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九章 不请自来
这日清晨,我跟龙灏天正坐在亭子里品茶聊天。看着漫天的雪花纷纷扬扬地飘向大地,天地间有着说不出的宁静。院子里橙黄的腊梅在一片银白世界的衬托中显得异常明媚,连绵不断的芳香渗透在每一缕空气中,装点着我们平和而又缤纷的心情。
不远处,清雅臂挎着一个小小的花篮,穿梭在一株株梅花树之间,红色的裙袍包裹着她日益高挑的身体,在冬日美景的映衬下,俨然构成一副美丽的仕女图。她将折好的花枝静放在篮子中,待会儿一半用来插在花瓶中,让满屋都散发着芳香,一半用来琢磨着做新的菜肴,待会儿我们又会成为她的小白鼠。
清雅不爱读书,不爱逛街,不爱胭脂水粉,她独爱厨艺这一门技术活儿。当时我送她去私塾,没几天她就回来跟我说,她不想跟在夫子身边读书,她看见那些写满文字的书就想睡觉,她问我可不可以不学。我问她喜欢学什么,她说她喜欢做菜,这样的爱好我也不是不理解,毕竟每个人的喜好都是不同的,不可强求。而且,她也不小了,在这个时代,像她这个年纪再过个两三年,就可以嫁人了。于是,我跟她说,不上学可以,但不可以不认字,你最起码要会写自己的名字,会写简单的书信,若是将来我不在你身边了,你想写信给我,该如何?若是我写信给你,你都不知道我写的是什么,又该如何?若是你不愿去私塾,可以跟在我后面,我每天抽些时间教你。她想了想,觉得我说的有理,便答应了。
但看到她真的很爱厨艺这一块,我就每天教些新的菜式给她,她学得那叫一个起兴,越学越开心,自那以后,经常创新地做一些从未见过的菜肴,糕点给我们四个人吃。虽然,我们每次都胆战心惊的,不过,真正难吃的还真是没碰到过。我想,她一定先自己尝过,觉得不好再重做。我看她在这方面真的很有天赋,于是考虑着送她去系统地学学厨艺这一行。
雪花飘得越来越大,地上已经积了一层厚厚的银白“地毯”,踩在上面,松松软软的,非常好玩儿。
这时,清旋从前厅走过来,这孩子现在个头窜得特别快,性子也越发的沉稳起来,他跟我们说外面有人找我们。我还想着这一大早的是谁啊,出门一看,竟是一个长得异常娇媚的红衣女子,只见她头戴衔凤金簪,发髻处插着一朵鲜艳的牡丹,一对华丽的耳坠颤颤悠悠地摆动着,一身红色绣花长裙裹着妖娆的身段,外披一件暗色印花斗篷,看见我开门,微微愣了一下,然后神色恢复正常,跟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请问龙灏天是不是住在这边”。
我看着她,心中隐隐约约猜到了她的身份。我把她请进门,一路上,她都在用探视的眼光四处打量着这里的一切,但又恰到好处地不会让这里的主人觉得她不懂礼数。她的随身丫鬟一直紧随其后,高举着伞替她遮挡风雪。
一走进客厅,她的丫鬟便手脚伶俐地替她解开披风,将一个随身携带的暖炉递到她手中。
我含笑请她坐下,让清雅上茶,自去喊龙灏天过来。龙灏天听说薄归找来了后,微微皱着眉头,道:“她竟不请自来了。”
到了客厅,薄归一看到他,便高兴地站了起来,快语道:“瑾哥哥,原来你真住这里呀,我还真怕找不着呢。”
龙灏天道:“找我有事吗?”
薄归像是没看到他的神色般,依旧开心道:“没事就不能找你吗?我一个人呆着太无聊了,所以就过来找你了,没打扰到你吧。”
龙灏天道:“对不起,我今天有事不能陪你。”
薄归的脸色一下子变了,不过没一会儿的工夫,又道:“那就让他陪我吧,他应该没事吧。”
薄归手指向我,纤纤玉手在大红的衣袖的衬托下,愈发显得白皙修长。我有些不解地看向她,她又不认识我,让我作陪不尴尬吗?还是说,她只是借我靠近龙灏天?
