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章(下)
不知不觉天色已晚,河面上漂来一只渔舟,舟上悬挂着一盏风灯,远远晃着一束橘黄色的光亮,十分耀眼。
“是棚伯的渔船。”帅歌望着玻璃窗外的河面说。
“他习惯夜里放钓。”何平剔着牙,“听说他每天夜里要钓几条大团鱼,二酉河里的团鱼都快被他钓完了。”
帅歌回头盯着何平的脸,似笑非笑。
何平受不了他的这个神情。喝了不少茶,何平的大脑越来越清醒,粟麦的身影就在这时出现在河面,像冉冉升起的玉兔,又像摇曳生姿的灵狐向着何平飘飘而来。
粟麦的双眼像注入一种世间罕见的光焰,那光焰有着最具燃烧的能量,仿佛能将一切万物烧成灰烬。
何平记得很清楚,那天深夜他从妻弟家打牌回家,无意中看见粟麦走在昏暗的路灯下,一种恨意涌上心头,让他感觉到一种尖锐的痛楚和一种躁乱的狂热迅速弥漫了全身,之后,他的行为便不受大脑控制,一直盲目地跟随在粟麦的身后……当他从最初的躁乱中醒过神来的时候,他看见粟麦出事了。她遭遇到了色狼,一条**裸的色狼。两人对峙着,看样子粟麦很害怕。何平顿时兴奋起来,在心里拼命高喊:上,快上,把这个女人按倒在地,剥光她,**她……可是,形势急转直下,粟麦飞了色狼一砖头,轻轻说了两句话,那个怂包软蛋就轻易放弃了。“该死的杂种。”何平狠狠地骂了一句,转身走掉了。
记忆的闸门一旦打开,就如同汹涌的洪水,势不可挡地淹没了何平。假如人的记忆能够修改,何平愿意将自己心中的那段记忆修改一百遍,一千遍,甚至一万遍。人类本身就是具有创造力和聪明智慧的,能改天,能换地,为什么就是无法改变记忆?对此,何平多次捶胸顿足,似乎只要这样,他就能从这一次次人为的痛苦里解脱出来。
半年前的夏天,因为易非老在何平家过夜,粟麦异常愤怒,她捎信给何平,要找他谈谈关于易非的事情。
当晚,何平应约而至。
镇外的河滩上一棵形如伞盖的桂花树下,何平走上前,掏出一叠白纸铺在一块石头上,请粟麦坐下说话。
平心而论,何平长得一表人才,个子高高的,脸长长的,鼻梁很挺直,可就是他那双桃花眼与他的年龄以及斯文很不相称,而且“目灼灼似贼”。粟麦有些后悔跟他来到这种风花雪月的地方,万一被人看见,明天就会是小镇上不胫而走的一条绯闻。
“麦子,易非曾经是我的学生,我一直拿他当学生相待,你不要有什么别的想法。”谈话是用这种口气开始的。可是,何平没让这种氛围维持多久,他就改变了口气,他说:“我是十年前在你和易非的婚礼上认识你的美丽的,那时你给我的感觉就像一颗还没熟透的枇杷,酸酸涩涩的,却惹人爱怜,和我今天看到的你完全是两个人,两个模样。你呀,现在的你可就像原野上一团燃烧的火,谁想扑灭都难喽。”
“何所长,你是易非的老师,你应该了解他,易非也很听你的话,你能不能劝劝他,让他做一个有家庭责任感的男人?他这次在你家待了这么多天,你能不能站在我的角度和立场帮我问问他,他到底想干什么呀?”
