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玄幻小说 > 妖破九州

正文 第1章 妖精救美

    “好痛!”

    想不到粉身碎骨的滋味这么痛苦!

    林天的嘴角边裂开了一丝苦笑,想不到堂堂华夏王牌特工,最后竟落个粉身碎骨的下场,真是够憋屈的!不过想想这些年为国家做出的贡献,林天不禁坦然,无论是他手下诛杀的恐怖分子的数量,还是刺杀的敌国政要的份量,都足以引以为傲。这辈子,值了!

    话说林天这一生,虽然只是短短的三十四年,却跌宕起伏,曲折离奇,堪称一部传奇。他本是一个孤儿,被福利院收养,早在学前大班开始,便被人以挑选体操运动员的名义,召进了训练队,开始接受诸多残酷的训练。

    十年之后,当别的小孩还偎依在父母怀中撒娇的时候,十五岁的他便做为公派留学生,来到了国外。

    开始了他的传奇生涯。

    此时的他,早已经认定了自己的身份——国之暗剑——王牌特工。

    一名注定了一生默默无闻,行走在黑暗之中,用特别的方式来为国家谋取利益的无名英雄。

    在这十几年特工生涯之中,死在林天手中的外国政要,被他窍取的机密情报不计其数,在西方世界,他素来有东方的007,暗杀之剑,世界头号间谍之称。

    不过,他此次意外身殒,被炸得粉身碎骨却绝非执行某个特殊任务。而是自己一时性起,临时起义,属于纯粹的个人行为。

    他炸毁了岛国的靖国神社!

    做为一名特工,他深知自己的行为会给国家带来一系列的影响,在外交层面上会导致被动,搞不好的话,甚至会引发新一轮次的世界大战,应该谨慎行动。但是做为一名华夏国人,他却深深的知道既然有能力,就应该为国人争这一口气。

    华夏与岛国的恨仇,如同长江大河,涛涛不绝,永远也无法说清楚。

    林天相信,如果在华夏国做一个问卷调查,百分之九十的国人会支持自己的行为。

    所以他绝不后悔自己的所做所为。

    唯一遗憾的是,由于“华奸”的存在,走露了风声,所以他被军队团团包围,眼看不能够全身而退。为了不至落下把柄,也为了自己的一世英名,林天毅然选择提前引爆了炸弹。

    轰隆!

    随着一连串巨大的轰响,灰尘四溅,火光冲天,靖国神社倒在了尘埃之中,林天同样也安祥的闭上了双眼。

    只是……好痛呀!

    一阵耀眼的白光之后,一阵巨大到无法想象的疼痛,迎面扑了过来。好像有无数巨型蚂蚁,在疯狂的啃咬着林天的全身,使得这位王牌特工无法安祥的闭上双眼。

    这是什么情况?!

    难道下了地狱,被投进油祸里不成?

    这不公平!

    林天忿忿不平的想到,如果我连都要遭这个罪,那么东条那些甲级战犯们,岂不是更应该千刀万剐!

    难道……

    因为在岛国的原因,所以英魂没有回归十八层地狱,而是落入所谓天照大神的手中!

    这怎么可以!

    林天勃然大怒,猛然睁开双眼——我命由我不由天,即使是死,我也绝不会向异族的神灵低头。

    一股强烈到足以逆天的愤怒,不屈的情绪化为涛天的动力,竟然支撑着林天清醒过来,意识也逐渐清晰起来。

    这是哪里?

    凌乱的草丛,荒凉的北风,远处隐约可见的群山,这里绝不是岛国。

    那么,这是哪里?

    很快,林天认定了一个事实,这里绝对不是地球。

    原先的地球,即使是亚马逊森林,也不可能拥有如此清新的空气。

    这吸入肺腑之中的气流,暖洋洋的,充满着力量感,令人飘飘欲仙,简直就是一种享受!

    更重要的是……

    眼前这具身体明显不对头,身材高大魁梧,皮肤白皙细嫩,面貌英俊潇洒,简直就是一个人见人爱的小白脸。完全不是自己那副普普通通,不引人注意的宅男形象。

    林天瞬间断定,自己并非幸免遇难,而是诡异重生了!

    这是在异界!

    做为一个王牌特工,林天适应的能力无疑是超强的,前世的训练之中,倒是也有针对平行世界的假想试验。所以短暂的震惊之后,他已经开始在思索自己今后的生活。

    既然上天给了自己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那么就绝对不能错过。上辈子过惯了默默无闻的生活,那么这一世,就当是补偿,让自己轰轰烈烈活一把。

    做一个快意恩仇,长刀当歌的豪客。

    只不过……豪客并不意味着要惊世骇俗,自己现在这具身体……怎么看也不像是个正常人种!

    林天挣扎着爬到了一个小水潭的旁边,看着水中自己的倒影,顿时陷入了无语之中。

    宽阔的背肌之上,竟然斜斜向上,长着两对蝙蝠一样的翅膀。黝黑细小,显得不堪重负,真不知道如此瘦小的翅膀,如何能够支撑起壮硕的身体飞翔起来,恐怕装饰的意义更大一些。

    可是这也太丑了些吧。

    如果是两对雪白的天使羽翼,那么凭借这俊朗的外表,林天倒还有信心混个神棍当当。但是蝙蝠翅膀吗?

    还是省省吧!

    林天努力挤出一丝苦笑——我究竟是什么东东?难道是妖怪?

