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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28、我想做个好人

    天亮后,曹家的残众将古寺周围的尸体堆在一起,这里有一百多个车夫,几十名被孙宇和徐晃杀死的贼兵,还有十几名被杀死的僧人,等雨停了之后,这些尸体将被一把火烧光,以免他们暴尸荒野,造成瘟疫。

    至于二十几名曹家家眷的尸体,则被挑选出来,放进曹家的大车里,准备运回家乡安葬。

    孙宇没心情和他们一起做烧尸这种破事儿,一直站在古寺的屋檐下静候着。他这时才感觉到趴在他背上的糜芳全身都在颤抖,显然还没有从惊吓中回过神来。

    后背有点腻的感觉,原来是糜芳身上的鲜血也染到了孙宇的身上,两人身子中间的衣衫都被鲜血浸透了,

    “二姨子……咳,还是叫你糜二小姐吧,我觉得二姨子叫起来很奇怪。”孙宇清了清喉咙道:“已经安全了,从我背上下来吧……”背着**十斤重的姑娘可不是什么轻松活儿,如果不是孙宇已经被“旺夫”强化得体质远超常人,早就背不动了。

    糜芳低头脑袋“哦”了一声,从孙宇背上滑了下来,双腿一落地就一软,差点摔倒在地,幸好孙宇扶了她一把,不然就当场出丑了。

    此时的糜芳满身都是鲜血,一袭绸衫全都变成了暗紫色,有如一块猪肝粘在她身上。头发凌乱,脸色苍白,那张瓜子小脸上面满是青一道,白一道的痕迹,还有几滴鲜血粘在脸上。

    孙宇抖了抖自己的衣衫,感觉后背全是鲜血很不舒服,于是对着寺里一个存活下来的僧人问道:“哪里可以洗衣服、洗澡?”

    僧人指了指寺后的小山道:“山边有条小溪,还有一个水潭……”

    孙宇点了点头,对着远处的曹嵩叫道:“曹老夫人,我去后山洗个澡,你们在这里等着援军,若是有敌来犯,大声叫喊即可!”

    他转身要走,却感觉衣袖一紧,原来是糜芳伸出来手来,紧紧地拽住了他的袖子:“别走……我怕!”

    “呃,有啥好怕的,敌人都散光了。”孙宇腻歪地道:“应该没啥问题了,我身上的血不洗掉也太难受了,让我去洗洗,很快就回来。”

    糜芳摇了摇头,苍白的脸上闪过一丝惊慌,她低声道:“我怕……你带我一起去!”

    我晕,我是要去洗澡啊,带你一起去个屁啊。孙宇大汗,你想偷窥我入浴不成。不过他看到糜芳那胆怯的样子,又有点不忍,叹了口气道:“跟着吧,我洗澡时你别偷看。”

    糜芳:“……”

    两人转到后山,这里果然有一条小溪从小山崖上流下来,在山涯下面汇成小小的水潭,这个世界不像后世那么多污染,所以水潭看起来清澈见底,潭边一排小树,就像天然的屏障一样保护着这个洗澡的好地方。

    糜芳一言不发,背对着水潭坐在了潭边。

    孙宇见她赖定自己了,无可奈何地脱下衣衫,跳进了水潭里,先将背上的血痕洗干净,再把衣衫也洗了一通,天空中还飘着小雨,孙宇的衣衫本来就打湿完了,所以他也毫不在意地又将湿衣服穿在身上,湿衣服比染满血的衣服好多了,至少穿着不感觉恶心。

    洗好之后,孙宇正要带着糜芳回寺,却听糜芳低声道:“妹夫……你……别走,我也想洗洗……满身都是鲜血,我受不了这腥味。”

    哦!也对,连我这个男人都受不了身上的血腥,女人当然更受不了。孙宇大大方方地走开几步道:“那你洗吧,我走远些。”

    “别……别走远。”糜芳的泼辣劲儿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她有些害怕地道:“我怕附近还有没跑远的山贼,你别走远,让我能看到你。就在潭边,像我刚才那样坐下就行了……”

    哦!这也对,乍逢大变,以女人的胆量现在不敢独处是很正常的事。孙宇背对着潭水坐了下来,刚坐好,他就听到背后哗地一声水响,糜芳似乎是合衣跳入了潭中。

    背后传来了哗哗的水响,糜芳将身子沉入水中之后,只露出一个脑袋,然后在水里脱下了衣裙,她的衣裙上全是鲜血,一浸入水中,顿时冒出丝丝红色,小小的水潭顿时被染红了一大片,糜芳感觉自己就像泡在了血海里。

