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3前赴后继
苏良辰果然有一手,胡梦龙财大气粗,可却也是个烂石其外碎草其中的笨蛋,才没几日功夫,已经被苏良辰收服的服服帖帖。
每次过府,皆是结伴而行,我娘和我二姐越看心越欢喜,以为是两对比翼双飞鸟,实不知,我们是暗怀鬼胎的家雀。
那次苏良辰带着胡梦龙走了之后,我立即去找许来娣,我简单说了个大概,以为许来娣会跳起来掐住我脖子跟我算账,未曾想她却是安安静静的坐在书桌前,盯着一本书发呆。
“招娣,我知道你肚子里全是坏水儿,平日里对付我都是不在话下的,今天六姐请教你,怎么才能收服那个杨胥?”
许来娣说着抬了脸,我一怔,无疑,六姐是美丽的,大大的眼,小巧的鼻,还有一张樱桃秀口,若是她不发狂,绝对会吸引无数目光在她身上流连。认识她这么久,我太习惯她发疯发狂的样子了,突如其来这么一安静,倒是我不适应了。
“六姐,这逼良为娼的事情用不着我教你吧,但凡什么煮成熟饭,刻成方舟,必要时候霸王硬上弓之类,不都是你经验之谈吗?”我纳罕:“原是春心涌动,对情郎下不了黑手?”
许来娣点点头,颇有些惆怅:“招娣,实在不成,我也想好了,杨胥要是赴死抵抗,我追到天涯海角也要粘着他,抱着他大腿,让世人都知道他杨胥是我许来娣的。”
“啧啧,也不知道这杨捕头上辈子到底造了什么孽了,会遇见你。”
“招娣,我若是走,我一定带你走。”
我正冷嘲热讽着,被她这么一说,惊讶的把话梗在喉咙里,两只眼盯着许来娣的脸,久久发不出半个音出来。
“我走倒是没什么,若是要留你下来,不知道芦花娘亲会怎么把你跟扫把扫灰一样扫出门外,就算没了这个胡梦龙,难保下次不会有张梦龙啊,赵梦龙的,你能躲几次?”
我钝钝走上前,伸手摸她额头:“六姐,你没发烧吧,今天实在很反常。”
嘴上这么说,可心里是甜的,这么多年,跟我在一起时间最久的人就是她,小时候爹娘总有事情忙,几个上面的姐姐也早早嫁人,偌大的王府里就只有我们两个年龄相仿的女儿家,她虽然频繁捉弄我,不可否认,对我还是不错的,她只是无聊而已,外加有时候喜欢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当然,在我这里,她其实也占不到什么便宜,这也是她一直耿耿于怀的原因。如今大我三岁的六姐突然说出这样的话来,还真让我有种长姐如母的感觉。
我看她的眼,盈盈如秋水灵动,樱唇微微抿着,面色微微有些红晕,应是有些激动所致,我当真心软了下来,情不自禁的喊了声:“六姐……”
待我目光与她真挚以对的时候,在我准备抒发我这辈子都没跟许来娣说出的感激的时候,这女人居然半路突兀的垂下眼去,语调全变,似乎无足轻重的道:“没了你,我一个人也对付不了那块大木头,我们和两个臭皮匠,就不信对付不了他一个诸葛亮,话说回来,他哪有那么聪明。”
一盆冷水,迎头浇下,把我刚刚涌动起来的暖意,灭顶淹没,我的拳头我在袖子里,额头上青筋有些跳,我撩了撩眉毛:“许来娣,你真了解我,不过我先说清楚,没好处的事我可不做,你若能带着我从王家走出去,不嫁给那个胡梦龙,我就帮你搞定杨胥。”
“真的?招娣你答应我了?”许来娣高兴的眉毛都在微笑。
“恩,礼尚往来。”
“那好,明天我们就去苏府,杨胥貌似一直频繁出入苏府,正是搭讪的大好时机啊。”
