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34 尊卑贵贱,长幼有序
然而下一刻,男人一声霸气的严声询问却是令众将士们眼眸泛泪,哀叹着松了一口气,“是哪个人类女人敢在宫门外放肆?!”
锦衣玉袍的赦阑默怒步如风,剑眉横飞,眼神越过一众俯跪的攒攒人际,看向那悠逛在宫门外的清美少女。
那少女却是无惧赦阑默全身散发出的威严之色,伸出手指了指自己的脸“是我!”接着便随性佻达地撇了撇唇角,无视眼前一帮灵众咂舌低叹的唏嘘之声,揪着自己袖口衣角上的裘绒,径自摇头摆手,“依依呀呀”疯癫嬉耍起來。
那不恭不敬的举动映入赦阑默勃怒的蓝眸里,显得甚是傲慢无礼。
“哼……”赦阑默朝莫曦颜跨步走近,冷笑一声。
瞥眼睨视到莫曦颜手中燃烧着噬魂圣火的风焰槊,博闻广识、预感非祥的赦阑默霎时间微拧眉目,有一刻的惊震与不安----
难怪守城的士兵降不住这女人!
原來是传说中手持九天神器,千年都未曾现身裔世的凤族巫女莅临灵界。听闻那风焰槊的火焰是能烧毁一切邪魔真身的九天玄火啊,不愧是睥睨八方妖魔、惊震五界苍生的凤凰神裔呢!
不过呢……
眸光犀利的赦阑默知晓了莫曦颜的身份,不但不忌惮莫曦颜的灵力,反而喜极而笑!
这女人身上飘散着浓浓的血璎珞的气味,看來血璎珞的某一块神石已经在她手里了呢!而且啊,这女人目光悠游、举止痴乱,怕是个心神不正的残智之人呢……
----
思绪转想至此,赦阑默一改方才傲慢冷嘲之色,竟然温切弯眉,向莫曦颜友善地柔声打起了招呼:
“在下灵族太子赦阑默,听闻属下禀报,姑娘您在宫门口拜访多时了。究竟因何要事需进宫解决,能与在下说说吗?”
听到对方语气亲和地询问起缘由,莫曦颜低头拔毛的手一停,便屁颠屁颠地跑到赦阑默跟前,欣喜万分地嘟囔起來,“我是來找我的流氓哥哥的!刚才问了街上的人,他们说流氓哥哥一定在宫里!”
“流氓哥哥……这是个什么名字……”
疑惑耸眉的赦阑默显然听不懂疯傻的莫曦颜在胡叨叨些什么,有些窘迫地搐了下嘴角。
但是他大概明白了莫曦颜此行是來进宫找人的,因宫外的侍卫不让她进,所以她才大闹起來。于是,赦阑默亲切一笑,故显谄媚地继续套起了近乎,“姑娘怎知你的流氓哥哥一定在皇宫里?街上的人又是如何断定他必是宫中之人的?”
“这个……”忘记理由的莫曦颜皱着眉头愣了愣,半晌后看到赦阑默额间曼珠沙华的印记时,突然拍手惊呼起來,“哦,对了!”
“我的流氓哥哥额头上也有个跟你一模一样的小花!但是……”莫曦颜咋舌眨了眨眼,“流氓哥哥的花是蓝色的,而你的却是红色的!”
“……”讶然无声的赦阑默震惊不已!
“方才街上的人说只有皇宫里的赦阑族人额头上才会画着小花,哈哈~所以他们让玥璃去宫里找,一定能找着!”
----
茫茫灵界居住着难以数计的妖灵民众,灵族人虽都拥有噬魂之术和妖邪灵力,但是灵与灵之间也有尊卑贵贱之分。与寻常妖灵平民不同,居住在皇宫里的赦阑族人是灵族血统中最为纯正的显贵之族,也是统治灵焕异界的王者至尊。
之所以赦阑族临驾于万民之上,是因为赦阑族人非寻常灵类。
事实上,他们半妖半神,是天神曼珠和灵族妖祖赦阑沙华神灵相恋后绵延的子孙后代。和以莫曦颜为首的凤族人身为九天玄女后裔的显赫身世一样,赦阑族也称得上是血统交杂的妖仙之族。
以地狱神花曼珠沙华作为图腾的赦阑族人从孕生之时起,每个族人的额头上都会镌有美丽的曼珠沙华印记。那曼珠沙华的印记是灵神血统纯正与否的证明,颜色分为红、蓝两种。
红色花印是赦阑一族的支系血脉,而蓝色花印则是妖神血统一脉相承的嫡系尊者。
只有蓝色花印的赦阑族人才可以唤醒灵族圣器曼珠沙华的力量,以曼珠沙华作为武器为霸世间。而红色花印的灵族人因血统不纯,所以灵力稍低。驾驭不了神器的他们自然要臣服于蓝色花印的灵辈,以其为尊。
“哼……”听完莫曦颜的话,赦阑默暗自冷讽一笑----
街上的民众说得沒有错,要找额头上印有曼珠沙华的妖灵自然需到皇宫里。而如今,额头上有蓝色花印的嫡系血族却是少之又少,这灵焕皇宫里除却已死的前灵后赦阑雪姬外,就只剩下两个人了!