粟麦只想有个人能够明明白白告诉自己,易非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这个外表堂堂正正的男人究竟是怎么回事?如果说以前她对他的猜疑和不满只是停留在表面的话,这次她生病的时候他居然躲到别人家去。既然这样,他干吗不直接提出离婚?反而还要这样金屋藏娇哄着她,宠着她,他到底要干什么,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粟麦觉得自己再也读不懂易非,也许她一直都没有读懂他,她觉得自己的婚姻走到了尽头,生活就好像一场噩梦。
何平没有具体告诉她易非是个什么样的人,却给她讲起了故事。他说,人类遗传学家与生物学家共同做了一项试验,他们把一百只雄白鼠关进一个与母白鼠隔绝的铁笼子,然后给雄白鼠注射雌激素黄体酮,过了一段时间之后,雄白鼠看上去有了很明显的生理变化,科学家们再把雄白鼠与母白鼠关在一起。时间一天天过去,你猜怎么着?这些男女白鼠一直到老死也没繁殖出一个后代。也就是说,雄白鼠失去了原有的本性之后,它对母白鼠一点兴趣也没有了……
粟麦茫然无措地听着这个故事,她不明白何平为何要给她讲这个事故。这故事似乎太不着边际,与易非八竿子打不到一起。
何平点了一支烟。借着打火机闪亮的功夫,他仔细地看了看粟麦的眼神。他发现她什么也没听懂。于是,他咳嗽一声,壮了壮胆说,你要不要知道没有被注射过黄体酮的雄白鼠在母白鼠面前的真实表现?说完这句话,何平就喘着粗气用一种十分强劲有力的动作拥抱住粟麦。同时,他还把头使劲向粟麦的脸上俯下去,一下子就找到粟麦惊愕中张开的嘴,他堵住了她的尖叫,疯狂地吻她,亲她,抚摸她。他在使了那么大的劲搂住她的同时,还要不停地动作,不停地说话,这简直就是一个旷世奇观,他说:小麦呀小麦,难怪你结婚十年还像少女一样纯洁,也难怪小镇上许多男人都像我一样做梦都想把你搂在怀里,帮你开启鸿蒙……
短暂的慌乱之后,粟麦开始无效地反抗。但他就像一个强有力的吸盘,浑身上下都紧紧地吸附在她身上。她在惊恐中想起了在一本小说中的一句话:一个男人要是在女人面前疯狂起来,绝不会比一头咆哮的雄狮逊色。她彻底绝望了,别无选择地跟随他向海底深处沉去。就在这时,河面上漂来一只渔舟,舟上悬挂着一盏风灯,远远照来的光亮就好像神父的拯救,给了她强大的力量。借助这股力量,粟麦上下牙一合力,只听一声脆听,何平闷叫一声,松开双手,捧住了自己的嘴巴。“小麦,你怎么咬人?”
“混蛋!这是母白鼠的本能。”
粟麦指着河面,让他看那一盏神奇的风灯,说,“棚伯在此,你再不滚,我就大声喊叫,让你身败名裂。”
“好,算你狠,你把垫坐的那些纸拿回去好好看看吧,你要的答案都在上面写着哩。”何平说完就像一只夹着尾巴的狗落荒而逃。他一边逃跑,还一边心存歹毒地想象粟麦回家之后,在灯光下读完了那些从网上下载的有关同性恋的资料的反应。
“男人爱男人,女人爱女人,居然也叫见证阳光,见证真情?老天,世界上到底有没有这样不可思议的事情?”粟麦跌坐在地上,浑身像抽去了骨头一样发软。以她所接受到的伦理教育和那点少得可怜的人生阅历,她死也不能接受和认同这样的感情。她是学医的,难道易非是同性恋自己会不知道?
“狗屎,狗屎,男人都是臭狗屎。”粟麦翻江倒海地呕吐,一直吐到呕出胆汁,胃里一阵阵痉挛,方才止住。最后,她手捂胸口站起来,像一具行尸走肉地回到房间,拉开抽屉,将一包鼠毒强倒进了嘴里……
“何所长,想什么呢,想得这么入神?”
帅歌的声音打断了何平的回忆,他回过神,尴尬地冲帅歌笑笑,讳莫如深地说:“刚才,我好像看见一只狐狸精在棚伯的船头跳舞。”
“是吗?我也看看。”接着,帅歌哈哈大笑地说:“棚伯可真有运气。对了,我听棚伯说,二茨遇害的那晚,他在工地附近撞见过你,据他说,你当时的样子就像遇见了狐狸精一样,两眼神采奕奕,很兴奋。”
“什么?棚伯连这话也跟你聊?这个老不正经的东西。”何平想转移话题,但见帅歌目光如炬地盯着自己,便有些坐立不安。
“何所长平日喜欢深夜闲逛?”
“不。那天我是在妻弟家打牌,晚了。”
“你妻弟家在南边,你自己家在正街,你怎么走到东头工地上去了?”
“你什么意思?你怀疑我害死那个民工?”
“你怎么解释你去工地的原因?”
“既然棚伯说他看见过我,那说明他也去了工地,你怎么不查查他有没有作案动机?” 何平突然警觉地住了口。
“作案动机?我什么时候问你作案动机了?请你说清楚一点。”帅歌问。
“这个……”何平自以为话说得机智,没想到却被帅歌抓住把柄不放。何平后悔不迭。
“我问过棚伯,他说他看见一男一女先后离开工地。”
“那男的是谁?”
“是你。”
“女的呢?”
“天太黑,他没看清。”
“哦?”
“男的是你吧?”
“为什么不可以是棚伯?”