    糜芳突然想起在自己身边被砍掉脑袋的那名僧人,断脖处的鲜血四处飞溅,那恐怖的场景仿佛就在面前,她忍不住:“啊!”地惨叫了一声。

    听到她的惨叫,孙宇还以为她碰上了水蛇一类的东西,忍不住转过了身来。就在这时,已经被鲜血染成了红色的潭水已经把糜芳吓得跳了起来,她将手上血红的衣衫用力地摔在了水里,然后裸着身子跳出水潭,坐到潭边,呜呜呜地哭了起来。

    呃,看光啦!孙宇大汗,只见糜芳白皙的肌肤柔滑得有如绸缎,饱满的胸部轻轻颤抖,细长的大腿蜷曲着坐在地上。地上并不干净,有几片沾着泥土的落叶粘在了她的腿上……

    这本来应该是个很旖旎的场景,每个男人做梦时都梦到过和某美女发生这样的故事,但水潭里的一汪血色,将这份旖旎破坏得一干二净,何况这个女人可不是孙宇喜欢的类型。

    孙宇心里长叹了一声,有男人在潭边也,你裸着身子跳来跳去干嘛,勾人犯罪么?对着你这样哭得稀里糊涂的女人我哪有犯罪的心情?他走到水潭边,伸手捞起糜芳的衣衫,在水里用力地搓洗了起来。鲜血丝丝涤静,被血染红的衣衫慢慢恢复了它原本的颜色。

    糜芳坐在地上,佝偻着身子抱成一团,看着孙宇洗衣服,突然开口问道:“妹夫……我是不是一个很讨人厌的女人?”

    “呃,怎么说呢?”孙宇一边洗着衣服,一边道:“很讨厌!对自己的三妹也能做出逼嫁的丑事,泼辣跋扈,目中无人,在徐州时我有好几次想给你迎面一耳括子。”

    孙宇说这话时,就打算应付她的反击了。没想到糜芳听了之后并没有反击,而是叹了一口气道:“原来……我在别人心里是这样的人……难怪张?要这样对我。”

    “妹夫……你有像张?那样想过杀掉我吗?”糜芳有点害怕地问道。

    “没有!”孙宇摇头道:“她是她,我是我。你虽然讨厌,但罪不致死,我心里烦你、骂你、不待见你也就行了,何必非要把你给杀了,那是恶人处世的方式,不是我。”

    “我明白了,你是好人!”糜芳低声道:“像这种时候,有你在身边我会觉得很安心,不会害怕,这是好人才能给别人的感觉。而我是个讨厌的人,别人在我身边就会不自在,就会想落我的脸子,会产生很多无谓的争执……会想杀我!”

    咳,小姑娘,你刚刚差点被人先奸后杀,现在裸着身子坐在水潭边,一边哭得稀里哗啦,一边玩个屁的哲学啊?孙宇心里腻歪了一下,但有些话说清楚比不说清楚的好,孙宇硬着头皮道:“你说得没错,讨厌的人会让身边所有的人都不自在,糜二小姐,你逼嫁糜贞,害得她离家出走,在黑店里险些被人劫财劫色,如果不是我正好路过相救,你妹妹已经魂归地府了。现在同样的事轮到你自己身上,你何不好好地检讨一下自己昔日的所作所为?”

    孙宇此时已将糜芳的衣服洗干净了,他将衣服扔给糜芳,背过身道:“这次我来徐州,就是为了给你三妹讨个公道,现在……咳,公道也讨完了,我会带她远走高飞。她从此不再是你们糜家的人,大家井水不犯河水,大道朝天各走一边,好聚好散吧。”

    身后传来嗦嗦地穿衣声音,糜芳“嗯”了一声道:“我不想再做讨厌的人……我想做个好人!”

    晕,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你说做好人就做好人了?我还想做超人、圣斗士、蝙蝠侠呢!哪能说做就做得到。孙宇歪了歪嘴巴,不过这话没说出口,因为人家毕竟是在说好话,没理由这时候吐她槽。

    两人整理好衣衫,又慢吞吞地走到古寺里来,天空中的小雨慢慢停了,一轮太阳挂了出来,阳光晒在身上,暖阳阳的,孙宇甚至感觉到身上的湿气被蒸腾了起来,有白烟从身上冒起。

    天空放晴,可以烧化尸体了。曹家人和残余的僧人们将尸堆上面浇上香油,然后抱来大捆稻草和干柴,随着一个火把扔入尸堆,雄雄烈火冲天而起,黑烟伴着臭味弥漫开来。

    孙宇掩着鼻子退开出几百米远,却见糜芳慢吞吞地走到火堆前面,她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一把匕首。一挥刀,割断了自己的青丝,将她一头飘逸的长发弄得只有齐耳长。她将割下来的头发扔入了火堆里。然后跪倒在火堆旁边,喃喃地道:“那个讨人厌的糜芳已经死了,从现在开始,我要做一个全新的糜芳,做一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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