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当枫叶再红,我会回来看你1
从来没发现原来门口大道两排的桂花开的时候是那么香,宿舍楼下那些梧桐树是那么的清凉,漫山遍野的枫叶,像火一样的灿烂,像血一样的灿烂,只有在电脑屏保上才有的画面原来就在自己学校的后山上;
说起阿胜的大学生活,当然也要分两部分,在玲儿之前跟在玲儿之后,玲儿之前那部分是古惑子片,动作片;那时候的阿胜是校队的足球队员,是系里的篮球队员,是学校跆拳道社的特殊教练员,是班长,也是福建帮的创始人之一,整天的参加各种活动,比赛,当然也参加更加激烈的活动,比如打架,抢地盘,倒腾各种买卖赚钱,不然就辜负了自己一直想象中的大学那种糜烂,放纵,堕落的生活;
而最成功的要算是轩给自己出的注意,那就是到福州马尾去批发那种被海关截下的断底运动鞋到学校去卖,起初以为是瞎折腾,卖着玩,后来卖着卖着最后,都成陈老板了,连自己的店都有了;总之要钱有钱,要实力有实力,就是缺个女人在身边,想多糜烂就多糜烂;
而玲儿之后是爱情片,文艺片,什么狗屁社团都不去参加了,鞋店交给乌龟打理了,福州也少去了,酒也少喝了,留起了长头发,记得自己是个艺术系的学生了,放下篮球,足球,拳套,麦克风,拿起铅笔,水彩笔,画板,相机,学素描,学水彩画,学摄影了;玲儿之前那是摇滚乐,刀光剑影,一起高呼rockannock,蒙着耳朵,哪日哪天,不再听到在呼喊的人…。玲儿之后那是爵士乐,stay,活着不可恋你令我生而死…你那浅笑让我复习着回味…。。是钢琴曲,加州旅馆,斗牛曲,梁祝…
当然,他后来一段时间一直困惑于一个问题,那就是到底玲儿是让他发现了这里的美,还是这一切都是因为玲儿才会这么美?,若是换成其他的女主角,比如轩,那枫叶会那么红吗?假如大学三年,轩都跟自己在一起,那会是这样的吗?这个问题,到现在他都没有答案,也不敢要答案;
阿胜也知道玲儿此时为什么盯着那片还没有红的枫叶林,就如昨天她盯着那颗梧桐树一样,对面的那座山就是紫清山,整个梅岭枫叶林最大,也最漂亮的主峰之一,当然也是阿胜和她在这两年里最永生难忘的美好回忆也留下在对面的那座山上,那片枫叶林里;
那是两年前的那个深秋开始,其实说白了也就是去年的去年的国庆节,那时候他们才认识两个月,这是客观上看的,对于玲儿也许这两个月只是一两天,而对于阿胜,可能就是一段故事的大半部,或者是说是*了;因为那他还有轩,玲儿一直放在心底而不敢问的关于阿胜会怎么处置自己的问题,其实在阿胜这里更加纠结;他只知道这把的火已经被自己点燃,而且一发不可收拾,有燎原之势,他在迷恋,陶醉,忘情享受,激动的时候也在隐隐的担心灼伤的危险;
那是个紫气缭绕,凉风习习的凌晨,玲儿要阿胜带她去爬山,爬紫青山,看枫叶,看日出;而紫青山这个景点基本上都是八点才开放,那时候,别说看日出,连露珠都没得看,就算他们躲得过监控翻墙进去,那可是两千米海拔的一座山,沿着蜿蜒的山路至少也要爬四五公里,用最快的速度至少也得花一个半小时,而如果用最快的速度爬到山顶,剩下的就只能躺在那里喘气了,别说太阳了,可能两眼都冒金星了,唯一可行的是租一匹马,骑着马上去,然而马要到景点开放的时候才能租的到,问题又回到最初的那个时候;但是她是玲儿,两个月前都那么不可思议地把她带到身边了,所以对那时的阿胜来说,她的要求是就是圣旨,不可抗拒的…
同时那时候玲儿也真正发现,原来阿胜不只是一个名字,也不止是一个人,而是一种代号,它的作用接近于万能的上帝和慈悲的如来;但是他比上帝和如来还帅,更重要的是上帝和如来不谈恋爱,而阿胜能谈,所以那时玲儿觉得自己是紫霞仙子,她的梦中郎君真的踏着七彩祥云出现了…并且这个如意郎君只是个凡人,不会像至尊宝那样,要去遥远的西天,不再回来…。就算去,他也会带着自己去…。
因为那天凌晨,阿胜还真的牵了一匹马过来,而且还一身西部牛子的打扮,牛子帽,黑夹克,膝盖下全部成一条条的牛仔裤,不仅如此,腰间还别着一把东洋武士刀,玲儿那时正为阿胜的这一举动而惊讶的时候,阿胜及时地左手食指放在嘴中间,然后说出了一句比大话西游里至尊宝那“曾有有一段真挚的爱情…”更加惊天地泣鬼神的对白;汗血宝马配孤胆英雄,铠甲画戟为美人而战;拉着我,别问马是哪里来的,抱紧我,,随我去流浪,别问往哪里去,也许是梦和理想开始的地方,也许是天涯海角…你愿意么?…。
