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五章
“人命至重”是个古老的命題。倘若非战争、非瘟疫、非人类不可抗拒之灾害。在理性社会里,沒有哪个国家不把生存权摆在其他权利之上的.是为近乎公理的常识。
前不久写了篇短稿子,谈一些城市设立非文明法规,汽车撞了违规行人“撞了白撞”。不久前又见中央电视台专題讨论此事,有事、有证、有形影、有理据,比我说得还明白:你那个法规有违天理,亵渎人情,不合国法。然而并沒有见到上海、沈阳、郑州、武汉等市衮衮诸公有所回应,更遑论有所更张。
“人命至重”是个古老的命題。倘若非战争、非瘟疫、非人类不可抗拒之灾害,在理性社会里,沒有哪个国家不把生存权摆在其他权利之上的,是为近乎公理的常识。
俄国在世界上树敌如林,但库尔斯克惨剧发生后,无论敌人、朋友,世界上所有关注的同情的目光都注射了去,因为这不是战争,不应对此漠然,毕竟人命关天。
关“天”。还有比天大的事吗?沒有。什么是“天”呢?我以为就是理性社会的人心。在世界历史区域中,分列着许多民族对生命价值的不同理解。不同的文化理念区域,对生命的认识有着很大的差异。就中国而言,似乎有史以來就倡导着“轻生重义”。一方面是讲仁恕,也就是统治阶层对治下实际上的生存保障义务,使民众对社会的安全感产生信赖;另一方面作为教化,则讲究“士”与公民为了“礼”与“理”的献身精神,也就是所谓“舍生取义”、“杀身成仁”了。这种精神,在基督、穆罕默德与释迦牟尼分别创立的教义里都有那么一点点,但在他们那种宗教里实际上是说,只有最高级的圣人才可能做到比如钉十字架、肉身饲鹰这样悲壮的举动,平常人倒是无须的:你老实做个好人,行善就行。只有我们中国与众不同,千年万年都讲皇帝“最高”,他可以“垂拱而治”、“无为而治”,牺牲精神只是讲给大家听的,他自己是半点风险也不必担着的。老百姓们看好了某某皇帝微服私访----其实心理很简单:皇帝老子,你享着福,抽空儿也來瞧瞧我们过的是什么日子呀!哪怕你带着什么格格、力士,再加上江湖豪客的相帮,再带上你的情妇(或者在途中临时傍一个也成)也好,只要肯來,我们也就心满意足了。但这样的事在历史上其实极少,乾隆皇帝、康熙皇帝似乎玩过,像电视剧里那般玩法却是沒有的。
所以舍生取义只是孟子他老人家的说教,不适用于君,只适用于臣和民。打开历史去看,我们能见到很多循吏,只知傻乎乎地“工作”,做了高官还穷得掉在地上当啷响。能见到多如牛毛的烈臣、义民的传记,杀头、剥皮都不在乎,可他们维护的纲纪代表,却是一个混蛋透顶的无聊皇帝。当然,在他们自身却不是这样的认识,他们觉得自己是在为一种崇高的秩序、理想而献身。文天祥认为他的浩然正气,比生命的价值要高出不啻天壤之别的类比,“是气势磅礴,凛冽万古存;当其贯日月,生死安足论”(《正气歌》),“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我们从这一头來衡量,谁还有勇气对他们说三道四?近代不同了。沒有了君权,沒有了三纲五常。沒有了仁义礼智信----或者说约束力减弱了许多了吧,民主了.有了法制与人身自由,中国的下里巴人可以稍加注意自家的生命了吧?不料又有西方人出來做诗,告诉我们“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高尚自然是高尚的,阳春白雪美丽得刺眼,就这四句诗,能真正做到的极为寥寥。
