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十一章 有些故事发生在很久以前
母亲第二天的时候给我带了金疮药。她看到我身上的伤的时候,应该也是有些难过的。毕竟也是亲娘,看到自家的女儿受到这般的伤,怎么会不痛呢?
“这瓶是咱们云曦国最好的金疮药了。涂上连疤痕都不会有的。”说着母亲便将那药往我的伤口上涂抹。
那是真疼啊,仿佛比昨天挨打的时候还疼。
药效倒是不错,过了几天,我就能下床走动了。
在母亲的心里似乎只有父亲是最重要的。虽然母亲也是待我好的,但是永远都没有办法和待父亲的那种好相比。
在时间的长河里,谁苍白了谁的执着呢?
从小我养成了一个习惯就是得不到的便不想要了。
一周后,我能够走动了,便去看烈。
推开门的时候,我看到他趴在床上。
血渍和衣服都在干在一起了。他披散着头发,对我笑着:“怎么,伤势好写了?”
可是他不知道他自己当时的脸色有多难看。
平日里那么有美感的嘴唇都干涸的裂开了。脸色几近惨白。
床的旁边凳子上放着些剩饭。想必是他吃剩下的。可那饭菜中几乎都没有什么可以补身子的东西。
不用想都知道,他的伤势比我重得多。
“是不是很疼?”我问道。
烈摇了摇头,说“冉裳,我不想让你看到我现在的模样。你先回去吧。等我好些了,我就去看你。”
烈是个要面子的人,就连如此需要帮助的时候亦然。
我没有听他的话,这是我第一次没有听他的话。
天知道,他后背上的伤,有多吓人。血把衣服都浸透了。阿忠是很效忠母亲的,虽然是他疼爱的儿子,但是他也不会怜惜。
这就是祖训里面的家规。
一如烈待我比待他的父亲还好。
我叫丫鬟备了些温热的水和剪刀、纱布之类的东西。
烈的脸红了,由于脸色本是惨白的,这会儿子倒是好了许多。
我便是用温水一点点地将他的衣服和伤口分开。
烈是有些瘦的男孩子,可是身上的线条倒是不错。这时候我可不是有意去看的,但是的确不错。
肌肉的组合得分明,看着倒是挺健康有力的。
我一边拨开他背上的衣服,一边擦拭干涸的血渍。“烈,恩……咳咳,身材不错。”
烈白了我一眼说:“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懂什么叫身材不错啊!~快点上药。”
说完撇过头笑了笑。
看他这么说,我直接扯了一下衣服,疼得他倒吸一口凉气,“你……”
“我怎么了啊我,你什么啊你?”我得意的说。
谁叫我好心好意夸他,他还那么凶。
他的背当真是很有型的。虽然现在满是伤痕,但是也还是给人那种感觉。
本是那么好看的皮肤,如今被打成这样。
我暗自发誓,等我好了,一定要找机会打断那个狗奴才的腿。
我的指尖接触他皮肤的时候,他有些颤抖。
也许是因为太冷了吧。
这药涂抹的时候是很痛的,所以我希望快点涂完。
也许是痛得没有力气了,烈竟然是在这种情况下昏睡了过去。
他的许多上还是在屁股上,我还真的不好意思弄。
于是我把阿忠叫来了。
“小主子呦!~你看这要是你母亲知道你在这儿给他上药,肯定还是要责罚的。”阿忠惊呼状,好像发生了什么不得了的事儿。
也是,在他眼里,如果有什么事情违背了母亲的吩咐,那就是不得了的事儿了。
“没事儿,我担着。你把这个药给你儿子涂上吧。就用那热水先把衣服和血渍拨开。”
说罢,我装作没事儿人似的走了回去。
回到房里,我还特别不好意思地想了想烈的身材,很不错。
养伤的日子,母亲每天都来看过我一次。但是时间已经把我曾经对母亲的喜爱弄得变了质。我依然很想像原来一般唤她娘亲,依然很想像原来一样在她的膝前绕来绕去。依然很想做那个快乐的诺冉裳。可是我知道了太多这表面背后的故事。
是不是每一个浮华的家里都有这样的故事呢?
