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番外往事如烟
从我出生,我就知道,我的部族将统领天下。很多年,父汗南征北战征服了整个草原,但那南方的水土之国,却是怎么也攻不下。父汗常常会在醉酒后狠狠地喊着两个人的名字,一个是任萧逸,一个是裴玉凰。
西南逸,东南凰,这二人挡住了我部族长驱南下的步伐。
为了解决父汗的烦恼,我主动请缨南下,誓要取这二人的人头献给父汗。
我最先遇到的是任萧逸,那个红瞳赤足的不羁男子。他给了我生命的震撼,我一个北方的草原女子,文雅风采不及他无怪,然而连那豪气洒脱竟也不及他。他从一开始就知道我是来刺杀他的,却将我留在身边一年,从不防备。
也许他是自信的,他有能力化解自己的任何危险,即使我突然发难,这个事实曾让我抑郁了很久。
最后,我向他辞行,去寻找我的下一个目标。
他在送我的时候与我饮酒三杯,引我为朋友。
那时候,也许我是爱他的,或许不是,只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人,难免会迷恋。
然而我所不知的是,真正的爱恋就在不远处。
经过两个月的跋涉,我终于来到了裴玉凰所统领的北关。这里的确不同了,十年前,我曾随兄长来过,那时的北关只是一个人烟稀少的边境小镇,而现在,却成了商人往来贸易的积聚之地,变得繁茂热闹。而这些都不是我要关注的。
我找了个客栈住下,以伺时机。
其实要找到裴玉凰的破绽太容易不过,和任萧逸比起来,他真算一个纨绔子弟,仗持着自己的武艺高绝,也不把那些来刺杀的人放在眼里,而这一点又与任萧逸出奇的相似,我想所谓的强者,都是有这个诟病的。我打探到消息,裴玉凰会定期去风雨楼听书,于是早早混在听书人中,欲找一个机会将他致死。
那是南方人所说的阳春三月,我坐在人群中窥视着机会。那说书人好不激动,在上面手舞足蹈,说的却是我所不熟知的倾凤公子。
听到这里我不禁好笑,笑裴玉凰为人的失败,在他自己的地界里,说书人不崇拜他,反而崇拜一个不知模样的公子。
而在心中也是不屑的,在草原儿女看来,那些拿不动刀的文弱书生,从来都是只会耍嘴皮子,怎么比起马背上夺天下的硬汉。
我禁不住要为裴玉凰申辩两句,而正是这一申辩,让我见识了南方人的虚假,内心厌恶更甚。
没想到这一个无意之举竟然引来了有意之人。我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乘其不意攻其不备。他果然没有躲过我的袭击。我本以为裴玉凰的项上人头我是拿定了,没想到半路杀出了个程咬金。
我被一块玉佩打中,失去先机,再加上裴玉凰身边的小侍卫的确厉害,我不敢久留。
我气愤地看向那人,那瞬间,天地退散,万物消弭。我从来不知道一个人,可以有那样的气韵神质。
眉眼淡然,白发如雪,血玉生泽。当真倾国亦倾城。
其实他的美倒也不算绝,他的美没有裴玉凰的阳光,没有任萧逸的惊艳,却氤氲流长,让我无法忘怀。
若是可以,我当真想一直停留在此刻,细查这容颜,但是现实却不容我停留,我只有抓住他当做武器的玉佩,灰溜溜的逃走。
但是,那音容相貌在心中却始终无法忘怀。
后来,我又找到了任萧逸,他并没有拒绝我的停留,甚至帮我关注起那个人的一切动向。但是他每次与我说起那人时,都是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我不懂。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人叫凤涅笙,说书人口中的倾凤公子。那一刻,我才真正相信了命运这种东西。
上天可以让我在上一刻带着陌生人的印象来评述他,下一刻,我却无法自控地爱上了他。
命运,往往捉弄。
北方女子的性子多少会与南方水土不服,我惹上了一些人,被他们追杀。一个月的追杀最终让我受了伤。那天晚上,我跌倒在草丛里,拼命地压抑自己的呼吸,就为了保住我这条脆弱的小命。
草动了,传来了脚步声,我的神经绷紧,现在的我,是无法抵挡那些人哪怕一个微弱的攻击。
我做好了准备,若是被发现,就学他们南方人自尽,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作为草原儿女,我也有我的气节。
然而,我做梦也没想到,出现的人会是他,那个我以为今生不会再有交集的人。他和裴玉凰救了我。
我本以为这是一次上苍赐予的机会,让我争取自己的幸福,然而我错了,上天只是让我认清现实,不再沉沦罢了。
那两人,即使背弃所有人,也要爱,爱到极致,爱的无怨无悔。
那我又算什么,一个见证他们爱情的过客吗?即使否认,也是事实。
我心死了,落魄地回到草原,接受自己的命运。
多年后,当我在自己的帐中听到裴凤二人已逝的消息时,我高兴地对我的夫君说,驱兵南下指日可待,我部族将一统天下。
只是谁也不知道,从那以后,我的生命再无色彩。
