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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二章 神仙之死

    桃木仙尊见我如此,竟哈哈大笑道:“给我一个不杀你的理由先!”

    我于是乎,一把鼻涕,一把泪,侃侃说道:

    “百姓之亡,皇帝之薨,道士仙逝,和尚坐化,仙人之形神俱灭。

    凡此种种均逃不过一个死字,本没什么大不了的。

    但其中以仙人之死最为可笑。

    一朝得道,修行千载,断情绝欲,只为长生。到头来却落得如斯下场。

    真如世人生前你笑我,我笑他,到最后都成后人之笑柄般可笑,可叹!

    凡人之死,尚且有一个棺材,一把火及亲人的眼泪为伴。

    仙人之死,却是寂寞无依,空空落落。

    岂不可悲?

    说先声明,我不怕死,怕死不是中国人!

    但古人云: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我先遭人陷害,误入桃园,才有后来偷桃损树之举。

    究其原因,大错在他不在我。

    看其结果,我若一死了之。

    终无非尘归尘土归土,却死的比鸿毛还要轻,心中实有不甘!

    真乃是:

    吾本无心却升仙,登临宝地为哪端?

    不慎遭计憋屈死,徒留遗憾在身前!

    气死我也!

    还望大仙明察!”

    桃木仙尊,听完之后,抚着胡须点头说道:“太刚则易折,太柔则易曲。能屈能伸,方能成大事也!小子一番胡七八扯,把讨命求饶,说的这么大义凛然的,倒也很合老夫胃口。好!老夫不杀你,但要你看护桃园万年,你可同意否?”

    我听完之后,差点趴到地上道:“同意,同意。只是小子我有仇不报非君子,容我先找到贵玄那厮,报了仇,再帮大仙看林护园不迟。还请大仙宽限我几日。”

    桃木仙尊把嘴一撇,道:“小子真奸诈!在老夫面前玩金蝉脱壳之计,真是不自量力。念在老夫一言九鼎,也罢。留下一个分身,容你去吧!”

    我忙顺势开口道:“不敢,不敢。但分身,我也没有啊!”

    桃木仙尊听罢,有些哭笑不得:“你这小子!修仙修成这样,真丢仙家的脸!罢了,容老夫帮你一把!”说着,将手中火棒揉成一火球,拍入我后心之中。

    我只觉得火球刚一入体,就化作亿万火针在我经脉中快速游走,如蚂蚁上身般疼痒难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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