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二章(上)
棉花在晨曦中睁开眼睛。
昨天夜里,她在帅歌去市公安局之后來到了医院。她就像一株春天的爬藤,灵敏的触觉到处伸展,无所不能。
帅歌一去便沒能回医院,作为现场第一个目击者,他首先不是被当作证人,而是被当作怀疑对象,接受了一整夜的询问。
棉花守护了粟麦一夜。
随着视线缓缓而行,她发现自己趴在床沿与粟麦并头睡在一个枕头上,而自己的手紧紧地握着粟麦的手,好像生怕她在梦中羽化成仙,离开这个世界。也怪了,昨天还恨这个女人,巴不得她死,为何一夜过來全变了样?她不是害死了自己男人吗?就因为她救了自己一命?一切恩怨就都化解了?
“我这是死里逃生,还是即将亡命天涯?”棉花摁着胸膛问自己。一直以來,她对于自己的内心世界感到很困惑,她发觉,自己过去的存活价值就在于对二茨的情感,而现在又只在于儿女的因素。她所做的这一切,原本是为了报仇,现在只为了儿女能够生存。她认为这种想法很简单,可谁曾想一旦做起來这么难。
“吴尔死了,越冬死了,粟麦也成了植物人……这一切都是自己的罪过,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罪人,老天爷不会放过罪人,永远也不会放过的。”久久地,棉花睁着迷茫的眼睛喃喃自语: 我是不是疯了?是,我是疯了,我是疯狂的野草,误长在这个不让开花结穗的城市,尽管一度疯长,但最后却要被这个城市铲除,彻底消灭……突然,棉花失控地哭泣起來。她怕哭声惊动旁人,将头埋在被子里,嚎啕大哭起來,却听不见声音。
昨夜,她溜进医院后在镜子前看了看自己,她被自己的模样吓了一跳。吴尔已经将自己折磨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她甚至还有一个不祥的预感,她觉得自己走进了医院,就有可能出不來了。她知道粟麦身边有警察在守候,自己这样上门去,等于是送死。但她顾不了那么多,她打算见过粟麦就回家乡去,去乡下看看孩子和父母,然后安心上路,去陪伴二茨。
巧在那个警察沒有在粟麦身边,她才如愿以偿,陪伴了粟麦一个整晚。她洗掉了满身的血腥和汗臭味,忧心忡忡地看着粟麦。究竟是粟麦害死了二茨和自己,还是二茨和自己害死了她?她翻來覆去想这个问題,很久很久,才叹息着对粟麦说:“我们死了就死了,简单痛快。可你这样不死不活的,以后怎么办?”
虽然她不知道二茨究竟是怎么死的,但从粟麦的行为來看,她相信这件事一定事出有因,如果老天肯开恩,她希望有一天粟麦亲口告诉她到底是怎么回事。
“粟麦,如果老天肯开恩,希望有一天你能苏醒过來,亲口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粟麦,我一定在九泉之下等你亲口告诉我,你一定要醒來。”棉花喃喃自语地说。
棉花在医院开始想着如何安排自己的后事。她最放心不下的就是自己的孩子,她不知道自己死后孩子会怎么样?父母年纪大了,不可能养活三个孩子,兄弟姐妹也是自顾不暇,哪里顾得上她的孩子?所以棉花最切实际的想法,就是希望粟麦能够苏醒过來帮她把三个孩子拉扯大。
她说:“粟麦,你好好听着,听我告诉你,我把吴尔做了,你懂‘做了’的意思吗?就是弄死了他。他死相很难看,头上好大一个窟窿,血哗哗地往外淌。他是一个流氓、无赖、恶魔、骗子、一个双手粘满了铜臭和鲜血的凶手、强奸犯、疯子、虐待狂。他头上的窟窿是我给开的,我还以为他是孙猴子,铁臂铜头呢。杀了他我不害怕,也不后悔,他要是不服,就再活过來,我还会给他开一次瓢,让他再死十次百次……反正我的心早就死了,早就被这个世界给活埋了,是绝望让我铤而走险玩了一把刺激……粟麦你记住,我和越冬都不是好人,我们都是很危险的人,以后你的路还很长远,千万千万不要再遇上我们这样的人,给你戴上笼子,带坏路。我知道,为了我,你受了不少苦,被狗杂种吴尔**过,我也是被那个畜生糟蹋之后才屈服于他的……粟麦我很佩服你,你生为女人,为爱而活,为情活着,清清白白,有血有肉,有知识,有本领……不像我,是个屎壳郎滚出的粪蛋混球。粟麦你听着,好人上天堂,坏人下地狱,就让我替你去死吧,粟麦你是一个好人,吉人自有天相,你不会有事的,你会醒过來的,你绝不可能成为什么狗屁植物人……粟麦,你一定要坚强地活着,快乐地活着,再不要患什么鬼病症,我还有重要的事情要拜托你,这事你不能推辞,你有责任!你要一直做到我满意为止,我才会原谅你!我不管你用什么方式,哪怕你在这个世上吃尽苦头,我不管你挣來的钱是黑是白,也不想过问这钱的來路,总之你就是卖身卖血,也得帮我把三个孩子养大,让他们读书,让他们快乐、健康……粟麦,你愿意这样做吗?你觉得这样做值得吗? ”
棉花说着说着哭出了声音。
“粟麦,我求你,求你回答我……不行,你不能就这么躺着,你这么躺着,我的孩子怎么办?谁來养活他们?”
