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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六章 不期,而遇

    大家都知道了故事的原委,除了烈。

    烈的屋子里满是酒气,东倒西歪地酒坛鉴证着他喝了多少杯。而我则是闭门不见客。

    我想我要习惯没有他的生活了。那么这就算是个开始吧。

    我以为只要我能放下,大家都会好过。可没想到,烈每天竟然醉生梦死。

    那又怎样?阿忠看在眼里,那又怎样?

    整个云曦国都认定的亲事,能退吗?两大家族联姻的婚事,能退吗?

    看到了现在的烈,我就能想到以后的我。

    能怎样,还不是那样?

    一个与我素未相识的豪门大户,拼的上门当户对。所谓英雄少年,一纸婚书,男娶女嫁。

    如此看来,倒是更像是交易。

    如果烈能够适应,那么我也该适应。

    从小不就学着认命了吗?

    梦里,我见到了那个白衣的男子。对了,记得他说他叫白荀的。恩,我在梦里见到了白荀。

    当我对白荀提起这件事情的时候,白荀对我说:“傻孩子,你不要想那么多。人的一生只能活一次对不对?按照你想的去做,按照你喜欢的去做。做你喜欢的样子,成为你想成为的人。”

    我抱着了个球,缩在一棵树下:“那样子,可以吗?”

    白荀笑着对我说:“可以啊!~”

    我想着,竟然掉下了眼泪。

    这滴眼泪是为烈掉的,还是为我掉的,还是为了我的未来掉的呢?

    在这滴眼泪掉下之后,马上就被白荀接住了。在他的手心幻化成了朵莲花。

    我不知道我想成为怎样的人,但是我想不是现在这样。

    我想充实地过好每一天,有能力立于这个世界,有自由翱翔四海。

    如果跟着心走,那么我的心一直在告诉我,我想要的那片天地里才有我想要的自由。

    推开门,碰到了正想敲门的苏玉。他的手悬在半空。看到我,脸竟然一下子红了。

    “额……冉裳姑娘……”

    苏玉迟疑着说。

    “苏公子,有事情吗?”我问道。

    “没什么特别的事情,就是看姑娘好多天没有出来了,有些担心。现在放心了。”苏玉一直捂着胸前的一处地方。

    “怎么,公子不舒服?”我问道。

    “没,没什么。”

    苏玉的那块玉佩在他的胸口烧得有些烫人了。

    他更加确定,他一直要找到的人就是我。

    那么苏玉,你知道我一直要找的人就是你吗?我不光要找到你的人,还要拿走那颗心。

    如果知道这样,你还会找我吗?

    那块玉佩是青丘的古玉,而我的前世是青丘的灵狐,一个有三千年道行的灵狐,白唯。没想到白荀会把这块玉佩借给东华,没想到东华转世竟然是苏玉,更没想到的是,我竟然要取的是东华的心。

    天命让他下凡度一个情劫,而他做梦也想不到是他在天界瞧都不会好好瞧的一只妖。还好,我们以人的身份相遇。这一世,我是人,他亦然。

    烈的婚礼张罗的热闹。从朱门豪宅到市井人家。街头巷尾议论的,都是他们。大红灯笼从我们诺家一路到了欧阳家的门口。那叫一个喜庆。整个云曦国的人恨不得都在窗户上贴上红纸冲冲喜。

    鞭炮,唢呐一个劲儿地吹奏着。烈强挺着骑上了高头大马,穿着喜服,跟着花轿。孩童们跟着迎亲的队伍一路走到了欧阳家的门口。

    这一天乱的热闹。

    我想着梦里白荀对我说的话,我不能一辈子都守着这样的一个地方,等着老,等着死。所以我一定要闯出自己的世界的。

    我收拾了行囊,就准备等待时机了。

    这一天是我们烈家最为热闹的一天。至少我从出生至今,除了我满月那日以外,这是最热闹的一天了。

    我写了封书信给母亲,另外一封给烈。

    “娘亲,孩儿有志在四方,想去外面闯荡一番。若有所获,必然回家报平安。安好,勿念。望母亲安康。”

    给烈的书信上写道:“烈,你说过我是你亲手带大的。我想你会理解我的。今日,我打算走自己想走的路。这些年,有你陪着我,真好。还记得你教我写字,记得你在屋顶找到我,记得你给我讲故事,记得你对我说过的话,记得你说要陪着我一辈子。一辈子本就是很长的,她想陪你,而你也需要那么个人。新婚快乐!~冉裳敬上。”

    我其实用不着写这个敬字。

    但是念在烈带我到大,就算是个长辈吧。怎样都好,反正我就这样封上了信封。然后背起了行囊。

    我的屋子里面一直亮着灯,这样大家会以为我一直在屋子里。

    满院子,满屋子都是人,热闹非常。大家恭贺着他们的喜庆。新娘子从欧阳家接了回来。传说中的美人胚子,步伐婀娜。

    我望着他们的倩影,觉得很是般配。

    心下有些失落。

    合上了门,趁着人多,我翻墙越了出去。

    这么多人,这么多热闹,该不会有人想到我,该不会有人来找我。

    翻墙于我而言并不是难事,从小就经常爬到屋顶上的我早就练就了这样的功夫,也算得上无师自通。

    当烈掀开花轿的门帘的时候,欧阳家的那位千金伏在烈的耳边背诵出了那一整首诗。

    原来那日以诗会友,她女扮男装出现在了茶楼。当她看到了烈第一眼的时候,觉得这是唯一配得上她的男子。于是她便决定嫁了。回家之后不吃不喝,逼着她的父亲上门提亲。幸福的确是争取来的。若是她不这样的闹,恐怕等到黄昏后,也不可能看到烈的聘礼。

    烈整个人愣在了原地。媒婆晃了晃他,他才缓过神来。才发现已经是在结婚的现场了。

    婚宴上如此热闹,这是他的婚宴,和一个并不认识的女人。他只和她比过一次诗,只那么一次。

    在命运面前,他将怎样选择?

    早知道去和一群哥们儿以诗会友也能蹦出了女人,还不如安安稳稳地做做生意了。话说回来,做生意就碰不到女人了吗?那么冉裳的父亲又是怎么说呢?

    这时间本就太多巧合和不期而遇。

    因为不期,而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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