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 孝公变法 (二)
军功爵制具有双重效力。一方面,“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所谓“论不得为属籍”,就是贵族若沒有军功就不能成为宗室成员;另一方面,平民有了功劳,也可以获得相应的爵位。这样,既限制了宗室贵戚的势力,又为社会下层的人打开了一条通往上层社会的可行通道。
由于军功爵制向所有的人敞开了一条晋升大道,人人都可以通过获得军功爵而进入官僚阶层,所以,它得到了大多数非贵族阶层人群的坚决拥护。
由于有了军功爵制,在政治上,按照爵位的高低分别贵贱(明尊卑爵秩等级);在经济上,按照爵位的高低分配财富(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即使是贵族,也只能是“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这种制度的建立使得社会财富的分配有了一个崭新的标准。
对于出身下层社会的人來说,军功。爵制为他们提供了一个通向权力与富贵的道路;但对于旧贵族來说,军功爵制限制了他们仅凭血统就可以享受特权的待遇。因此,商鞅施行的军功爵制受到秦国旧贵族激烈的、不遗余力的反抗。
但是,从总体上说,军功爵制激发了整个秦国社会潜在的巨大活力。
4.连坐制
商鞅变法是一场波及面相当广泛的社会变革,它不仅削弱了贵族的世卿世禄制度,同时也大大强化了对全国百姓的监管。具体措施是连坐法,即全体居民每五家编为一伍,十家为一什,一家犯法,十家连坐(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各家之间要相互监督,告发奸人,告奸者和杀敌者赏爵相等。如果不告奸人,则以腰斩处死(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反之,掩护奸人的人和战场上投敌的人受到一样的处罚(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这种连坐制是以什伍株连的恐怖手段恫吓全国百姓,将全国百姓都编织在同一个政治密网之中,便于施行中央集权。
商鞍变法十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乡邑大治”。这是在强大的政治高压下出现的整个社会井然有序的面貌。
第二,经济制度。
商鞅变法首先是从富国开始的,也就是从经济制度的变革切入的。商较怎么样让秦国富起來呢?封建社会的经济在于农业,所以商鞅首先从土地改革入手。
唐人杜佑《通典》(卷一)对商鞅变法的土地制度有一段经典的评述:
鞅以三晋地狭人贫,秦地广人寡,故草不尽垦,地利不尽出。于是诱三晋之人,利其田宅,复三代无知兵事,而务本于内;而使秦人应敌于外。故废井田制阡陌,任其所耕,不限多少。数年之间,国富兵强,天下无敌。
商鞅认为,韩、赵、魏三国(三晋)人多地少;秦国和他们相反,是人少地多,所以,秦国的土地沒有最大限度地发挥“地利”。应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題呢?以利诱之。商鞅认为,用利益引导韩、赵、魏三国的人到秦国來,给他们土地、住宅,而且免去他们三代人服兵役的劳役,使他们专心务农。原來秦国的农民,让他们当兵。当兵可以杀敌获得军功,比起种田來说利益大得多。
这样做有什么好处呢?
