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第一卷太平洋上的悸动 第二十二章 临时联合政府
约翰.乔治和让.路易.风丹在第二天就收到了爵士签发的“加拿大皇家银行”,各一百万美元的支票,一艘当年世界最流行的二十四米豪华私人游艇。游艇是爵士通过北美航空采用最大的飞艇空运至安大略湖,在渥太华直接交给两人的夫人的。这种游艇是爵士生产出来只针对世界各国的合作伙伴和朋友的新产品,国际市场已经被炒到百万英镑一艘,还“有价无市”,目前,整个加拿大也就是两个爵士最早的合作伙伴订购了两艘,这次与他们的游艇一起空运到安大略湖码头。两人知道,爵士对他们的工作极为满意,这是额外的奖赏。
三个月后,维多利亚女王宣布,授予约翰.乔治和让.路易.风丹先生大英帝国荣誉爵士爵位。任命约翰.乔治爵士为大英帝国驻加拿大副总督,负责新分设的“育空河与马更些河领地”的皇家事务,任期五年。
至此,王致鸣成功地把育空河与马更些河一百多万的土地从西北领地中分划出来,为他今后组织该地区“独立公投”走出了坚实的一步。
王致鸣视察完道森,安排好育空河地区的未来地位后,就搭乘“鹰”号飞艇赶去诺姆堡,准备与投资顾问公司的股东们,讨论在阿拉斯加各地建立地方议会、地方政府、警察局的事情。
阿拉斯加投资顾问公司的股东们都提前来到诺姆堡,在眼前这个仿佛一夜之间冒出的城镇里,大家以为这里是旧金山淘金潮时期。当然,这只是说这里的人群像那个时期,但又没有那时的混乱。这里一切都是规规矩矩的,没有人再敢明目张胆地谋划、实施如何把别人的财富变成自己的财富行动,因为这些谋划、行动过的人都在镇政府前的绞刑架上去忏悔去了。
诺姆堡镇政府对任何抢劫、杀人、盗劫、强奸、不正当竞争、违反诺姆堡议会制定的法律的人,都会毫不留情地坚决镇压,前两种罪行会在二十四小时内经过镇法庭审判后,代表美国宪法、诺姆堡法律在绞刑架上被执行死刑,后面两种罪行将在三天内审判完毕,犯人们最终将会被送到不知什么地方去服最少二十年的苦役。
因此,现在在诺姆堡没有谁会去挑战法律、挑战镇政府、挑战警察。按照诺姆堡议会的规定,只有在诺姆堡居住一年以上的人才有资格参与当地议会的选举投票,但本人没有被选举权,居住满三年的人才可以拥有被选举权。
任何没有获得投票权的人,在获得投票权前违反诺姆堡议会制定的法律,在服刑完毕后都将被驱除出诺姆堡地区,二十年内不准踏入诺姆堡地区范围内。
任何违反“诺姆堡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人,将会在支付相当于本人财产一半的罚款后,被诺姆堡警察驱除出境。所有在诺姆堡有违法行为的人都将进入诺姆堡镇政府的“黑名单”,诺姆堡政府将定期公布,并且通知阿拉斯加所有的税务官,断绝这些人在阿拉斯加的所有出路。
毫无疑问,这些都是张康仁在三少的指点下主持制定的。
“血腥”的刑罚、严厉的经济处罚、宽松的竞争环境和基本完善的市政建设,使得诺姆堡迅速成为阿拉斯加第二个繁荣之地。
王致鸣要张康仁试验以经济处罚、行政处罚、严刑为基础的法律体系,对严重侵犯他人、社会、阿拉斯加利益的行为坚决打击,充分体现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充分保证每一人的绝对权力,保证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和社会环境,真正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精神。
张康仁在诺姆堡的工作是他自己来到美国后最舒心的日子,他肩负的是将来三少控制区域内的法律体系构建任务。现在他的身边已经有李鹤年情报系统严格审查后,确定对王致鸣绝对忠诚的二十多位华裔、欧洲、美国法律专业人士与他一起工作,工作目标是为诺姆堡镇政府制定一套完整的基础法律体系,“争取”使它成为整个阿拉斯加地区的法律体系。这个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就是“平等、公平、公正”,对任何违法行为都以严厉的经济制裁和严苛的行政、法律惩罚来处罚违法人员,以事实来教育、警示其他的公民。王致鸣不允许自己的法律体系出现后世美国法律体系那样至保护少数财团利益的现象出现,他是要保护所有的公民、国民、臣民。
将来阿拉斯加独立后,王致鸣是不会在阿拉斯加实行共和制度的,在大多数人都没有什么文化,不懂“民主”为何物的国家里实行“民主制度”,只是给一小部分人提供的权利、特权土壤。将来的阿拉斯加是以华人为主的国家,实行帝制对他们来说是极其自然的,对少数欧洲、美国裔的人来说“君主立宪”也是可以接受的。何况“君主立宪制”的国家是普遍授予“爵位”的,谁不想自己也是一个受人尊敬的“爵士”呢?
