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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三章 你若安好

    刀尖抵上喉咙的那一刻,让人觉得彻骨的寒。

    白荀的心疼我都看在眼里,在他夺刀的前一秒,我一个转身,脚尖轻点云端,便弹跳出去了一段距离。看着白荀,我展露了一个我能做到的最美丽的笑容。如果魔兵不退,我便是死了也要让白荀记得。这辈子疼我的毕竟就他一个。

    “走!~”我对着他大喊。

    “快走啊!~”带着哭腔地,我有些歇斯底里了。

    下面却传来了几下掌声,此时显得那么突兀。我扫下去,拍手的不是别人,正是何欢。若是这刀抵着的是他的脖颈,他是否还有这副闲情雅致呢?恨只恨自己能力不及。成王败寇,自古如此,也是罢了。

    我自问虽然从未为祸妖界,可是也从未有过什么巨大贡献。而白荀不同,白荀从小到大都是我青丘的神一样的存在。他是我们的偶像。至少我活得这三千年中,抗洪水,清异端,平边域,定青丘,这都是他做的。

    期间大大小小功绩卓著,曾未动一兵一卒却收腹了一城池。曾疾走蛮荒只为求得那年疫病的解药。曾经历经轰天雷,飞升成仙。

    白荀的眼睛瞪得老大,我知道他也无法接受我这样做。可是我不后悔。“活下去!~哥”我对他喊。

    “不错,不错,久闻这狐族痴情,想不到兄妹情深竟然到了这份儿上。要不是知道你们是兄妹,还当真以为是伉俪无悔呢!~”有一种人就是这样,仗着武艺高强,硬是将这些强加给别人,最可气的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对呀,这就是我们青丘儿女,像您这样的尊者这辈子是无法体会的。”我轻蔑地回了他一句,“放一条生路,要么我跟你走,放了白荀,要么我死,你什么都得不到。”

    “哎呦,不错嘛,小姑娘,脾气还挺烈的,烈女啊!~”魔界中人之中有一位较为妖娆的男子说。我并不认识他,就连魔尊我也是方才才认识的,更何况是魔界的哪位不知名的阿猫阿狗的。这样的人,我也不屑于认识。

    我把头又高昂了一分,刀尖又向脖子深抵了一分。有血从中渗出来。

    那位不知名的阿猫阿狗又火上浇油地说了一句,“啧啧啧,瞧瞧,这么金贵的血啊,就这么浪费了,可惜可惜,着实是可惜的。”

    我不知道他到底在想什么,可是我此时若是可以,恨不得将他大卸八块,将魔界的人大卸八块。

    魔尊何欢冲他一乐,两人似乎都明白了对方的用意。原来那人只是用那种揶揄的口吻帮我让白荀脱身,这话竟是对魔尊说的。而魔尊也并没有怪罪他。可见此人的地位绝不一般。能与魔尊有这等交情,又敢如此那话去点他的也只有魔界的大护法——“染云”了。

    此时还看不清染云的模样,只觉得这人便是那种亦正亦邪的。

    魔尊何欢摆了摆手,“也罢,白荀,既然你这妹子都拿命威胁我了,你就走吧。这儿本来也没你什么事儿。”

    “你要他多少血?”白荀沉默了一会儿,从牙缝里愤恨地挤出了这么几个字。

    何欢摆弄着腰间的一个赤血玉佩,“不多,死不了。”

    这句话一出,我和白荀同时松了口气。我对他点了点头,示意他放心。白荀皱着眉,听到了这几个字才同意我的想法。

    “人何时能送回来?”白荀又问。

    何欢抬了抬眼,看着他说:“呦,这当然是我何时好了,何时才可以。而且要看本尊心情。万一你那妹子不听话,我还得过来找你啊,哈~哈~哈~哈~哈……”

    一连串的狂笑中,就连这种胁迫与要挟好像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儿一般。

    若是我到魔界不听他的,他怕是还会要白荀的命。

    “走吧,哥,我会想办法回来的。”我好不容易忍着痛说了这么多话,呼吸都开始抽搐了。可是白荀还是没有走的动静。再不走,都走不了了。于是我狠下心,一掌排云掌将他推出了很远很远。

    白荀是眼睁睁地看着我和魔族走的。

    何欢只是一挥手,所有的人便幻化为一缕紫烟,消失在了青丘之上。好像他们根本就未曾来到过。

    再见了青丘,如果还能活着回来,我还想看到迎春花开。

    白荀却始终停滞在空中,那个我用排云掌将他推出的地方。他呆滞地看着下面满是废墟的青丘,出了神。那眼神是如此的空洞,好像他并不是看的这个空间一般。看着看着,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的眼圈红了,眼中满是温润的泪水。泪水似乎无法抗拒引力一般,不舍地勾画着他脸颊的线条,直到他那尖尖的下巴,这才肯离开这个伤心的“孩子”。泪水是不是也会好奇,这么美的孩子,是谁忍心把他伤了?是谁让他哭了?

    良久,白荀仰头,“啊!~”一声巨喊,垂直地从云上掉了下来,浑身的骨头都疼,可是心更疼。身体痛了,心就不痛了。可是他仍旧无法顺畅地呼吸。他翻过身,冲着阳光,闭上了眼睛。众生望得道,而他只望保护一个人。

    万年修,他从未如此放纵过。如今便是一朝都释放了。那声音如此撕心裂肺,传遍了洪州大地,连远在蓬山的桓飞也听得清晰。

    远在八千里之外的桓飞腰间缠着纱布,右手握书,左手拿着一碗浓汤,方才的那只精卫鸟正在旁边给他夹着菜。

    听闻这一声撕心裂肺地喊,桓飞急了。那声音是白荀的,他太过于熟悉了。眨眼的工夫,他就冲到了门口,向狐岐山方向飞去。

    那只精卫是他从魔族手中救出来的,一命之恩,一生相报,无以为报的时候,便只有以身相许。这怕是最古老的桥段了。那只精卫倒是执着,而桓飞却像是一块石头。桓飞赶不走她,那姑娘非要陪伴左右,否则就寻短见还他性命。桓飞也没有什么办法,值得依了她,本以为不理她,时间长,她自己就会走了。可是谁知,那姑娘执着得紧,每天端茶倒水,无微不至。即便这样,桓飞仍旧没理过她。这是这鸟类便是这样,一生只认定一个配偶,忠贞不移。她也明白,这只是她一厢情愿的笑话,可是只要她还有一丝希望,她就是要坚持的。她的名字叫蓉华。

    PS:我有一个梦想,喜欢这本书的朋友都能收藏!~

    晚安,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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