首先,打破井田制,使国家富强起來。
井田制是商周时代的土地制度。这种土地制度一是土地为国家公有,二是把方圆九百亩的土地按“井”字形划分为九区,中间一区(百亩)为公田,其余八区(八百亩)为私田,分授给八家农户。公田首先由八家农户集体种植收获全归国家,每家农户再种植自己的百亩土地。西周时期实行这种制度,是因为生产力低,生产工具不发达,农户也沒有更多的力量來耕种更多的土地。到了战国时期,铁制农具大大提高了生产力水平,而井田制限制了每户农民的土地数量,他们不能多种地多打粮食,因此,也就抑制了农民的积极性。这种土地制度是和领主制度相配合的。
商鞅变法,首先是改一百步一亩为二百四十步为一亩,大大扩大了每户农民的受田面积。秦国“为田开鞅陌封疆,而赋税平”。“阡陌”是井田的界线,“开阡陌封疆”,就是彻底改变原來的井田制;“赋税平”,就是减税,农民的负担大大减轻。这样做的结果是大大调动了农民种田的积极性,地种得好,帛产得多,还可以受奖赏(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努力务农、精耕勤织而获得粮食、布帛丰产的,可免除本人的徭役或赋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
同时,为了增加国家的收人,强制分家。商鞅规定,凡是一家有两个男子的必须分家,如果不分家,强行增加一倍的赋税(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这样,父子、兄弟就必须分家。同时,国家按户征收军赋。分了家,必然增加纳税的户数;纳税的户数增加了,国家的税收必然大量增加。
这样一來,国家有了更多的土地,农民减少了赋税,耕种成绩斐然者还可以得到奖赏,同时,纳税的户数大大增加。所以,秦国“数年之间国富”。
其次,商鞅规定,主民、客民分业,重奖杀敌,用以强兵。
国家富了,怎么强兵呢?一是主民、客民分业,走军队专业化道路。秦国的农民是主民,韩、赵、魏三国來的农民是客民。客民种地,反正秦国地广人稀;主民从军,从军杀敌,只要带回來一颗首级,就可以得到更高一级的爵位。有了爵位,就可以享受各种特权。这比起客民种地,显然更容易获得更多的利益。而且,让主民当兵为秦国作战,也比客民当兵更为可靠。二是重奖杀敌。据唐人《史记集解》引《汉书》日:“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赐爵一级。”这就是我们前面讲过的军功爵制。这种制度非常有刺激性,对作战的士兵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激励。
走专业化道路,又有配套激励机制的秦国军队,很快便被六国之人视为“虎狼之师”。通过商鞅变法,秦国军人在战场上看见敌人如同饿虎捕食,务求杀敌斩首,晋升爵位。人性的另一面被商鞅变法的政策充分调动起來了,一秦军的战斗力空前高涨。这样的军队打起仗來怎么能不和虎狼一样凶狠?所以,秦军迅速成为当时最具战斗力的军队。
徙木树信严惩贵戚 国富兵强路不拾遗
商鞅变法的内容,既涉及政治制度,又涉及经济制度,还包括军事制度。人类历史上任何一项变革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其间总会触犯一部分人的利益,这不可避免地会引起反对派不遗余力的攻击与力所能及的阻挠。事实上,商鞅变法策略在具体实施之前就引发了激烈的辩论。立志图强的秦孝公也有些犹豫,按照秦国的惯例,国君一时决断不了的事情,允许在朝廷上争论。商鞅与坚决反对变法的两个代表甘龙、杜挚进行了激烈辩论,这也是商鞍为变法扫清障碍的一次理论斗争。商鞍高举两面大旗,一是“三代不同礼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二是“治世不一道,变法不法古”。商鞍的意见得到了急切希望变法图强的秦孝公的大力支持,他被任命为左庶长(第十级军功爵);开始推行变法。
在变法推行和实施过程中,商鞍紧紧把握了四条原则,从而使变法得以顺利进行。
一是徙木树信。
商鞅变法是要以法治国。虽然从本质上讲,商鞅所处的战国后期不可能出现现代意义上的“以法治国”,但是,商鞅要变法就必须令行禁止,否则,“令而无信”比“言而无信”更为可怕。
为了树立新法的威信,商鞅创造了一个“立木为信”的神话。据《史记·商君列传》记载,商鞅在变法令拟定之后,特意在都城市场的南门立了一个三丈高的大木头,下令说:谁要是能把它搬到北门,赏十金。赏金这么重,做起來又易如反掌,因此,谁都不信,所以沒有一个人去搬。商鞅一看,立即加码:谁能将这根木头搬到北门,赏五十金。这下子,整个市场沸腾了,谁信啊?最后,有一个人,愣是把这根木头从南门搬到北门。商鞅立即兑现诺言,赏了此人五十金。商鞅“立木为信”的故事立即传遍全国。通过这件事,商鞅为新法的执行树立了最基层的广泛的信誉,这一点非常重要。
二是惩贵戚。
下层百姓不敢轻犯王法,只有贵戚敢于冒犯王法。商鞅变法的第二年,就碰到了这样的大难題:太子犯法了。这位太子就是秦孝公死后即位的秦惠文君。
太子犯了法,应该怎么办?