绕来绕去,话又绕回来了。
帅歌有些猝不及防,愣愣地看着何平。
“是棚伯的渔船。”帅歌望着玻璃窗外的河面说。
“他习惯夜里放钓。”何平剔着牙,“听说他每天夜里要钓几条大团鱼,二酉河里的团鱼都快被他钓完了。”
帅歌回头盯着何平的脸,似笑非笑。
何平受不了他的这个神情。喝了不少茶,何平的大脑越来越清醒,粟麦的身影就在这时出现在河面,像冉冉升起的玉兔,又像摇曳生姿的灵狐向着何平飘飘而来。
粟麦的双眼像注入一种世间罕见的光焰,那光焰有着最具燃烧的能量,仿佛能将一切万物烧成灰烬。
何平记得很清楚,那天深夜他从妻弟家打牌回家,无意中看见粟麦走在昏暗的路灯下,一种恨意涌上心头,让他感觉到一种尖锐的痛楚和一种躁乱的狂热迅速弥漫了全身,之后,他的行为便不受大脑控制,一直盲目地跟随在粟麦的身后……当他从最初的躁乱中醒过神来的时候,他看见粟麦出事了。她遭遇到了色狼,一条**裸的色狼。两人对峙着,看样子粟麦很害怕。何平顿时兴奋起来,在心里拼命高喊:上,快上,把这个女人按倒在地,剥光她,**她……可是,形势急转直下,粟麦飞了色狼一砖头,轻轻说了两句话,那个怂包软蛋就轻易放弃了。“该死的杂种。”何平狠狠地骂了一句,转身走掉了。
记忆的闸门一旦打开,就如同汹涌的洪水,势不可挡地淹没了何平。假如人的记忆能够修改,何平愿意将自己心中的那段记忆修改一百遍,一千遍,甚至一万遍。人类本身就是具有创造力和聪明智慧的,能改天,能换地,为什么就是无法改变记忆?对此,何平多次捶胸顿足,似乎只要这样,他就能从这一次次人为的痛苦里解脱出来。
半年前的夏天,因为易非老在何平家过夜,粟麦异常愤怒,她捎信给何平,要找他谈谈关于易非的事情。
当晚,何平应约而至。
镇外的河滩上一棵形如伞盖的桂花树下,何平走上前,掏出一叠白纸铺在一块石头上,请粟麦坐下说话。
平心而论,何平长得一表人才,个子高高的,脸长长的,鼻梁很挺直,可就是他那双桃花眼与他的年龄以及斯文很不相称,而且“目灼灼似贼”。粟麦有些后悔跟他来到这种风花雪月的地方,万一被人看见,明天就会是小镇上不胫而走的一条绯闻。
“麦子,易非曾经是我的学生,我一直拿他当学生相待,你不要有什么别的想法。”谈话是用这种口气开始的。可是,何平没让这种氛围维持多久,他就改变了口气,他说:“我是十年前在你和易非的婚礼上认识你的美丽的,那时你给我的感觉就像一颗还没熟透的枇杷,酸酸涩涩的,却惹人爱怜,和我今天看到的你完全是两个人,两个模样。你呀,现在的你可就像原野上一团燃烧的火,谁想扑灭都难喽。”
“何所长,你是易非的老师,你应该了解他,易非也很听你的话,你能不能劝劝他,让他做一个有家庭责任感的男人?他这次在你家待了这么多天,你能不能站在我的角度和立场帮我问问他,他到底想干什么呀?”
