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二十章乌云即到
“好了,各位。不过是个不下七千人的队伍而已。”巴布多老爷子手霸气地一挥,坐在王位之下的下属都停止了刚刚的争吵,“当年和那个大高个小鬼打仗都是万人大战的。”巴布多说的大高个便是自己的女婿亚萨米国王。
“可是大人,雄鹰城里只不过有三千勇士和五万多族人,根本无法和狼族人对抗啊。”一个惦着大肚子的高地贵族嘟哝了一声,“而且最近的黑林城也有一天的路程,如果行军而来也要一天半的时间。”周围的贵族都点了点头赞同大肚子的话。
“这个就不用担心了。”巴布多拿起一杯酒润了润嗓子,“我小孙女早就带了一千多士兵隐藏在芬里恩堡,只要那些狼崽子一出动就直接攻打芬里恩。”巴布多的话让在场很多没主见的贵族安心了,毕竟狼族人不可能见自己老巢被端不回去救援。
“还有三天前我就排除信使去黑林、临海、莫勒去调兵了。相信最迟后天他们就会达到了。”看来巴布多早就打算和狼族人开战了,所以底下那些贵族和首领们都把自己的心放好了。
“好了,现在会议就结束了,各回各家吧!”老爷子看见手下没什么人提出反对意见就直接下了王位,端着酒杯往楼上走。而那些贵族和首领们看见老城主都这么自信,自己也就没有后顾之忧了。
上了楼的巴布多老爷子看到妙丽早已站在走廊里等候他,“有什么消息?”妙丽愁眉紧锁,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
“三城援军到了,不过由于熊族之前的攻击,所以一共只来了三千人而已。每个城市一千人。”妙丽把信使送来的消息告诉了巴布多,老爷子听到这个消息便大笑起来。
笑了将近一分钟才停下,老爷子整张脸红红得,像是发了盛怒一般,“看来是鹰老了,所以那些个小崽子都忘记鹰的利爪了。三千人,三个地区总共三十万的人居然只出三千人。哼,这些家伙。”
“不过城里有五万多人,难道还抵挡不住狼族人的攻势吗?”妙丽不懂得军事,只是单纯得认为人多一定会战胜人少,“狼族最多也就出五千人,加上熊族的三千勇士,只不过八千人。”
“哈哈,小妙丽。打仗不是这么打的。”巴布多老爷子笑了一下,但是笑容不像刚才那么狰狞,“一个勇士也许会被十个农民打败,但是十个勇士可以面对一百个农民,而一百个勇士可以笑傲一千个农民,一千个勇士可是有着驱赶一万个农民的能力。”老爷子的话虽然粗糙,但是十分具体。这让妙丽知道人多并不是万能的,只有纪律严明、团结一致的士兵才是战争的主角,也是胜利的关键。
“属下明白了。”妙丽羞愧于自己的无知,但是她能很大方地表示,这就比很多聪明却死要面子的人强。
“恩。”巴布多很喜欢眼前这个孩子,她有着聪明的大脑也有着高尚的自尊,“那个东方小鬼今天做什么了?一大早可没看见塞西莉亚。”
“他、夏洛特和塞西莉亚小姐一大早就出去了。”妙丽回想了一下一大早在门房看见的景象,“好像三人往商业街的方向走了。”
“哈哈,这个小鬼看来艳福不浅啊。”老爷子摸了下自己的胡子,“比当年那个大长腿强啊,居然拐骗了我们两个美人,看得我真是嫉妒啊!”看来巴布多老爷子又不正经起来了。
芬里恩堡外的大广场上,芬里克站在高台之上看着台下的勇士们,“大伙们,西边的雄鹰部落投降了低地人的国王,他们玷污了我们高贵的传统。”独眼的芬里克拉开了嗓子大喊,而且他一个人的声音居然盖过了台下近八千人的细语,“那些该死的叛徒现在又用卑鄙的方法杀死了我们的族人,我们要做什么?”
“报仇!”八千人的回到让芬里克十分满意,他点了点头,“现在听我的号令,全军向雄鹰城前进。”
“芬里恩大人的战前演讲真是不错啊。”一个带着熊皮帽子的刀疤脸走到芬里恩旁边,“不过区区几句就让小伙子们热血沸腾,不愧是‘高地狼王’。”
听到刀疤脸的奉承,芬里恩笑了一下不过在那独眼的衬托下显得十分狰狞,“得到‘猎刀’的恭维我还真是受宠若惊。”
两个人互相恭维着走下高台。从外人看来两人像是多年不见的老友,但是知道内情的人都知道,这两人可是各怀鬼胎。整个高地大多分为四个部分,西面是雄鹰族的势力范围,东面是草原上游牧民族,而南北两面则各是熊族和狼族的势力范围。
原来三个大族虽有些小矛盾,但是为了面对草原势力的进攻,还能维持那脆弱的联盟;可是后来就在二十多年前威尔吉的亚萨米进攻雄鹰族,三族共同出兵与亚萨米作战,整整三年的战争双发死亡近万人的士兵。可说两方的仇恨不共戴天!