我转过身,淡声答:“好。”
等到我推开门时,又听见身后许来娣若有似无的说了一句:“招娣,长姐如母呢。”
我嘴角微微上扬,其实心里还是暖的,许来娣的嘴巴是刀子,可心里是软的,她接我走,到底有多少是为了我好,我自然心里清楚的,我们姐妹两个相处的方式比较异于常态,如果能针尖麦芒的相对,或许会让彼此更自在一些,谁让我们对温柔体贴的关系总是抱着事出有因的怀疑态度呢。
从来娣的房间里出来,整个人都轻盈起来,连冬儿都说:“小姐今日步履清逸,不似寻常那么沉闷,看来是六小姐讨到您开心了。”
我负着手,一边寻思,一边在廊子里慢悠悠的散起步来,做人成败,在于平日修行在心,许来娣对我百抓挠心的不甘,就是因为她猜不懂我心思,当然,除了丁墨谙这个大漏洞之外。
而那个苏良辰,似乎比来娣还要难缠,几次三番的被他拿捏股股掌之间,已是让我恨之入骨,不成,大大的不成,我许招娣绝不能栽在苏良辰之手,我暗下决心。
一扭头,看见墙边满墙开的正艳的蔷薇,脑子中又突然跳出那张似笑非笑的脸,我微怒,甩了头,踱步离去。
其实我这个人很少执拗什么事情,我不喜欢强迫人,就像我不愿意被别人强迫那样,所以我认为我是懂道理的。
可人心总有一个阴暗面,阴暗面里住了个魔鬼,一冲动,魔鬼就跳出来,人就发狂了。
我这一生温吞,无所计较,所以心里的魔鬼吃斋念佛的这么多年也算安生,可是在遇见丁墨谙之后,魔鬼也开始蠢蠢欲动了。
我总是不甘心,既然许来娣并不待见这个一穷二白的书生,也没有其他人跟丁墨谙有过婚约媒配,我主动争取,也不算失德,何况,他也不吃亏,就算是接管了王家祖传的屠宰世家的称号那又如何,书生再清高孤傲,也要穿衣吃饭的活下去啊。
我想着想着,不自觉的竟然走到家宝的书房这条路上,介于上次被神出鬼没的苏良辰抓包现场的心里阴影,我每走几步都要往后张望一番。
冬儿不解,问我:“小姐,您什么东西掉了?掉在小少爷书房这里了吗?冬儿帮您找找。”
“恩,上次六姐送我的生辰礼物不见了,就是那条她绣了三个月的一条帕子。”
冬儿闻言,掩面笑起来:“六小姐那条绣着蚯蚓的帕子吗?小姐,您怎么能把它带在身上,被人看见,还不笑死。”
“不巧就掉了,快帮我找找,免得到时候来娣跟我跳脚。”
“恩,好的,小姐在小少爷书房候着吧,我找到了去找您。”说着,冬儿笑着离开了。
是的,那条帕子其实被我藏在箱子最底下了,这辈子都没准备再让它重见天日。
当年许来娣被我娘逼着学女红,她不屈,挨了好几次打仍旧没有学乖,最后我娘实在拿她没办法,遂递给她一把剃刀,告诉她,她若是能杀了一头牛,就可免了学女红。
许来娣站在牛面前看了半晌,左思右想,最终还是下不了手,选择弃刀从红。于是她跟二姐学做女红,可她心有不甘,开始耍小心眼,非要在花鸟鱼虫里面挑了个虫来绣。
前前后后弄了三个月,死去活来的在方帕上绣了一条歪歪扭扭的土黄色蚯蚓,二姐看了之后顿时气的七窍生烟,把那个惊世骇俗的帕子丢到来娣脸上,怒吼:“这叫什么玩意,给我回去改,改到我满意为止。”
意外的,许来娣这次没有反抗,我暗猜大事不妙,果不其然,一语成谶。三天之后,方帕再次拿到二姐面前,二姐瞧一眼,就吐血了,把那只长了一双黑溜溜大眼睛,嘴里还有条红舌头的蚯蚓锦帕丢在地上狠踩了几脚后抓狂离去。
许来娣笑的直抱肚子,她把方帕捡起来拍了拍土,递到我面前:“招娣,这蚯蚓多可爱,我保证整个大安王朝都没有人跟你用同样的帕子,喏,这个送你,下个月你生辰,这个就做生辰礼物。”
