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一定要亲手宰了你们
【今天的厦门天气晴,又是一返暴雨前的炎热,因为我可以听到清晰的蝉鸣,的确是严严实实的夏天,闷得人很是难受。或许有人会纳闷,为什么最近这几章节开头多了一些与剧情无关紧要的东西。是啊,的确是对于剧情来说可有可无。然而对于我此时此刻坐在电脑前的心情,可是鲜明的写照。有些情绪,会影响笔下的控制。或许,我的主观意志太过于强烈,但是,我只是希望你们也能同我一起分享,我字里行间的心情,仅此而已。】
“韦德警长,怎么样了,有什么发现么。”几名警员在清理一栋公寓现场。
这是在美国纽约市。这儿刚刚有人报警,是这栋公寓的房东太太,在早上过来催缴房租的时候,发现地上被撕咬的面目全非的租房客,约翰,满地都是鲜血。吓得大声尖叫,赶忙报了警。这名房客几天前才刚搬过来住下,神神秘秘的,穿着件灰皮大衣,带了个高高的爵士帽。帽檐却压得低低的,压根看不清楚脸长什么样子。只是和房东太太要求了短期租用二楼的空房。听口音像是洛杉矶的。
警员口中的韦德探长戴上了手套和口罩,在了解了房东太太所说的情况后,安排了警务带受惊的房东太太先去医院做一下心理康复,然后去警察局完成笔录。他要求将现场封锁范围扩大到这栋公寓的四周,包括在此进出的房客,进入也需要接受检查。
他开始蹲了下来,检查尸体。从死者的死亡迹象来看,应该是死于血管破裂,但是是由于什么原因血管破裂的,再从身上看似被撕咬的迹象看来,应该是野兽,或者出于恶意的人为,这儿是市区边缘,不可能有人能够轻易带着野兽出没,绝对是他杀。在检查了颈部的伤口之后,要求警员都走出房间,关上房间门。韦德开始沉思。
这种伤口不像是没有理性意识的野兽的撕咬迹象,可以断定,不会是凶手带着野兽进行作案,排除这个可能,死者的死因又是因为颈部失血过多,身上多处肉体残缺而死。根据死者的肌肉紧张程度,应该可以看出死前进行了一番打斗。即使是面目全非了,也能够根据剩余的五官特征来断定,这个人是个亚洲人,而且应该是个习武之人。身上带着刻有中文的钢笔,还有一本小型笔记本,上面的写的都是中文,那么一定是个中国人。
韦德将笔记本和钢笔收入收入袋中,再仔细观察死者的各个身体部位,发现了一个重大的问题。在撕咬之下,身体还有多处的灼烧导致的伤。
那么,便是只有一种可能了。
韦德站了起来,将裹尸布盖上,命令手下。
“把尸体带回警局,放进冷藏室,没有我的命令谁都不行查看。”
韦德穿上风衣,将剩余的清理现场的事情交给了手下警员。咬了咬牙,戴上帽子后便走出封锁现场,准备驱车回家。
走到车库一辆商务车前,能够混到如今纽约市区最高警长这个位置,韦德觉得这是勤奋以及机智的自己一步步靠着真才实学才得到的。想着自己一步步从普通警员兢兢业业的取得了成功,难免不少感慨。
忙了一天,终于松了口气,打开了车门,坐了进去,系好了安全带。正准备发动。
“hey,大警长,韦德”
由于太累了,没有顾及后座位,突然一个声音从后座传来,还叫着自己的名字。韦德条件反射的拔出了抢,指向后方。
“谁,谁在我车上。”
“看来,你已经知道不少了吧”,是另外一个声音,也是从后座的传来,不过这次是个女的声音。听口音,像是中国人的口音。然而声音低沉,毫无气息,正常人不可能讲话没有气息的,到底是什么。但是会出现在自己的车上,又问道自己知道了什么,八成是和刚刚发生的事情有关。
但是韦德故意装傻。
“知道什么?”边说着,边打开了内车灯。
很快,两个身影出现在了眼前。
两个穿着都斗篷的人,斗篷上的帽子盖住了头部。但是透过体型,一男一女,男的高挑,从膝盖和座椅的比例,以及上半身超过座椅顶部的部分来判断,应该有一米八左右,头虽然被帽子遮住,不过不难断定是个锥形脸,从鞋子的材质来看不像是纯牛皮,八成是中国产的洋皮鞋,其余什么的都被斗篷遮挡了起来。另外那个女的,就算有斗篷,但是窗外吹进来的风让斗篷鼓起的气泡很多,身材一定也是很瘦,然而该有肉的地方还是很丰满的。从下巴看起来是瓜子脸,然而露出下颚两侧肌肉异常发达,看来是经常咀嚼肉,或者骨头之类的东西。
