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爱若如此便解风情(一)
时间仍旧停留在九月,天空是那么那么的蓝,风是那么那么的清,难得可贵的是还有几朵白云彩在天边浮着。
梅斯把约会的地点定在朝阳公园,一个黑黑瘦瘦的男孩子出现了。在后来的日子里,有一次把他描述给青荷。梅斯说,我在他面前忍不住笑了,简直是狂笑,即使柏拉图那么有修养的人,用哲学家的思维来看这个人,也会笑的。
那个男孩子以为梅斯笑是因为看到他而高兴,他用手抚了两下嘴上的小胡子,像是习惯性动作。
梅斯想起来,在霍乱时代的爱情里,那个年代的男人,好像特别喜欢修饰胡子,要用胶水把胡子捋顺,朝上卷着。她觉得碰见这样一个相亲对象很有缘分,尽管这种缘分和爱情无关。
不能否定的是,有些约会让人心情愉快,但是却不想继续下去。
按照门票上标示的路线,他们一路走着,聊着,梅斯笑了一路子,每一次笑,都会让那个男孩子有所领悟。
以至于以后,当梅斯表示不想再和他约下去的时候,他很委屈的大声嚷嚷,“你把我带到那个地方不就想表达一个意思吗?”
梅斯这才明白,自己当时无意间创造了多大的误会,却从来没有解释过。
他说,你一见到我就笑,这不是说明你对我很满意吗,或者是一见钟情吧!
他说,你约我逛公园,见到很多拍婚纱的新娘新郎,这不是表明你催促我结婚的意思吗?
他说,看到路上的小孩子,你会逗他们玩,这不是表明你想早点成家吗?
他说,你和我走了一路子都忍不住发自内心地笑,这不表明你我情投意合吗?
。。。
梅斯彻底崩溃了,她没想到他这个年龄竟也可以如此自信。
青荷说,在阿里萨622个情人中,都没有这么极品的。
梅斯对那个男孩子说,“你只有一条猜对了!”梅斯记得她正在逗一个胖乎乎的婴儿,小胡子男生不经意间打了个喷嚏,当即说了一句“肯定不是你在想我,因为你在和这个胖小子亲热!”
梅斯拒绝了小胡子男生,但是莉莉从此也拒绝了梅斯,她觉得是梅斯故意让小胡子男生对她有了误解和期待,从此,莉莉很少和梅斯讨论男人到底应该找女朋友还是男朋友的话题了。
但是那个周日还是有收获的,和小胡子男生逛完公园,两人分别后,梅斯又去赴另一个约会。
大虫请梅斯吃饺子。
可能朝阳公园太大了,或者自己笑得太多了,梅斯当时特别饿,点了2两牛肉饺子,2两猪肉大葱饺子,2两藕馅的饺子,当梅斯还想点鲅鱼的,看到大虫惊恐的眼神,梅斯把菜单递给大虫。
大虫没想到梅斯是这么一个吃货,他不停地问,“能不能吃得下,还要不要再点?”
其实只是饿劲上来,梅斯想着能够吃得尽兴,才多点了几样,她只好回答:“先吃着,不够再点吧!”
大虫立刻响应,把菜单放下了。
她不理会大虫抠门的本性,因为相对于别的缺点来说,她觉得这不是什么要命的缺点。一个人抠门可能有很多原因,只要不是只对她一个人抠门,她不觉得这是个大问题。
阿里萨也不曾为费尔米娜花过一分钱,虽然差点连命都搭上,还耗上了53年的追爱历程。
青荷认为梅斯在容忍对方的品性上已经到了和阿里萨同一个级别了,他什么样的情人没找过,甚至连疯人院出来的女人,就是那个拿着修理花圃的剪刀砍掉门卫脑袋的疯女人,他也去爱。
“我只是在尝试,这只是名义上的约会,和爱情无关!”梅斯这样说,她确定她不会爱上大虫这样的人,也不会爱上小胡子男生那样的人,甚至溜溜那样的男人,她也不会爱。
溜溜是梅斯的同事,长得溜溜的脑袋,溜溜的眼睛,溜溜的下巴,溜溜的鼻子,甚至他说的话,她都觉得有一股溜溜的味道。
每天早上梅斯来到办公室,屁股刚沾上椅子,溜溜开始吹口哨:跑马溜溜的山上,一朵溜溜的云哟 。。。
有的时候,溜溜会胡乱的吹些曲子,这个时候,梅斯会有些陶醉,她想起很久很久以前,当爱情还在的时候,她的男朋友喜欢吹着口哨牵着她的手。只要她点的曲子,他都会很卖力的吹,直到嘴吹麻了,梅斯不说停下,他就不会停下。
那些逝去的日子啊,连同温暖的口哨声,都随着爱情的脚步渐行渐远了。
早上溜溜吹一分钟,会去冲咖啡,然后给梅斯一杯。
梅斯不喜欢咖啡,只喜欢他吹的口哨,因为在这些熟悉的旋律中,她会产生很奇妙的幻觉,仿佛那个人还在,就在身后,她一转身就能捉住他细长的手。
溜溜喜欢梅斯,他喜欢她就像喜欢吹口哨一样。
溜溜讨厌莉莉,就像讨厌莉莉随随便便给别人介绍对象一样。
当得知梅斯没有看上小胡子男生,溜溜高兴地吹了一整天口哨,亲亲我的宝贝。。。。
吹得梅斯一天心烦意乱。
但是梅斯原谅他了,毕竟每个人总有一点不同于常人的癖好,就算是花冠女神也一样。费尔米娜说,她的鼻子从来不只是一件装饰,可以分辨出哪些衣服是洗过的哪些是没洗的,还能根据儿子的味道找的他的藏身之处,甚至她仅仅通过嗅觉就能发现丈夫出轨的迹象,她用鼻子来指导她的判断。
特蕾莎也是如此,从托马斯头发的里闻出另一个女人的味道。女人的嗅觉是一种天生的直觉。
梅斯的癖好不是自己发现的,青荷指出来,“你和费尔米娜一样,不过你只关注自己,而且只是关注自己的一个部位!”