我当场收下,还谢了她。
许来娣兴高采烈的跟我说:“其实我本来想弄个蟑螂上去的,但是蟑螂实在太难弄了,所以只能退而求其次弄个蚯蚓,不过没想到许兴娣的耐受力这么差,不过一只蚯蚓而已,都能让她炸毛,真是太好笑了,看她还逼我不。”
等到许来娣生辰的时候,我送去锦盒当做礼物,许来娣打开盒子一看,笑不可支,不过她的脸上的肉是微微颤抖的,因为我送了她一条货真价实的大蚯蚓,很粗很长,盘成一盘,还在他的脑袋上用墨水画了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
这是题外话,我与许来娣的交手,是从有记忆起,一直到天长地久时的。
我慢步走到门口,家宝和丁墨谙正在交谈,我推门,两人扭过来看我。
“七姐。”
“七小姐。”
我走进门,丁墨谙见了我十分有礼,俯了俯身,微微退开。
家宝年纪不大,已经展露出少许美色,我爹的俊秀,二娘的柔媚终是让这个才十四岁的孩子有着一种雅致而俊逸的容貌,可美中不足就是,缺了些男子汉该有的气魄。
家宝跟我很亲,因为我小时候总是陪他一起读书,大部分时间他都喜欢捏着我的袖子,站在我身后,怯懦的喊我一声:“七姐。”而让他这么怯懦的原因,就是他面前有个凶神恶煞的许来娣。
丁墨谙也十分喜爱家宝,以他这么坦诚的性格来说,应该不是装作,而是发自肺腑,所以在教家宝读书的时候也是尽心尽力的。家宝聪慧,学得快,很听丁墨谙的话,两人的关系也很融洽。
“没什么,就是这个月的月钱可以领了,丁夫子跟我一道去账房领了吧。”
丁墨谙有些奇怪,抬头看我:“七小姐,今日才不过十七,不是还有几天吗?”
我点点头,手里拿起家宝练字的帖子,答他:“恩,这个月不是你娘忌日吗?我跟账房说过了,可以先领,反正你着急用,先领也无妨。”
丁墨谙的眼里浅光一闪,略有激动,连连朝我弯腰谢拜:“我们丁家多亏老爷和小姐们的照拂,若有下辈子,一定做牛做马报答你们的大恩大德。”
我见时机常熟,啪的合上册子,笑着看他:“丁夫子,那就与我一道去吧,家宝好好练字,我们一会儿再回来。”
午后的阳光正好,穿过廊子,和花架,藤枝,星星点点的洒在石板路上,有些落在我们身上,在丁墨谙那件微微发黄的长袍上投出金光一般的光点。
我扭头看他 ,感到心里有种从外到内的宁静感,不知道为什么,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总觉得时间好像都停滞了,安详,静谧,像是天长地久一般,让人舒服无比。
我微微扬起嘴角,轻声问他:“丁夫子,过几日是丁夫人的忌日,你要去上坟,好歹也穿一件新衣,带些糕果纸钱去,你娘看了心里也欢喜。”
丁墨谙有些尴尬,只是略略恩了一声,算作回答。
“这样吧,我问账房支一些银子,你且先用着。”
丁墨谙闻言扭头看我,似乎惊讶,我又不紧不慢道:“这样你出门的时候,也好给我们王府争些脸面,这不皆大欢喜吗?”
“我在这里带家母和家父谢过七小姐了。”
我衔笑:“无妨,不过我这人喜欢礼尚往来。”
丁墨谙有些愣,忙答:“小姐请讲,但凡有我能做到的,一定尽力。”
“也没什么,就是府里无趣,若是到时候你去上坟,我可跟你一起去吗?”
丁墨谙呆住,无言以对。
“夫子真是不开窍,我若去了,东西一定备齐,你剩下的钱去买些自己喜欢的东西,不好吗?”