商鞅着实犯了难。但是,商鞅要变法,就不能不管太子犯法这档事儿。太子是“嗣君”,“不可施刑”,商鞅用变通的方法处理了这一大难題:“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商鞅把太子的老师公子虔、公孙贾两个人处罚了一通。受到处罚的公子虔四年以后,“复犯约,劓(yì,义,是一种割掉鼻子的刑法)之”。公子虔第二次犯法,连鼻子都沒有保住。身为太子之傅,连鼻子都被切了,公子虔能不恨商鞅吗?
更难堪的是太子。自己犯法也得受罚,虽然处罚沒有落在自己身上,但是,别人代为受过,太子的难受甭提了。那叫罚在公子虔的身上,疼在太子的心上,最终导致“公子虔杜门不出已八年矣”,“公室贵戚多怨望者”。
商较的强硬态度遭到以太子为首的一大批贵族的强烈反对。
秦孝公一死,多年杜门不出的太子傅公子虔立即诬告商较谋反,秦惠文君下令抓捕商鞅,这才有了我们开头讲的商鞅得知这一消息后匆匆逃离秦国的一幕。但是,商鞅逃离秦国后,奔往魏国,因为商鞅曾经打败过魏国名将公子卬,魏国记恨商鞅,不准他入境,还将商鞅武装押解回秦。所以,无处可逃的商鞅最后惨遭了车裂的酷刑。
商鞅变法的第三条是先经济后政治。从经济变革入手,然后再进行政治变革。经济是基础,经济变革成功了,就为牵涉众多人事的政治改革准备了基础、树立了典范。
第四是法典化。
商鞅变法之所以成功,很重要的一条是变革措施法典化,商鞅变法的措施大多制度化、法制化,或者成为政令。这样做最重要的结果是商鞅变法的内容不大可能因秦孝公、商鞅的去世而被废止,出现“人存政存,人亡政亡”的局面。事实也正是如此,秦孝公去世以后,原先坚决抵制变法的太子继位,并沒有废除商鞅变法的措施。
商鞅变法抓住了以上四个重要方面,取得了让人惊讶的效果。
变法使秦国的综合国力迅速增强,秦国很快就称霸诸侯。商鞅率领秦军,夺取了魏国的重镇安邑;周天子承认秦国的霸主地位(天子致伯),天下“诸侯毕贺”。
秦孝公二十二年(前340),商鞅率秦军大败魏国军队,俘虏魏国主将公子印,因此,“封之于商十五邑,号商君”。所以,自此之后,当时人们都习惯称商鞅为商君。
魏国安邑被攻占之后,被迫迁都大梁(今河南开封)。魏国国君从此与大梁结缘,魏惠王懊悔地说:“寡人恨不用公叔痤之言也。”
商鞅确实是此期最卓越的政治家,他的变法适应了战国后期的现实诉求,使秦国迅速摆脱困境,走上了崛起的大道。
但是,重用商鞅的是秦孝公,支持商鞅的也是秦孝公,沒有秦孝公何來商鞅变法,真正使秦国迅速走上崛起之路的是秦孝公。秦孝公是继秦襄公、秦穆公之后,在秦国崛起的历史上又一位有重大贡献的国君。可惜的是秦孝公生命不永,四十四岁英年早逝。他的儿子秦惠文君继位之后,立即车裂了商鞅。商鞅虽死,但他在秦孝公鼎力支持下创立的富国强兵的制度并沒有被废除。
因为,商鞅变法使秦国迅速富强起來,这个现实是有目共睹的;商鞅的改革制度化程度很高,也不容易改变。所以,秦惠文君从秦孝公手中接过來的是一个富强的秦国,但是,秦国的富强已经引起了其他六国的高度警惕,秦惠文君能在秦国崛起的大道上继续作出贡献吗?