但是一个戏剧性的转折,‘长腿’亚萨米居然拐走了‘雄鹰之花’卡叶琳娜!这让巴布多很是为难,最后如同一般骑士小说一样,两人结为夫妻。
‘高地白头雄鹰’(雄鹰族的标志)只能和‘胜利女神的竖琴’(威尔吉王国国旗)和好,毕竟卡特琳娜可是雄鹰族族长的第一继承顺位。随后雄鹰族和威尔吉王国通商,并把高地上通向草原的商路连接到威尔吉。这使得威尔吉更加强大、富足,而雄鹰族得到威尔吉的支持也不把其他两族放在眼里。
不过其他两族不可能坐以待毙、束手就擒,所以两族派遣边远族人进入王国埋下种子,而且一直策划雄鹰族与游牧民族的矛盾。终于等到亚萨米魂归天国,两族与雄鹰族的矛盾彻底激化了。之前夏洛特的雄鸡部族就是因为是雄鹰族的偏远一族所,以才被狼族和熊族毁灭的。
一对对士兵经过集合后开始向西进发,八千人的部队犹如一只趴在地上的巨大蜈蚣,毫不停歇地向雄鹰城前进。
躲在悬崖之上的格蕾娜被眼前经过的部队吓了一跳,最多指挥过千人的她从来没有想到近万人的部队居然那么多。眼前这个山谷有着超过五公里的距离,但是八千人的长度看不到头也看不到尾,而且这么多人还只是士兵,不算后勤。
‘幸好不是让我攻打这些人。’格蕾娜突然冒出了这个想法,虽然她知道这些人是去攻打雄鹰城,但是内心的懦弱使她不想与这些人作战。
“放心,大人。”格蕾娜旁边的一个士兵安慰了下她,“我们的任务只不过是去攻击守军,不可能碰见这种职业士兵。”这个小兵其实是巴布多给格蕾娜的助手,原本格蕾娜的军事顾问是鲍勃,但是鲍勃死了,格蕾娜经验又少,巴布多只能调自己手下一个作战经验丰富的将军给格蕾娜。
“谢谢。”格蕾娜很感谢士兵对她的安慰,作为一个骑士很自然地崇拜勇者,而这个士兵虽然只有三十多岁,却和游牧民族,两族人战斗过多次。
“大人,我们先走吧。”士兵慢慢匍匐地退了下去,防止狼族人看见自己,“我们的战斗起码要到后天。”
“恩,知道了。”格蕾娜最后看了一眼悬崖下面经过的部队,咬了咬牙也退了下去。
不知乌云已经到来的冯德劳还在受着粉红色地狱之苦,不过现在的他是被作为衣架子的存在。塞西莉亚和夏洛特不停地拿着各种样式的衣服套在冯德劳身上,原本在地球时就讨厌被母亲当做衣架子的冯德劳却又在异界成为了衣架子。不过这次对象是女朋友们,所以冯德劳的脾气一点都不能发作。
‘昨晚夏洛特吃了点小醋就毁了我一晚上的幸福,要是现在发飙,那以后的幸福都没有了。’脑子中只有幸福的冯德劳,只好打碎牙吞肚子里,而且还要堆着笑应付两女的建议。
不错、很好、你的眼光不错。冯德劳差不多快要挖光自己所有的赞美之词,不过很快他的痛苦就要结束了。因为一个雄鹰城里的传令官推门进来对着冯德劳三人恭敬地报告:“三位大人,老城主有请。”
一脸不高兴的两女只好将那些即将套在冯德劳身上的衣服放回去,同时冯德劳和裁缝店店主都抹掉了头上的细汗:‘这两位大小姐实在是太彪悍了,居然兴奋地选了一个多小时的衣服。’
不过等到结账的时候,冯德劳的怨念更加强大了。整整五十个金币啊!异界的一金币能当一万多元使用,五十个就是五十多万啊!这里的物价要多贵啊!其实异界,或者说西大陆的西边,像是衣服等物品都是很昂贵的,不然人们也不会都穿亚麻做的套服而不是羊毛做的衣服。但是食物很便宜,只要不是肉食或者加了香料的食物,一块大的黑面包只要两铜币。(关于货币的换算可是十分复杂的,简单地说一铜币等于一元钱,而铜币并不是最小的货币单位;一金币等于一百银币等于一万铜币,但金币并不是最大的货币单位。)
“可是大人,雄鹰城里只不过有三千勇士和五万多族人,根本无法和狼族人对抗啊。”一个惦着大肚子的高地贵族嘟哝了一声,“而且最近的黑林城也有一天的路程,如果行军而来也要一天半的时间。”周围的贵族都点了点头赞同大肚子的话。