一个人是现任圣女赦阑洛怜……
而另一个,就是赦阑族一直引以为尊的前太子----赦阑寻!
-----------《妖君恋:魅颜凤烬天》---------
灵族太子居住的鸣鸢殿里,一袭薄纱仙裙的赦阑洛怜面色复杂地向未婚夫君赦阑默的寝阁走去。
因方才接到赦阑默的召令有要事相商,赦阑洛怜虽满心不愿,却碍于赦阑默太子的显赫身份,不得不前往鸣鸢殿亲自拜见。官仆通报,引其入内后,走至寝阁的赦阑洛怜态度冷淡地向赦阑默拂了拂身,无力的言语间透着满心不愿的漫不经心:
“洛怜参见太子殿下……”
请安之言入耳,字字声声饱含着情非所愿的虚虚靡靡,心知肚明的赦阑默抬眼看了看自己未过门的小妻子,竟是立即起身去扶那娇柔无情的人儿,话语友善不愠不怒,“怜儿快起身吧!”
“你可是我赦阑默的未婚妻,以后來见我根本不必多礼的。”
“!”
赦阑洛怜沒有应声,那一句“未婚妻”又生生刺痛了她倾慕赦阑寻满腔爱恋的心。看着赦阑默那张温切深情的造作之脸,赦阑洛怜碍于身份不好发作,便只好冷言以对,略作疏离:
“洛怜还未与殿下行婚约之礼,长幼尊卑有序,还是礼遇些好!”
锦衣玉袍的赦阑默怒步如风,剑眉横飞,眼神越过一众俯跪的攒攒人际,看向那悠逛在宫门外的清美少女。
那少女却是无惧赦阑默全身散发出的威严之色,伸出手指了指自己的脸“是我!”接着便随性佻达地撇了撇唇角,无视眼前一帮灵众咂舌低叹的唏嘘之声,揪着自己袖口衣角上的裘绒,径自摇头摆手,“依依呀呀”疯癫嬉耍起來。
那不恭不敬的举动映入赦阑默勃怒的蓝眸里,显得甚是傲慢无礼。
“哼……”赦阑默朝莫曦颜跨步走近,冷笑一声。
瞥眼睨视到莫曦颜手中燃烧着噬魂圣火的风焰槊,博闻广识、预感非祥的赦阑默霎时间微拧眉目,有一刻的惊震与不安----
难怪守城的士兵降不住这女人!
原來是传说中手持九天神器,千年都未曾现身裔世的凤族巫女莅临灵界。听闻那风焰槊的火焰是能烧毁一切邪魔真身的九天玄火啊,不愧是睥睨八方妖魔、惊震五界苍生的凤凰神裔呢!
不过呢……
眸光犀利的赦阑默知晓了莫曦颜的身份,不但不忌惮莫曦颜的灵力,反而喜极而笑!
这女人身上飘散着浓浓的血璎珞的气味,看來血璎珞的某一块神石已经在她手里了呢!而且啊,这女人目光悠游、举止痴乱,怕是个心神不正的残智之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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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绪转想至此,赦阑默一改方才傲慢冷嘲之色,竟然温切弯眉,向莫曦颜友善地柔声打起了招呼:
“在下灵族太子赦阑默,听闻属下禀报,姑娘您在宫门口拜访多时了。究竟因何要事需进宫解决,能与在下说说吗?”
听到对方语气亲和地询问起缘由,莫曦颜低头拔毛的手一停,便屁颠屁颠地跑到赦阑默跟前,欣喜万分地嘟囔起來,“我是來找我的流氓哥哥的!刚才问了街上的人,他们说流氓哥哥一定在宫里!”