众所周知,美国是最讲自由的,它那个领域就叫“自由世界”。但对日作战、对朝战争、对越战争,士兵口袋里都装着上级发给的投降书,十六国文字----明白是说:你去给我打,为自由而战;打不过,瞧着小命危险,你就赶紧投降。可见“自由世界”的战士并不以自由为最高原则,而是“若为生命故,自由也可抛”。这是可想而知的事,一切权利都棚架在生命权上,沒有生命,谈不上自由,也谈不成恋爱。
西方人这么做有他的文化背景,他就是那么一种价值观。就我对此问題的思索,要我们中国人依样画葫芦,怕是永远也做不來的。事关国家、民族的尊严,事关民众的生命安全,假使当“缩头乌龟”,当逃兵、叛徒,那这个社会和我们的国家就要出大问題,因为我们的民族太需要奋不顾身起而奋斗的猛士了。这样的人不是多.而是太少太少了。
但我也不赞同许多媒体倍加称赞的“赤手对兵刃”、“勇斗歹徒”之类的事体。我曾和女儿谈过,我问:“假若遇到恶人,枪、刀子逼着你,你怎么办?”她说:“跟他打!”我说:“好孩子,这是要分情形的。如果是战场,或者他是要你的命,死活只是一拼。这很简单,拼不拼都是死,拼是出路。如果只是要你的钱财,你就给他掏,这是花钱买平安。当然,如果对手弱,不在你的话下,或者你有后援,那另当别论。总之是不到万不得已,绝不拼命。”
这话在媒体上早已“批驳”过了,意思是说现在社会治安不好,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当事人不能“勇于斗争”,助长了逞凶歹徒的气焰。但这种批驳不能让人心服,“空手夺白刃”那是武林高手才能做的,气焰要靠警察去杀灭,那就是他的工作,凭什么要手无寸铁的人和武装到牙齿的凶徒做无谓的性命相搏?毛泽东一代伟人,他在三湾改编时期,曾穷蹙落入敌手。他似乎是这样脱身的:掏出身上仅有的银元贿赂押送士兵,然后天天而走。据克里姆林宫卫队队长的一篇回忆文章道,列宁在散步时也曾遇险,被一个歹徒威逼抢劫,列宁也掏出了钱财,买得平安而去。试想,他们如果硬拼,对俄国和中国的历史进程会有怎样的影响?列宁事后说,“只有傻瓜才会在要钱还是要命的关头作抉择”,是为至理名言。我们看到许多贵人高官,出入警跸森严,警察保安卫护,可见他们也懂这道理。只不明白他们为何在大会小会上冠冕堂皇,表彰鼓励平常百姓“勇斗歹徒”。所以我以为“见义勇为”是可贵的,但也要有所为有所不为。美国在试验第一次核爆时发生故障,两块极板渐渐接近,眼看就要碰撞发生震惊世界的惨剧,一位科学家奋不顾身扑上去用手将极板分开,他自己因受辐射过度患病身亡。
这种“双手掰开原子弹”的壮举,才堪称是真正的义行。
我们一直唱这个调子:要英勇奋斗,全社会动员(即全民动员),提倡见义勇为,为治安的根本好转而努力。实际上,首先要硬起來的不是弱小个体的平民,而是腰间有铜、手有利器、身有权柄的国家机器。个人的英雄风采固当提倡,如果依赖于此,那就是舍本逐末。
写到收束,又见极端。一家银行储蓄所遭匪抢劫,工作人员因未能“奋起”反抗,保护国家财产,事后被开除公职。双方诉诸公庭,工作人员把银行给告了,理由是银行未提供报警设施,也沒有工作人员可供逃避的猫耳洞,银行也沒有和职员订立“与钱财共存亡”的生死合约,凭什么不当英雄即是狗熊?对盗版的回答前年春节.有一位陌生人到我家來.直称“我是益您的书的。我…想送您一点……钱吧……”我说.“我不问你名字。咱们各奔前程。各安天命吧。钱是决不能收你一分的。”
这些年.“知识产权”成了热得炙手的话題。由这话題衍射到作家队伍,那说法便是书的盗版。
这是很新的名词了,我们老祖宗写的史书里头沒有。
其实就我而言,应该是极度憎恶痛恨盗版商的。我的社会身份里头就有保护作家权益这一条责任,我的书在市场上也很有点卖相,盗版商不纳税,这损害了国家利益,不给我付稿酬,也是亵渎我的劳动,我兜里也少了不少 (肯定是天文数字)“铜”。然而“应该”是应该,我极少对此提出批评。今年在北京,开人代会,一家报纸请我给编辑们讲讲。有人提了这个问題,我答,“对于盗版,我的心理和感情是复杂微妙的。”