“这个就不用担心了。”巴布多拿起一杯酒润了润嗓子,“我小孙女早就带了一千多士兵隐藏在芬里恩堡,只要那些狼崽子一出动就直接攻打芬里恩。”巴布多的话让在场很多没主见的贵族安心了,毕竟狼族人不可能见自己老巢被端不回去救援。
“还有三天前我就排除信使去黑林、临海、莫勒去调兵了。相信最迟后天他们就会达到了。”看来巴布多早就打算和狼族人开战了,所以底下那些贵族和首领们都把自己的心放好了。
“好了,现在会议就结束了,各回各家吧!”老爷子看见手下没什么人提出反对意见就直接下了王位,端着酒杯往楼上走。而那些贵族和首领们看见老城主都这么自信,自己也就没有后顾之忧了。
上了楼的巴布多老爷子看到妙丽早已站在走廊里等候他,“有什么消息?”妙丽愁眉紧锁,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
“三城援军到了,不过由于熊族之前的攻击,所以一共只来了三千人而已。每个城市一千人。”妙丽把信使送来的消息告诉了巴布多,老爷子听到这个消息便大笑起来。
笑了将近一分钟才停下,老爷子整张脸红红得,像是发了盛怒一般,“看来是鹰老了,所以那些个小崽子都忘记鹰的利爪了。三千人,三个地区总共三十万的人居然只出三千人。哼,这些家伙。”
“不过城里有五万多人,难道还抵挡不住狼族人的攻势吗?”妙丽不懂得军事,只是单纯得认为人多一定会战胜人少,“狼族最多也就出五千人,加上熊族的三千勇士,只不过八千人。”
“哈哈,小妙丽。打仗不是这么打的。”巴布多老爷子笑了一下,但是笑容不像刚才那么狰狞,“一个勇士也许会被十个农民打败,但是十个勇士可以面对一百个农民,而一百个勇士可以笑傲一千个农民,一千个勇士可是有着驱赶一万个农民的能力。”老爷子的话虽然粗糙,但是十分具体。这让妙丽知道人多并不是万能的,只有纪律严明、团结一致的士兵才是战争的主角,也是胜利的关键。
“属下明白了。”妙丽羞愧于自己的无知,但是她能很大方地表示,这就比很多聪明却死要面子的人强。
“恩。”巴布多很喜欢眼前这个孩子,她有着聪明的大脑也有着高尚的自尊,“那个东方小鬼今天做什么了?一大早可没看见塞西莉亚。”
“他、夏洛特和塞西莉亚小姐一大早就出去了。”妙丽回想了一下一大早在门房看见的景象,“好像三人往商业街的方向走了。”
“哈哈,这个小鬼看来艳福不浅啊。”老爷子摸了下自己的胡子,“比当年那个大长腿强啊,居然拐骗了我们两个美人,看得我真是嫉妒啊!”看来巴布多老爷子又不正经起来了。
芬里恩堡外的大广场上,芬里克站在高台之上看着台下的勇士们,“大伙们,西边的雄鹰部落投降了低地人的国王,他们玷污了我们高贵的传统。”独眼的芬里克拉开了嗓子大喊,而且他一个人的声音居然盖过了台下近八千人的细语,“那些该死的叛徒现在又用卑鄙的方法杀死了我们的族人,我们要做什么?”
“报仇!”八千人的回到让芬里克十分满意,他点了点头,“现在听我的号令,全军向雄鹰城前进。”
“芬里恩大人的战前演讲真是不错啊。”一个带着熊皮帽子的刀疤脸走到芬里恩旁边,“不过区区几句就让小伙子们热血沸腾,不愧是‘高地狼王’。”
听到刀疤脸的奉承,芬里恩笑了一下不过在那独眼的衬托下显得十分狰狞,“得到‘猎刀’的恭维我还真是受宠若惊。”
两个人互相恭维着走下高台。从外人看来两人像是多年不见的老友,但是知道内情的人都知道,这两人可是各怀鬼胎。整个高地大多分为四个部分,西面是雄鹰族的势力范围,东面是草原上游牧民族,而南北两面则各是熊族和狼族的势力范围。
原来三个大族虽有些小矛盾,但是为了面对草原势力的进攻,还能维持那脆弱的联盟;可是后来就在二十多年前威尔吉的亚萨米进攻雄鹰族,三族共同出兵与亚萨米作战,整整三年的战争双发死亡近万人的士兵。可说两方的仇恨不共戴天!