当我已到南方人说的耄耋之年时,在回想起那段往事,我只能叹息往事如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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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逸,东南凰,这二人挡住了我部族长驱南下的步伐。
为了解决父汗的烦恼,我主动请缨南下,誓要取这二人的人头献给父汗。
我最先遇到的是任萧逸,那个红瞳赤足的不羁男子。他给了我生命的震撼,我一个北方的草原女子,文雅风采不及他无怪,然而连那豪气洒脱竟也不及他。他从一开始就知道我是来刺杀他的,却将我留在身边一年,从不防备。
也许他是自信的,他有能力化解自己的任何危险,即使我突然发难,这个事实曾让我抑郁了很久。
最后,我向他辞行,去寻找我的下一个目标。
他在送我的时候与我饮酒三杯,引我为朋友。
那时候,也许我是爱他的,或许不是,只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人,难免会迷恋。
然而我所不知的是,真正的爱恋就在不远处。
经过两个月的跋涉,我终于来到了裴玉凰所统领的北关。这里的确不同了,十年前,我曾随兄长来过,那时的北关只是一个人烟稀少的边境小镇,而现在,却成了商人往来贸易的积聚之地,变得繁茂热闹。而这些都不是我要关注的。
我找了个客栈住下,以伺时机。
其实要找到裴玉凰的破绽太容易不过,和任萧逸比起来,他真算一个纨绔子弟,仗持着自己的武艺高绝,也不把那些来刺杀的人放在眼里,而这一点又与任萧逸出奇的相似,我想所谓的强者,都是有这个诟病的。我打探到消息,裴玉凰会定期去风雨楼听书,于是早早混在听书人中,欲找一个机会将他致死。
那是南方人所说的阳春三月,我坐在人群中窥视着机会。那说书人好不激动,在上面手舞足蹈,说的却是我所不熟知的倾凤公子。
听到这里我不禁好笑,笑裴玉凰为人的失败,在他自己的地界里,说书人不崇拜他,反而崇拜一个不知模样的公子。
而在心中也是不屑的,在草原儿女看来,那些拿不动刀的文弱书生,从来都是只会耍嘴皮子,怎么比起马背上夺天下的硬汉。
我禁不住要为裴玉凰申辩两句,而正是这一申辩,让我见识了南方人的虚假,内心厌恶更甚。
没想到这一个无意之举竟然引来了有意之人。我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乘其不意攻其不备。他果然没有躲过我的袭击。我本以为裴玉凰的项上人头我是拿定了,没想到半路杀出了个程咬金。
我被一块玉佩打中,失去先机,再加上裴玉凰身边的小侍卫的确厉害,我不敢久留。
我气愤地看向那人,那瞬间,天地退散,万物消弭。我从来不知道一个人,可以有那样的气韵神质。
眉眼淡然,白发如雪,血玉生泽。当真倾国亦倾城。
其实他的美倒也不算绝,他的美没有裴玉凰的阳光,没有任萧逸的惊艳,却氤氲流长,让我无法忘怀。
若是可以,我当真想一直停留在此刻,细查这容颜,但是现实却不容我停留,我只有抓住他当做武器的玉佩,灰溜溜的逃走。
但是,那音容相貌在心中却始终无法忘怀。
后来,我又找到了任萧逸,他并没有拒绝我的停留,甚至帮我关注起那个人的一切动向。但是他每次与我说起那人时,都是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我不懂。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人叫凤涅笙,说书人口中的倾凤公子。那一刻,我才真正相信了命运这种东西。
上天可以让我在上一刻带着陌生人的印象来评述他,下一刻,我却无法自控地爱上了他。
命运,往往捉弄。
北方女子的性子多少会与南方水土不服,我惹上了一些人,被他们追杀。一个月的追杀最终让我受了伤。那天晚上,我跌倒在草丛里,拼命地压抑自己的呼吸,就为了保住我这条脆弱的小命。
草动了,传来了脚步声,我的神经绷紧,现在的我,是无法抵挡那些人哪怕一个微弱的攻击。
我做好了准备,若是被发现,就学他们南方人自尽,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作为草原儿女,我也有我的气节。
然而,我做梦也没想到,出现的人会是他,那个我以为今生不会再有交集的人。他和裴玉凰救了我。
我本以为这是一次上苍赐予的机会,让我争取自己的幸福,然而我错了,上天只是让我认清现实,不再沉沦罢了。
那两人,即使背弃所有人,也要爱,爱到极致,爱的无怨无悔。
那我又算什么,一个见证他们爱情的过客吗?即使否认,也是事实。
我心死了,落魄地回到草原,接受自己的命运。
多年后,当我在自己的帐中听到裴凤二人已逝的消息时,我高兴地对我的夫君说,驱兵南下指日可待,我部族将一统天下。
只是谁也不知道,从那以后,我的生命再无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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