朱户门前,有多少人羡慕着。
他们是羡慕朱户,还是羡慕这样的故事?
时间带着我们走了很远,比远还有遥远。
唯独想到烈的时候,我能笑出来。这是我的童年唯一能够让我笑的事情了。
我的话开始变得很少。
有很多话不必说,有很多话说了又能怎样。
朝朝暮暮,日落日出。
几日后,母亲说父亲让我去一同用膳。
我坚持说伤势还重,便没有去。
听说那日吃完饭,父亲便带着诺然回到六娘那里去了。
母亲因此还颇为伤心地对我说:“就连这点事情你都不肯为我做吗?”
我笑了笑没有回答。
一个男人,他只是一个已经不爱你的男人。
说得透彻些,如此而已。
我想父亲如果想留下,是没有什么可以拦得住的。既然他走了,那么便让他走吧。
有些东西注定了的,留下,或者遗忘。
父亲走后,母亲很伤心地哭了。
我知道她的伤心,但这才是事实。她也许只是骗骗自己罢了。
原来都是烈去寻我,现在变成每天我去探望他了。
可是他每次看到我总是会脸红些。
伤口处理完之后,他的伤好的也快。总算是没有伤到骨骼,皮肉伤。
烈渐渐地能够下床了,我们说的话也变多了。
我总是担心他会留疤。
可是烈说:“没有关系的,就算是留疤了,也是因为你留下的啊。没什么好计较的。”
我不以为然。
云曦国里面,很少有我们家买不到的东西。
我吩咐了下人到处搜罗那些治疗伤势的药。连同那些护肤品一并地买了回来。
这些我都塞给了烈,也不知道他用没用。
作为主子,我的心意罢了。
以我现在的能力,能够为他做的也就这么多。
烈的笑容很好看,好像整个屋子里都是春天似的。
如果说我是杏花树下长大的,那么他就是一直在杏花树旁边。我们称之为——童年。
“这瓶是咱们云曦国最好的金疮药了。涂上连疤痕都不会有的。”说着母亲便将那药往我的伤口上涂抹。
那是真疼啊,仿佛比昨天挨打的时候还疼。
药效倒是不错,过了几天,我就能下床走动了。
在母亲的心里似乎只有父亲是最重要的。虽然母亲也是待我好的,但是永远都没有办法和待父亲的那种好相比。
在时间的长河里,谁苍白了谁的执着呢?
从小我养成了一个习惯就是得不到的便不想要了。
一周后,我能够走动了,便去看烈。
推开门的时候,我看到他趴在床上。
血渍和衣服都在干在一起了。他披散着头发,对我笑着:“怎么,伤势好写了?”
