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六十四章 才是一个开始
吴琼将刺绣极为仔细认真的折叠好,压在了行李箱中。脸上感动之色未减的说道:“现在就去装裱好的话,不方便走的时候往北京携带,而且我觉得这么好的刺绣,还是等我回到北京后,找一位行业里的手艺大师,把它好好的装裱一下吧。”
马良深以为然,道:“是啊,随便找人给装裱的话,糟蹋了这么好的东西。”
“你喜欢就好,怎么样都行。”
看到吴琼确实很喜欢这副刺绣,李梅和马明全悬着的心也就放了下来。
尤其是李梅,心里更是高兴的比吃了蜜都要甜,一来这副刺绣可算是让她了却了心头的大难题,二来看着自己辛苦的劳动成果能够得到如此高的评价,她心里当然会欣喜不已。
本来李梅想着让马良领着女朋友去华中市的舅舅家里串个亲戚的,不过这个想法立刻就被正准备要去上班走的丈夫断然否决了。
马明全说:“还没订婚,现在不过是在谈恋爱,就让人姑娘家去串亲戚?你这老娘们儿心里怎么就想着让别人给你长脸,就不考虑人姑娘家心里啥想法。再说了……你让良子现在就带女朋友去,大山两口子怎么招待,给钱还是不给钱?给多少?咋自己还发愁着总算把难题刚解决掉,就不想别人是不是为难了?”
“这倒也是……我糊涂了。”李梅一脸讪笑。
“傻娘们儿!”马明全瞪了老婆一眼,然后脚一蹬揣着了火,手拧油门儿,摩托车突突突一溜烟的驶出了巷子。
被丈夫说了一通之后,李梅也想明白了这事儿行不通。可这心里面实在是高兴的不行,又考虑到只有大哥这一家子亲戚,马良领着女朋友回来了总得告知他们一声,所以干脆回到屋里就给李山打了个电话,把事情简明扼要的说了一遍。
李山一听外甥领着女朋友回来了,这还了得?当即在电话里说道:“不能让人姑娘家还没订婚就来我这儿登门,不合适!中午的时候我和凤芝去一趟吧。”
“中,中!”李梅喜滋滋的答应下来。
这时候就听着院里传来了马良的声音:“妈,我带着小琼出去串门儿了啊。”
李梅急忙应声道:“哎,去吧去吧,早点儿回来啊,外面天冷,晌午的时候你舅舅和你妗子要来家里……”
“知道了。”
马良答应了一声,领着吴琼就往院外走去。
原本跟着他们跑出来的小白犹豫半晌后,便喵呜一声,掉头蹿回屋里去了——她觉得跟着马良和吴琼这一对儿出去浪串,倒不如在家里面暖暖和和舒舒服服,还有个慈祥的妈妈呵护着。
挽着马良的胳膊走在村中的大街上,吴琼一边打量着街道两侧的建筑物。
其实村子里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只不过因为这个村子是马良从小到大生活的地方,所以吴琼心里似乎有点儿爱屋及乌般的感觉,觉得这里的一切都很新鲜。甚至,她心里还冒出了一个很好玩儿的念头:
“也许,我嫁给马良后,将来就要在这个村子里生活下去吧?”
马良今天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擦得铮亮的皮鞋,整个人看起来板板整整气宇轩昂。
吴琼穿了件卡其色的排扣风衣,腰带在稍靠旁侧的位置挽了个大大的蝴蝶结状,领口间黑色保暖衣弯起的弧线上方露出了一抹雪白的肌肤,几粒明亮的钻石缀在纤细的项链上。衣摆下堪堪露出黑色的紧身一步裙边,黑色的加厚打裹着纤细修长的美腿,齐膝的高跟靴穿在脚上,越发显得她身材高挑堪比模特,穿着打扮时尚而不艳丽。
而且因为穿了高跟鞋和烫发略显蓬松的缘故,吴琼很明显比马良还要高出三四公分来。
所以马良走在大街上,有吴琼这样一位典型超级美女挽着胳膊极为亲密的跟在身边,每每极为熟络热情的和偶遇的村民们微笑着打招呼客套两句的时候,马良的感觉上就倍儿有面子。
他能看得出来,村里人看到吴琼的时候,眼眸中明显透露出的惊讶和羡慕神色:马良这小子长的也不算赖,可跟这位如同莲藕田里盛开的荷花般清秀靓丽的姑娘比起来……他就是一坨牛粪啊!