很快,韦德已经把眼前的两个人观察完毕。
又是那男的开始说话了。
“久闻你的大名了,听说你像侦探小说里那样写的侦探一般厉害有超乎想象的推理能力,被称为纽约的福尔摩斯,哈哈”。
男的笑得扬起了头,鹰钩鼻,阔嘴,和女的一样下颚的肌肉异常的发达。张开了嘴巴,牙齿比常人的黄,要么是生活习惯不好,不经常刷牙,不然就是经常吃一些太生的肉类食物,两侧的虎牙尤其的锋利。难道是吸血鬼么。
这一切在韦德的脑海中很快的别记录了下来。女的说话声突然打断了思路。
“不用怕,我们不是吸血鬼”
很显然,这女的看穿了韦德在想些什么。这有点出乎韦德的意料。不过这也很有可能只是这女的在猜测罢了,因为毕竟美国人大多只是知道吸血鬼。
其实很多人不知道还有更可怕的物种存在着。如果说吸血鬼只是拥有了超乎常人的身体素质,那么这种物种便是超越了人。虽然同样曾经都是人,然而这在美国人甚至世界绝大多数人眼中所没有听闻过的,是比吸血鬼还要可怕一万倍的怪物,能够在日间活动的怪物。不,是鬼,或者说,是鬼中的日行者。
“所以你们是什么人。”曾阅读过无数书籍的韦德,对于古中国还是有挺深的了解。心里头已经有些数了,只是在等待答案。
女的清了清喉咙,伸长了手,是一双纤细白嫩的手,然而关节都十分的发达,若非习武之人,不可能这样,但是掌内却没有明显的水泡或者死皮,上面还沾了点毛线。肯定是经常戴手套的。指甲油是很亮的红色,手指纤细,指甲尤其的长,虽然女的爱美比较喜欢把指甲留长,但是,不对,指甲盖头部有明显的瑕疵,还有点裂痕,也许是经常用指甲刮东西,或者指甲就是打斗用的利器。
女的手指伸到了韦德的下巴,勾起了韦德的下颚,很是有力,不是一般的女人的力度。事实证明的确不是,
韦德给勾到了女的眼前,是一张妖媚的脸,狐狸眼,长长的眉毛。脸是出奇的白皙,黑瞳孔。
“你说呢,警长,我想你早知道了吧。”女的更加妖娆给韦德抛了个媚眼。
虽然只是指头,接触面很小,但是温度却是很清晰,大热天的没有开空调,却有如此冰冷的手指,这温度很熟悉。在哪里曾感受过呢,韦德在不停地回忆。
女的用整只手托住了韦德的下巴,刺骨袭来。突然刺激了韦德的神经,没错!这种感觉再熟悉不过了,是在验尸房中,所以。没错了,眼前的这个是
“中国厄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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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开始蹲了下来,检查尸体。从死者的死亡迹象来看,应该是死于血管破裂,但是是由于什么原因血管破裂的,再从身上看似被撕咬的迹象看来,应该是野兽,或者出于恶意的人为,这儿是市区边缘,不可能有人能够轻易带着野兽出没,绝对是他杀。在检查了颈部的伤口之后,要求警员都走出房间,关上房间门。韦德开始沉思。
这种伤口不像是没有理性意识的野兽的撕咬迹象,可以断定,不会是凶手带着野兽进行作案,排除这个可能,死者的死因又是因为颈部失血过多,身上多处肉体残缺而死。根据死者的肌肉紧张程度,应该可以看出死前进行了一番打斗。即使是面目全非了,也能够根据剩余的五官特征来断定,这个人是个亚洲人,而且应该是个习武之人。身上带着刻有中文的钢笔,还有一本小型笔记本,上面的写的都是中文,那么一定是个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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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便是只有一种可能了。
