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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二章 别馆见王爷

    云华去了别馆。

    只带两个丫头,一个嬷嬷。丫头是乐芸、飘儿。嬷嬷,自然是乳娘邱妈妈。

    明雪要留在谢府。因为小妹妹金子还在云岭身边作伴当,府外二老也时时需要些蔬米针布,明雪虽是个二愣子,能留着照应照应也是好的。至于洛月,嘴上稳重、手脚忠谨,留下来把着闺门,任谁来问,只说小姐体虚须去避暑,料无破绽。

    飘儿自从云舟收买一事被戳穿后,十年怕井绳,已很晓得分寸了,做事也勤快,又很服乐芸的管。乐芸则俨然已成云华一条臂膀。带这两人去别馆,应该用得过。

    而邱妈妈在,好歹有个年长的女人陪在旁边了。谢家肯叫云华去同七王爷相会,已够忍声吞气,外头幌子好歹还是要装一装的。

    云华到别馆时,七王爷正在扎花冠。

    并没有逾墙来,他只是隔墙摘了谢家别馆隔墙探出来的木槿花,和着他自己馆中的芍药,扎了个冠儿。

    云华到得院中,看槐树上原系了个结实秋千,乐芸扶云华上秋千,轻轻荡着,隔着当中院墙的窗格,可以见着那边蓝宁绸暗如意云纹夏衫的身影,也能看见他手中的冠儿,贵为一个王爷,会亲手扎花冠?乐芸很奇怪,想多看一眼,又不敢看,心头跟猫抓似的。

    云华轻轻对乐芸道:“你下去罢。”

    乐芸不干:“姑娘,秋千上危险呢!没人扶着怎么好?”

    云华嘴角牵了牵:“不会更危险了。”

    就算跌下去,也不会比只身来见七王爷更危险——就算带着丫头乳娘,没长辈亲眷在,云华仍好比是个孤身子。

    乐芸垂头退下。仍忍不住抬起眼角瞄那边一眼。

    两座别馆之间,本不该有窗格相通,墙头本也不该这么矮。但墙这一边、和那一边,一年多前本来全都是谢家地界,七王爷来时,捐了一半出去。这堵墙还没来得及整饬。窗就留着了。

    隔着窗,乐芸但觉七王爷相貌,也算得堂堂,只不过比刘晨寂远矣……唉。出身什么的都不论,举止气度在,那才是良人!

    却不知刘大夫怎的神龙见首不见尾。似久霾中上天赐的人间一段阳光,只铺那么一瞬,又收回了。倒平白添人惆怅。

    乐芸怅然退下。

    云华仰头看着木槿花儿。沉甸甸的花枝倚在墙头,墙上冒出七王爷的脸。作为通奸经验丰富的人士,七王爷一手拿花冠、一手攀援砖缝,踩着垫脚石爬上这样矮的墙头,固等闲耳。

    他问云华:“要不要我过来替你扶着秋千索?”

    云华笑了笑。

    七王爷把这当作同意了,猴一样利索的爬过来,跳到地上。亏他没崴了脚脖子,花冠也没跌碎。到云华身边,一手扶了她秋千索子,一边问她:“我给你戴花好不好?”

    云华又笑笑。她今儿梳的是双挂髻,两鬓垂环,顶心结发梳成卧髻,本不太适宜戴冠,但七王爷编得巧,冠形中空,只要不是高髻,也戴得过。他把花冠安在云华头上,动作很轻柔,安好了,相一相,赞道:“嗳,真是个小美人儿。”

    云华想起谢小横的话,心头微跳。

    “在想什么?”七王爷蹲在她面前,脸比她的脸还低些,仰头问她。

    这个问题有很多种回答方式,蝶笑花也许百媚横生、刘晨寂也许平淡疏离、云舟也许娴静温婉、云裳也许调皮跳脱。云华凝视七王爷的眼睛,不假思索的采取了最直接的方式:“你会喜欢我吗?”

    七王爷眨了眨眼睛:“我会像姐妹一样的喜欢你。”

    阳光照下来,他的瞳仁是琥珀般颜色。琥珀是一种奇怪的宝石,它色泽温暖,但却来自早就死亡的树木,早自人类诞生前、甚至可能早自猿猴诞生前,那棵也许秀美、也许恹恹的树,死了,死前流出的眼泪,被沙土掩埋,慢慢的变成了宝石。对那棵树来说,这滴泪是它生存过的唯一证明,是销毁了就再也不再的奇迹,对人来说,这只是最普通的宝石,几乎不配进入“宝”的行列。呵,地底掩没了太多树泪,这一颗、或者那一颗,并不珍贵。

    云华抬起手。

    触摸他,是不合适的。但他对她的提亲本来就不合适,他对她的邀请也不合适,她的家人把她送到这里更不合适。这里,阳光照得不合适,风吹得不合适,连枝头花心里忙忙碌碌钻来钻去的蜂儿那营营嗡嗡的声音,也不合适。

    她抬起手,他没有躲。

    她把手覆在他眼眸前。琥珀的颜色,罩在她手心里。他的眼睫毛其实很长,云华感觉到他睫毛尖扫在她手心里,像蜜蜂的小翅子。

    “你真的是没办法爱一个女孩子的,是不是?”云华问。

    “是。”

    “因为你自己觉得自己也是个女孩子,所以没法爱女孩子吗?”云华又问

    七王爷摇头。云华的手滑下去,七王爷的眼睛从手心后露出来,带着那种奇怪的、温暖而悲伤的样子:“不是。也许有一天,我会告诉你。”

    “有一天?”

