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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缘分来的时候无法拒绝,缘分走是时候也不能阻止

    我和程程刚放下盘子坐好,曲翌尘那个家伙就屁颠屁颠地走过来了。­

    “嗨!”他跟我们打个招呼,很自然地在我们对面的位置上坐了下来。­

    “喂!你那帮兄弟呢?为了美女把朋友都给甩啦?”我白他一眼。­

    程程不好意思了,在桌子下面和我“暗战”。­

    曲翌尘那匹白眼狼倒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他慢悠悠地说:“某位蹲在大街上不顾形象地痛哭流涕的美女应该比我更丢人才对吧?”­

    “你。。。。。。”­

    程程笑着拍我的手背。我低下头去,用勺子把成块的米饭戳的稀巴烂。­

    那家伙趁机对程程讨好似的笑了笑,然后说:“玖伊,今晚是平安夜,怎么样,有活动么?”­

    我心里堵得慌——我刚因为他而被“啤酒肚”教育了一番,他竟然还有心思在我面前策划活动?­

    我想起上节课下课时我跑去跟他抱怨,他只是摸了摸头发,说了句“身正不怕影子斜”就把我给打发走了。­

    我瞪他一眼,可这家伙还在不知趣地和程程扯东扯西的。­

    “没,没什么安排。”程程看了我一眼,小声地说。­

    “那一会儿我们去买个幸运苹果,晚上12点我给你发祝福短信,然后我们一起吃苹果好不好?”­

    “好、好啊。”程程应得有些吃力。­

    看来“爱情会让人的智商变低”这句话一点儿也没错。我就弄不明白了,挺精明的一个小伙子怎么被青春撞了一下腰之后就撞傻了呢?很多时候我都觉得他在程程面前显得那么可笑。­

    那么,我是不是一样呢? ­

    我大口大口地吃饭,不再想任何事。­

    这几天,我拼命地避免自己想他。刚才翌尘说“某位美女”时我的心里还是不自觉地颤了一下。­

    我从来都不敢想象,一个和我只有过三面之缘的男生,可以在我的心里,占据那么重要的位置。­

    一碰,痛不能言。­

    我,不承认对他是一见钟情,我自始至终都不相信这世上真的有所谓的“一见钟情”。初见他时我所感受到的只是一种从未有过的震撼与惊喜。

    那三个星期里,我一直不确定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他。我怀疑对他的感情只是一种本能的欣赏,一个像我这个年龄的女孩子都会有的怀春情绪,我以为那只是一般女孩子对美的追求与向往,那只是一种崇尚、一种幻想、一种期盼。

    可是,第四个星期日当我站在没有他的草坪前时,我才发现,原来我,是真的喜欢上他了。

    那一刻,我告诉自己:左叶,你完了。你刚从一个陷阱里爬出来,就又掉进一个泥潭里去了。

    如果你要问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他的,抱歉,我不知道。

    我不知道这种感觉太猛烈还是太平淡,来得太迅速还是太缓慢,过程太短暂还是太冗长。

    我只知道,我是真的真的,喜欢上他了。

    就像我忽然不喜欢杨进轩一样,这一次,也是这样的,不可理喻。

    “想什么呢?”程程用胳膊肘捅了捅我。

    “没什么。”

    “这饭不能吃了,”程程推开我的盘子,“你的眼泪都把它浇成汤盖饭了。”

    她掏出纸巾,动作轻柔地为我拭去眼泪。

    “又在想他了?”程程轻声问我。

    我惊慌地看向翌尘的方向,却发现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离开了。

    “放心吧,我早就把他打发走了。”

    我重新低下头去。

    “没想到,你这么在乎他。”

    “我自己也没想到。”

    程程忽然凑到我跟前,微微一笑:“有多在乎?在你心里,他比我还重要么?”

    我没有回答。

    她伸出食指刮一下我的鼻子,说:“别再想了,小傻瓜。”

    她把手覆盖在我的手背上,然后紧紧地握住我的手。

    她的手总是那么暖。这样的温度,是我无法企及的。

    “缘分来的时候无法拒绝,缘分走是时候也不能阻止。”

    停了一下,她又说:“不过,我相信你们是有缘的。这城市这么小,总有一天你会再遇见他的。”

    我点点头。

    可是这“总有一天”,我要等到何年何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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