柜,琳琅满目看得她眼都花了。陆唯拿着一件粉色外套硬把程天籁推进试衣间,“试试,这颜色太正点了!”
她出来后让陆唯眼前一亮,大叹,“就是嘛,我眼光肯定不赖,你啊,就该多穿这种颜色。”
程天籁在镜子前照了又照,衣服上手工绣了许多图案,剪裁也很细致,嫩粉的颜色衬的人气色极好。程天籁看了下标价,兴头一下子浇灭。
“我们走吧。”把衣服换下,她对陆唯说。
“啊,不买吗?你穿得很好看啊。”
她摇摇头,“我不喜欢。”
“怎么可能。”陆唯小声嘀咕,她没办法,靠近小声说:“我们走吧,太贵了。”
从店里出来后两人就没有说过话,程天籁走在前面,手里还提着半杯没有喝完的奶茶。气氛有些奇怪,陆唯踢着路上的小石子,“咕噜”一下滚进了井盖里。他叫住她,“天籁你等我一下啊!”
她来不及说话,人已经跑远了。五分钟后陆唯拎着个袋子回来。气喘吁吁的把东西递给她,“喏,给你的。”
是那件粉色外套。
程天籁把袋子塞回他怀里,“我不要。”
“哎呀,又不要你出钱,我送给你你就拿着呗。”陆唯没觉得这句话有什么不对,但程天籁明显的不高兴,掉头就走。
陆唯简直莫名其妙,抱着衣服追上去,“喂!你怎么了?送你东西还不高兴!”
他们像一对闹别扭的小情侣,热板凳贴冷屁股,陆唯说个不停,“别的女孩早就高兴了,你还对我发脾气,真是好心没好报,我第一次送女孩子礼物啊,你怎么老和别人不一样,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大概有十分钟的时间,程天籁在景观桥上停了下来,陆唯差点撞上她的背。瞪着眼睛怨气层层。
“我就和别人不一样!我就不要你的礼物,我是买不起,我也不要你送!”她声音很大,脆嫩的还是很好听。
明明应该生气的,但陆唯一下没忍住竟笑了出来,就算是无理取闹,她也总算有这个年龄的女生该有的情绪了。
“你,你笑什么。”程天籁微恼。
陆唯努努嘴,“笑你咯。”
“笑我干嘛?”
陆唯深呼吸,像要长篇大论的架势,程天籁也敛神准备认真听。陆唯走近了些,“笑你……”他表情一变,做着鬼脸大笑起来,“我不告诉你!”
程天籁泄气,怒的追着他打。陆唯乐呵呵的,总是不让她逮着。他心里是明白的,在程天籁赌气的说出那句话时,他就知道原因了。
因为经历不同,她的自尊心更强烈,太昂贵的东西要不起,要不起就不去要。他人再好心的赠与也让她敏感。她不是在闹脾气,她只是不要她要不起的东西。
陆唯不再跑,张开双臂笑,“来揍吧,我不躲了!”
程天籁问:“为什么?”
陆唯笑容深,眼里藏不住的温柔,“因为我喜欢被你蹂躏。”
“你是个骗子。”她自己爬起来,毫无怯懦地和宋昂对视,眼里再无对他的好奇,那些神秘感所诱发的好感消失殆尽。
这就是一个衣冠楚楚的骗子!
在宋昂眼中难寻情绪,他愈平淡,心里越是装事。程天籁走的时候狠狠撞了他一下,手肘打中腰腹,尖锐的疼痛让宋昂皱眉。傅添还想去阻拦,他眼神一凛,只得停步作罢。
她娇瘦的背影在车流里犹豫不定,喇叭声此起彼伏,宋昂丢了手里烟,快步跑了过去,傅添满脸凝重,他看不透这个舅舅。
“你别动。”宋昂一把握住她的手,不容拒绝的,她抽也抽不出。
车子飞身擦过,宋昂连忙退步,她的脸贴上他的背,程天籁闻见他衣服上的味道,木檀一般淡而独特的香。
宋昂小心的牵着她过了马路,然后才把手松开,他松手的动作如此慢,一点一点,像有太多的不舍得。
“好玩吗?”程天籁问:“耍我很好玩吗?”