既然要立宪,就要有执政党、反对党、在野党。因此,王致鸣这次来阿拉斯加,就还要把阿拉斯加的势力整合起来,成立一个政党,这个政党的名称他准备采用“阿拉斯加科技民主党”(简称科民党),党的宗旨是科技、发展、民主、自由,第一阶段奋斗目标是为阿拉斯加的独立,阿拉斯加独立后进入第二阶段,其主体目标是建设、发展,争取使用三十年的时间把阿拉斯加建设、发展成为世界一流的工业、经济、军事强国,成为太平洋地区、甚至是大西洋西岸地区的第一经济、军事强国,争取再花二十年的时间,把阿拉斯加建设、发展成为世界前几位的强国。
他已经与李恩富、张康仁、詹天佑、旭初、伯格等核心成员分别商讨了这些事情,这次会议上大家将就统一阿拉斯加联合议会、行政、司法管理意见后,他就将分别拜访阿拉斯加的几个最大的原住民族群首脑,邀请他们走出来参加阿拉斯加的现代化建设,蛊惑其加入科民党,将来加入阿拉斯加的政府机构,分散欧洲、美国人的势力,与华人、欧美人组成阿拉斯加三大民族族群,使将来阿拉斯加的社会更加稳定。
因为阿拉斯加特殊的地理条件,使得将来阿拉斯加巨大的人口基数可能会面临粮食短缺的威胁,必须预先准备。现在在澳大利亚西部、西北部地区的华资农牧业已经站住了脚跟,不到一年时间那些浙商已经超额完成移民任务,移民总数已经达到五十万人,全部都有一份固定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而且在旭初父亲的主导下成立了一个“澳大利亚华人互助会”,采用雇佣黑水保安公司保护华人、互助会帮助华人的形式,把九成以上的华人都团结、组织起来,形成西澳地区实力最大的半政党化实体组织,尤其是在王致鸣集团澳大利亚公司的公开庇护下,澳大利亚人也不敢轻易招惹互助会。王致鸣庞大的“粮仓计划”取得阶段性胜利,今后东华、阿拉斯加、夏威夷、琉球、台湾的粮食供应有了基本保证,短期内就可以把有限的人力资源投入到工业化建设中去。
“税务官会议”上除个别税务官提出一些意见外,在诺姆堡迅速发展、税收大幅度提高的事实面前,最终达成统一意见,组成以城镇为参加单位的“阿拉斯加联合议会”、“阿拉斯加联合政府”,全体税务官组成“阿拉斯加联合巡回法庭”,以美国宪法为前提,将来采用联合议会通过的“阿拉斯加基本法”,并且以此为基准制定其他阿拉斯加地方法律。这样的做法在美国都是合法行为,美国政府也无权干涉地方政府的事务。联合政府行使阿拉斯加的行政管理权,组建警察局、建立国民警卫队。
大家也一致同意暂时低调处理这种形势,不让华盛顿过早察觉阿拉斯加的联合,“避免”被本土的大财团侵蚀阿拉斯加的利益,保持这种状态到一**五年。会议中通过一项重要协议,各税务官采用限制其他势力、财团进入阿拉斯加矿业,把所有已经发现和将来发现的矿区都纳入投资公司的所有权之中,集中进行大规模化的开采,减少中小型规模的开采,今后阿拉斯加的基础矿产品尽量外购,除北美投资所属公司外,其他企业引导向本地资源耗费较少的加工工业行业。
还有一个问题是必须由这些税务官达成一致意见的,那就是阿拉斯加上缴个美国政府的税金问题,以前阿拉斯加的税金还不够给这么几十个税务官的薪水,而现在阿拉斯加已经开始的迅猛发展,将会给阿拉斯加提供大量的税金,那这些税金是不能以正常的方式交给美国政府的,这么庞大的税金必然会引起美国政府重视,引起其他财团的窥视和利益争夺,进而使得阿拉斯加暴露在美国政府的面前,对阿拉斯加的系统建设和发展是极其不利的。