可是他不知道他自己当时的脸色有多难看。
平日里那么有美感的嘴唇都干涸的裂开了。脸色几近惨白。
床的旁边凳子上放着些剩饭。想必是他吃剩下的。可那饭菜中几乎都没有什么可以补身子的东西。
不用想都知道,他的伤势比我重得多。
“是不是很疼?”我问道。
烈摇了摇头,说“冉裳,我不想让你看到我现在的模样。你先回去吧。等我好些了,我就去看你。”
烈是个要面子的人,就连如此需要帮助的时候亦然。
我没有听他的话,这是我第一次没有听他的话。
天知道,他后背上的伤,有多吓人。血把衣服都浸透了。阿忠是很效忠母亲的,虽然是他疼爱的儿子,但是他也不会怜惜。
这就是祖训里面的家规。
一如烈待我比待他的父亲还好。
我叫丫鬟备了些温热的水和剪刀、纱布之类的东西。
烈的脸红了,由于脸色本是惨白的,这会儿子倒是好了许多。
我便是用温水一点点地将他的衣服和伤口分开。
烈是有些瘦的男孩子,可是身上的线条倒是不错。这时候我可不是有意去看的,但是的确不错。
肌肉的组合得分明,看着倒是挺健康有力的。
我一边拨开他背上的衣服,一边擦拭干涸的血渍。“烈,恩……咳咳,身材不错。”
烈白了我一眼说:“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懂什么叫身材不错啊!~快点上药。”
说完撇过头笑了笑。
看他这么说,我直接扯了一下衣服,疼得他倒吸一口凉气,“你……”
“我怎么了啊我,你什么啊你?”我得意的说。
谁叫我好心好意夸他,他还那么凶。
他的背当真是很有型的。虽然现在满是伤痕,但是也还是给人那种感觉。
本是那么好看的皮肤,如今被打成这样。
我暗自发誓,等我好了,一定要找机会打断那个狗奴才的腿。
我的指尖接触他皮肤的时候,他有些颤抖。
也许是因为太冷了吧。
这药涂抹的时候是很痛的,所以我希望快点涂完。
也许是痛得没有力气了,烈竟然是在这种情况下昏睡了过去。
他的许多上还是在屁股上,我还真的不好意思弄。
于是我把阿忠叫来了。
“小主子呦!~你看这要是你母亲知道你在这儿给他上药,肯定还是要责罚的。”阿忠惊呼状,好像发生了什么不得了的事儿。
也是,在他眼里,如果有什么事情违背了母亲的吩咐,那就是不得了的事儿了。
“没事儿,我担着。你把这个药给你儿子涂上吧。就用那热水先把衣服和血渍拨开。”
说罢,我装作没事儿人似的走了回去。
回到房里,我还特别不好意思地想了想烈的身材,很不错。
养伤的日子,母亲每天都来看过我一次。但是时间已经把我曾经对母亲的喜爱弄得变了质。我依然很想像原来一般唤她娘亲,依然很想像原来一样在她的膝前绕来绕去。依然很想做那个快乐的诺冉裳。可是我知道了太多这表面背后的故事。
是不是每一个浮华的家里都有这样的故事呢?
朱户门前,有多少人羡慕着。
他们是羡慕朱户,还是羡慕这样的故事?
时间带着我们走了很远,比远还有遥远。
唯独想到烈的时候,我能笑出来。这是我的童年唯一能够让我笑的事情了。
我的话开始变得很少。
有很多话不必说,有很多话说了又能怎样。
朝朝暮暮,日落日出。
几日后,母亲说父亲让我去一同用膳。
我坚持说伤势还重,便没有去。
听说那日吃完饭,父亲便带着诺然回到六娘那里去了。
母亲因此还颇为伤心地对我说:“就连这点事情你都不肯为我做吗?”
我笑了笑没有回答。
一个男人,他只是一个已经不爱你的男人。
说得透彻些,如此而已。
我想父亲如果想留下,是没有什么可以拦得住的。既然他走了,那么便让他走吧。
有些东西注定了的,留下,或者遗忘。
父亲走后,母亲很伤心地哭了。
我知道她的伤心,但这才是事实。她也许只是骗骗自己罢了。
原来都是烈去寻我,现在变成每天我去探望他了。
可是他每次看到我总是会脸红些。
伤口处理完之后,他的伤好的也快。总算是没有伤到骨骼,皮肉伤。
烈渐渐地能够下床了,我们说的话也变多了。
我总是担心他会留疤。
可是烈说:“没有关系的,就算是留疤了,也是因为你留下的啊。没什么好计较的。”
我不以为然。
云曦国里面,很少有我们家买不到的东西。
我吩咐了下人到处搜罗那些治疗伤势的药。连同那些护肤品一并地买了回来。
这些我都塞给了烈,也不知道他用没用。
作为主子,我的心意罢了。
以我现在的能力,能够为他做的也就这么多。
烈的笑容很好看,好像整个屋子里都是春天似的。
如果说我是杏花树下长大的,那么他就是一直在杏花树旁边。我们称之为——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