由于军功爵制向所有的人敞开了一条晋升大道,人人都可以通过获得军功爵而进入官僚阶层,所以,它得到了大多数非贵族阶层人群的坚决拥护。
由于有了军功爵制,在政治上,按照爵位的高低分别贵贱(明尊卑爵秩等级);在经济上,按照爵位的高低分配财富(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即使是贵族,也只能是“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这种制度的建立使得社会财富的分配有了一个崭新的标准。
对于出身下层社会的人來说,军功。爵制为他们提供了一个通向权力与富贵的道路;但对于旧贵族來说,军功爵制限制了他们仅凭血统就可以享受特权的待遇。因此,商鞅施行的军功爵制受到秦国旧贵族激烈的、不遗余力的反抗。
但是,从总体上说,军功爵制激发了整个秦国社会潜在的巨大活力。
4.连坐制
商鞅变法是一场波及面相当广泛的社会变革,它不仅削弱了贵族的世卿世禄制度,同时也大大强化了对全国百姓的监管。具体措施是连坐法,即全体居民每五家编为一伍,十家为一什,一家犯法,十家连坐(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各家之间要相互监督,告发奸人,告奸者和杀敌者赏爵相等。如果不告奸人,则以腰斩处死(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反之,掩护奸人的人和战场上投敌的人受到一样的处罚(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这种连坐制是以什伍株连的恐怖手段恫吓全国百姓,将全国百姓都编织在同一个政治密网之中,便于施行中央集权。
商鞍变法十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乡邑大治”。这是在强大的政治高压下出现的整个社会井然有序的面貌。
第二,经济制度。
商鞅变法首先是从富国开始的,也就是从经济制度的变革切入的。商较怎么样让秦国富起來呢?封建社会的经济在于农业,所以商鞅首先从土地改革入手。
唐人杜佑《通典》(卷一)对商鞅变法的土地制度有一段经典的评述:
鞅以三晋地狭人贫,秦地广人寡,故草不尽垦,地利不尽出。于是诱三晋之人,利其田宅,复三代无知兵事,而务本于内;而使秦人应敌于外。故废井田制阡陌,任其所耕,不限多少。数年之间,国富兵强,天下无敌。
商鞅认为,韩、赵、魏三国(三晋)人多地少;秦国和他们相反,是人少地多,所以,秦国的土地沒有最大限度地发挥“地利”。应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題呢?以利诱之。商鞅认为,用利益引导韩、赵、魏三国的人到秦国來,给他们土地、住宅,而且免去他们三代人服兵役的劳役,使他们专心务农。原來秦国的农民,让他们当兵。当兵可以杀敌获得军功,比起种田來说利益大得多。
这样做有什么好处呢?