棉花一连给粟麦叩了三个头。她把自己的额头磕破了,不,那个地方不是磕破的,是被吴尔打破的,她只是再次磕出了血。她趴在床下呜呜地哭,一直沒有站起來,过了很久很久,她才明白床上这个女人为什么不说谢谢,也不开口喊她起來,或上前伸出双手把她扶起來。她明白了,粟麦的的确成了植物人。她痴呆呆半晌沒有说话,也沒有起身。又不知过了多久,棉花跪着又给粟麦叩了两个响头,完了她慢慢站起身,最后看了看粟麦,脸上有了一种惊世骇俗的表情,眼睛中孕育着电闪雷鸣。
“粟麦,你记好,我跟你说过,我姓万,名叫万事不求人。你这样子,我求你不如求己,俗话说:有山靠山,无山自担,我不相信什么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见他娘的鬼去吧。”棉花喃喃自语。
这一夜,帅歌在宝灵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的审讯室接受盘查和询问。直到翌日凌晨五点,帅歌才拿到他昨天留在现场的“证物”,极度疲倦地走出公安局大门。当然,他很清楚刑侦大队那帮人这一夜里都干了些什么。除了轮班询问他,他们的人马大部分在跟着线索行动。他们不仅找到棉花留在砖头上的血指纹,还找到死者的家属秀和,而且根据秀和提供的线索以及指纹对比,很快确定现场作案的凶手就是棉花。
公安局连夜发布通缉令,在全市范围内抓捕犯罪嫌疑人棉花。
帅歌刚拿回手机不久,就接到了乌宿镇派出所所长刘强的电话。
“哎,你小子怎么回事?不是说休假吗?怎么跑到市局去了,而且还搅和到杀人案子里脱不得身?”刘强粗喉咙大嗓门道。
“这个……三言两语沒法说清,回去再说吧。”帅歌实在太疲倦了,困得嘴都张不开。
“嗬,你还知道回來啊。我还以为你会继续追凶,想当模范警察呢。”
“说啥呢,什么追凶啊,模范啊,我想过这些吗?”
“怎么沒想?我知道,你想进步,想做英雄,想维护正义。正义当然是重要的,但我一向认为,证据比正义更重要,证据第一,你明白吗?”刘强劝告他说。
“所长,你误会我了,坦率说,我沒你想象的那么崇高,从沒想去逞什么英雄,也不完全是为了维护正义。我这样做,纯属因为爱一个人,跟你说实话吧,我爱上这个女人了……起初,我也许只是喜欢上她,后來我发现她身上有很多让我着魔的谜,我就是这样一步一步,不知不觉地陷了进去。不怕你笑话,我现在真是无法自拔,这么做的目的就是想救她,也救自己。我接触过她,了解她的处事为人,我敢肯定她这么做一定事出有因。要是不把事情弄个水落石出,让她一辈子这样逃亡下去,她完了,我也完了。这事我一直瞒着你,是我不对,我向你承认错误,可是所长你一定得帮我啊,刚才你问我为什么跑到市局去了,而且还搅和到一个案子里头脱不得身,我告诉你,这个案子不知怎么搞的又牵扯到她,而且她现在头部受重伤,被我送进医院,医生说她有可能成为植物人。唉,我连自己深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
帅歌实在说不下去了,当街失声哽噎起來。
刘强半晌无语。帅歌的话让他回忆起了一桩早已模糊了本來面目的旧事,那年他也和帅歌一样年轻,初出茅庐的他就接手了一桩凶杀案。一腔热血的他对凶犯展开了长达一年的追捕,期间他竟然和帅歌一样,爱上了那个狡猾的女人。
电话那端,帅歌还在呜咽。
刘强点了支烟,声音柔和地说:“帅歌,你小子听我话,别像娘儿们似的在大街上哭。你赶快回來,所里接到通报,说棉花有可能潜回老家,上头命令我们马上进行布控监守。考虑到这个案子你一直沒放手,关键时刻应该有你的份……”刘强虽然沒有说出赞许他的话,但意思已经很明显。帅歌马上打起精神來,说:“明白了,所长,我马上坐第一班车赶回來。”
“那你现在去哪?”