梅斯想了想,明白了,青荷确实火眼金睛,但是青荷又如何的得知呢,闺蜜们经常挤一张床,聊个热火朝天通宵达旦是常有的事情,但是青荷从来没有和自己这么亲密过,甚至两人从来没在一张床上睡过。
青荷说:“我们生不同床死同穴吧!”
如果青荷是个男生,梅斯早就和他私定终身了。
自从青荷指出梅斯的怪癖,梅斯总是可以想着要把它戒掉,每次脱掉袜子,梅斯忍着不去闻袜子和脚的味道,但是过了一会,她会不经意间把脚丫子放在鼻子前面。
哎,癖好就是癖好,改不了戒不掉。梅斯叹口气。
对这个癖好追踪溯源的话,应该是小学那段时间了,要不是因为嫌弃自己是个汗脚,容易出现异味,梅斯不会这个关注这双丑陋的脚丫子。
所以,梅斯就像原谅自己的癖好一样原谅溜溜了。
梅斯过生日的时候,溜溜送给她一本书,梅斯差点用这本书把家里养的一只小白猫砸死,因为这本书太厚太沉了,梅斯从来没有这么厚的书,忘了它的危险性,以至于看到那只桀骜不驯的猫时,顺手就扔了过去。
溜溜有一次问,“梅斯,我送你的书你看了没有?”
梅斯立即回答:“看了看了,我当然会看的,我喜欢按照部首查字!”
那是一本现代汉语大辞典,梅斯不知道溜溜送她这么一本书什么意思,也许是看到了梅斯写的报告上面错别字太多了,也许是嫌弃梅斯书面总结里用词太不准确了。总之一句话,溜溜想指出梅斯文字功底不够雄厚。
就凭这一点,梅斯不会爱上这么不解风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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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身边有没有这样的人,一直单身,并不会因为长久的单身而焦灼不安,他想去爱,也从不放弃。在我们办公室就有一个哦,而且很帅,真的太帅了,人也很完美。因为不肯随便,所以不肯轻易去爱,我佩服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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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斯把约会的地点定在朝阳公园,一个黑黑瘦瘦的男孩子出现了。在后来的日子里,有一次把他描述给青荷。梅斯说,我在他面前忍不住笑了,简直是狂笑,即使柏拉图那么有修养的人,用哲学家的思维来看这个人,也会笑的。
那个男孩子以为梅斯笑是因为看到他而高兴,他用手抚了两下嘴上的小胡子,像是习惯性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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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至于以后,当梅斯表示不想再和他约下去的时候,他很委屈的大声嚷嚷,“你把我带到那个地方不就想表达一个意思吗?”
梅斯这才明白,自己当时无意间创造了多大的误会,却从来没有解释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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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斯对那个男孩子说,“你只有一条猜对了!”梅斯记得她正在逗一个胖乎乎的婴儿,小胡子男生不经意间打了个喷嚏,当即说了一句“肯定不是你在想我,因为你在和这个胖小子亲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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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那个周日还是有收获的,和小胡子男生逛完公园,两人分别后,梅斯又去赴另一个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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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朝阳公园太大了,或者自己笑得太多了,梅斯当时特别饿,点了2两牛肉饺子,2两猪肉大葱饺子,2两藕馅的饺子,当梅斯还想点鲅鱼的,看到大虫惊恐的眼神,梅斯把菜单递给大虫。
大虫没想到梅斯是这么一个吃货,他不停地问,“能不能吃得下,还要不要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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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理会大虫抠门的本性,因为相对于别的缺点来说,她觉得这不是什么要命的缺点。一个人抠门可能有很多原因,只要不是只对她一个人抠门,她不觉得这是个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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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荷认为梅斯在容忍对方的品性上已经到了和阿里萨同一个级别了,他什么样的情人没找过,甚至连疯人院出来的女人,就是那个拿着修理花圃的剪刀砍掉门卫脑袋的疯女人,他也去爱。
“我只是在尝试,这只是名义上的约会,和爱情无关!”梅斯这样说,她确定她不会爱上大虫这样的人,也不会爱上小胡子男生那样的人,甚至溜溜那样的男人,她也不会爱。
溜溜是梅斯的同事,长得溜溜的脑袋,溜溜的眼睛,溜溜的下巴,溜溜的鼻子,甚至他说的话,她都觉得有一股溜溜的味道。
每天早上梅斯来到办公室,屁股刚沾上椅子,溜溜开始吹口哨:跑马溜溜的山上,一朵溜溜的云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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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逝去的日子啊,连同温暖的口哨声,都随着爱情的脚步渐行渐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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溜溜喜欢梅斯,他喜欢她就像喜欢吹口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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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梅斯就像原谅自己的癖好一样原谅溜溜了。
梅斯过生日的时候,溜溜送给她一本书,梅斯差点用这本书把家里养的一只小白猫砸死,因为这本书太厚太沉了,梅斯从来没有这么厚的书,忘了它的危险性,以至于看到那只桀骜不驯的猫时,顺手就扔了过去。
溜溜有一次问,“梅斯,我送你的书你看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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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凭这一点,梅斯不会爱上这么不解风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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