阿胜就是从那不经意说出的一句开始,觉得自己原来不是轩一直说的那个榆木脑袋,神经大条,只会大碗喝酒,喊打喊杀的粗人,而是真的有艺术细胞,所以他开始真正好好回到课堂上,学平面构成,学色彩,开始爱上他的专业;但是同样,他不知道是自己原来就这样,还是遇上玲儿才会这样;因为如果那时候是轩看着她这一举动,肯定会追问马是哪里偷来的,然后叫他回去给人家赔礼道歉,而不是跟玲儿一样,深情地望着自己,然后上马抱着他弱弱地说了句:恩,不管天涯海角,刀山火海我都跟着你去;就是因为这样的玲儿,他才会有这样的疯狂和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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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阿胜的大学生活,当然也要分两部分,在玲儿之前跟在玲儿之后,玲儿之前那部分是古惑子片,动作片;那时候的阿胜是校队的足球队员,是系里的篮球队员,是学校跆拳道社的特殊教练员,是班长,也是福建帮的创始人之一,整天的参加各种活动,比赛,当然也参加更加激烈的活动,比如打架,抢地盘,倒腾各种买卖赚钱,不然就辜负了自己一直想象中的大学那种糜烂,放纵,堕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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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玲儿之后是爱情片,文艺片,什么狗屁社团都不去参加了,鞋店交给乌龟打理了,福州也少去了,酒也少喝了,留起了长头发,记得自己是个艺术系的学生了,放下篮球,足球,拳套,麦克风,拿起铅笔,水彩笔,画板,相机,学素描,学水彩画,学摄影了;玲儿之前那是摇滚乐,刀光剑影,一起高呼rockannock,蒙着耳朵,哪日哪天,不再听到在呼喊的人…。玲儿之后那是爵士乐,stay,活着不可恋你令我生而死…你那浅笑让我复习着回味…。。是钢琴曲,加州旅馆,斗牛曲,梁祝…
当然,他后来一段时间一直困惑于一个问题,那就是到底玲儿是让他发现了这里的美,还是这一切都是因为玲儿才会这么美?,若是换成其他的女主角,比如轩,那枫叶会那么红吗?假如大学三年,轩都跟自己在一起,那会是这样的吗?这个问题,到现在他都没有答案,也不敢要答案;
阿胜也知道玲儿此时为什么盯着那片还没有红的枫叶林,就如昨天她盯着那颗梧桐树一样,对面的那座山就是紫清山,整个梅岭枫叶林最大,也最漂亮的主峰之一,当然也是阿胜和她在这两年里最永生难忘的美好回忆也留下在对面的那座山上,那片枫叶林里;
那是两年前的那个深秋开始,其实说白了也就是去年的去年的国庆节,那时候他们才认识两个月,这是客观上看的,对于玲儿也许这两个月只是一两天,而对于阿胜,可能就是一段故事的大半部,或者是说是*了;因为那他还有轩,玲儿一直放在心底而不敢问的关于阿胜会怎么处置自己的问题,其实在阿胜这里更加纠结;他只知道这把的火已经被自己点燃,而且一发不可收拾,有燎原之势,他在迷恋,陶醉,忘情享受,激动的时候也在隐隐的担心灼伤的危险;
那是个紫气缭绕,凉风习习的凌晨,玲儿要阿胜带她去爬山,爬紫青山,看枫叶,看日出;而紫青山这个景点基本上都是八点才开放,那时候,别说看日出,连露珠都没得看,就算他们躲得过监控翻墙进去,那可是两千米海拔的一座山,沿着蜿蜒的山路至少也要爬四五公里,用最快的速度至少也得花一个半小时,而如果用最快的速度爬到山顶,剩下的就只能躺在那里喘气了,别说太阳了,可能两眼都冒金星了,唯一可行的是租一匹马,骑着马上去,然而马要到景点开放的时候才能租的到,问题又回到最初的那个时候;但是她是玲儿,两个月前都那么不可思议地把她带到身边了,所以对那时的阿胜来说,她的要求是就是圣旨,不可抗拒的…
同时那时候玲儿也真正发现,原来阿胜不只是一个名字,也不止是一个人,而是一种代号,它的作用接近于万能的上帝和慈悲的如来;但是他比上帝和如来还帅,更重要的是上帝和如来不谈恋爱,而阿胜能谈,所以那时玲儿觉得自己是紫霞仙子,她的梦中郎君真的踏着七彩祥云出现了…并且这个如意郎君只是个凡人,不会像至尊宝那样,要去遥远的西天,不再回来…。就算去,他也会带着自己去…。
因为那天凌晨,阿胜还真的牵了一匹马过来,而且还一身西部牛子的打扮,牛子帽,黑夹克,膝盖下全部成一条条的牛仔裤,不仅如此,腰间还别着一把东洋武士刀,玲儿那时正为阿胜的这一举动而惊讶的时候,阿胜及时地左手食指放在嘴中间,然后说出了一句比大话西游里至尊宝那“曾有有一段真挚的爱情…”更加惊天地泣鬼神的对白;汗血宝马配孤胆英雄,铠甲画戟为美人而战;拉着我,别问马是哪里来的,抱紧我,,随我去流浪,别问往哪里去,也许是梦和理想开始的地方,也许是天涯海角…你愿意么?…。
阿胜就是从那不经意说出的一句开始,觉得自己原来不是轩一直说的那个榆木脑袋,神经大条,只会大碗喝酒,喊打喊杀的粗人,而是真的有艺术细胞,所以他开始真正好好回到课堂上,学平面构成,学色彩,开始爱上他的专业;但是同样,他不知道是自己原来就这样,还是遇上玲儿才会这样;因为如果那时候是轩看着她这一举动,肯定会追问马是哪里偷来的,然后叫他回去给人家赔礼道歉,而不是跟玲儿一样,深情地望着自己,然后上马抱着他弱弱地说了句:恩,不管天涯海角,刀山火海我都跟着你去;就是因为这样的玲儿,他才会有这样的疯狂和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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