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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一章

    “救命啊,有小孩,有小孩掉进河里了……。”是温丽蕙的声音!

    永胜饭店的老板贾永胜刚要丢下正在洗刷的碗筷,出门去看看。

    陈金莲厉声地喝道,“哼,做你的事,那个狐狸精八成又是在瞎咋呼了,管她呢?”陈金莲这个女人,一向是个尖酸刻薄的女人,她早就憎恨容貌漂亮的温丽蕙,在她看来,就是因为温丽蕙在招珠妹的饭店里做事,让自己的生意一落千丈。

    这时,都有几天,没看到温丽蕙的人了,与没听到温丽蕙的声音了,她眼也觉得净了,耳根也清静了许多。

    此时,咋一听温丽蕙那婉转悦耳的声音,她就觉得自己的头皮起鸡皮,浑身还打了一个颤。        也是因为听了陈金莲的建议,黄阿珍还亲自去找了温丽蕙,拐弯抹角地向她讲了一大通道理,说什么女人名声臭了就臭了,没什么大不了。

    这年头,时代不一样了,大家的观念也变了,名声好比死人的衣服,该扔掉就扔掉,该烧掉就烧掉,不要留恋。

    在这个矿上,温丽蕙的名声既然都臭了,还不如将计就计,跟着她做小姐,趁着年轻多赚些钱,然后回到陌生的城里开个店,找个好男人嫁了……

    女人经济独立,才有话语权。

    黄阿珍还说,有一些地方的姑娘家,就是大姐带妹妹,早早就出来做小姐,一般都是十五六岁就开始出来做了,到了二十来岁,该嫁人的时候就嫁人,她们做了十来年小姐,一般手里都攒个百来万,也有点运气好的,最后,还找了个大老板做老公。

    温丽蕙万万没想到一向对自己情同手足的黄阿珍,竟建议她做这种见不得人的事,碍于情面,她没有和黄阿珍翻脸。

    再说,这个陈金莲心里也在盘算着,刚才她一听,温丽蕙喊有小孩掉进水里了,她立即紧张地向自己的屋里一看,自己的三个小孩,都正并排地在睡午觉,她就安心地叫自己的男人贾永胜不要理会这些了,要是自己的小孩少了一个,她还不是第一个跑了出去?

    陈金莲心想,落水的小孩,一定是招珠妹的远房亲戚,那个叫小宝的男孩,她见过这个孩子,说起来,这孩子长得倒也是精灵的很,嘴巴又甜,每天卖饭的时候,他都会替招珠妹吆喝着,帮招珠妹的饭店里,招揽了不少生意。

    陈金莲非常恼火自己的孩子,个个都不争气,胆子也小,害羞的很,不能帮自己在家门前,吆喝一下,招揽些生意。

    陈金莲原先恨温丽蕙,自从温丽蕙出事后,她对小宝也恨了起来。

    这次小宝出事了,这才叫活该,陈金莲心里不禁暗暗地高兴起来。

    陈金莲正在心里窃喜,咒骂着。

    她感到属于自己的天,终于要晴了,她一想到这里,不知道有多开心,多兴奋。

    正在这时,有个矿工跑到了陈金莲的饭店门前,大声地喊道:“永胜哥,快,快,你家孩子出事了,他掉进河里了。”

    “啊,”贾永胜忙站起了身,把手中的一叠碗全掉在了地上,摔碎的碗片,满地都是。     “贾永胜,你他妈想死啊,摔了老娘的碗碟。”陈金莲吼道。

    “还,还碗碟?你儿子出事了。”那位矿工又喊道,并且拉着贾永胜就要出门。

    “滚,我孩子才没掉进河里呢?你他妈,积点口德好不好,我家的孩子,可都在里屋睡觉呢?”      “妈,妈,弟弟没在?”

    “没,没在,刚刚还,还在呢?”陈金莲吓得面如死灰,慌张地说道。

    “他早跑出去洗澡了,他用枕头包在被单里,骗你们呢?”