“流氓哥哥……这是个什么名字……”
疑惑耸眉的赦阑默显然听不懂疯傻的莫曦颜在胡叨叨些什么,有些窘迫地搐了下嘴角。
但是他大概明白了莫曦颜此行是來进宫找人的,因宫外的侍卫不让她进,所以她才大闹起來。于是,赦阑默亲切一笑,故显谄媚地继续套起了近乎,“姑娘怎知你的流氓哥哥一定在皇宫里?街上的人又是如何断定他必是宫中之人的?”
“这个……”忘记理由的莫曦颜皱着眉头愣了愣,半晌后看到赦阑默额间曼珠沙华的印记时,突然拍手惊呼起來,“哦,对了!”
“我的流氓哥哥额头上也有个跟你一模一样的小花!但是……”莫曦颜咋舌眨了眨眼,“流氓哥哥的花是蓝色的,而你的却是红色的!”
“……”讶然无声的赦阑默震惊不已!
“方才街上的人说只有皇宫里的赦阑族人额头上才会画着小花,哈哈~所以他们让玥璃去宫里找,一定能找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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茫茫灵界居住着难以数计的妖灵民众,灵族人虽都拥有噬魂之术和妖邪灵力,但是灵与灵之间也有尊卑贵贱之分。与寻常妖灵平民不同,居住在皇宫里的赦阑族人是灵族血统中最为纯正的显贵之族,也是统治灵焕异界的王者至尊。
之所以赦阑族临驾于万民之上,是因为赦阑族人非寻常灵类。
事实上,他们半妖半神,是天神曼珠和灵族妖祖赦阑沙华神灵相恋后绵延的子孙后代。和以莫曦颜为首的凤族人身为九天玄女后裔的显赫身世一样,赦阑族也称得上是血统交杂的妖仙之族。
以地狱神花曼珠沙华作为图腾的赦阑族人从孕生之时起,每个族人的额头上都会镌有美丽的曼珠沙华印记。那曼珠沙华的印记是灵神血统纯正与否的证明,颜色分为红、蓝两种。
红色花印是赦阑一族的支系血脉,而蓝色花印则是妖神血统一脉相承的嫡系尊者。
只有蓝色花印的赦阑族人才可以唤醒灵族圣器曼珠沙华的力量,以曼珠沙华作为武器为霸世间。而红色花印的灵族人因血统不纯,所以灵力稍低。驾驭不了神器的他们自然要臣服于蓝色花印的灵辈,以其为尊。
“哼……”听完莫曦颜的话,赦阑默暗自冷讽一笑----
街上的民众说得沒有错,要找额头上印有曼珠沙华的妖灵自然需到皇宫里。而如今,额头上有蓝色花印的嫡系血族却是少之又少,这灵焕皇宫里除却已死的前灵后赦阑雪姬外,就只剩下两个人了!
一个人是现任圣女赦阑洛怜……
而另一个,就是赦阑族一直引以为尊的前太子----赦阑寻!
-----------《妖君恋:魅颜凤烬天》---------
灵族太子居住的鸣鸢殿里,一袭薄纱仙裙的赦阑洛怜面色复杂地向未婚夫君赦阑默的寝阁走去。
因方才接到赦阑默的召令有要事相商,赦阑洛怜虽满心不愿,却碍于赦阑默太子的显赫身份,不得不前往鸣鸢殿亲自拜见。官仆通报,引其入内后,走至寝阁的赦阑洛怜态度冷淡地向赦阑默拂了拂身,无力的言语间透着满心不愿的漫不经心:
“洛怜参见太子殿下……”
请安之言入耳,字字声声饱含着情非所愿的虚虚靡靡,心知肚明的赦阑默抬眼看了看自己未过门的小妻子,竟是立即起身去扶那娇柔无情的人儿,话语友善不愠不怒,“怜儿快起身吧!”
“你可是我赦阑默的未婚妻,以后來见我根本不必多礼的。”
“!”
赦阑洛怜沒有应声,那一句“未婚妻”又生生刺痛了她倾慕赦阑寻满腔爱恋的心。看着赦阑默那张温切深情的造作之脸,赦阑洛怜碍于身份不好发作,便只好冷言以对,略作疏离:
“洛怜还未与殿下行婚约之礼,长幼尊卑有序,还是礼遇些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