首先,打破井田制,使国家富强起來。
井田制是商周时代的土地制度。这种土地制度一是土地为国家公有,二是把方圆九百亩的土地按“井”字形划分为九区,中间一区(百亩)为公田,其余八区(八百亩)为私田,分授给八家农户。公田首先由八家农户集体种植收获全归国家,每家农户再种植自己的百亩土地。西周时期实行这种制度,是因为生产力低,生产工具不发达,农户也沒有更多的力量來耕种更多的土地。到了战国时期,铁制农具大大提高了生产力水平,而井田制限制了每户农民的土地数量,他们不能多种地多打粮食,因此,也就抑制了农民的积极性。这种土地制度是和领主制度相配合的。
商鞅变法,首先是改一百步一亩为二百四十步为一亩,大大扩大了每户农民的受田面积。秦国“为田开鞅陌封疆,而赋税平”。“阡陌”是井田的界线,“开阡陌封疆”,就是彻底改变原來的井田制;“赋税平”,就是减税,农民的负担大大减轻。这样做的结果是大大调动了农民种田的积极性,地种得好,帛产得多,还可以受奖赏(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努力务农、精耕勤织而获得粮食、布帛丰产的,可免除本人的徭役或赋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
同时,为了增加国家的收人,强制分家。商鞅规定,凡是一家有两个男子的必须分家,如果不分家,强行增加一倍的赋税(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这样,父子、兄弟就必须分家。同时,国家按户征收军赋。分了家,必然增加纳税的户数;纳税的户数增加了,国家的税收必然大量增加。
这样一來,国家有了更多的土地,农民减少了赋税,耕种成绩斐然者还可以得到奖赏,同时,纳税的户数大大增加。所以,秦国“数年之间国富”。
其次,商鞅规定,主民、客民分业,重奖杀敌,用以强兵。
国家富了,怎么强兵呢?一是主民、客民分业,走军队专业化道路。秦国的农民是主民,韩、赵、魏三国來的农民是客民。客民种地,反正秦国地广人稀;主民从军,从军杀敌,只要带回來一颗首级,就可以得到更高一级的爵位。有了爵位,就可以享受各种特权。这比起客民种地,显然更容易获得更多的利益。而且,让主民当兵为秦国作战,也比客民当兵更为可靠。二是重奖杀敌。据唐人《史记集解》引《汉书》日:“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赐爵一级。”这就是我们前面讲过的军功爵制。这种制度非常有刺激性,对作战的士兵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激励。
走专业化道路,又有配套激励机制的秦国军队,很快便被六国之人视为“虎狼之师”。通过商鞅变法,秦国军人在战场上看见敌人如同饿虎捕食,务求杀敌斩首,晋升爵位。人性的另一面被商鞅变法的政策充分调动起來了,一秦军的战斗力空前高涨。这样的军队打起仗來怎么能不和虎狼一样凶狠?所以,秦军迅速成为当时最具战斗力的军队。
徙木树信严惩贵戚 国富兵强路不拾遗
商鞅变法的内容,既涉及政治制度,又涉及经济制度,还包括军事制度。人类历史上任何一项变革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其间总会触犯一部分人的利益,这不可避免地会引起反对派不遗余力的攻击与力所能及的阻挠。事实上,商鞅变法策略在具体实施之前就引发了激烈的辩论。立志图强的秦孝公也有些犹豫,按照秦国的惯例,国君一时决断不了的事情,允许在朝廷上争论。商鞅与坚决反对变法的两个代表甘龙、杜挚进行了激烈辩论,这也是商鞍为变法扫清障碍的一次理论斗争。商鞍高举两面大旗,一是“三代不同礼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二是“治世不一道,变法不法古”。商鞍的意见得到了急切希望变法图强的秦孝公的大力支持,他被任命为左庶长(第十级军功爵);开始推行变法。
在变法推行和实施过程中,商鞍紧紧把握了四条原则,从而使变法得以顺利进行。
一是徙木树信。
商鞅变法是要以法治国。虽然从本质上讲,商鞅所处的战国后期不可能出现现代意义上的“以法治国”,但是,商鞅要变法就必须令行禁止,否则,“令而无信”比“言而无信”更为可怕。
为了树立新法的威信,商鞅创造了一个“立木为信”的神话。据《史记·商君列传》记载,商鞅在变法令拟定之后,特意在都城市场的南门立了一个三丈高的大木头,下令说:谁要是能把它搬到北门,赏十金。赏金这么重,做起來又易如反掌,因此,谁都不信,所以沒有一个人去搬。商鞅一看,立即加码:谁能将这根木头搬到北门,赏五十金。这下子,整个市场沸腾了,谁信啊?最后,有一个人,愣是把这根木头从南门搬到北门。商鞅立即兑现诺言,赏了此人五十金。商鞅“立木为信”的故事立即传遍全国。通过这件事,商鞅为新法的执行树立了最基层的广泛的信誉,这一点非常重要。
二是惩贵戚。
下层百姓不敢轻犯王法,只有贵戚敢于冒犯王法。商鞅变法的第二年,就碰到了这样的大难題:太子犯法了。这位太子就是秦孝公死后即位的秦惠文君。
太子犯了法,应该怎么办?