    “确定你是我妻子的时候。”七王爷把“妻子”两个字咬得很慢,“我也知道我这种人说妻子很讽刺,但我会把你当作人生伴侣。我的一切都跟你分享。”

    “为什么急着叫我过来?”云华问。

    七王爷立起身,默默把手伸到她面前,袖子里滑出一只掠子,亮在云华面前。

    风好像在那一刹那间停了,暑气绵绵的包裹过来,云华额角沁出细密的汗。她没有想到又会见到这个青玉掠子。

    脚是完整的,玉质也跟先前被交回来那只略有不同。七王爷问:“是不是你的?”

    “我不知道。”云华道,“很像。但我不记得细节。它怎么了?”

    “你有过这个样子的一只。”

    “是。元夜时弄丢了,后来又被人送回来。怎么了?”云华握紧秋千索。

    七王爷很低很低的问:“那时你追的,是云剑?”

    “……是。”云华惊异的盯着他。分辨这件事到底有什么后果。

    七王爷很遗憾的叹了一口气。

    他也听说了云剑很久之后才回家中报到,原来躲在河上船里。那末船里是谁陪着他,也不必问了。元宵独占佳人,真真的羡煞人也……云华追云剑,遗失掠子,被车夫拣着。送给破鞋。破鞋又送于盐贩,如此荒诞的链子,一节一节也联了起来。

    唐静轩不曾与盐贩有私,唐家不曾勾结盐贩。这一环节已不能用。

    除非栽赃。

    如果云华帮着皇家。瞒了掠子失落一节,皇家栽赃唐家就方便;如果云华帮着唐家,经官直陈掠子来源。皇家就不好再栽唐家的赃,栽了也怕激起物伤其类、群情激反。

    周阿荧不但探出掠子出自谢府,而且从谢府口不紧的下人口中。进一步问出掠子是六小姐院里失的。七王爷一听周阿荧的回报,只怕唐家先一步晓得云华的要紧,不敢怠慢、又不敢催得太紧露出形迹,只好装作自己急色浪荡,亲自去同谢小横交涉,脸皮也不要了,放下身段各种求情。让谢小横相信他这个本朝最著名最铁杆的断袖份子,也终于有从弯被掰直的可能。而真命天女就是云华——只要云华跟他再多相处几天。

    早点相处几天。

    他急。老丈人哪,你的准女婿急死了!你要再不把姑娘放出来,准女婿去找男人泄火,不娶媳妇了!皇帝太后要怪罪,怪罪好了!以前又不是没吃过苦头,大板子打过屁股,钢刀还架过脖子哪!呃那把刀是雪宜公主架的,七王爷宁死不直,太后还是帮忙把那那刀夺下来了……呃咳,总之老丈人你看,谁怕谁?

    谢小横这才下定决心送云华经七王爷糟蹋——呃不,是谈心。

    七王爷保证他绝不会动手,最多谈心!

    虽然这种保证也没什么效果……虽然谢小横年轻时候谈着谈着把不少淑女贵妇也谈到床上去了……

    好吧,七王爷至少表示了姿态,而谢小横也有台阶可下了。

    “可怜六丫头,难免遭物议。”谢小横还悲天悯人的摇摇头。

    “谁敢议王妃娘娘!”七王爷顿时金刚怒目,“我这就回京叫皇兄降旨赐婚!”

    谢小横以为七王爷的“这就”,也只是表达一个姿态。

    又谁知七王爷在这一点上,是认真的。

    要不要栽赃唐家,干涉太大,云华这个小女孩子身上也干涉太大,七王爷必须将云华护在身边,像护一个宝贝,快马加鞭赶回京去,请皇上定夺。

    如今云华总算来了,一无所知,阳光下额角上细细的茸毛,迷茫的望着他,任他予取予夺。

    “怕不怕?”七王爷悄声问。

    云华笑起来:“怕的话,一开始就不会答应你。”

    他确实给过她机会。他问她愿不愿意嫁给他。那时,如果她坚决的表示了不愿意,他不会勉强。即使后来知道玉掠子是她手里失落,他也不会用如今这样的方式对待她。

    如今——他指节塞在嘴里,吹了声口哨。

    两个院子之间的墙,有一段忽然就没有了。

    四步宽的一段,从墙皮、到墙身,从墙头、到墙脚,都没有了。

    健锐营的儿郎,冲杀身手不凡,拆起墙来,那也利索得很。

    七王爷一手抄起云华的膝弯、一手托着她的背,打横抱起她。

    任云华再镇定,也不由得惊呼一声:“做什么?”(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com)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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