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十章 管家吴笛
听完了王子贤所说的话,慕容雨才意识到刚才自己是错怪他了。慕容雨有些尴尬的低下头,红着脸小声的说道:“对不起啊,我错怪你了。”
王子贤呵呵一笑,说道:“不用说什么对不起,我也确实有些喜欢她的。”
慕容雨的身子一僵,不过随即也释然了。想想也就算了吧,只要他还爱着自己,那也就足够了。
慕容雨强颜欢笑道:“呵呵,没什么的。只要相公心里有我,就足够了。”她故意没说子贤,而是叫的相公。就是想告诉王子贤,自己一辈子都是他的人了。甩也甩不掉的!
王子贤哪里不明白慕容雨的小心思,上前把她揽入了怀中,幽幽的说道:“在这个世界上,我只有两个亲人。一个是你,一个是瑚儿公主,你们是我不能割舍的一部分。可以说,没有你们,我在这个世界也就失去了意义。但是还有一个人,是我一辈子都不能忘掉的人——林雪。她是我的恩人,救命恩人!如果没有她的话,我早就在荒郊野外喂狼去了。所以,对她的那份情,是感恩之情。并不掺杂任何的儿女情长,你知道么?”
慕容雨靠在王子贤温暖的怀抱里,静静聆听着王子贤发自肺腑的话,心中一阵感动。王子贤把她当成了至亲至爱的亲人,她又何尝不是呢。在她的心里,王子贤早都是生命中的一部分了。若说真的让她离开王子贤,除非是杀了她。现在,她唯有紧紧的抱着王子贤,以此来告诉他,自己很爱他。
两人环抱了好久,不知不觉,哪来了一阵轻风,把微弱的灯光给吹熄灭了……
………
“少爷,今天我们要去哪啊?”一个油光粉面的家伙献媚的说道。
“本少爷今天心情好,咱们就去城郊的山上打猎吧!”一个长相小白脸似的书生说道。仔细一看,这家伙不正是吴豪的大儿子吴良么!
吴良今天穿的很有书卷气息,有那么一点点文人骚客的风范。他今天看起来神采奕奕,精神极佳。原因是啥呢?就是因为这家伙昨天刚抢来一个姨太太,是一户商家老板的女儿。小妞不禁脸蛋好,身材好。最主要的是,经过咱们吴家大少昨夜的验证,这妞还是个雏儿。这更是让吴良高兴了一回,一夜弄了七八次。只把小妞整的是都下不来床了,,对吴良更是服服帖帖,百依百顺。这大大满足了吴良那膨胀的虚荣心。
由于昨夜的夜战,让吴良耗费了大量的体力,所以今天走路都有点飘飘的。但这并不影响吴良的兴致,吩咐了下人牵了马,带着这油光粉面的管家吴笛便往城郊赶去了。
两人快马奔腾的赶往城郊的小山坡,这里野生的动物比较多。一般有钱人有事没事都爱上这里打打猎,吃吃正宗的野什么的。两人来到了山脚下,吴良停了下来。管家吴笛连忙拿出弓箭交予吴良,吴良拿在手上,试了试。就开始寻找起猎物来。
突然,吴良发现了一个野山兔。他笑了笑,就瞄准了那个山兔。
吴良全身贯注的瞄着兔子,“嗖!”的一声,箭穿透了兔子的心脏。可怜的兔子挣扎了两下,便不动弹了。
吴笛见状,连忙竖起大拇指,拍起马屁:“少爷真是好箭法!”
吴良不可置否的笑道:“少拍马屁了,快去把那兔子给我捡回来,今天我要烤了他!”
“是!是!”吴笛就屁颠屁颠,一瘸一拐的跑向了兔子的方向。
吴笛边跑边想,幸亏这次少爷射中了。要是没射中的话,自己还要拿准备好的东西去忽悠他了。这败家少爷,真是让人头疼啊!