倘说“盗版好”,我不敢。它违法,二月河你敢说他好?你不是和法律对着干?我沒有这个胆。我自己是盗版的深受损者,倘若心里还夸盗版那我就需要看心理病的,。
然而我对盗版商恨不起來。且是,我对我的同行们高张义帜大肆挞伐,声色俱厉,激切陈词…·征讨盗版,“窃以为……”不能理解。我的心理阴暗到这种程度;看到这类激烈文章,坐在沙发上掩口而笑。
我说“阴暗”许是真的。盗版与“强盗”、“盗窃”同族。我不恨,还不够阴暗吗’我的书早就被盗版商们盯住了。1990年前后吧,出版社在南京做了个调查,仅《康熙大帝》一书就有八种盗版本。从那时过來这多年,也是“与时俱进”愈演愈烈。有人问我这些年受损若何,我粗作估计“大概两千万吧…··”哇!两千万呢!如若躺在被窝里想:我可以在南阳滨河路边修一座大型别墅,买三辆汽车吧,一辆自己坐,两辆接送客人机动使用,三个司机兼做仆人,再要一个女秘书,当然还得请个保镖,谁的武功好呢?……这么着想,一觉醒來,发现原來还是那个二月河,他的本名叫凌解放!妈的…·就像《渔夫和金鱼》那首诗里的老太婆,跟前仍是那个洗衣盆,又像萨克雷的《名利撤里头的蓓基,身前只剩了个小卖摊…-这么着,非发疯了不可。我看有的同仁,提起盗版那种憎恨,那样声嘶力竭,歇斯底里,气急败坏…·心里很显得不怀好意:是不是君子刚刚做了个什么梦?前年春节,有一位陌生人到我家來,直称“我是盗您的书的,我……想送您一点……钱吧……”我说,“我不问你名字。咱们各奔前程,各安天命吧。钱是决不能收你一分的。”这是盗得不好意思了。也许是见我被人偷了也不骂,更“不好意思”了,來找我找一找他的心理平衡。
但不论怎样,他算一个“盗亦有道”的人。
其实我的心思也很简单,盗版书对穷读者有利。这也是个不争的事实。这事我原本不晓得的,十年前吧,第一次碰到盗版我的《康熙大帝》.一问价.是原版的三成。我当时真大吃一惊,这件事让我想了“良久”。我知道了,出版社付给我千字三十元的“优惠稿费”是个什么含意,知道了书的利润,也知道了“三成”里头也还有赚头。现在的下岗工人是什么境遇?两年前听一位工人讲,他们是“三线厂”,在深山农村,过去是农民來偷工厂的设备卖铜铁。现在农民告工厂,说工人把他们地里的菜根都偷吃光了。还有一个真故事,一个双下岗工人家,妈妈带孩子买菜,腰包里只有两元五角钱,买完菜还剩五角钱,小孩子闹着要吃猪头肉,妈妈把最后的五角钱掏出來,卖猪头肉的说:“五角钱的肉怎么称?别处买去。”妈妈为难。孩子哭得很凶,卖肉的知道了也掉泪,说:“我不要钱,给孩子割点吧……”还有一个警察,抓到一个小偷。小偷说我穷,因为下岗了…··警察带他到他家看,家徒四壁冷落锅灶里,煮着一锅绝无粮油的野菜。警察摆手放人,当下就默然离去……一套书是几何钱?我的一套文集,便宜点的版是二百多元,软精装、硬精装、豪华版本、带木箱精装是三百多、四百多、五百多、七百多元不等。我不讲上面这些极端的例子,就是一般下岗工人,贩夫走卒,推车卖浆者……花三成的钱买一套回去看看你的书.我不好意思剥夺掉他的这一点权利。
从这一点上说,我以为我的心理还是健康光明的。
三百多年前在一个严冬,蒲松龄停住了笔,在他的绰然堂窗前端坐而逝。他沒有见过他的《聊斋志异》“版本”。二百多年前曹雪芹两个儿子死于天花,悲苦困顿中“泪尽而逝”,他也沒见到他的《红楼梦》版本,更遑论什么“版税”、“稿费”!二月河何人?你们“那众位”何人?“沧浪之水清,可以濯吾头,沧浪之水浊,可以濯吾足。”凡是讨伐盗版书的,我看都是有版可盗的,这也是吾国国情,除了盗版,还有多少泼天大事,极令人头痛的混账事。这件事比起來,不是什么了不得的。