粟麦只想有个人能够明明白白告诉自己,易非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这个外表堂堂正正的男人究竟是怎么回事?如果说以前她对他的猜疑和不满只是停留在表面的话,这次她生病的时候他居然躲到别人家去。既然这样,他干吗不直接提出离婚?反而还要这样金屋藏娇哄着她,宠着她,他到底要干什么,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粟麦觉得自己再也读不懂易非,也许她一直都没有读懂他,她觉得自己的婚姻走到了尽头,生活就好像一场噩梦。
何平没有具体告诉她易非是个什么样的人,却给她讲起了故事。他说,人类遗传学家与生物学家共同做了一项试验,他们把一百只雄白鼠关进一个与母白鼠隔绝的铁笼子,然后给雄白鼠注射雌激素黄体酮,过了一段时间之后,雄白鼠看上去有了很明显的生理变化,科学家们再把雄白鼠与母白鼠关在一起。时间一天天过去,你猜怎么着?这些男女白鼠一直到老死也没繁殖出一个后代。也就是说,雄白鼠失去了原有的本性之后,它对母白鼠一点兴趣也没有了……
粟麦茫然无措地听着这个故事,她不明白何平为何要给她讲这个事故。这故事似乎太不着边际,与易非八竿子打不到一起。
何平点了一支烟。借着打火机闪亮的功夫,他仔细地看了看粟麦的眼神。他发现她什么也没听懂。于是,他咳嗽一声,壮了壮胆说,你要不要知道没有被注射过黄体酮的雄白鼠在母白鼠面前的真实表现?说完这句话,何平就喘着粗气用一种十分强劲有力的动作拥抱住粟麦。同时,他还把头使劲向粟麦的脸上俯下去,一下子就找到粟麦惊愕中张开的嘴,他堵住了她的尖叫,疯狂地吻她,亲她,抚摸她。他在使了那么大的劲搂住她的同时,还要不停地动作,不停地说话,这简直就是一个旷世奇观,他说:小麦呀小麦,难怪你结婚十年还像少女一样纯洁,也难怪小镇上许多男人都像我一样做梦都想把你搂在怀里,帮你开启鸿蒙……
短暂的慌乱之后,粟麦开始无效地反抗。但他就像一个强有力的吸盘,浑身上下都紧紧地吸附在她身上。她在惊恐中想起了在一本小说中的一句话:一个男人要是在女人面前疯狂起来,绝不会比一头咆哮的雄狮逊色。她彻底绝望了,别无选择地跟随他向海底深处沉去。就在这时,河面上漂来一只渔舟,舟上悬挂着一盏风灯,远远照来的光亮就好像神父的拯救,给了她强大的力量。借助这股力量,粟麦上下牙一合力,只听一声脆听,何平闷叫一声,松开双手,捧住了自己的嘴巴。“小麦,你怎么咬人?”
“混蛋!这是母白鼠的本能。”
粟麦指着河面,让他看那一盏神奇的风灯,说,“棚伯在此,你再不滚,我就大声喊叫,让你身败名裂。”
“好,算你狠,你把垫坐的那些纸拿回去好好看看吧,你要的答案都在上面写着哩。”何平说完就像一只夹着尾巴的狗落荒而逃。他一边逃跑,还一边心存歹毒地想象粟麦回家之后,在灯光下读完了那些从网上下载的有关同性恋的资料的反应。
“男人爱男人,女人爱女人,居然也叫见证阳光,见证真情?老天,世界上到底有没有这样不可思议的事情?”粟麦跌坐在地上,浑身像抽去了骨头一样发软。以她所接受到的伦理教育和那点少得可怜的人生阅历,她死也不能接受和认同这样的感情。她是学医的,难道易非是同性恋自己会不知道?
“狗屎,狗屎,男人都是臭狗屎。”粟麦翻江倒海地呕吐,一直吐到呕出胆汁,胃里一阵阵痉挛,方才止住。最后,她手捂胸口站起来,像一具行尸走肉地回到房间,拉开抽屉,将一包鼠毒强倒进了嘴里……
“何所长,想什么呢,想得这么入神?”
帅歌的声音打断了何平的回忆,他回过神,尴尬地冲帅歌笑笑,讳莫如深地说:“刚才,我好像看见一只狐狸精在棚伯的船头跳舞。”
“是吗?我也看看。”接着,帅歌哈哈大笑地说:“棚伯可真有运气。对了,我听棚伯说,二茨遇害的那晚,他在工地附近撞见过你,据他说,你当时的样子就像遇见了狐狸精一样,两眼神采奕奕,很兴奋。”
“什么?棚伯连这话也跟你聊?这个老不正经的东西。”何平想转移话题,但见帅歌目光如炬地盯着自己,便有些坐立不安。
“何所长平日喜欢深夜闲逛?”
“不。那天我是在妻弟家打牌,晚了。”
“你妻弟家在南边,你自己家在正街,你怎么走到东头工地上去了?”
“你什么意思?你怀疑我害死那个民工?”
“你怎么解释你去工地的原因?”
“既然棚伯说他看见过我,那说明他也去了工地,你怎么不查查他有没有作案动机?” 何平突然警觉地住了口。
“作案动机?我什么时候问你作案动机了?请你说清楚一点。”帅歌问。
“这个……”何平自以为话说得机智,没想到却被帅歌抓住把柄不放。何平后悔不迭。
“我问过棚伯,他说他看见一男一女先后离开工地。”
“那男的是谁?”
“是你。”
“女的呢?”
“天太黑,他没看清。”
“哦?”
“男的是你吧?”
“为什么不可以是棚伯?”
绕来绕去,话又绕回来了。
帅歌有些猝不及防,愣愣地看着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