经过威尔逊给所有税务官的一番解释,大家也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最后一致决定:今后阿拉斯加上缴的税金,以上一年的全年税金为基数,以每年递增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的幅度增加,其余的税金除负责联合政府的行政和防务支出外,全部投入阿拉斯加的基础建设,主要是交通和城市基础建设。虽然现在税金总额还比较低,但是,随着阿拉斯加的发展,其应税基数将呈几何级数增长,今后联合政府的建设资金将会逐渐富裕起来。
大家在王致鸣将科民党的目的、意义、作用、运作方式介绍完后,全部都选择加入,王致鸣被选举为党主席,李恩富、阿博特被选举副主席,张康仁做秘书长,首批全体党员成为科民党的一级党员,作为核心党员负有为党的事业“在所不惜”的责任,组成科民党的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全体一级党员都是中央委员。今后加入的党员可以选择作为二级党员或者属于外层的三级党员,其对党的责任是不相同的,二级党员可以选择性的担负党的任务,三级党员只需要遵守党的纪律、不要求担负党的任务。二级党员宣誓对党的事业“在所不惜”后,经中央委员会投票批准,才可以成为一级党员。随后,通过了科民党的党章、工作计划、组织程序、民主制度等等事项。至此,阿拉斯加正式进入由科民党主持的发展轨道。
会后税务官们乘坐公司公务艇回到各自的地盘,开始在各自的领地积极组建议会、政府,发展二级、三级党员,建立本地的党组织。二个月后,各地议会、政府组建完成,在安克雷奇公司总部举行了联合议会的第一次会议,选举阿博特为联合议会的议长,李恩富为政府首席执政官,通过了一系列的地方法律和阿拉斯加第一个“五年发展计划”。诺姆堡的税务官成为巡回法庭的首席**官。
随后,公司组建了“阿拉斯加商业银行”,采用美元和亚元为主币,担负起阿拉斯加经济发展资金管理的责任。组建了“阿拉斯加邮政电讯公司”,开始在阿拉斯加各地建设分公司、建立无线电电报站和邮局。组建“阿拉斯加航空公司”,负责阿拉斯加境内的航空运输,暂时不涉及国际航线。组建了阿拉斯加的交通建设管理局,由詹天佑担任局长,负责修建阿拉斯加的公路、铁路网络。
税务官中的一位曾经在英国做过皇家警察的英国人,被议会任命为联合政府警察局局长,开始组建警察局。王致鸣把刚叔和几个原来集训队的家族子弟,几个霍夫曼推荐的德**官组成的“阿拉斯加参谋部”一起调到安克雷奇,议会马上任命刚叔为阿拉斯加国民警卫队司令,负责组建国民警卫队。原来李鹤年派来的阿拉斯加情报站站长成为阿拉斯加情报局的局长,全面负责阿拉斯加的对外、对内情报工作。张康仁担任了议会“司法法律委员会”的主任,带领一帮手下、助手开始制定阿拉斯加的地方法律。其实张康仁知道,这些法律都是以一个独立国家的角度去研究、制定的,将来都会成为独立后国家的法律。
三个月后,维多利亚女王宣布,授予约翰.乔治和让.路易.风丹先生大英帝国荣誉爵士爵位。任命约翰.乔治爵士为大英帝国驻加拿大副总督,负责新分设的“育空河与马更些河领地”的皇家事务,任期五年。
至此,王致鸣成功地把育空河与马更些河一百多万的土地从西北领地中分划出来,为他今后组织该地区“独立公投”走出了坚实的一步。
王致鸣视察完道森,安排好育空河地区的未来地位后,就搭乘“鹰”号飞艇赶去诺姆堡,准备与投资顾问公司的股东们,讨论在阿拉斯加各地建立地方议会、地方政府、警察局的事情。