但是一个戏剧性的转折,‘长腿’亚萨米居然拐走了‘雄鹰之花’卡叶琳娜!这让巴布多很是为难,最后如同一般骑士小说一样,两人结为夫妻。
‘高地白头雄鹰’(雄鹰族的标志)只能和‘胜利女神的竖琴’(威尔吉王国国旗)和好,毕竟卡特琳娜可是雄鹰族族长的第一继承顺位。随后雄鹰族和威尔吉王国通商,并把高地上通向草原的商路连接到威尔吉。这使得威尔吉更加强大、富足,而雄鹰族得到威尔吉的支持也不把其他两族放在眼里。
不过其他两族不可能坐以待毙、束手就擒,所以两族派遣边远族人进入王国埋下种子,而且一直策划雄鹰族与游牧民族的矛盾。终于等到亚萨米魂归天国,两族与雄鹰族的矛盾彻底激化了。之前夏洛特的雄鸡部族就是因为是雄鹰族的偏远一族所,以才被狼族和熊族毁灭的。
一对对士兵经过集合后开始向西进发,八千人的部队犹如一只趴在地上的巨大蜈蚣,毫不停歇地向雄鹰城前进。
躲在悬崖之上的格蕾娜被眼前经过的部队吓了一跳,最多指挥过千人的她从来没有想到近万人的部队居然那么多。眼前这个山谷有着超过五公里的距离,但是八千人的长度看不到头也看不到尾,而且这么多人还只是士兵,不算后勤。
‘幸好不是让我攻打这些人。’格蕾娜突然冒出了这个想法,虽然她知道这些人是去攻打雄鹰城,但是内心的懦弱使她不想与这些人作战。
“放心,大人。”格蕾娜旁边的一个士兵安慰了下她,“我们的任务只不过是去攻击守军,不可能碰见这种职业士兵。”这个小兵其实是巴布多给格蕾娜的助手,原本格蕾娜的军事顾问是鲍勃,但是鲍勃死了,格蕾娜经验又少,巴布多只能调自己手下一个作战经验丰富的将军给格蕾娜。
“谢谢。”格蕾娜很感谢士兵对她的安慰,作为一个骑士很自然地崇拜勇者,而这个士兵虽然只有三十多岁,却和游牧民族,两族人战斗过多次。
“大人,我们先走吧。”士兵慢慢匍匐地退了下去,防止狼族人看见自己,“我们的战斗起码要到后天。”
“恩,知道了。”格蕾娜最后看了一眼悬崖下面经过的部队,咬了咬牙也退了下去。
不知乌云已经到来的冯德劳还在受着粉红色地狱之苦,不过现在的他是被作为衣架子的存在。塞西莉亚和夏洛特不停地拿着各种样式的衣服套在冯德劳身上,原本在地球时就讨厌被母亲当做衣架子的冯德劳却又在异界成为了衣架子。不过这次对象是女朋友们,所以冯德劳的脾气一点都不能发作。
‘昨晚夏洛特吃了点小醋就毁了我一晚上的幸福,要是现在发飙,那以后的幸福都没有了。’脑子中只有幸福的冯德劳,只好打碎牙吞肚子里,而且还要堆着笑应付两女的建议。
不错、很好、你的眼光不错。冯德劳差不多快要挖光自己所有的赞美之词,不过很快他的痛苦就要结束了。因为一个雄鹰城里的传令官推门进来对着冯德劳三人恭敬地报告:“三位大人,老城主有请。”
一脸不高兴的两女只好将那些即将套在冯德劳身上的衣服放回去,同时冯德劳和裁缝店店主都抹掉了头上的细汗:‘这两位大小姐实在是太彪悍了,居然兴奋地选了一个多小时的衣服。’
不过等到结账的时候,冯德劳的怨念更加强大了。整整五十个金币啊!异界的一金币能当一万多元使用,五十个就是五十多万啊!这里的物价要多贵啊!其实异界,或者说西大陆的西边,像是衣服等物品都是很昂贵的,不然人们也不会都穿亚麻做的套服而不是羊毛做的衣服。但是食物很便宜,只要不是肉食或者加了香料的食物,一块大的黑面包只要两铜币。(关于货币的换算可是十分复杂的,简单地说一铜币等于一元钱,而铜币并不是最小的货币单位;一金币等于一百银币等于一万铜币,但金币并不是最大的货币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