韦德站了起来,将裹尸布盖上,命令手下。
“把尸体带回警局,放进冷藏室,没有我的命令谁都不行查看。”
韦德穿上风衣,将剩余的清理现场的事情交给了手下警员。咬了咬牙,戴上帽子后便走出封锁现场,准备驱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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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y,大警长,韦德”
由于太累了,没有顾及后座位,突然一个声音从后座传来,还叫着自己的名字。韦德条件反射的拔出了抢,指向后方。
“谁,谁在我车上。”
“看来,你已经知道不少了吧”,是另外一个声音,也是从后座的传来,不过这次是个女的声音。听口音,像是中国人的口音。然而声音低沉,毫无气息,正常人不可能讲话没有气息的,到底是什么。但是会出现在自己的车上,又问道自己知道了什么,八成是和刚刚发生的事情有关。
但是韦德故意装傻。
“知道什么?”边说着,边打开了内车灯。
很快,两个身影出现在了眼前。
两个穿着都斗篷的人,斗篷上的帽子盖住了头部。但是透过体型,一男一女,男的高挑,从膝盖和座椅的比例,以及上半身超过座椅顶部的部分来判断,应该有一米八左右,头虽然被帽子遮住,不过不难断定是个锥形脸,从鞋子的材质来看不像是纯牛皮,八成是中国产的洋皮鞋,其余什么的都被斗篷遮挡了起来。另外那个女的,就算有斗篷,但是窗外吹进来的风让斗篷鼓起的气泡很多,身材一定也是很瘦,然而该有肉的地方还是很丰满的。从下巴看起来是瓜子脸,然而露出下颚两侧肌肉异常发达,看来是经常咀嚼肉,或者骨头之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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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很多人不知道还有更可怕的物种存在着。如果说吸血鬼只是拥有了超乎常人的身体素质,那么这种物种便是超越了人。虽然同样曾经都是人,然而这在美国人甚至世界绝大多数人眼中所没有听闻过的,是比吸血鬼还要可怕一万倍的怪物,能够在日间活动的怪物。不,是鬼,或者说,是鬼中的日行者。
“所以你们是什么人。”曾阅读过无数书籍的韦德,对于古中国还是有挺深的了解。心里头已经有些数了,只是在等待答案。
女的清了清喉咙,伸长了手,是一双纤细白嫩的手,然而关节都十分的发达,若非习武之人,不可能这样,但是掌内却没有明显的水泡或者死皮,上面还沾了点毛线。肯定是经常戴手套的。指甲油是很亮的红色,手指纤细,指甲尤其的长,虽然女的爱美比较喜欢把指甲留长,但是,不对,指甲盖头部有明显的瑕疵,还有点裂痕,也许是经常用指甲刮东西,或者指甲就是打斗用的利器。
女的手指伸到了韦德的下巴,勾起了韦德的下颚,很是有力,不是一般的女人的力度。事实证明的确不是,
韦德给勾到了女的眼前,是一张妖媚的脸,狐狸眼,长长的眉毛。脸是出奇的白皙,黑瞳孔。
“你说呢,警长,我想你早知道了吧。”女的更加妖娆给韦德抛了个媚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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