龙灏天也不看她,淡淡道:“真不巧,‘他’也没空。你要是实在无聊就回宫吧,外面不适合你。”
薄归脸色瞬间变得很难看,萋萋道:“你为何如此无情,就算小时候没帮着你,但我也没跟着他们一起害你呀,你又何必跟我生疏到如此地步?”
不过我想,她之所以没帮龙灏天,是因为她顾虑到自身安危吧,害怕别人会跟着一起害她。她太聪明,聪明得方方面面都考虑到,她冷眼看着这一切,选择最好的方式保护着自己。她爱着龙灏天,但她更爱自己。之所以选择龙灏天作为她的心爱之人,更大程度上是因为龙灏天太优秀了吧,各方面都符合她心目中的标准,甚至远远超出了她的标准。
我想,她爱的不是龙灏天这个人,而是龙灏天所拥有的附属的一切,比如才气,能力,相貌,智谋……
她爱的是他的光环。
她是一个将自己置于一切之上的女子,所以她的配偶一定得符合她的高标准才行,否则,就不配与她并肩一起。
闹了一场后,薄归愤愤离去,临别前狠狠瞪了我一眼,让我一阵莫名其妙。看来她再好的涵养还是抵不过那潜伏在内心的大小姐脾气啊,这可真是要不得。
龙灏天抱歉得看着我,道:“让你受委屈了吧。”
我笑着摇头道:“我能受什么委屈,你想多了。”
清雅在一旁道:“那女子也忒不讨喜了点,怎么随便冲人发火呢?何况还在别人家。”
清旋,清风两小子在一旁没说话,只是看着那女子离去的方向,目光沉沉。
我笑道:“别管那些了,今天说好了要去官家聚餐的,可别耽搁了,赶快收拾收拾,出发。”
几个孩子一听,立刻哦哦地欢叫了起来,各自换装去了。
我们跟官家总会时不时地来一次聚餐,有时是官家到我们这边来,有时是我们去官家,大家聚在一起,说说笑笑,或博弈,或说文议事,总之,轻轻松松,倒也有趣。
这官家小姐,现在应该是夫人了,是个心善之人,总是想着怎么帮助那些贫困的人们,她看到我收留了这三个孩子后,一直琢磨着开个收容院,收留那些无家可归的孩子。
这官家大公子,官麒,是个有责任有担当的人。除了要担负起整个家的重担,在文学上也有建树。和他妻子之间,真的是夫唱妇随,相敬如宾,相处很是融洽,他们经常一起讨论文学上的知识,有时会拉着我加入他们两个人中,开始一场激烈的讨论。
而这官家二公子,官麟,我不用多说了,整个一个开心果,孩子王,虽然看起来总像是没长大似的,但其实是很有能力的一个人,却总隐藏在他嘻嘻哈哈的外表之下,我想,不到时候,是不会爆发出来的吧。
而官家二老则是非常有涵养,有智慧的两个老人,是整个家里的精神支柱。
我们一到官家,下人们立刻笑意连连地请我们进去,并跟我们说,昨儿个有人送来一件稀奇之物,三角状的,可立于地上,其身有弦,拨弄可出声,大家都琢磨不透是个什么东西呢。我开玩笑道,难道连你们见多识广的官二少爷都不知道?下人们连连摇头。我不禁笑了出来,这些下人们时不时的会替他们少爷老爷向我们传个话,送个东西什么的,这一来二去的,他们也都认识我们了。
官麟听人通报说我们来了,连忙从屋内跑出来,边抚掌边道:“哈哈,终于来啦,快过来,有个东西给你们看看。”
我笑着迎上去,好奇道:“什么东西啊,神神秘秘的。”
官麟道:“你去看了就知道了,昨天我大哥的一个朋友送来的,说是从一个外域商人手中换来的,一种乐器,可大家都不知道是个什么东西,那么大一个个头,怪吓人的。”
我笑道:“有你这么形容的吗?既是乐器,何来吓人一说?”