阿拉斯加投资顾问公司的股东们都提前来到诺姆堡,在眼前这个仿佛一夜之间冒出的城镇里,大家以为这里是旧金山淘金潮时期。当然,这只是说这里的人群像那个时期,但又没有那时的混乱。这里一切都是规规矩矩的,没有人再敢明目张胆地谋划、实施如何把别人的财富变成自己的财富行动,因为这些谋划、行动过的人都在镇政府前的绞刑架上去忏悔去了。
诺姆堡镇政府对任何抢劫、杀人、盗劫、强奸、不正当竞争、违反诺姆堡议会制定的法律的人,都会毫不留情地坚决镇压,前两种罪行会在二十四小时内经过镇法庭审判后,代表美国宪法、诺姆堡法律在绞刑架上被执行死刑,后面两种罪行将在三天内审判完毕,犯人们最终将会被送到不知什么地方去服最少二十年的苦役。
因此,现在在诺姆堡没有谁会去挑战法律、挑战镇政府、挑战警察。按照诺姆堡议会的规定,只有在诺姆堡居住一年以上的人才有资格参与当地议会的选举投票,但本人没有被选举权,居住满三年的人才可以拥有被选举权。
任何没有获得投票权的人,在获得投票权前违反诺姆堡议会制定的法律,在服刑完毕后都将被驱除出诺姆堡地区,二十年内不准踏入诺姆堡地区范围内。
任何违反“诺姆堡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人,将会在支付相当于本人财产一半的罚款后,被诺姆堡警察驱除出境。所有在诺姆堡有违法行为的人都将进入诺姆堡镇政府的“黑名单”,诺姆堡政府将定期公布,并且通知阿拉斯加所有的税务官,断绝这些人在阿拉斯加的所有出路。
毫无疑问,这些都是张康仁在三少的指点下主持制定的。
“血腥”的刑罚、严厉的经济处罚、宽松的竞争环境和基本完善的市政建设,使得诺姆堡迅速成为阿拉斯加第二个繁荣之地。
王致鸣要张康仁试验以经济处罚、行政处罚、严刑为基础的法律体系,对严重侵犯他人、社会、阿拉斯加利益的行为坚决打击,充分体现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充分保证每一人的绝对权力,保证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和社会环境,真正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精神。
张康仁在诺姆堡的工作是他自己来到美国后最舒心的日子,他肩负的是将来三少控制区域内的法律体系构建任务。现在他的身边已经有李鹤年情报系统严格审查后,确定对王致鸣绝对忠诚的二十多位华裔、欧洲、美国法律专业人士与他一起工作,工作目标是为诺姆堡镇政府制定一套完整的基础法律体系,“争取”使它成为整个阿拉斯加地区的法律体系。这个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就是“平等、公平、公正”,对任何违法行为都以严厉的经济制裁和严苛的行政、法律惩罚来处罚违法人员,以事实来教育、警示其他的公民。王致鸣不允许自己的法律体系出现后世美国法律体系那样至保护少数财团利益的现象出现,他是要保护所有的公民、国民、臣民。
将来阿拉斯加独立后,王致鸣是不会在阿拉斯加实行共和制度的,在大多数人都没有什么文化,不懂“民主”为何物的国家里实行“民主制度”,只是给一小部分人提供的权利、特权土壤。将来的阿拉斯加是以华人为主的国家,实行帝制对他们来说是极其自然的,对少数欧洲、美国裔的人来说“君主立宪”也是可以接受的。何况“君主立宪制”的国家是普遍授予“爵位”的,谁不想自己也是一个受人尊敬的“爵士”呢?