“丁某不敢。”
“我看长风书坊有套《大安史论》,你一定喜欢,你不如存下剩余的银子,没几个月就可以买下了。不然,很难讲日后还会不会有的买。”
丁墨谙犹豫了,我的心蹦蹦直跳,莫怪我卑鄙,其实人就是不能有软肋和缺点的,我虽然不害人,但我的确钻了人家的空子。
我一直思考,丁墨谙也许并不是不开窍,而是我没找到鸡蛋上的那个缝罢了,或许是他顾虑太多,生怕高攀之类,也许是他还没想到利害关联,不懂衡量,总而言之,就是还没有受教,那么,我可以帮他。
领完了银子出来,丁墨谙还在沉默,我没出声走在他身边,他突然自言自语道:“八月快近了呢。”
我随口应了一句,心里开始琢磨,要是这个丁墨谙不从,我究竟还要怎么引诱他上钩?
“那我就先谢过七小姐了,上坟那日我一早在门口接您,您记得跟老爷打个招呼。”
我心里大爽,面上平静如水,微微扬了嘴角:“那就说定了。”
丁墨谙从前面的月门走过去,我转身往自己的院落里走,刚走到拐角,许来娣从墙边跳了出来,着实吓了我很大一跳:“许招娣啊许招娣,一日不见,你连这种威逼利诱的招式都会了,我认识你这么多年,怎么就没发现你这么爱上坟啊?”
我摇摇手,镇定自若:“罢了,我帮你搞定杨胥,也不求你帮我搞定丁墨谙,只要你不捣乱就成。”
“你怎么知道他会从了你?”
“那你怎么知道他一定不会从了我?”
“要从早就从了,何必等到你主动?”
“书生总是被动的,你看我爹就知道了。”
“苏良辰又什么不好?”
“哪里都不好。”
“银子多,相貌好,家世好,你还嫌弃他什么?”
“以你这么说,胡梦龙也不错,你要不要考虑一下他?”
“许招娣……”
我扭头,表情有些严肃,第一次把这句话公之于众:“我喜欢丁墨谙甚于你喜欢杨胥。”
许来娣沉默了许久,话也没说一句,扭头走了。
每次过府,皆是结伴而行,我娘和我二姐越看心越欢喜,以为是两对比翼双飞鸟,实不知,我们是暗怀鬼胎的家雀。
那次苏良辰带着胡梦龙走了之后,我立即去找许来娣,我简单说了个大概,以为许来娣会跳起来掐住我脖子跟我算账,未曾想她却是安安静静的坐在书桌前,盯着一本书发呆。
“招娣,我知道你肚子里全是坏水儿,平日里对付我都是不在话下的,今天六姐请教你,怎么才能收服那个杨胥?”
许来娣说着抬了脸,我一怔,无疑,六姐是美丽的,大大的眼,小巧的鼻,还有一张樱桃秀口,若是她不发狂,绝对会吸引无数目光在她身上流连。认识她这么久,我太习惯她发疯发狂的样子了,突如其来这么一安静,倒是我不适应了。
“六姐,这逼良为娼的事情用不着我教你吧,但凡什么煮成熟饭,刻成方舟,必要时候霸王硬上弓之类,不都是你经验之谈吗?”我纳罕:“原是春心涌动,对情郎下不了黑手?”
许来娣点点头,颇有些惆怅:“招娣,实在不成,我也想好了,杨胥要是赴死抵抗,我追到天涯海角也要粘着他,抱着他大腿,让世人都知道他杨胥是我许来娣的。”
“啧啧,也不知道这杨捕头上辈子到底造了什么孽了,会遇见你。”
“招娣,我若是走,我一定带你走。”
我正冷嘲热讽着,被她这么一说,惊讶的把话梗在喉咙里,两只眼盯着许来娣的脸,久久发不出半个音出来。
“我走倒是没什么,若是要留你下来,不知道芦花娘亲会怎么把你跟扫把扫灰一样扫出门外,就算没了这个胡梦龙,难保下次不会有张梦龙啊,赵梦龙的,你能躲几次?”
