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玄幻小说 > 血修成魔

正文 第十章 少年情种申修杰

    宁馨儿本就活泼开朗,再加上莫小文夸张搞笑的配合,心里一下子就舒服多了。俩人起身正准备回侯府,不远处的街上仆从簇拥着,走来了一名手执玉扇的粉面少年郎。

    宁馨儿一看见那人,浅眉紧皱,拉住莫小文就走。对面的少年恰好也看到了她,那少年立马欣喜得冲这边喊道:“这不是三小姐吗,先别走,等等我啊。”

    刚走两步就被认了出来,宁馨儿愤愤得站住,满脸不快地,冲着那正快步迎上来少年道:“申小姐,我有没要你跟着,干嘛等你啊,怎么我走到哪你就跟到哪啊,你别总来烦我好不好。”

    “噗……”宁馨儿一张口,就让她身边的莫小文笑喷了。

    这位走来的少年,约莫十一二岁,虽然细皮嫩肉的很是白净,而且眉眼之间的确有几分女子的柔媚和腼腆,但的的确确是位风度翩翩的少年公子哥。已经有了自身经验的莫小文,不用问就知道,肯定又是这位刁蛮的三小姐给人家取的绰号了。

    看到宁馨儿身边陌生的莫小文,粉面少年脸皮微红,不好意思地向莫小文施礼,解释道:“这位兄弟不要误会,小弟名叫申修杰,宁小姐是跟小弟开玩笑的。”

    果然如此。莫小文微笑还礼,道:“申兄不用客气,在下莫小文,对这位小姐的脾气也是很有体会的。”

    “对对对。”莫小文的回答,让这申修杰顿生知己之感。想想自己平日里遭受的宁馨儿的奚落,嘲弄,不禁摇头叹息。

    宁馨儿看着惺惺相惜的这两人,厌恶得轻啐一口,没好气道:“烦我你还整天跟着我干嘛。你离我远远的那最好不过了。”

    申修杰哗啦一声打开折扇,满脸堆笑道:“哪会,我见着三小姐不知道多开心呢。这白马城这么多世家千金,可只有三小姐你才能令我动心,我自然得多表现表现了。”

    “啊……”宁馨儿捂着耳朵,叫道,“你能不能不老说这些不害臊的话啊,我走哪你就跟哪。我陪大姐去法兴寺上香,你也去上香;我去爹爹的校场骑马,你就偷闯军营;元宵节我去赏灯,你就追着我放烟火;最可气的就是,在学堂上课,你每次都要坐我旁边!我都还不到十一岁,你能不能别烦我啊。”

    申修杰被人当街揭短,十分尴尬,轻咳一声,冲莫小文抱歉得点点头。其实莫小文根本就没弄明白怎么回事,他的成长环境很单调,不像这些城里的富家小姐公子们,很小就懂得这些事情。

    申修杰见宁馨儿消停下来,赶紧自辩道:“馨儿,我也没办法。我老子说既然我家是白马城最有钱的经商世家,那我未来就一定得娶白马城最有权力的人的女儿,就是你。虽然我不觉得他的话有什么道理,不过有一点他说的很对,就是我以后一定得娶你做妻子。现在咱们还小,再过五年我就去你家提亲吧”

    十二岁的申修杰外表柔弱腼腆,小小年纪竟敢当街说出这种话来,真不知是哪里来的勇气。

    “申小姐,你就做梦吧,我是不会嫁给你的,长大了也不会。过了年,紫云山的仙人就会接我到仙山上去修炼,你再也见不着我了。”宁馨儿恼怒得说完,转身就走。

    身后,申修杰伸出左手食指和中指,撩拨了一下额旁刘海,轻摇玉扇,嘴角噙着浅浅微笑,淡然道:“我陪你一起去啊。”

    宁馨儿头也不回,但却一字不落得听在了耳朵里,苦着脸嘀咕着:“不会是真的吧?”

    莫小文回头看了一眼,大街上自信满满,风流儒雅的申修杰。跟宁馨儿说道:“这个人挺有意思的,而且肯定很厉害。”

    宁馨儿轻声骂道:“他就是个跟屁虫,呸呸呸,他才是屁呢。”

    这时,在白马城最热闹的集市上,一队士兵威武的站在一个九尺高台下,台上宋义山和宁默平静的看着台前越聚越多的人群。

    感觉差不多了,宋义山站道台前,伸手下压,让人群安静,道:“诸位大汉子民,我是白马将军武定侯手下的一名将军宋义山。大家可能都听说了,戎族五部集兵五十万,正向我们白马城而来。”

    此言一出,台下哗啦一声便炸开了锅,先前无论怎样谣传,终究不一定是真的。但从这位侯爷手下的将军口中说出来,就代表着战争真的要来了。

    台上的宋义山停顿了一会,等人们安静下来,神色如常地接着道:“大家不用怕,自从白马城建起之日,戎族贼寇就从来没有能够踏入城中半步。我以大汉帝国的军人身份发誓,哪怕我们战至最后一兵一卒,也决不放敌人进城。”

    宋义山抬手指着台下的那队士兵,呵呵笑着道:“大家请看,台下就是咱们大汉国的士兵,他们每一个都是上过战场,杀过敌人的英雄。但他们也不是生来就是当兵的,他们也是爹生娘养,跟你们一样。刚上战场的时候,这帮大小伙子也尿裤子。”

    台下百姓哄笑一片,战士们在这么多的人围观下,脸臊得通红。

    宋义山语气一转,高声道:“但是,怕管用吗?难道你怕敌人,敌人就不来杀你了吗?不!你越怕死得越快!作为一个战士,就要敢跟敌人捅刀子。只有你不害怕,才能保护好你的家人你的朋友。从军报国死,马革裹尸还。只有你敢于血战沙场,拒敌于千里之外,你的家人孩子才能活下来。台下的这些士兵,他们谁没有家人,他们为什么当兵?”

    台下士兵齐声喊道:“为保家,为报国,为求生!”

    这些士兵年纪不大,小的十六七岁,大的也不过二十一二,但他们的喊声里,充斥着悍不畏死、一往无前的气势。

    “说得好!”宋义山大声道,“为求生,先寻死。宁元帅让我告诉大家,他愿率领全城二十万将士,与白马城,共存亡。同时,如果有种的爷们愿意加入我们,欢迎!”

    台下一阵沉默,一个壮汉,愤怒得挥手挤开人群,喊道:“都他娘的打上家门口了,算俺一个。”

    有了带头的,更多的人开始破口大骂,群情激奋,精壮的年轻人纷纷踊跃报名。激动的情绪淹没了理智,让他们忘了,虽然白马城三百年来屡次击败戎族大军,但这次不一样。

    这一次粮仓被盗,全城缺粮,后方牙合城被袭,白马城可谓是敌人的瓮中之鳖。援军远在千里之外的幽州,而敌军近在咫尺,形势十分危急,不然也不会有这次大规模的战前征兵。

    宋义山只是做了一个开端,但只要这个开端做的好,消息传开,自然会有更多的人来报名参军。因为他知道,人们喜欢跟风,无论会不会送死,只要有人做,就有人效仿。

    二十万新兵,三日之内,全部招满。

    求金牌、求收藏、求推荐、求点击、求评论、求红包、求礼物,各种求,有什么要什么,都砸过来吧!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