    “啊!”陈金莲整个人都瘫在地上,他这个儿子是超生的,可是她的宝贝蛋子。为了这个儿子,她远离家乡东躲西藏,才生了这么个儿子,这可是她在老贾家的资本,也是她每次骂贾永胜的资本,这个女人就是因为自己生了个儿子,就一直有着不可一世的感觉。

    这时,陈金莲感到了,从没有的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她大脑一片空白,整个人瘫死了过去。

    贾永胜也顾不了自己老婆了,虽然他此时脚也发软心发飘,但还是迈起了脚步,跟着矿工向河边跑去了。

    在关键的时候,不得不承认,胡子就是胡子,胡子不是白长的,有时男人就是男人。       女人天天做衣服和做饭,但服装大师和厨神却往往都是男人。

    这不是在笑话女人,而是性别的差异,本身就决定了男人和女人,都有着这样和那样的擅长。       河边围满了人。

    “丽蕙,丽蕙,你快醒醒。”杜家华正在声嘶力竭地喊着。

    “快,快……让开。”永胜哥来了。

    有人在人群中喊道,还没等所有的人,让出一条路,贾永胜就拼命地挤开了人群,有几个腿脚软些的,竟被他挤得差些摔倒了。

    “永胜,你孩子没事,快……快,过来看看你的孩子吧,他好像被吓坏了,呛了些水,刚刚都吐了出来,幸亏她……。”

    有个与贾永胜熟悉的矿工,边说边用手指着正躺在地上的温丽蕙。

    此时的温丽蕙被水淹的已经昏迷过去了,只有杜家华在凭着自己的感觉,拼命地在她的身边摇着她的肩膀,喊叫着。

    贾永胜到底还是分清楚什么是轻重,他一看自己的儿子,已经脱离了危险,凭着他的经验,他知道杜家华这种做法,只会耽误抢救温丽蕙的时间,他忙对着人群吼道,大家快让开,让我来试试。        在这个非常时期,任何一个人站出来都会成为权威者,只需要声音大些。

    虽然有时多少有些病急乱投医的味道,但大家还是不约而同地给贾永胜让开了。

    贾永胜这个平时在老婆面前,一直低声下气的男人,此时他的脸色是那么的凝重,给人一种从没有的男人坚强,他扶起了温丽蕙,立即就放在自己的肩膀上,上下不停地抖动着,一下,两下……没多久,温丽蕙吐出一大口水,紧接着又吐了几口。

    “好了,没事了,没事了……她活了。”大家都小声地议论着。

    “孩子,孩子,我的孩子。”陈金莲也不知什么时候醒了,她也也跑了过来,正抱着自己的儿子嚎啕大哭。

    “丽蕙,丽蕙,你醒了。”杜家华带着哭腔喊道,他已经泪流满面。

    温丽蕙微微地睁开了眼,深情地看了一下杜家华,又闭上了眼,眼泪从她美丽的脸颊流了下来。       她原本想趁着杜家华在矿上,烧煤矸石的时候,偷偷地离开湾岭煤矿,可是一旦真的要离开了,她就有了种难舍难分的感觉,也说不清是何原因,隐隐约约地感觉告诉她,全部都是杜家华的缘故,好像又不全是,但她又想不到是什么原因,使她有了这份依恋。

    当真的离开,离开那个和杜家华同住的小阁楼刹那,温丽蕙才发现自己那么依恋这个地方,原来全是依恋着杜家华,依恋有杜家华的日子!

    留恋一个地方,就是依恋那个地方的人。

    如果是仅仅依恋一个人,那一定是至亲至爱的人;厌恶一个地方,也往往是憎恨那个地方的人。      尤其是女人,感性的多,更是如此。

    依恋

    “花瓣依恋春天∕蝉声依恋夏天∕硕果依恋秋天∕雪花依恋冬天∕一笔飘逸的素描,游弋纸张中,跃然甩出了∕春意盎然之风流、炎炎热浪之倜傥、一叶晓秋之放浪、银装素裹之不羁∕天下,倘有一支神来之笔?∕点下桥段,洒下相思之子∕寄予一曲∕我与你之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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