但盗版确实是“盗”,确实损了国家税收及版权规矩,算是损公肥己的劣行……这么麻烦的事,我想不透,感情又这么复杂,不听,不问,不管算了,请社会学家和政治家们來伤脑筋吧。
前不久写了篇短稿子,谈一些城市设立非文明法规,汽车撞了违规行人“撞了白撞”。不久前又见中央电视台专題讨论此事,有事、有证、有形影、有理据,比我说得还明白:你那个法规有违天理,亵渎人情,不合国法。然而并沒有见到上海、沈阳、郑州、武汉等市衮衮诸公有所回应,更遑论有所更张。
“人命至重”是个古老的命題。倘若非战争、非瘟疫、非人类不可抗拒之灾害,在理性社会里,沒有哪个国家不把生存权摆在其他权利之上的,是为近乎公理的常识。
俄国在世界上树敌如林,但库尔斯克惨剧发生后,无论敌人、朋友,世界上所有关注的同情的目光都注射了去,因为这不是战争,不应对此漠然,毕竟人命关天。
关“天”。还有比天大的事吗?沒有。什么是“天”呢?我以为就是理性社会的人心。在世界历史区域中,分列着许多民族对生命价值的不同理解。不同的文化理念区域,对生命的认识有着很大的差异。就中国而言,似乎有史以來就倡导着“轻生重义”。一方面是讲仁恕,也就是统治阶层对治下实际上的生存保障义务,使民众对社会的安全感产生信赖;另一方面作为教化,则讲究“士”与公民为了“礼”与“理”的献身精神,也就是所谓“舍生取义”、“杀身成仁”了。这种精神,在基督、穆罕默德与释迦牟尼分别创立的教义里都有那么一点点,但在他们那种宗教里实际上是说,只有最高级的圣人才可能做到比如钉十字架、肉身饲鹰这样悲壮的举动,平常人倒是无须的:你老实做个好人,行善就行。只有我们中国与众不同,千年万年都讲皇帝“最高”,他可以“垂拱而治”、“无为而治”,牺牲精神只是讲给大家听的,他自己是半点风险也不必担着的。老百姓们看好了某某皇帝微服私访----其实心理很简单:皇帝老子,你享着福,抽空儿也來瞧瞧我们过的是什么日子呀!哪怕你带着什么格格、力士,再加上江湖豪客的相帮,再带上你的情妇(或者在途中临时傍一个也成)也好,只要肯來,我们也就心满意足了。但这样的事在历史上其实极少,乾隆皇帝、康熙皇帝似乎玩过,像电视剧里那般玩法却是沒有的。
所以舍生取义只是孟子他老人家的说教,不适用于君,只适用于臣和民。打开历史去看,我们能见到很多循吏,只知傻乎乎地“工作”,做了高官还穷得掉在地上当啷响。能见到多如牛毛的烈臣、义民的传记,杀头、剥皮都不在乎,可他们维护的纲纪代表,却是一个混蛋透顶的无聊皇帝。当然,在他们自身却不是这样的认识,他们觉得自己是在为一种崇高的秩序、理想而献身。文天祥认为他的浩然正气,比生命的价值要高出不啻天壤之别的类比,“是气势磅礴,凛冽万古存;当其贯日月,生死安足论”(《正气歌》),“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我们从这一头來衡量,谁还有勇气对他们说三道四?近代不同了。沒有了君权,沒有了三纲五常。沒有了仁义礼智信----或者说约束力减弱了许多了吧,民主了.有了法制与人身自由,中国的下里巴人可以稍加注意自家的生命了吧?不料又有西方人出來做诗,告诉我们“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高尚自然是高尚的,阳春白雪美丽得刺眼,就这四句诗,能真正做到的极为寥寥。
众所周知,美国是最讲自由的,它那个领域就叫“自由世界”。但对日作战、对朝战争、对越战争,士兵口袋里都装着上级发给的投降书,十六国文字----明白是说:你去给我打,为自由而战;打不过,瞧着小命危险,你就赶紧投降。可见“自由世界”的战士并不以自由为最高原则,而是“若为生命故,自由也可抛”。这是可想而知的事,一切权利都棚架在生命权上,沒有生命,谈不上自由,也谈不成恋爱。