官麟道:“我们平时哪见过这么大一个乐器,你去看看就知道我有没有形容错了。”
进了屋后,出现在我眼前的赫然是一架竖琴,着实把我吓了一跳,不过样式与现代的还是有些差别。官麟看我这样,大笑道:“我没说错吧,是不是很吓人。”
我喃喃自语道:“出现在这里,怪吓人的。”
龙灏天走上前,随意拨弄了几根弦,道:“这我见过一回,不是我们这儿的乐器,不过,它的音色甚是美妙,弹来有行云流水之感,柔如彩虹,余韵悠长。”
官麟立刻惊讶道:“你竟然见过?!看来你去的地方还真是多,我自愧不如。”
龙灏天道:“可惜我不会弹奏。”
我笑道:“也许我可以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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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远处,清雅臂挎着一个小小的花篮,穿梭在一株株梅花树之间,红色的裙袍包裹着她日益高挑的身体,在冬日美景的映衬下,俨然构成一副美丽的仕女图。她将折好的花枝静放在篮子中,待会儿一半用来插在花瓶中,让满屋都散发着芳香,一半用来琢磨着做新的菜肴,待会儿我们又会成为她的小白鼠。
清雅不爱读书,不爱逛街,不爱胭脂水粉,她独爱厨艺这一门技术活儿。当时我送她去私塾,没几天她就回来跟我说,她不想跟在夫子身边读书,她看见那些写满文字的书就想睡觉,她问我可不可以不学。我问她喜欢学什么,她说她喜欢做菜,这样的爱好我也不是不理解,毕竟每个人的喜好都是不同的,不可强求。而且,她也不小了,在这个时代,像她这个年纪再过个两三年,就可以嫁人了。于是,我跟她说,不上学可以,但不可以不认字,你最起码要会写自己的名字,会写简单的书信,若是将来我不在你身边了,你想写信给我,该如何?若是我写信给你,你都不知道我写的是什么,又该如何?若是你不愿去私塾,可以跟在我后面,我每天抽些时间教你。她想了想,觉得我说的有理,便答应了。
但看到她真的很爱厨艺这一块,我就每天教些新的菜式给她,她学得那叫一个起兴,越学越开心,自那以后,经常创新地做一些从未见过的菜肴,糕点给我们四个人吃。虽然,我们每次都胆战心惊的,不过,真正难吃的还真是没碰到过。我想,她一定先自己尝过,觉得不好再重做。我看她在这方面真的很有天赋,于是考虑着送她去系统地学学厨艺这一行。
雪花飘得越来越大,地上已经积了一层厚厚的银白“地毯”,踩在上面,松松软软的,非常好玩儿。
这时,清旋从前厅走过来,这孩子现在个头窜得特别快,性子也越发的沉稳起来,他跟我们说外面有人找我们。我还想着这一大早的是谁啊,出门一看,竟是一个长得异常娇媚的红衣女子,只见她头戴衔凤金簪,发髻处插着一朵鲜艳的牡丹,一对华丽的耳坠颤颤悠悠地摆动着,一身红色绣花长裙裹着妖娆的身段,外披一件暗色印花斗篷,看见我开门,微微愣了一下,然后神色恢复正常,跟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请问龙灏天是不是住在这边”。
我看着她,心中隐隐约约猜到了她的身份。我把她请进门,一路上,她都在用探视的眼光四处打量着这里的一切,但又恰到好处地不会让这里的主人觉得她不懂礼数。她的随身丫鬟一直紧随其后,高举着伞替她遮挡风雪。
一走进客厅,她的丫鬟便手脚伶俐地替她解开披风,将一个随身携带的暖炉递到她手中。
我含笑请她坐下,让清雅上茶,自去喊龙灏天过来。龙灏天听说薄归找来了后,微微皱着眉头,道:“她竟不请自来了。”
到了客厅,薄归一看到他,便高兴地站了起来,快语道:“瑾哥哥,原来你真住这里呀,我还真怕找不着呢。”
龙灏天道:“找我有事吗?”