“我去一趟医院。”
“住院要很多钱,要不要我告诉易非?”
“别。暂时别告诉任何人,替我保密,我怕她受到惊扰……”
“你小子让我说什么好呢,那是人家的老婆,你怎么就动了心?你这样做很危险,纸包不住火的,你知道吗?万一易非告到纪检部门,你小子绝对死菜。到那时,你可别说我沒提醒你啊。”
“谢谢。我知道你担心,怕我出事。但我很想弄清楚是谁对她下这样的狠手,不管是谁,我都饶不了他。”
“你别冲动啊,市里可不是咱这儿一亩三分地,可以由着你性子來。”
“我不管它是哪儿,只要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版图上,我就会让他受到惩罚!”
“可你也不能孤注一掷啊,你一个人行动太危险了,市局发现你私自办案,那你就真沒救了,死了也白死。”
“我不孤注一掷,还能怎么样?其实,我已经私自介入这个案子很久了,只是你什么都不知道而已。”
“帅歌,我怎么觉得你是个混蛋。别以为就你是个英雄,别人都是不敢承担责任的草包。告诉你,这事不是你一个人的事,你已经告诉了我,我就不能说不知道。呸,亏你还是个明白事理的人。” 刘强勃然大怒。
“所长,我……我天一亮就回。”
昨天夜里,她在帅歌去市公安局之后來到了医院。她就像一株春天的爬藤,灵敏的触觉到处伸展,无所不能。
帅歌一去便沒能回医院,作为现场第一个目击者,他首先不是被当作证人,而是被当作怀疑对象,接受了一整夜的询问。
棉花守护了粟麦一夜。
随着视线缓缓而行,她发现自己趴在床沿与粟麦并头睡在一个枕头上,而自己的手紧紧地握着粟麦的手,好像生怕她在梦中羽化成仙,离开这个世界。也怪了,昨天还恨这个女人,巴不得她死,为何一夜过來全变了样?她不是害死了自己男人吗?就因为她救了自己一命?一切恩怨就都化解了?
“我这是死里逃生,还是即将亡命天涯?”棉花摁着胸膛问自己。一直以來,她对于自己的内心世界感到很困惑,她发觉,自己过去的存活价值就在于对二茨的情感,而现在又只在于儿女的因素。她所做的这一切,原本是为了报仇,现在只为了儿女能够生存。她认为这种想法很简单,可谁曾想一旦做起來这么难。
“吴尔死了,越冬死了,粟麦也成了植物人……这一切都是自己的罪过,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罪人,老天爷不会放过罪人,永远也不会放过的。”久久地,棉花睁着迷茫的眼睛喃喃自语: 我是不是疯了?是,我是疯了,我是疯狂的野草,误长在这个不让开花结穗的城市,尽管一度疯长,但最后却要被这个城市铲除,彻底消灭……突然,棉花失控地哭泣起來。她怕哭声惊动旁人,将头埋在被子里,嚎啕大哭起來,却听不见声音。
昨夜,她溜进医院后在镜子前看了看自己,她被自己的模样吓了一跳。吴尔已经将自己折磨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她甚至还有一个不祥的预感,她觉得自己走进了医院,就有可能出不來了。她知道粟麦身边有警察在守候,自己这样上门去,等于是送死。但她顾不了那么多,她打算见过粟麦就回家乡去,去乡下看看孩子和父母,然后安心上路,去陪伴二茨。
巧在那个警察沒有在粟麦身边,她才如愿以偿,陪伴了粟麦一个整晚。她洗掉了满身的血腥和汗臭味,忧心忡忡地看着粟麦。究竟是粟麦害死了二茨和自己,还是二茨和自己害死了她?她翻來覆去想这个问題,很久很久,才叹息着对粟麦说:“我们死了就死了,简单痛快。可你这样不死不活的,以后怎么办?”