宋昂掏出烟,红圆的火柴头轻轻划着,这过分好看的十指格外刺眼,他不关己事的模样让程天籁再也忍不住,举手一挥,狠狠打掉他手中的火柴和烟。
“欺人太甚。”她眼眶通红,手被燃着的火柴烧了一下,边说边摩挲着手指,“你早就知道了是不是,所以你第一眼就认出了我,傅添玩过还不够,介绍给你这个舅舅继续玩,你们真是欺人太甚!”
有些字眼太伤自尊,程天籁说着说着就哭了,一次次挡开宋昂伸过来的手,一下比一下用力,最后宋昂耐不住了,一把抓住她的手腕。
“再关我一次吗?”程天籁不解恨,抬起脚要去踢他。宋昂说话了,声音沉而小,“疼么?”
她楞然,脑子没有转过弯,宋昂又问了遍,“疼不疼?”他摩挲着她的手腕,手背,最后包住手指,手心的热度渐渐温暖了她冰凉的指头。
她哑声,所有愤恨咒骂的话呜咽在喉咙再也讲不出口。宋昂永远都是这样,不冷不热的,又会出其不意地给你温柔一击。
程天籁哭了,蹲在地上咬着自己的手指。宋昂也蹲了下来,他想去摸她的头发,手伸到一半又缩了回去,最后只在她耳边说:“我第一眼是认出了你,但不会再伤害你。”
宋昂拦了出租车,把她送进车里说了地址便离开。从车窗看去,他走到原地正弯腰去捡地上的火柴和烟盒。
程天籁别过头,她心里乱遭的厉害,如果傅添的再次出现对她是一种伤害,是提醒着过去的耻辱,那么宋昂呢?像是一种信任被辜负了,他的每次出现或许是巧合,或许是有意,男女之间有很多发展的可能,世间千万种理由,程天籁从没想过会是欺骗和玩弄。
宋昂是傅添的舅舅,她不用去深想背后的联系,单是这层关系,就让她觉得恶心。和心里那些美好印象交杂在一起,就变成痛苦了。
今晚是傅添做东,是他二十五岁的生日,在“尚林”订了包间,一些要好的朋友捧场,他老早就邀了宋昂,只是没想到会碰上程天籁。他更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冲动的去招惹她。更奇怪的,是这个舅舅的反应。
他什么时候认识了程天籁?傅添盯着没有吭半句声的宋昂,他一脸的漠然,拒人千里的模样。烟抽了半截便摁掉,“回去。”
傅添向旁人交待几句便一起走了,这个舅舅三年前回国,其实宋昂也只长他四岁,但傅添就是畏惧他,甚至整个家族都敬畏三分。
城中宋祈远四十岁才得宋昂这一个儿子,宋昂还有一个比他大十多岁的姐姐,嫁给傅家独子,二十一岁就生了傅添。
宋祈远年事已高,宋昂早已独立担当家族事业,企业根基牢固,这几年更是各行兼顾,无论是公司自身文化还是对外手腕策略,均是业界翘楚。
宋祈远创建了“扬名”,宋昂成就了它,让它扬名千里。傅添对这个舅舅,畏惧比敬意多。
傅明朗正和宋老爷子下棋,宋灵在旁饶有兴致地看,见弟弟和儿子进门,她惊讶:“怎么就回来了?”
“都是几个熟人,玩一会就可以了。”傅添换好拖鞋。
“熬了肉粥,一起过来喝。”宋灵吩咐好,碗筷很快添齐,宋昂接过湿巾擦了擦手,宋灵盛了一碗递给他,“傅添的硕士毕业证已经拿到了,下个月就能腾出时间,我上次跟你说的事,他自己也想去你那实习。”
傅明朗也说:“他的专业在扬名更适合,学的东西更具体。”
宋昂喝了两口粥,“我已经和人事打了招呼,31号你就去报道。”
傅添点头。宋昂把碗搁下,“爸,你们慢吃。”
回房洗了个热水澡,宋昂头疼的厉害,他把自己泡在浴缸里闭眼养神,但紧绷的神经怎样都松不下来,浮浮沉沉在心底的是总是刚才的场景。
她说他是骗子,所以第一眼就认出了自己。宋昂不由笑了,第一眼?怎么会是第一眼。如果时光倒流,记忆沉淀,俏俏你就会知道,我只是第一眼记住了你,所以才会在两年后一下子认出了你。
陆唯约了程天籁喝奶茶,她有一支手机,款式很古板的低端诺基亚,吕姨说没个联系方式找人很不方便,她才买了这支二手机。其实找她的人不多,短信箱只够存一百条信息,一一翻来全是陆唯发的。
都是一些搞笑的段子,末尾都有一句话:“天籁,晚安”或者“天籁,早上好”。
约好的地方在她住处附近,赶到的时候陆唯刚把奶茶叫好。他把吸管插好,“香橙味的你喜不喜欢?”