我钝钝走上前,伸手摸她额头:“六姐,你没发烧吧,今天实在很反常。”
嘴上这么说,可心里是甜的,这么多年,跟我在一起时间最久的人就是她,小时候爹娘总有事情忙,几个上面的姐姐也早早嫁人,偌大的王府里就只有我们两个年龄相仿的女儿家,她虽然频繁捉弄我,不可否认,对我还是不错的,她只是无聊而已,外加有时候喜欢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当然,在我这里,她其实也占不到什么便宜,这也是她一直耿耿于怀的原因。如今大我三岁的六姐突然说出这样的话来,还真让我有种长姐如母的感觉。
我看她的眼,盈盈如秋水灵动,樱唇微微抿着,面色微微有些红晕,应是有些激动所致,我当真心软了下来,情不自禁的喊了声:“六姐……”
待我目光与她真挚以对的时候,在我准备抒发我这辈子都没跟许来娣说出的感激的时候,这女人居然半路突兀的垂下眼去,语调全变,似乎无足轻重的道:“没了你,我一个人也对付不了那块大木头,我们和两个臭皮匠,就不信对付不了他一个诸葛亮,话说回来,他哪有那么聪明。”
一盆冷水,迎头浇下,把我刚刚涌动起来的暖意,灭顶淹没,我的拳头我在袖子里,额头上青筋有些跳,我撩了撩眉毛:“许来娣,你真了解我,不过我先说清楚,没好处的事我可不做,你若能带着我从王家走出去,不嫁给那个胡梦龙,我就帮你搞定杨胥。”
“真的?招娣你答应我了?”许来娣高兴的眉毛都在微笑。
“恩,礼尚往来。”
“那好,明天我们就去苏府,杨胥貌似一直频繁出入苏府,正是搭讪的大好时机啊。”
我转过身,淡声答:“好。”
等到我推开门时,又听见身后许来娣若有似无的说了一句:“招娣,长姐如母呢。”
我嘴角微微上扬,其实心里还是暖的,许来娣的嘴巴是刀子,可心里是软的,她接我走,到底有多少是为了我好,我自然心里清楚的,我们姐妹两个相处的方式比较异于常态,如果能针尖麦芒的相对,或许会让彼此更自在一些,谁让我们对温柔体贴的关系总是抱着事出有因的怀疑态度呢。
从来娣的房间里出来,整个人都轻盈起来,连冬儿都说:“小姐今日步履清逸,不似寻常那么沉闷,看来是六小姐讨到您开心了。”
我负着手,一边寻思,一边在廊子里慢悠悠的散起步来,做人成败,在于平日修行在心,许来娣对我百抓挠心的不甘,就是因为她猜不懂我心思,当然,除了丁墨谙这个大漏洞之外。
而那个苏良辰,似乎比来娣还要难缠,几次三番的被他拿捏股股掌之间,已是让我恨之入骨,不成,大大的不成,我许招娣绝不能栽在苏良辰之手,我暗下决心。
一扭头,看见墙边满墙开的正艳的蔷薇,脑子中又突然跳出那张似笑非笑的脸,我微怒,甩了头,踱步离去。
其实我这个人很少执拗什么事情,我不喜欢强迫人,就像我不愿意被别人强迫那样,所以我认为我是懂道理的。
可人心总有一个阴暗面,阴暗面里住了个魔鬼,一冲动,魔鬼就跳出来,人就发狂了。
我这一生温吞,无所计较,所以心里的魔鬼吃斋念佛的这么多年也算安生,可是在遇见丁墨谙之后,魔鬼也开始蠢蠢欲动了。
我总是不甘心,既然许来娣并不待见这个一穷二白的书生,也没有其他人跟丁墨谙有过婚约媒配,我主动争取,也不算失德,何况,他也不吃亏,就算是接管了王家祖传的屠宰世家的称号那又如何,书生再清高孤傲,也要穿衣吃饭的活下去啊。
