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题外话:黄慕兰关于杨惠敏的回忆
黄慕兰,原名黄彰定,又名黄淑仪、黄定慧,出身于湘中名门,1926年,加入了中国**,于北伐前夕在武汉投奔革命,担任了汉口妇女部的部长。国共分流后不久,黄慕兰赴上海任*中央书记处秘书,兼机要交通员,并成为中央特科成员。在上海从事地下工作时,曾营救过周恩来、关向应等中央领导人。2011年7月9日,黄慕兰在杭州度过了105岁生日。
太平洋战争爆发当天,*中央分别致电周恩来、廖承志、潘汉年、刘少文等,指示与英、美等国建立广泛的真诚的反法西斯统一战线,撤退在香港的文化界人士和党的工作人员。周恩来两次致电廖承志,对撤退在港人员提出意见。在廖承志的主持下,研究决定,让刘少文留港负责转移工作。据统计,从当年12月至次年5月,分别从香港4个出口撤离的进步文化人士和*人士有800人之多,还接应了2000多名爱国青年回国参加抗日工作。
这时,杨惠敏也在香港从事秘密营救接运困滞香港的各界爱国人士的工作,把一批又一批的人员和物资从香港护送回大后方。10月间,志皋怕她在香港活动时间久了,难免会有暴露被捕的危险,就打电报秘密通知她即速回来,打算另行派遣工作队去接替她。可她却抱着“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态度,坚持要在香港冒险继续工作,要护送著名的“电影皇后”胡蝶夫妇一行及随身携带的大量行李,从香港到曲江再另行转道去重庆。11月的时候,胡蝶和她的丈夫潘有声已安全到达曲江。有一天,她突然前来找我们,说是她托交杨惠敏代为护运的大批“行李”在途中不见了,要陈志皋负责赔偿。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胡蝶交付杨惠敏护运的“行李”,竟有21件大箱大包。他们夫妻二人在逃难途中,哪会带这么多的行李呢?其实这些“行李”之中,只有几件是真正的行李,绝大部分都是帮会头子的阔太太们和国民党高官的小老婆托胡蝶捎带的高级走私物资,诸如后方紧缺昂贵的进口西药、化妆品等,这些东西在香港购买并不贵,如能运到重庆出售,是很受欢迎的畅销货,可以从中大获暴利。杨惠敏见要护运的行李太多,为了保证人员和货物的安全,决定把人与行李分开来走,结果人员虽然平安到达,但这批“行李”却因为太招人注意,被一帮土匪抢去了。当时,港九和珠江三角洲已经沦陷,就在沦陷区与广东后方地区交界的三岔路口,日军经常前来侵扰,也有我们党领导的东江游击队在活动,更有形形色色的土匪歹徒专门在这一带抢劫难民们的钱财。这批“行李”就是在这三岔路口被劫的。在胡蝶来访之前,我们已听取了护送的工作人员汇报,志皋早已发出电报,要有关人员在沿途设法追查。胡蝶可能因为别人托她捎带的货物在途中丢失,无法向对方交待,情急之下,说话很不客气,一口咬定要志皋负责赔偿。志皋也就不客气地回答她说:“我们振委会的工作人员冒着生命危险,是尽义务接运护送你们从沦陷区到大后方去的,又不是开保险公司的。你们的人员都已安全护送到了,行李在路上被土匪抢了去,怎么能叫我们赔偿呢?从法律责任上讲,我们也只有代为追查的责任,要我们赔偿是根本不可能的。”两个人唇枪舌剑针锋相对地吵了起来,当场就搞僵了。胡蝶见未能遂愿,就悻悻而去。过了一些日子,抢劫行李车的歹徒把这批货物运到桂林脱手,在市场上公开出卖。那些走私的西药等货物,是无法从中辨认其物主的。可是其中有一件是胡蝶自己穿的貂皮大衣,被辨认出是胡蝶的衣物,知道是赃物,但销赃的歹徒拿到钱后,早就溜了。被抢去的那批走私货物哪里还追得回来?社会上广为流传,她因代人捎带的货物被劫,在那些阔太太们面前大大地丢了脸,竟迁怒到我们头上。胡蝶到重庆后向军统特务头子戴笠告了状,说是我们包庇杨惠敏,“私通**的东江游击队”,抢劫了她的“行李”。于是,杨惠敏被捕入狱。这真是飞来横祸,天大的冤枉,而由此又“追查”到志皋和我,更是意外之灾。但是事后仔细分析,却也并不奇怪,想必是我和志皋在曲江以振委会的名义做了许多有利于加强国共两党团结抗日的工作,早就引起了国民党*顽固派、特别是军统特务们的注意和忌恨。我的重庆曾家岩之行,自然更加深了他们的猜疑,只是在第二次国共合作的政治气候下,他们找不到借口,抓不住把柄,而苦于无法下手。如今正好借着胡蝶的告状,就可以“师出有名”地对我们下手了。所以,表面上看,我们是受到了杨惠敏的牵连,其实是军统方面“醉翁之意不在酒”,打击我们,中伤*,破坏团结抗日。杨惠敏这场冤枉官司,或因胡蝶诬告了她,也说不定还是因为我们的事而牵连了她,真是冤而又冤了!至于我们这场牢狱之灾,就军统特务方面而言,正所谓是恶毒诽谤嫁祸,藉此发作,挑拨国共合作发生矛盾的故技。
摘自《黄慕兰自传》