薄归像是没看到他的神色般,依旧开心道:“没事就不能找你吗?我一个人呆着太无聊了,所以就过来找你了,没打扰到你吧。”
龙灏天道:“对不起,我今天有事不能陪你。”
薄归的脸色一下子变了,不过没一会儿的工夫,又道:“那就让他陪我吧,他应该没事吧。”
薄归手指向我,纤纤玉手在大红的衣袖的衬托下,愈发显得白皙修长。我有些不解地看向她,她又不认识我,让我作陪不尴尬吗?还是说,她只是借我靠近龙灏天?
龙灏天也不看她,淡淡道:“真不巧,‘他’也没空。你要是实在无聊就回宫吧,外面不适合你。”
薄归脸色瞬间变得很难看,萋萋道:“你为何如此无情,就算小时候没帮着你,但我也没跟着他们一起害你呀,你又何必跟我生疏到如此地步?”
不过我想,她之所以没帮龙灏天,是因为她顾虑到自身安危吧,害怕别人会跟着一起害她。她太聪明,聪明得方方面面都考虑到,她冷眼看着这一切,选择最好的方式保护着自己。她爱着龙灏天,但她更爱自己。之所以选择龙灏天作为她的心爱之人,更大程度上是因为龙灏天太优秀了吧,各方面都符合她心目中的标准,甚至远远超出了她的标准。
我想,她爱的不是龙灏天这个人,而是龙灏天所拥有的附属的一切,比如才气,能力,相貌,智谋……
她爱的是他的光环。
她是一个将自己置于一切之上的女子,所以她的配偶一定得符合她的高标准才行,否则,就不配与她并肩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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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着摇头道:“我能受什么委屈,你想多了。”
清雅在一旁道:“那女子也忒不讨喜了点,怎么随便冲人发火呢?何况还在别人家。”
清旋,清风两小子在一旁没说话,只是看着那女子离去的方向,目光沉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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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官家小姐,现在应该是夫人了,是个心善之人,总是想着怎么帮助那些贫困的人们,她看到我收留了这三个孩子后,一直琢磨着开个收容院,收留那些无家可归的孩子。
这官家大公子,官麒,是个有责任有担当的人。除了要担负起整个家的重担,在文学上也有建树。和他妻子之间,真的是夫唱妇随,相敬如宾,相处很是融洽,他们经常一起讨论文学上的知识,有时会拉着我加入他们两个人中,开始一场激烈的讨论。
而这官家二公子,官麟,我不用多说了,整个一个开心果,孩子王,虽然看起来总像是没长大似的,但其实是很有能力的一个人,却总隐藏在他嘻嘻哈哈的外表之下,我想,不到时候,是不会爆发出来的吧。
而官家二老则是非常有涵养,有智慧的两个老人,是整个家里的精神支柱。
我们一到官家,下人们立刻笑意连连地请我们进去,并跟我们说,昨儿个有人送来一件稀奇之物,三角状的,可立于地上,其身有弦,拨弄可出声,大家都琢磨不透是个什么东西呢。我开玩笑道,难道连你们见多识广的官二少爷都不知道?下人们连连摇头。我不禁笑了出来,这些下人们时不时的会替他们少爷老爷向我们传个话,送个东西什么的,这一来二去的,他们也都认识我们了。
官麟听人通报说我们来了,连忙从屋内跑出来,边抚掌边道:“哈哈,终于来啦,快过来,有个东西给你们看看。”
我笑着迎上去,好奇道:“什么东西啊,神神秘秘的。”
官麟道:“你去看了就知道了,昨天我大哥的一个朋友送来的,说是从一个外域商人手中换来的,一种乐器,可大家都不知道是个什么东西,那么大一个个头,怪吓人的。”
我笑道:“有你这么形容的吗?既是乐器,何来吓人一说?”
官麟道:“我们平时哪见过这么大一个乐器,你去看看就知道我有没有形容错了。”
进了屋后,出现在我眼前的赫然是一架竖琴,着实把我吓了一跳,不过样式与现代的还是有些差别。官麟看我这样,大笑道:“我没说错吧,是不是很吓人。”
我喃喃自语道:“出现在这里,怪吓人的。”
龙灏天走上前,随意拨弄了几根弦,道:“这我见过一回,不是我们这儿的乐器,不过,它的音色甚是美妙,弹来有行云流水之感,柔如彩虹,余韵悠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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