虽然她不知道二茨究竟是怎么死的,但从粟麦的行为來看,她相信这件事一定事出有因,如果老天肯开恩,她希望有一天粟麦亲口告诉她到底是怎么回事。
“粟麦,如果老天肯开恩,希望有一天你能苏醒过來,亲口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粟麦,我一定在九泉之下等你亲口告诉我,你一定要醒來。”棉花喃喃自语地说。
棉花在医院开始想着如何安排自己的后事。她最放心不下的就是自己的孩子,她不知道自己死后孩子会怎么样?父母年纪大了,不可能养活三个孩子,兄弟姐妹也是自顾不暇,哪里顾得上她的孩子?所以棉花最切实际的想法,就是希望粟麦能够苏醒过來帮她把三个孩子拉扯大。
她说:“粟麦,你好好听着,听我告诉你,我把吴尔做了,你懂‘做了’的意思吗?就是弄死了他。他死相很难看,头上好大一个窟窿,血哗哗地往外淌。他是一个流氓、无赖、恶魔、骗子、一个双手粘满了铜臭和鲜血的凶手、强奸犯、疯子、虐待狂。他头上的窟窿是我给开的,我还以为他是孙猴子,铁臂铜头呢。杀了他我不害怕,也不后悔,他要是不服,就再活过來,我还会给他开一次瓢,让他再死十次百次……反正我的心早就死了,早就被这个世界给活埋了,是绝望让我铤而走险玩了一把刺激……粟麦你记住,我和越冬都不是好人,我们都是很危险的人,以后你的路还很长远,千万千万不要再遇上我们这样的人,给你戴上笼子,带坏路。我知道,为了我,你受了不少苦,被狗杂种吴尔**过,我也是被那个畜生糟蹋之后才屈服于他的……粟麦我很佩服你,你生为女人,为爱而活,为情活着,清清白白,有血有肉,有知识,有本领……不像我,是个屎壳郎滚出的粪蛋混球。粟麦你听着,好人上天堂,坏人下地狱,就让我替你去死吧,粟麦你是一个好人,吉人自有天相,你不会有事的,你会醒过來的,你绝不可能成为什么狗屁植物人……粟麦,你一定要坚强地活着,快乐地活着,再不要患什么鬼病症,我还有重要的事情要拜托你,这事你不能推辞,你有责任!你要一直做到我满意为止,我才会原谅你!我不管你用什么方式,哪怕你在这个世上吃尽苦头,我不管你挣來的钱是黑是白,也不想过问这钱的來路,总之你就是卖身卖血,也得帮我把三个孩子养大,让他们读书,让他们快乐、健康……粟麦,你愿意这样做吗?你觉得这样做值得吗? ”
棉花说着说着哭出了声音。
“粟麦,我求你,求你回答我……不行,你不能就这么躺着,你这么躺着,我的孩子怎么办?谁來养活他们?”
棉花一连给粟麦叩了三个头。她把自己的额头磕破了,不,那个地方不是磕破的,是被吴尔打破的,她只是再次磕出了血。她趴在床下呜呜地哭,一直沒有站起來,过了很久很久,她才明白床上这个女人为什么不说谢谢,也不开口喊她起來,或上前伸出双手把她扶起來。她明白了,粟麦的的确成了植物人。她痴呆呆半晌沒有说话,也沒有起身。又不知过了多久,棉花跪着又给粟麦叩了两个响头,完了她慢慢站起身,最后看了看粟麦,脸上有了一种惊世骇俗的表情,眼睛中孕育着电闪雷鸣。
“粟麦,你记好,我跟你说过,我姓万,名叫万事不求人。你这样子,我求你不如求己,俗话说:有山靠山,无山自担,我不相信什么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见他娘的鬼去吧。”棉花喃喃自语。
这一夜,帅歌在宝灵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的审讯室接受盘查和询问。直到翌日凌晨五点,帅歌才拿到他昨天留在现场的“证物”,极度疲倦地走出公安局大门。当然,他很清楚刑侦大队那帮人这一夜里都干了些什么。除了轮班询问他,他们的人马大部分在跟着线索行动。他们不仅找到棉花留在砖头上的血指纹,还找到死者的家属秀和,而且根据秀和提供的线索以及指纹对比,很快确定现场作案的凶手就是棉花。
公安局连夜发布通缉令,在全市范围内抓捕犯罪嫌疑人棉花。
帅歌刚拿回手机不久,就接到了乌宿镇派出所所长刘强的电话。
“哎,你小子怎么回事?不是说休假吗?怎么跑到市局去了,而且还搅和到杀人案子里脱不得身?”刘强粗喉咙大嗓门道。
“这个……三言两语沒法说清,回去再说吧。”帅歌实在太疲倦了,困得嘴都张不开。
“嗬,你还知道回來啊。我还以为你会继续追凶,想当模范警察呢。”
“说啥呢,什么追凶啊,模范啊,我想过这些吗?”