作者题外话:到底是怎么回事,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真相总只有一个。笔者这里的摘录不具倾向性。但通常情况下,笔者不喜欢看传记,那里面的人物伟大,光辉,不食人间烟火,只有优点,没有缺点,像仙子,唯独不像人。
太平洋战争爆发当天,*中央分别致电周恩来、廖承志、潘汉年、刘少文等,指示与英、美等国建立广泛的真诚的反法西斯统一战线,撤退在香港的文化界人士和党的工作人员。周恩来两次致电廖承志,对撤退在港人员提出意见。在廖承志的主持下,研究决定,让刘少文留港负责转移工作。据统计,从当年12月至次年5月,分别从香港4个出口撤离的进步文化人士和*人士有800人之多,还接应了2000多名爱国青年回国参加抗日工作。
这时,杨惠敏也在香港从事秘密营救接运困滞香港的各界爱国人士的工作,把一批又一批的人员和物资从香港护送回大后方。10月间,志皋怕她在香港活动时间久了,难免会有暴露被捕的危险,就打电报秘密通知她即速回来,打算另行派遣工作队去接替她。可她却抱着“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态度,坚持要在香港冒险继续工作,要护送著名的“电影皇后”胡蝶夫妇一行及随身携带的大量行李,从香港到曲江再另行转道去重庆。11月的时候,胡蝶和她的丈夫潘有声已安全到达曲江。有一天,她突然前来找我们,说是她托交杨惠敏代为护运的大批“行李”在途中不见了,要陈志皋负责赔偿。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胡蝶交付杨惠敏护运的“行李”,竟有21件大箱大包。他们夫妻二人在逃难途中,哪会带这么多的行李呢?其实这些“行李”之中,只有几件是真正的行李,绝大部分都是帮会头子的阔太太们和国民党高官的小老婆托胡蝶捎带的高级走私物资,诸如后方紧缺昂贵的进口西药、化妆品等,这些东西在香港购买并不贵,如能运到重庆出售,是很受欢迎的畅销货,可以从中大获暴利。杨惠敏见要护运的行李太多,为了保证人员和货物的安全,决定把人与行李分开来走,结果人员虽然平安到达,但这批“行李”却因为太招人注意,被一帮土匪抢去了。当时,港九和珠江三角洲已经沦陷,就在沦陷区与广东后方地区交界的三岔路口,日军经常前来侵扰,也有我们党领导的东江游击队在活动,更有形形色色的土匪歹徒专门在这一带抢劫难民们的钱财。这批“行李”就是在这三岔路口被劫的。在胡蝶来访之前,我们已听取了护送的工作人员汇报,志皋早已发出电报,要有关人员在沿途设法追查。胡蝶可能因为别人托她捎带的货物在途中丢失,无法向对方交待,情急之下,说话很不客气,一口咬定要志皋负责赔偿。志皋也就不客气地回答她说:“我们振委会的工作人员冒着生命危险,是尽义务接运护送你们从沦陷区到大后方去的,又不是开保险公司的。你们的人员都已安全护送到了,行李在路上被土匪抢了去,怎么能叫我们赔偿呢?从法律责任上讲,我们也只有代为追查的责任,要我们赔偿是根本不可能的。”两个人唇枪舌剑针锋相对地吵了起来,当场就搞僵了。胡蝶见未能遂愿,就悻悻而去。过了一些日子,抢劫行李车的歹徒把这批货物运到桂林脱手,在市场上公开出卖。那些走私的西药等货物,是无法从中辨认其物主的。可是其中有一件是胡蝶自己穿的貂皮大衣,被辨认出是胡蝶的衣物,知道是赃物,但销赃的歹徒拿到钱后,早就溜了。被抢去的那批走私货物哪里还追得回来?社会上广为流传,她因代人捎带的货物被劫,在那些阔太太们面前大大地丢了脸,竟迁怒到我们头上。胡蝶到重庆后向军统特务头子戴笠告了状,说是我们包庇杨惠敏,“私通**的东江游击队”,抢劫了她的“行李”。于是,杨惠敏被捕入狱。这真是飞来横祸,天大的冤枉,而由此又“追查”到志皋和我,更是意外之灾。但是事后仔细分析,却也并不奇怪,想必是我和志皋在曲江以振委会的名义做了许多有利于加强国共两党团结抗日的工作,早就引起了国民党*顽固派、特别是军统特务们的注意和忌恨。我的重庆曾家岩之行,自然更加深了他们的猜疑,只是在第二次国共合作的政治气候下,他们找不到借口,抓不住把柄,而苦于无法下手。如今正好借着胡蝶的告状,就可以“师出有名”地对我们下手了。所以,表面上看,我们是受到了杨惠敏的牵连,其实是军统方面“醉翁之意不在酒”,打击我们,中伤*,破坏团结抗日。杨惠敏这场冤枉官司,或因胡蝶诬告了她,也说不定还是因为我们的事而牵连了她,真是冤而又冤了!至于我们这场牢狱之灾,就军统特务方面而言,正所谓是恶毒诽谤嫁祸,藉此发作,挑拨国共合作发生矛盾的故技。
摘自《黄慕兰自传》
作者题外话:到底是怎么回事,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真相总只有一个。笔者这里的摘录不具倾向性。但通常情况下,笔者不喜欢看传记,那里面的人物伟大,光辉,不食人间烟火,只有优点,没有缺点,像仙子,唯独不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