吴笛是吴良家的老管家了,是吴豪捡回来的孤儿。从小就和大少爷吴良在一起,两人岁数相差不大。不过身份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因为吴笛是仆人,所以每天他都要喂吴良大少爷吃饭,如果稍微烫了一点点,或者凉了一点点的话,就会被吴良给打的遍体鳞伤。不过吴笛并不敢有一丝怨言,他觉得,自己是个孤儿,能被吴豪所救,给自己口饭吃。那就是对自己最大的恩德,所以他也就尽心尽力的辅佐着吴良。
有一次,吴良外出到潮州游玩,看上了一女子的美貌,便上前调戏。吴笛作为管家,自然是要顺从着自己的主子。可无奈,这女子是潮州节度使的女儿。潮州节度使听说自己的女儿被调戏,便大怒。命人抓住了吴良和吴笛。
没想到,在潮州节度使面前,吴良焉了。他一个劲儿的说自己和事情没有关系,是自己的管家吴笛动的手脚,还主动让潮州节度使把吴笛给抓起来。当时的吴笛可谓是心灰意冷,但是想到吴老爷对他有恩,所以吴笛毅然决然的抗下了所有的事情。潮州节度使心中自然是明镜的,不过因为当时吴豪托关系,托人的走动了不少名门望族来替吴笛“求情”,再加上本身自己的女儿并没有受多大的委屈。潮州节度使只得象征性的打折了吴笛的左腿,吴良却是没有任何事情的给放了。
事情过后,吴豪亲自看望了吴笛,并且还给他说了一桩婚事。吴良也是又赔礼又道歉的,让吴笛对吴良的怨恨也消失无踪了。不过事情过后,吴良并没有像以前那样对吴笛吆喝来吆喝去的了。而是像个好兄弟一般的对待他,这让吴笛很是受用,觉得自己这个腿没白折。所以对吴良也是尊敬有加了。
殊不知,吴良并没有把他当个人看。要不是当时吴豪发怒,呵斥吴良不能再那么对待吴笛,说不定吴良早就把吴笛给整死了呢。吴良觉得,自己要个残疾有什么用!
吴笛一瘸一拐的来到了死掉的兔子旁,拔掉箭,提着兔子就回到了吴良额旁边。笑道:“少爷,今天这次收获不错啊!要不等下我们再猎杀几只,在这野外生活烤了吃吧?”
吴良爽朗的笑了笑,说道:“行啊,等下我去买酒来,咱俩兄弟喝一顿!”
王子贤呵呵一笑,说道:“不用说什么对不起,我也确实有些喜欢她的。”
慕容雨的身子一僵,不过随即也释然了。想想也就算了吧,只要他还爱着自己,那也就足够了。
慕容雨强颜欢笑道:“呵呵,没什么的。只要相公心里有我,就足够了。”她故意没说子贤,而是叫的相公。就是想告诉王子贤,自己一辈子都是他的人了。甩也甩不掉的!
王子贤哪里不明白慕容雨的小心思,上前把她揽入了怀中,幽幽的说道:“在这个世界上,我只有两个亲人。一个是你,一个是瑚儿公主,你们是我不能割舍的一部分。可以说,没有你们,我在这个世界也就失去了意义。但是还有一个人,是我一辈子都不能忘掉的人——林雪。她是我的恩人,救命恩人!如果没有她的话,我早就在荒郊野外喂狼去了。所以,对她的那份情,是感恩之情。并不掺杂任何的儿女情长,你知道么?”
慕容雨靠在王子贤温暖的怀抱里,静静聆听着王子贤发自肺腑的话,心中一阵感动。王子贤把她当成了至亲至爱的亲人,她又何尝不是呢。在她的心里,王子贤早都是生命中的一部分了。若说真的让她离开王子贤,除非是杀了她。现在,她唯有紧紧的抱着王子贤,以此来告诉他,自己很爱他。
两人环抱了好久,不知不觉,哪来了一阵轻风,把微弱的灯光给吹熄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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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今天我们要去哪啊?”一个油光粉面的家伙献媚的说道。
“本少爷今天心情好,咱们就去城郊的山上打猎吧!”一个长相小白脸似的书生说道。仔细一看,这家伙不正是吴豪的大儿子吴良么!