既然要立宪,就要有执政党、反对党、在野党。因此,王致鸣这次来阿拉斯加,就还要把阿拉斯加的势力整合起来,成立一个政党,这个政党的名称他准备采用“阿拉斯加科技民主党”(简称科民党),党的宗旨是科技、发展、民主、自由,第一阶段奋斗目标是为阿拉斯加的独立,阿拉斯加独立后进入第二阶段,其主体目标是建设、发展,争取使用三十年的时间把阿拉斯加建设、发展成为世界一流的工业、经济、军事强国,成为太平洋地区、甚至是大西洋西岸地区的第一经济、军事强国,争取再花二十年的时间,把阿拉斯加建设、发展成为世界前几位的强国。
他已经与李恩富、张康仁、詹天佑、旭初、伯格等核心成员分别商讨了这些事情,这次会议上大家将就统一阿拉斯加联合议会、行政、司法管理意见后,他就将分别拜访阿拉斯加的几个最大的原住民族群首脑,邀请他们走出来参加阿拉斯加的现代化建设,蛊惑其加入科民党,将来加入阿拉斯加的政府机构,分散欧洲、美国人的势力,与华人、欧美人组成阿拉斯加三大民族族群,使将来阿拉斯加的社会更加稳定。
因为阿拉斯加特殊的地理条件,使得将来阿拉斯加巨大的人口基数可能会面临粮食短缺的威胁,必须预先准备。现在在澳大利亚西部、西北部地区的华资农牧业已经站住了脚跟,不到一年时间那些浙商已经超额完成移民任务,移民总数已经达到五十万人,全部都有一份固定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而且在旭初父亲的主导下成立了一个“澳大利亚华人互助会”,采用雇佣黑水保安公司保护华人、互助会帮助华人的形式,把九成以上的华人都团结、组织起来,形成西澳地区实力最大的半政党化实体组织,尤其是在王致鸣集团澳大利亚公司的公开庇护下,澳大利亚人也不敢轻易招惹互助会。王致鸣庞大的“粮仓计划”取得阶段性胜利,今后东华、阿拉斯加、夏威夷、琉球、台湾的粮食供应有了基本保证,短期内就可以把有限的人力资源投入到工业化建设中去。
“税务官会议”上除个别税务官提出一些意见外,在诺姆堡迅速发展、税收大幅度提高的事实面前,最终达成统一意见,组成以城镇为参加单位的“阿拉斯加联合议会”、“阿拉斯加联合政府”,全体税务官组成“阿拉斯加联合巡回法庭”,以美国宪法为前提,将来采用联合议会通过的“阿拉斯加基本法”,并且以此为基准制定其他阿拉斯加地方法律。这样的做法在美国都是合法行为,美国政府也无权干涉地方政府的事务。联合政府行使阿拉斯加的行政管理权,组建警察局、建立国民警卫队。
大家也一致同意暂时低调处理这种形势,不让华盛顿过早察觉阿拉斯加的联合,“避免”被本土的大财团侵蚀阿拉斯加的利益,保持这种状态到一**五年。会议中通过一项重要协议,各税务官采用限制其他势力、财团进入阿拉斯加矿业,把所有已经发现和将来发现的矿区都纳入投资公司的所有权之中,集中进行大规模化的开采,减少中小型规模的开采,今后阿拉斯加的基础矿产品尽量外购,除北美投资所属公司外,其他企业引导向本地资源耗费较少的加工工业行业。
还有一个问题是必须由这些税务官达成一致意见的,那就是阿拉斯加上缴个美国政府的税金问题,以前阿拉斯加的税金还不够给这么几十个税务官的薪水,而现在阿拉斯加已经开始的迅猛发展,将会给阿拉斯加提供大量的税金,那这些税金是不能以正常的方式交给美国政府的,这么庞大的税金必然会引起美国政府重视,引起其他财团的窥视和利益争夺,进而使得阿拉斯加暴露在美国政府的面前,对阿拉斯加的系统建设和发展是极其不利的。