商鞅着实犯了难。但是,商鞅要变法,就不能不管太子犯法这档事儿。太子是“嗣君”,“不可施刑”,商鞅用变通的方法处理了这一大难題:“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商鞅把太子的老师公子虔、公孙贾两个人处罚了一通。受到处罚的公子虔四年以后,“复犯约,劓(yì,义,是一种割掉鼻子的刑法)之”。公子虔第二次犯法,连鼻子都沒有保住。身为太子之傅,连鼻子都被切了,公子虔能不恨商鞅吗?
更难堪的是太子。自己犯法也得受罚,虽然处罚沒有落在自己身上,但是,别人代为受过,太子的难受甭提了。那叫罚在公子虔的身上,疼在太子的心上,最终导致“公子虔杜门不出已八年矣”,“公室贵戚多怨望者”。
商较的强硬态度遭到以太子为首的一大批贵族的强烈反对。
秦孝公一死,多年杜门不出的太子傅公子虔立即诬告商较谋反,秦惠文君下令抓捕商鞅,这才有了我们开头讲的商鞅得知这一消息后匆匆逃离秦国的一幕。但是,商鞅逃离秦国后,奔往魏国,因为商鞅曾经打败过魏国名将公子卬,魏国记恨商鞅,不准他入境,还将商鞅武装押解回秦。所以,无处可逃的商鞅最后惨遭了车裂的酷刑。
商鞅变法的第三条是先经济后政治。从经济变革入手,然后再进行政治变革。经济是基础,经济变革成功了,就为牵涉众多人事的政治改革准备了基础、树立了典范。
第四是法典化。
商鞅变法之所以成功,很重要的一条是变革措施法典化,商鞅变法的措施大多制度化、法制化,或者成为政令。这样做最重要的结果是商鞅变法的内容不大可能因秦孝公、商鞅的去世而被废止,出现“人存政存,人亡政亡”的局面。事实也正是如此,秦孝公去世以后,原先坚决抵制变法的太子继位,并沒有废除商鞅变法的措施。
商鞅变法抓住了以上四个重要方面,取得了让人惊讶的效果。
变法使秦国的综合国力迅速增强,秦国很快就称霸诸侯。商鞅率领秦军,夺取了魏国的重镇安邑;周天子承认秦国的霸主地位(天子致伯),天下“诸侯毕贺”。
秦孝公二十二年(前340),商鞅率秦军大败魏国军队,俘虏魏国主将公子印,因此,“封之于商十五邑,号商君”。所以,自此之后,当时人们都习惯称商鞅为商君。
魏国安邑被攻占之后,被迫迁都大梁(今河南开封)。魏国国君从此与大梁结缘,魏惠王懊悔地说:“寡人恨不用公叔痤之言也。”
商鞅确实是此期最卓越的政治家,他的变法适应了战国后期的现实诉求,使秦国迅速摆脱困境,走上了崛起的大道。
但是,重用商鞅的是秦孝公,支持商鞅的也是秦孝公,沒有秦孝公何來商鞅变法,真正使秦国迅速走上崛起之路的是秦孝公。秦孝公是继秦襄公、秦穆公之后,在秦国崛起的历史上又一位有重大贡献的国君。可惜的是秦孝公生命不永,四十四岁英年早逝。他的儿子秦惠文君继位之后,立即车裂了商鞅。商鞅虽死,但他在秦孝公鼎力支持下创立的富国强兵的制度并沒有被废除。
因为,商鞅变法使秦国迅速富强起來,这个现实是有目共睹的;商鞅的改革制度化程度很高,也不容易改变。所以,秦惠文君从秦孝公手中接过來的是一个富强的秦国,但是,秦国的富强已经引起了其他六国的高度警惕,秦惠文君能在秦国崛起的大道上继续作出贡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