她点头,又瞅了瞅他的那杯,“你的是什么味道?”
“柠檬茶。”陆唯吸了两口递到她面前,“尝尝,我不嫌弃你。”
她笑着躲开,“我还没嫌弃你呢。”
陆唯扬眉,“下午想去哪儿玩?”
程天籁说:“不去了,明天还得去看我妈妈呢。”
“离明天还早着呢。这借口真低能。”陆唯打了个响指,“跟我走吧,我带你转转。”
他们去了城东的步行街,东西南北四条纵线,吃喝玩乐都集齐了,秋季才刚开始,新款的冬装竟已上柜,琳琅满目看得她眼都花了。陆唯拿着一件粉色外套硬把程天籁推进试衣间,“试试,这颜色太正点了!”
她出来后让陆唯眼前一亮,大叹,“就是嘛,我眼光肯定不赖,你啊,就该多穿这种颜色。”
程天籁在镜子前照了又照,衣服上手工绣了许多图案,剪裁也很细致,嫩粉的颜色衬的人气色极好。程天籁看了下标价,兴头一下子浇灭。
“我们走吧。”把衣服换下,她对陆唯说。
“啊,不买吗?你穿得很好看啊。”
她摇摇头,“我不喜欢。”
“怎么可能。”陆唯小声嘀咕,她没办法,靠近小声说:“我们走吧,太贵了。”
从店里出来后两人就没有说过话,程天籁走在前面,手里还提着半杯没有喝完的奶茶。气氛有些奇怪,陆唯踢着路上的小石子,“咕噜”一下滚进了井盖里。他叫住她,“天籁你等我一下啊!”
她来不及说话,人已经跑远了。五分钟后陆唯拎着个袋子回来。气喘吁吁的把东西递给她,“喏,给你的。”
是那件粉色外套。
程天籁把袋子塞回他怀里,“我不要。”
“哎呀,又不要你出钱,我送给你你就拿着呗。”陆唯没觉得这句话有什么不对,但程天籁明显的不高兴,掉头就走。
陆唯简直莫名其妙,抱着衣服追上去,“喂!你怎么了?送你东西还不高兴!”
他们像一对闹别扭的小情侣,热板凳贴冷屁股,陆唯说个不停,“别的女孩早就高兴了,你还对我发脾气,真是好心没好报,我第一次送女孩子礼物啊,你怎么老和别人不一样,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大概有十分钟的时间,程天籁在景观桥上停了下来,陆唯差点撞上她的背。瞪着眼睛怨气层层。
“我就和别人不一样!我就不要你的礼物,我是买不起,我也不要你送!”她声音很大,脆嫩的还是很好听。
明明应该生气的,但陆唯一下没忍住竟笑了出来,就算是无理取闹,她也总算有这个年龄的女生该有的情绪了。
“你,你笑什么。”程天籁微恼。
陆唯努努嘴,“笑你咯。”
“笑我干嘛?”
陆唯深呼吸,像要长篇大论的架势,程天籁也敛神准备认真听。陆唯走近了些,“笑你……”他表情一变,做着鬼脸大笑起来,“我不告诉你!”
程天籁泄气,怒的追着他打。陆唯乐呵呵的,总是不让她逮着。他心里是明白的,在程天籁赌气的说出那句话时,他就知道原因了。
因为经历不同,她的自尊心更强烈,太昂贵的东西要不起,要不起就不去要。他人再好心的赠与也让她敏感。她不是在闹脾气,她只是不要她要不起的东西。
陆唯不再跑,张开双臂笑,“来揍吧,我不躲了!”
程天籁问:“为什么?”
陆唯笑容深,眼里藏不住的温柔,“因为我喜欢被你蹂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