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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暗恋三十六计

    那双澄澈的眼眸深深勾引了我——这是年芳十二岁的我第一次见到江澄澈时的印象。从此,我这个无知少女便无法自拔得爱上了他。不,准确来说已经迷恋上了他。这不能怪我,是他勾引我在先,如果不是因为他倾国倾城的回眸一笑,或许我还是个仍在念着“ABC”的清纯少女。但是现在,我已经致力于《暗恋三十六计》的写作行列。

    没错,我将我倒追江澄澈的过程写成了一本言情小说,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是一个作家,研究如何发扬暗恋精神的作家。然而我的读者只有一个——我家可怜的小黄狗阿黄。我每天都会捧着我不过寥寥几十字的章节读给它听,可惜阿黄很不识相,次次都要我跟它大眼瞪小眼几十分钟后才肯乖乖得屈服于我的淫威之下。

    因此,我经常能听见邻居的悲叹:“可怜的阿黄。”

    对此,我对阿黄深表同情,每天都会愧疚地端两盘少得可怜的肉到书房。一盘我吃给它看,一盘它看着我吃。每当它的口水想要污染这美好的环境的时候,我就会抡起我肉感的小拳头对它的脑门一阵招呼。但是,生物学家告诉我们,动物都是有脾气的,特别的饥饿过头的动物。于是乎,阿黄冒着星星对着我一个热情的狗扑,我成功得花了我老娘几千块钱进了医院。

    当天晚上我老娘霸占了我家仅存的一部没有被我打爆的电话,阻止了我向江澄澈同学报平安的行为。但是,我没有怪她,因为她哭诉的对象是江澄澈她妈,某种意义上是我婆婆。因为她们彻夜长谈的对象是我这个“兔崽子”,所以这也算是为我日后嫁入江家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可怜的我被不负责任的老妈扔在了白花花的医院里。天可怜见,虽然我有一颗彪悍的内心,但怎么说我还是个小学六年级学生,我确实很害怕。还好那时我的脑子可以达到正常水平,没错,我留了一手。我将私藏在枕头底下的我家小澄澈的独家照片掏出来,贪婪地朝那白皙如美瓷的肌肤上“吧唧”几口才心满意足地入睡。

    这十几天内,我一边欣赏着江澄澈漂亮的照片,一边对我家可爱的小澄澈深表愧疚。在我进入医院疗养这段期间,少了我热情的目光他一定会觉得非常不自在。我下定决心早点康复,用我太阳般的目光温暖他,不让他弱小的心灵受到伤害。这大概是我人生中第一次那么有正义感吧。

    上帝是公平的,它造就了可爱娇小的夜莺,自然也造就了彪悍无敌的大猩猩。我毫不谦虚,我承认我就是那大猩猩中的一员。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暗恋三十六计》已经从短篇小说发展成了长篇小说,可惜我和江澄澈的距离还是隔着一个伤心的太平洋。

    太平洋是一个什么概念?大概脑子正常的人都知道吧。然而,直到我们升入初中时,我仍旧只能隔着碍眼的防盗玻璃遥望他被阳光镀上一层金边的美丽脸庞。我深深地痛骂了自己一顿,阿黄去年被我剃掉的毛都拔地而起,呼唤着我再去剪一次了,怎么我和江澄澈的距离就不能飞跃那万恶的楼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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