吴良今天穿的很有书卷气息,有那么一点点文人骚客的风范。他今天看起来神采奕奕,精神极佳。原因是啥呢?就是因为这家伙昨天刚抢来一个姨太太,是一户商家老板的女儿。小妞不禁脸蛋好,身材好。最主要的是,经过咱们吴家大少昨夜的验证,这妞还是个雏儿。这更是让吴良高兴了一回,一夜弄了七八次。只把小妞整的是都下不来床了,,对吴良更是服服帖帖,百依百顺。这大大满足了吴良那膨胀的虚荣心。
由于昨夜的夜战,让吴良耗费了大量的体力,所以今天走路都有点飘飘的。但这并不影响吴良的兴致,吩咐了下人牵了马,带着这油光粉面的管家吴笛便往城郊赶去了。
两人快马奔腾的赶往城郊的小山坡,这里野生的动物比较多。一般有钱人有事没事都爱上这里打打猎,吃吃正宗的野什么的。两人来到了山脚下,吴良停了下来。管家吴笛连忙拿出弓箭交予吴良,吴良拿在手上,试了试。就开始寻找起猎物来。
突然,吴良发现了一个野山兔。他笑了笑,就瞄准了那个山兔。
吴良全身贯注的瞄着兔子,“嗖!”的一声,箭穿透了兔子的心脏。可怜的兔子挣扎了两下,便不动弹了。
吴笛见状,连忙竖起大拇指,拍起马屁:“少爷真是好箭法!”
吴良不可置否的笑道:“少拍马屁了,快去把那兔子给我捡回来,今天我要烤了他!”
“是!是!”吴笛就屁颠屁颠,一瘸一拐的跑向了兔子的方向。
吴笛边跑边想,幸亏这次少爷射中了。要是没射中的话,自己还要拿准备好的东西去忽悠他了。这败家少爷,真是让人头疼啊!
吴笛是吴良家的老管家了,是吴豪捡回来的孤儿。从小就和大少爷吴良在一起,两人岁数相差不大。不过身份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因为吴笛是仆人,所以每天他都要喂吴良大少爷吃饭,如果稍微烫了一点点,或者凉了一点点的话,就会被吴良给打的遍体鳞伤。不过吴笛并不敢有一丝怨言,他觉得,自己是个孤儿,能被吴豪所救,给自己口饭吃。那就是对自己最大的恩德,所以他也就尽心尽力的辅佐着吴良。
有一次,吴良外出到潮州游玩,看上了一女子的美貌,便上前调戏。吴笛作为管家,自然是要顺从着自己的主子。可无奈,这女子是潮州节度使的女儿。潮州节度使听说自己的女儿被调戏,便大怒。命人抓住了吴良和吴笛。
没想到,在潮州节度使面前,吴良焉了。他一个劲儿的说自己和事情没有关系,是自己的管家吴笛动的手脚,还主动让潮州节度使把吴笛给抓起来。当时的吴笛可谓是心灰意冷,但是想到吴老爷对他有恩,所以吴笛毅然决然的抗下了所有的事情。潮州节度使心中自然是明镜的,不过因为当时吴豪托关系,托人的走动了不少名门望族来替吴笛“求情”,再加上本身自己的女儿并没有受多大的委屈。潮州节度使只得象征性的打折了吴笛的左腿,吴良却是没有任何事情的给放了。
事情过后,吴豪亲自看望了吴笛,并且还给他说了一桩婚事。吴良也是又赔礼又道歉的,让吴笛对吴良的怨恨也消失无踪了。不过事情过后,吴良并没有像以前那样对吴笛吆喝来吆喝去的了。而是像个好兄弟一般的对待他,这让吴笛很是受用,觉得自己这个腿没白折。所以对吴良也是尊敬有加了。
殊不知,吴良并没有把他当个人看。要不是当时吴豪发怒,呵斥吴良不能再那么对待吴笛,说不定吴良早就把吴笛给整死了呢。吴良觉得,自己要个残疾有什么用!
吴笛一瘸一拐的来到了死掉的兔子旁,拔掉箭,提着兔子就回到了吴良额旁边。笑道:“少爷,今天这次收获不错啊!要不等下我们再猎杀几只,在这野外生活烤了吃吧?”
吴良爽朗的笑了笑,说道:“行啊,等下我去买酒来,咱俩兄弟喝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