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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二章,爱猫的人最温柔。

    苏州夏天的早晨都是闷闷的,踏着空气中的薄薄的白雾,那白雾飘飘扬扬的,美好如那年穿这的白衬衫,黑发在风中肆虐张狂的面如冠玉的少年。我的脚步微微顿住,对着飘飘散着的雾微微一笑。你好,当年的江城。

    我胡汉三又回来了,步伐急急的跑到办公室织里在门口闭着眼睛大吼一声。

    你什么时候改胡了。偌大的办公室轻轻的飘来了带着明笑意的男声,这个声音,我到死都不会忘的!我略显尴尬的咳了一声,你怎么大清早的在我办公室?难道当红作者都比较闲?程览君努努嘴,停止玩弄我桌上风信的动作,起身站在离我不远处,感觉好久不见你,就来看看你。我望向他深邃不见底的黑瞳,嘴角狠狠的抽了一把,大哥,我们大概只是将近一天不见而已。他挪动了脚步,纯白的板鞋在孱弱的阳光下闪耀了我的眼,他离我越来越近,近到我可以闻清他身上淡淡的薄荷香,中学老师有说过的,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脑海中一闪,耳里响起了那年黑发少年铿锵有力的声音,梨花不偏不倚的落在他瘦削的肩上,衬得他顾盼生姿,假如我们分开了一天,就不指三秋那么短了。

    三秋短吗?可以说是无数个轮回和生命的旋转,他说的太短是我们在一起注定不会长久。

    那个,对不起叨扰到你们了,秦心大惊小怪的声音像闷雷般炸开,我转过头看着夸张的做着揪出眼珠然后猛踩的动作,是我为有眼无珠了,踩完之后就屁颠屁颠的狂奔了。

    我们退一步,直直的看着他貌似比我这个女生还要滑嫩的肌肤,看你把秦心都吓跑了,他含笑看着我,理了理身上的白色T恤,用白芷的手指同桌上的电脑,屏幕上赫然布满了密密麻麻的黑字体,背在我熬夜备战的一万字的份上陪我去个地方吧。我正准备耍个大牌双手环胸俯视他问“Why”,就被他强行的拖走了。靠,我的女王范又被扼杀在摇篮里了。

    太阳有些晃眼,我迷迷糊糊地被程览君东拉西扯来到了素雅的店面,几声细柔的猫叫彻底唤醒了我的意识。我打量着周围,显然这是个卖猫的宠物店。记得我幼时很是喜欢看些毛茸茸的小动物,因为妈妈过敏的原因从不曾养过任何动物。转眼看向陈览君,他手中已然多了一只黑漆漆的东西,我认识那高傲如斯的小东西,一只纯正血统的波斯猫,我看着它湛蓝似水的双眸不禁开口,真漂亮。程览君的笑容让眼睛弯成了月牙形,闪闪亮亮的,你喜欢就好。

    我无视他比猫还闪亮的双眸,摸着猫身问道,你什么时候养了一只猫啊?他也摸着猫黑亮的毛,一直养在宠物店的,我喜欢房子干净。我撇嘴低头埋摸着猫毛,那干嘛还发神经养只猫啊。他或许听见了,脸上的笑容更大了,比芙蓉花还开的灿烂。

    世上都说爱猫的人最温柔,程览君最适合养猫,而我,或许是因为命中注定,得而复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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