我想着想着,不自觉的竟然走到家宝的书房这条路上,介于上次被神出鬼没的苏良辰抓包现场的心里阴影,我每走几步都要往后张望一番。
冬儿不解,问我:“小姐,您什么东西掉了?掉在小少爷书房这里了吗?冬儿帮您找找。”
“恩,上次六姐送我的生辰礼物不见了,就是那条她绣了三个月的一条帕子。”
冬儿闻言,掩面笑起来:“六小姐那条绣着蚯蚓的帕子吗?小姐,您怎么能把它带在身上,被人看见,还不笑死。”
“不巧就掉了,快帮我找找,免得到时候来娣跟我跳脚。”
“恩,好的,小姐在小少爷书房候着吧,我找到了去找您。”说着,冬儿笑着离开了。
是的,那条帕子其实被我藏在箱子最底下了,这辈子都没准备再让它重见天日。
当年许来娣被我娘逼着学女红,她不屈,挨了好几次打仍旧没有学乖,最后我娘实在拿她没办法,遂递给她一把剃刀,告诉她,她若是能杀了一头牛,就可免了学女红。
许来娣站在牛面前看了半晌,左思右想,最终还是下不了手,选择弃刀从红。于是她跟二姐学做女红,可她心有不甘,开始耍小心眼,非要在花鸟鱼虫里面挑了个虫来绣。
前前后后弄了三个月,死去活来的在方帕上绣了一条歪歪扭扭的土黄色蚯蚓,二姐看了之后顿时气的七窍生烟,把那个惊世骇俗的帕子丢到来娣脸上,怒吼:“这叫什么玩意,给我回去改,改到我满意为止。”
意外的,许来娣这次没有反抗,我暗猜大事不妙,果不其然,一语成谶。三天之后,方帕再次拿到二姐面前,二姐瞧一眼,就吐血了,把那只长了一双黑溜溜大眼睛,嘴里还有条红舌头的蚯蚓锦帕丢在地上狠踩了几脚后抓狂离去。
许来娣笑的直抱肚子,她把方帕捡起来拍了拍土,递到我面前:“招娣,这蚯蚓多可爱,我保证整个大安王朝都没有人跟你用同样的帕子,喏,这个送你,下个月你生辰,这个就做生辰礼物。”
我当场收下,还谢了她。
许来娣兴高采烈的跟我说:“其实我本来想弄个蟑螂上去的,但是蟑螂实在太难弄了,所以只能退而求其次弄个蚯蚓,不过没想到许兴娣的耐受力这么差,不过一只蚯蚓而已,都能让她炸毛,真是太好笑了,看她还逼我不。”
等到许来娣生辰的时候,我送去锦盒当做礼物,许来娣打开盒子一看,笑不可支,不过她的脸上的肉是微微颤抖的,因为我送了她一条货真价实的大蚯蚓,很粗很长,盘成一盘,还在他的脑袋上用墨水画了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
这是题外话,我与许来娣的交手,是从有记忆起,一直到天长地久时的。
我慢步走到门口,家宝和丁墨谙正在交谈,我推门,两人扭过来看我。
“七姐。”
“七小姐。”
我走进门,丁墨谙见了我十分有礼,俯了俯身,微微退开。
家宝年纪不大,已经展露出少许美色,我爹的俊秀,二娘的柔媚终是让这个才十四岁的孩子有着一种雅致而俊逸的容貌,可美中不足就是,缺了些男子汉该有的气魄。
家宝跟我很亲,因为我小时候总是陪他一起读书,大部分时间他都喜欢捏着我的袖子,站在我身后,怯懦的喊我一声:“七姐。”而让他这么怯懦的原因,就是他面前有个凶神恶煞的许来娣。
丁墨谙也十分喜爱家宝,以他这么坦诚的性格来说,应该不是装作,而是发自肺腑,所以在教家宝读书的时候也是尽心尽力的。家宝聪慧,学得快,很听丁墨谙的话,两人的关系也很融洽。
“没什么,就是这个月的月钱可以领了,丁夫子跟我一道去账房领了吧。”
丁墨谙有些奇怪,抬头看我:“七小姐,今日才不过十七,不是还有几天吗?”