“怎么沒想?我知道,你想进步,想做英雄,想维护正义。正义当然是重要的,但我一向认为,证据比正义更重要,证据第一,你明白吗?”刘强劝告他说。
“所长,你误会我了,坦率说,我沒你想象的那么崇高,从沒想去逞什么英雄,也不完全是为了维护正义。我这样做,纯属因为爱一个人,跟你说实话吧,我爱上这个女人了……起初,我也许只是喜欢上她,后來我发现她身上有很多让我着魔的谜,我就是这样一步一步,不知不觉地陷了进去。不怕你笑话,我现在真是无法自拔,这么做的目的就是想救她,也救自己。我接触过她,了解她的处事为人,我敢肯定她这么做一定事出有因。要是不把事情弄个水落石出,让她一辈子这样逃亡下去,她完了,我也完了。这事我一直瞒着你,是我不对,我向你承认错误,可是所长你一定得帮我啊,刚才你问我为什么跑到市局去了,而且还搅和到一个案子里头脱不得身,我告诉你,这个案子不知怎么搞的又牵扯到她,而且她现在头部受重伤,被我送进医院,医生说她有可能成为植物人。唉,我连自己深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
帅歌实在说不下去了,当街失声哽噎起來。
刘强半晌无语。帅歌的话让他回忆起了一桩早已模糊了本來面目的旧事,那年他也和帅歌一样年轻,初出茅庐的他就接手了一桩凶杀案。一腔热血的他对凶犯展开了长达一年的追捕,期间他竟然和帅歌一样,爱上了那个狡猾的女人。
电话那端,帅歌还在呜咽。
刘强点了支烟,声音柔和地说:“帅歌,你小子听我话,别像娘儿们似的在大街上哭。你赶快回來,所里接到通报,说棉花有可能潜回老家,上头命令我们马上进行布控监守。考虑到这个案子你一直沒放手,关键时刻应该有你的份……”刘强虽然沒有说出赞许他的话,但意思已经很明显。帅歌马上打起精神來,说:“明白了,所长,我马上坐第一班车赶回來。”
“那你现在去哪?”
“我去一趟医院。”
“住院要很多钱,要不要我告诉易非?”
“别。暂时别告诉任何人,替我保密,我怕她受到惊扰……”
“你小子让我说什么好呢,那是人家的老婆,你怎么就动了心?你这样做很危险,纸包不住火的,你知道吗?万一易非告到纪检部门,你小子绝对死菜。到那时,你可别说我沒提醒你啊。”
“谢谢。我知道你担心,怕我出事。但我很想弄清楚是谁对她下这样的狠手,不管是谁,我都饶不了他。”
“你别冲动啊,市里可不是咱这儿一亩三分地,可以由着你性子來。”
“我不管它是哪儿,只要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版图上,我就会让他受到惩罚!”
“可你也不能孤注一掷啊,你一个人行动太危险了,市局发现你私自办案,那你就真沒救了,死了也白死。”
“我不孤注一掷,还能怎么样?其实,我已经私自介入这个案子很久了,只是你什么都不知道而已。”
“帅歌,我怎么觉得你是个混蛋。别以为就你是个英雄,别人都是不敢承担责任的草包。告诉你,这事不是你一个人的事,你已经告诉了我,我就不能说不知道。呸,亏你还是个明白事理的人。” 刘强勃然大怒。
“所长,我……我天一亮就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