马良深以为然,道:“是啊,随便找人给装裱的话,糟蹋了这么好的东西。”
“你喜欢就好,怎么样都行。”
看到吴琼确实很喜欢这副刺绣,李梅和马明全悬着的心也就放了下来。
尤其是李梅,心里更是高兴的比吃了蜜都要甜,一来这副刺绣可算是让她了却了心头的大难题,二来看着自己辛苦的劳动成果能够得到如此高的评价,她心里当然会欣喜不已。
本来李梅想着让马良领着女朋友去华中市的舅舅家里串个亲戚的,不过这个想法立刻就被正准备要去上班走的丈夫断然否决了。
马明全说:“还没订婚,现在不过是在谈恋爱,就让人姑娘家去串亲戚?你这老娘们儿心里怎么就想着让别人给你长脸,就不考虑人姑娘家心里啥想法。再说了……你让良子现在就带女朋友去,大山两口子怎么招待,给钱还是不给钱?给多少?咋自己还发愁着总算把难题刚解决掉,就不想别人是不是为难了?”
“这倒也是……我糊涂了。”李梅一脸讪笑。
“傻娘们儿!”马明全瞪了老婆一眼,然后脚一蹬揣着了火,手拧油门儿,摩托车突突突一溜烟的驶出了巷子。
被丈夫说了一通之后,李梅也想明白了这事儿行不通。可这心里面实在是高兴的不行,又考虑到只有大哥这一家子亲戚,马良领着女朋友回来了总得告知他们一声,所以干脆回到屋里就给李山打了个电话,把事情简明扼要的说了一遍。
李山一听外甥领着女朋友回来了,这还了得?当即在电话里说道:“不能让人姑娘家还没订婚就来我这儿登门,不合适!中午的时候我和凤芝去一趟吧。”
“中,中!”李梅喜滋滋的答应下来。
这时候就听着院里传来了马良的声音:“妈,我带着小琼出去串门儿了啊。”
李梅急忙应声道:“哎,去吧去吧,早点儿回来啊,外面天冷,晌午的时候你舅舅和你妗子要来家里……”
“知道了。”
马良答应了一声,领着吴琼就往院外走去。
原本跟着他们跑出来的小白犹豫半晌后,便喵呜一声,掉头蹿回屋里去了——她觉得跟着马良和吴琼这一对儿出去浪串,倒不如在家里面暖暖和和舒舒服服,还有个慈祥的妈妈呵护着。
挽着马良的胳膊走在村中的大街上,吴琼一边打量着街道两侧的建筑物。
其实村子里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只不过因为这个村子是马良从小到大生活的地方,所以吴琼心里似乎有点儿爱屋及乌般的感觉,觉得这里的一切都很新鲜。甚至,她心里还冒出了一个很好玩儿的念头:
“也许,我嫁给马良后,将来就要在这个村子里生活下去吧?”
马良今天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擦得铮亮的皮鞋,整个人看起来板板整整气宇轩昂。
吴琼穿了件卡其色的排扣风衣,腰带在稍靠旁侧的位置挽了个大大的蝴蝶结状,领口间黑色保暖衣弯起的弧线上方露出了一抹雪白的肌肤,几粒明亮的钻石缀在纤细的项链上。衣摆下堪堪露出黑色的紧身一步裙边,黑色的加厚打裹着纤细修长的美腿,齐膝的高跟靴穿在脚上,越发显得她身材高挑堪比模特,穿着打扮时尚而不艳丽。
而且因为穿了高跟鞋和烫发略显蓬松的缘故,吴琼很明显比马良还要高出三四公分来。
所以马良走在大街上,有吴琼这样一位典型超级美女挽着胳膊极为亲密的跟在身边,每每极为熟络热情的和偶遇的村民们微笑着打招呼客套两句的时候,马良的感觉上就倍儿有面子。
他能看得出来,村里人看到吴琼的时候,眼眸中明显透露出的惊讶和羡慕神色:马良这小子长的也不算赖,可跟这位如同莲藕田里盛开的荷花般清秀靓丽的姑娘比起来……他就是一坨牛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