我点点头,手里拿起家宝练字的帖子,答他:“恩,这个月不是你娘忌日吗?我跟账房说过了,可以先领,反正你着急用,先领也无妨。”
丁墨谙的眼里浅光一闪,略有激动,连连朝我弯腰谢拜:“我们丁家多亏老爷和小姐们的照拂,若有下辈子,一定做牛做马报答你们的大恩大德。”
我见时机常熟,啪的合上册子,笑着看他:“丁夫子,那就与我一道去吧,家宝好好练字,我们一会儿再回来。”
午后的阳光正好,穿过廊子,和花架,藤枝,星星点点的洒在石板路上,有些落在我们身上,在丁墨谙那件微微发黄的长袍上投出金光一般的光点。
我扭头看他 ,感到心里有种从外到内的宁静感,不知道为什么,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总觉得时间好像都停滞了,安详,静谧,像是天长地久一般,让人舒服无比。
我微微扬起嘴角,轻声问他:“丁夫子,过几日是丁夫人的忌日,你要去上坟,好歹也穿一件新衣,带些糕果纸钱去,你娘看了心里也欢喜。”
丁墨谙有些尴尬,只是略略恩了一声,算作回答。
“这样吧,我问账房支一些银子,你且先用着。”
丁墨谙闻言扭头看我,似乎惊讶,我又不紧不慢道:“这样你出门的时候,也好给我们王府争些脸面,这不皆大欢喜吗?”
“我在这里带家母和家父谢过七小姐了。”
我衔笑:“无妨,不过我这人喜欢礼尚往来。”
丁墨谙有些愣,忙答:“小姐请讲,但凡有我能做到的,一定尽力。”
“也没什么,就是府里无趣,若是到时候你去上坟,我可跟你一起去吗?”
丁墨谙呆住,无言以对。
“夫子真是不开窍,我若去了,东西一定备齐,你剩下的钱去买些自己喜欢的东西,不好吗?”
“丁某不敢。”
“我看长风书坊有套《大安史论》,你一定喜欢,你不如存下剩余的银子,没几个月就可以买下了。不然,很难讲日后还会不会有的买。”
丁墨谙犹豫了,我的心蹦蹦直跳,莫怪我卑鄙,其实人就是不能有软肋和缺点的,我虽然不害人,但我的确钻了人家的空子。
我一直思考,丁墨谙也许并不是不开窍,而是我没找到鸡蛋上的那个缝罢了,或许是他顾虑太多,生怕高攀之类,也许是他还没想到利害关联,不懂衡量,总而言之,就是还没有受教,那么,我可以帮他。
领完了银子出来,丁墨谙还在沉默,我没出声走在他身边,他突然自言自语道:“八月快近了呢。”
我随口应了一句,心里开始琢磨,要是这个丁墨谙不从,我究竟还要怎么引诱他上钩?
“那我就先谢过七小姐了,上坟那日我一早在门口接您,您记得跟老爷打个招呼。”
我心里大爽,面上平静如水,微微扬了嘴角:“那就说定了。”
丁墨谙从前面的月门走过去,我转身往自己的院落里走,刚走到拐角,许来娣从墙边跳了出来,着实吓了我很大一跳:“许招娣啊许招娣,一日不见,你连这种威逼利诱的招式都会了,我认识你这么多年,怎么就没发现你这么爱上坟啊?”
我摇摇手,镇定自若:“罢了,我帮你搞定杨胥,也不求你帮我搞定丁墨谙,只要你不捣乱就成。”
“你怎么知道他会从了你?”
“那你怎么知道他一定不会从了我?”
“要从早就从了,何必等到你主动?”
“书生总是被动的,你看我爹就知道了。”
“苏良辰又什么不好?”
“哪里都不好。”
“银子多,相貌好,家世好,你还嫌弃他什么?”
“以你这么说,胡梦龙也不错,你要不要考虑一下他?”
“许招娣……”
我扭头,表情有些严肃,第一次把这句话公之于众:“我喜欢丁墨谙甚于你喜欢杨胥。”
许来娣沉默了许久,话也没说一句,扭头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