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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一章:卖猪

    仙道漫漫我亦修仙

    第二十一章:卖猪

    天青森林的景色不是一般的好,苍松翠柏、枝繁叶茂、郁郁葱葱,倒也令人赏心悦目,如此胜景,夫复何求!

    李奇收起了游玩的心思,现在并不是游玩的时间,小考迫在眉睫,接着又有大考,李奇心里没底!

    倒也不是说天青森林的景色不够吸引李奇,无论谁来到天青森林都必定会被这近乎天境的优美景色所吸引,当然李奇也不例外。

    换做平时李奇肯定会被这景色吸引得流连忘返,如入仙境,但是现在并非平时,再过半个月就要小考了,这是李奇的第一次考核,也是李奇来到青武门的一次对他来说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次考核,他就是想借助这次考核来证明给所以人看,他李奇绝对不是依靠他舅舅才能进入青武门,进入青武门内门,凭借自己的能力也能够进入青武门内门,所以他万分看重这次考核,他就是要证明给砍不起他的人看,他,李奇,绝对有能力!绝对!

    如果这次失败的话,虽不至于死,但也比死好不了多少,至少会影响他在大考的发挥,所以这次他只许成功,不许失败!绝不容有一点闪失!从某种角度来说,这次小考对李奇来说其意义还甚于大考。

    所以,虽然天青森林的景色很美,甚至在青州所有的名胜中在前三甲还占有一席之地,但孰轻孰重,李奇还是分辨得出的,若这些主次还分辨不出的话,那他可以去买块豆腐撞死算了。

    毕竟这次考试对他来说比较重要,其程度不亚于大考,所以该准备的还是得去准备的,这也是李奇不敢再继续欣赏这美丽的风景,哦,不,是不想,他没什么不敢的,只是想与不想的问题而已,如果继续留在这欣赏景色的话,大不了小考不能过关而已,也没什么的。

    但他是这样的人么?他可不是那种为了一时是的快乐而痛苦一辈子的人,虽然说这句话有点夸张,但李奇绝不是那样的人,那种丢了西瓜捡芝麻的蠢事李奇可不会做,毕竟李奇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

    到了天青森林的入口,李奇还是忍不住往后望了一眼,然后才依依不舍的离开了天青森林,走向青武门下管辖的一个集市。对,是集市。你没看错,我也没说错。

    不是说李奇急着回去住处吗?

    是,李奇是急着回去,但手上的一些东西必须拿去换银两,因为自己也吃不了那么多。

    有多少?

    一头二百斤左右的野猪。你吃得了吗?

    当然吃不完。

    那么你会这么做?

    哈哈,当然也和李奇一样。

    没错,也就是说李奇要去卖东西。

    去那里?李奇当然不可能自己卖,李奇当然不可能自己去摆摊。他也没那时间。

    所以最好的去处是哪里啊?

    集市。

    答对了。没错,就是集市。

    因为在青武门下辖的势力范围有一个集市,也就是青武集市,因为是青武下辖的势力范围,所以这集市就命名为青武集市。跟我们现在的菜市场大同小异,有菜摊、肉摊、鱼摊等等。而肉摊又分为:牛肉摊、羊肉摊、猪肉摊、驴肉摊、狗肉摊、禽类肉摊等等。

    李奇来到一个猪肉摊前,手上提着的野猪扔个猪肉摊的老板。

    猪肉摊的老板姓郑名茂辉,在家排行老四,所以与他相识的人也叫他郑老四,幸好那时候人们称呼教书先生都成为先生,并不是称呼为老师,要不然别人还以为,郑老四是郑老师,那就不妙了。

    郑老四并没有惊讶,虽然他看不出李奇的境界,但他隐隐觉得李奇是锻体者,要他说出个所以然来,他说不出,可能是感觉吧。

    对,就是感觉,一般人根本无法单手提起两百左右近的野猪,可看李奇他提着这头野猪并不是很吃力,不,可以说根本就不费力,想是喝开水一样简单。

    凡人期大圆满的人,一拳击出的力量最大能达到二百五牛,哦,不好意思,搞成物理,不是啊,我不是学物理的,哈哈,每天笑一笑,好了,回到正题,二百五牛也就是相当于五百斤,也就是说凡人期大圆满的人一拳击出最大的力量有五百斤,而锻体前期大圆满的武者一拳击出的力度大概是凡人期大圆满的一倍,也就是一千斤。所以这两百斤的货对李奇来说没有什么。

    这样算下去的话,锻体中期大圆满的武者的力量能够达到一千五百斤、锻体后期大圆满的武者的力量能够达到两千斤,都是最大能够达到的,也就是说刚才列出来的这些数据是锻体期武者各个层次能够达到的最大力量。

    郑老四这叫见多不怪,但其他人就不一样了,并不是每个人都见多识广的。

    “小子,想不到你年纪小小却有这般实力,可喜可贺。”郑老四淡淡说道。“后生可畏!”

    “不敢当,老板,给个价吧。”李奇也是淡淡的说道,彷佛在他脸上看不到一丝一毫的表情。

    “八十两。”郑老四不咸不淡的说道。

    “成交。”

    “你不怕我坑你?”郑老四有些疑惑。

    “你不会。”李奇依然淡淡说道。

    郑老四大笑,“何以见得?”

    “直觉。”

    郑老四呆了,这小子有趣。“你的直觉可不是很灵验啊。”

    李奇终于笑了,“哈哈。”但并没有说什么。

    郑老四看了他一眼,“好,成交。”郑老四付给李奇八十两。李奇收到钱,连看都不看,直接放进口袋里。

    郑老四看到李奇如此动作时,便从心里对这小子非常欣赏,便开口道,“不喝杯酒?”其实郑老四嗜酒如命,如果有人说郑老四他爱酒胜过他自己的生命,他赞同。如果收郑老四喜欢结交朋友还甚于他对酒的喜爱,他更加的赞同。确实如此,郑老四结交十分的广泛,人缘出奇的好。

    “酒是好酒,不喝浪费。”李奇笑笑说着。

    “好,兄弟,敬你一杯,来干!”郑老四豪气干云说着,向李奇敬了一杯。

    好酒、好地方、好兄弟。

    “好酒,烈!”

    郑老四暗暗赞叹,见识果然过人,虽然,他没有说出这是什么酒,但这需要吗?有需要吗?有必要吗?郑老四要是不明白那他真是白活了这几十年了。

    兄弟相交的是心。

    酒,是好酒,上等女儿红,但不重要,重要的是李奇与郑老四并不是以酒品论人品的人。(未完待续!作为一个新手,我写得的确不好,但没有人一生出来就什么事都会。写小说,是在写中积累经验,并在这写的过程享受乐趣、分享快乐。什么我会好好努力的话,我不想说了,我相信各位兄弟姐妹也都听腻了,在写中享受小说带来的乐趣,让在看的读者享受小说带来的快乐,是我最大的心愿,只有读者开心,我也就够了,其实点击、收藏、票票什么的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您能否在我的小说中找到乐趣、享受小说带给你的快乐,这才是我想要的,现在回想起来,以前的拉票、拉点击什么之类的已经违背自己的初衷了,在以后,我的作品不会出现这些现象,只要你们能够从我的小说之中获得乐趣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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