    ……

    就在林天努力的观察周围的环境,想要收集一些有关身份的信息之时,一阵凌乱的脚步声由远及近传了过来。

    “有人来了!”

    林天一惊,尽管身体多处受伤,体表还有残留着数十道深浅不一的伤痕,身体状态极差,林天仍然好像灵猫一样,向前一滚,躲入了草丛之中。

    特工生存手则第一条:永远不要让自己暴露在哪怕是可能的危险之中。

    此处地势偏僻,除了暗害“自己”的人之外,林天想不出还有谁会来到这里。

    “嗯……啊!……救命呀!”

    一阵轻微的挣扎声和女子呜咽的哭泣声传来。

    两名彪性大汉,**着上身,将一名女子狠狠的摔在一处草丛之上。

    “求求你们……不要!”

    这名女子一身白衣白裙,年龄不大,只有二十几岁,相貌极为俊美,只是披头散发,显得十分慌乱,她沙哑着嗓声求饶着:“求你们不要这样对我!我是青阳镇林福的干女儿,他在镇上有极高的威望,而且对蛮山极为熟悉。得罪了他,你们这些外乡人在蛮山之中一定寸步难行。”

    “蛮山?哈哈!”

    她的求饶,无疑更激起了某些人的兽性。个子高一些的男子狞笑着:“蛮山?你搞错了。我们可不是苦哈哈的职业者,而是专门针对林福和林天来的。你的那个干弟弟,早就被我们送上西天了。到于你……美人!你不用假正经。我们已经打听清楚,没了男人,你独自一人拉扯着一个孩子,想必也是旷了很久的。今天我们兄弟一定会让你好好的爽一把,享受到****的滋味!”

    “哈!来吧。”

    高个子手一掀,女子的白裙已经被翻到了腰间,露出裙内的薄汗巾和一对浑圆修长的美腿,令人愈发的血脉贲张。

    “哈哈!”

    两名壮汉一左一右,向那名女子扑去。

    “不!你们竟然杀了少爷,我跟你们拼了!”

    女人听闻林天被害,顿时神情大变,如同一头愤怒的雌狮,死命向两人扑去。

    “有趣!这样才够劲!来吧,美人!”矮个子全身已经脱光,那话儿高高举起,一个虎跳,向女人扑去。

    “混蛋!”

    女人的双手本能的护在胸前,向右侧闪避,手肘处却恰巧撞击在矮个子男人的鼻翼之上,一时间鼻血长流,淌了一地。

    “呼!”

    一直冷眼旁观的林天突然觉得全身的血液在燃烧,一股发自内心深处,几乎无可抵挡的嗜血欲望瞬间充塞在他的心头。

    前世做为特工的林天,自然不会因为别人的一番对话便轻易的认可某个人。所以虽然那女人表现的很凄惨,林天还是下意识的对她有所怀疑,并没有立刻采取行动。但是现在……

    血!

    矮个子流出的鲜血完全吸引住了林天。

    血!

    吸血!

    我要吸干他的血!

    哗!

    几乎是出于本能,**的身体猛然弹射而出,如同一支利箭,向那两人射了过去。

    “什么人!”

    高个子极为警惕,略一偏头,嚣张的大吼道:“北宫世家在此办事,闲杂人等快快躲开!”

    北宫世家!

    林天的心中,无端的爆发出一股滔天的怒意,就像是这北宫世家和他有什么不共戴天的仇恨一般。速度猛然飙升三倍,锐利的指甲如同刀锋一般,刺入那名男子的胸膛之中。口腔之中獠牙突起,如同锋利的匕首一般,刺入男子的颈部动脉之中。

    “不!”

    在那名男子惊骇的目光之中,他的全身血液,如同滚水一般向着林天的口中奔流而去,很快就血尽人亡,被吸成了一个干尸。

    “是你!是你?宇文家的小畜生!你竟然没死。”矮个子男子脸色吓得煞白,下体处的昂扬一下子便低垂直了下来,软啪啪的再无一丝活力。至于是不是会留下永久的阴影,造成终身遗憾,就只有天知道了。

    他不敢面对林天,甚至不敢反抗,只是调头就跑,嘴里大声嚷道:“救命呀!宇文家的那个半妖又活过来了!”

    “半妖!”

    “宇文家?”

    林天心中一动,几乎可以肯定此人和他受伤垂死的经历有着必然的联系,原本抓向矮个子头部的手掌顿时停滞了下来。

    他要活捉此人,问个清楚。

    只是一愣神的功夫,那名男子跑出去十几米远。

    “你跑不掉的!”

    林天微微冷笑。得到血液的滋养,此时的他,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尽数愈合,浑身上下充满着莫名的活力,状态好到无以复加。以这具身体刚才的爆发力,只怕可以轻易的达到每秒十几米,想要追上这名男子,只是分秒钟的事情。

    只是……

    就在林天双腿微屈,正要发力狂奔之时,突然一股眩晕感传来。

    “不好!”

    一股血气向着林天的脑海之中奔涌而去,林天只觉得眼前天旋地转,瞬间便失去了意识。

    “是你吗?少爷!”

    那名女子这时才反应过来,顾不得自己外泄的春光,惊叫一声,跳了过来,搂住林天的身体,不断哀求道:“少爷,你怎么了……求求你可千万不能有个三长两短。”

    <!-- 作者有话说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