经过威尔逊给所有税务官的一番解释,大家也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最后一致决定:今后阿拉斯加上缴的税金,以上一年的全年税金为基数,以每年递增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的幅度增加,其余的税金除负责联合政府的行政和防务支出外,全部投入阿拉斯加的基础建设,主要是交通和城市基础建设。虽然现在税金总额还比较低,但是,随着阿拉斯加的发展,其应税基数将呈几何级数增长,今后联合政府的建设资金将会逐渐富裕起来。
大家在王致鸣将科民党的目的、意义、作用、运作方式介绍完后,全部都选择加入,王致鸣被选举为党主席,李恩富、阿博特被选举副主席,张康仁做秘书长,首批全体党员成为科民党的一级党员,作为核心党员负有为党的事业“在所不惜”的责任,组成科民党的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全体一级党员都是中央委员。今后加入的党员可以选择作为二级党员或者属于外层的三级党员,其对党的责任是不相同的,二级党员可以选择性的担负党的任务,三级党员只需要遵守党的纪律、不要求担负党的任务。二级党员宣誓对党的事业“在所不惜”后,经中央委员会投票批准,才可以成为一级党员。随后,通过了科民党的党章、工作计划、组织程序、民主制度等等事项。至此,阿拉斯加正式进入由科民党主持的发展轨道。
会后税务官们乘坐公司公务艇回到各自的地盘,开始在各自的领地积极组建议会、政府,发展二级、三级党员,建立本地的党组织。二个月后,各地议会、政府组建完成,在安克雷奇公司总部举行了联合议会的第一次会议,选举阿博特为联合议会的议长,李恩富为政府首席执政官,通过了一系列的地方法律和阿拉斯加第一个“五年发展计划”。诺姆堡的税务官成为巡回法庭的首席**官。
随后,公司组建了“阿拉斯加商业银行”,采用美元和亚元为主币,担负起阿拉斯加经济发展资金管理的责任。组建了“阿拉斯加邮政电讯公司”,开始在阿拉斯加各地建设分公司、建立无线电电报站和邮局。组建“阿拉斯加航空公司”,负责阿拉斯加境内的航空运输,暂时不涉及国际航线。组建了阿拉斯加的交通建设管理局,由詹天佑担任局长,负责修建阿拉斯加的公路、铁路网络。
税务官中的一位曾经在英国做过皇家警察的英国人,被议会任命为联合政府警察局局长,开始组建警察局。王致鸣把刚叔和几个原来集训队的家族子弟,几个霍夫曼推荐的德**官组成的“阿拉斯加参谋部”一起调到安克雷奇,议会马上任命刚叔为阿拉斯加国民警卫队司令,负责组建国民警卫队。原来李鹤年派来的阿拉斯加情报站站长成为阿拉斯加情报局的局长,全面负责阿拉斯加的对外、对内情报工作。张康仁担任了议会“司法法律委员会”的主任,带领一帮手下、助手开始制定阿拉斯加的地方法律。其实张康仁知道,这些法律都是以一个独立国家的角度去研究、制定的,将来都会成为独立后国家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