西方人这么做有他的文化背景,他就是那么一种价值观。就我对此问題的思索,要我们中国人依样画葫芦,怕是永远也做不來的。事关国家、民族的尊严,事关民众的生命安全,假使当“缩头乌龟”,当逃兵、叛徒,那这个社会和我们的国家就要出大问題,因为我们的民族太需要奋不顾身起而奋斗的猛士了。这样的人不是多.而是太少太少了。
但我也不赞同许多媒体倍加称赞的“赤手对兵刃”、“勇斗歹徒”之类的事体。我曾和女儿谈过,我问:“假若遇到恶人,枪、刀子逼着你,你怎么办?”她说:“跟他打!”我说:“好孩子,这是要分情形的。如果是战场,或者他是要你的命,死活只是一拼。这很简单,拼不拼都是死,拼是出路。如果只是要你的钱财,你就给他掏,这是花钱买平安。当然,如果对手弱,不在你的话下,或者你有后援,那另当别论。总之是不到万不得已,绝不拼命。”
这话在媒体上早已“批驳”过了,意思是说现在社会治安不好,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当事人不能“勇于斗争”,助长了逞凶歹徒的气焰。但这种批驳不能让人心服,“空手夺白刃”那是武林高手才能做的,气焰要靠警察去杀灭,那就是他的工作,凭什么要手无寸铁的人和武装到牙齿的凶徒做无谓的性命相搏?毛泽东一代伟人,他在三湾改编时期,曾穷蹙落入敌手。他似乎是这样脱身的:掏出身上仅有的银元贿赂押送士兵,然后天天而走。据克里姆林宫卫队队长的一篇回忆文章道,列宁在散步时也曾遇险,被一个歹徒威逼抢劫,列宁也掏出了钱财,买得平安而去。试想,他们如果硬拼,对俄国和中国的历史进程会有怎样的影响?列宁事后说,“只有傻瓜才会在要钱还是要命的关头作抉择”,是为至理名言。我们看到许多贵人高官,出入警跸森严,警察保安卫护,可见他们也懂这道理。只不明白他们为何在大会小会上冠冕堂皇,表彰鼓励平常百姓“勇斗歹徒”。所以我以为“见义勇为”是可贵的,但也要有所为有所不为。美国在试验第一次核爆时发生故障,两块极板渐渐接近,眼看就要碰撞发生震惊世界的惨剧,一位科学家奋不顾身扑上去用手将极板分开,他自己因受辐射过度患病身亡。
这种“双手掰开原子弹”的壮举,才堪称是真正的义行。
我们一直唱这个调子:要英勇奋斗,全社会动员(即全民动员),提倡见义勇为,为治安的根本好转而努力。实际上,首先要硬起來的不是弱小个体的平民,而是腰间有铜、手有利器、身有权柄的国家机器。个人的英雄风采固当提倡,如果依赖于此,那就是舍本逐末。
写到收束,又见极端。一家银行储蓄所遭匪抢劫,工作人员因未能“奋起”反抗,保护国家财产,事后被开除公职。双方诉诸公庭,工作人员把银行给告了,理由是银行未提供报警设施,也沒有工作人员可供逃避的猫耳洞,银行也沒有和职员订立“与钱财共存亡”的生死合约,凭什么不当英雄即是狗熊?对盗版的回答前年春节.有一位陌生人到我家來.直称“我是益您的书的。我…想送您一点……钱吧……”我说.“我不问你名字。咱们各奔前程。各安天命吧。钱是决不能收你一分的。”
这些年.“知识产权”成了热得炙手的话題。由这话題衍射到作家队伍,那说法便是书的盗版。
这是很新的名词了,我们老祖宗写的史书里头沒有。
其实就我而言,应该是极度憎恶痛恨盗版商的。我的社会身份里头就有保护作家权益这一条责任,我的书在市场上也很有点卖相,盗版商不纳税,这损害了国家利益,不给我付稿酬,也是亵渎我的劳动,我兜里也少了不少 (肯定是天文数字)“铜”。然而“应该”是应该,我极少对此提出批评。今年在北京,开人代会,一家报纸请我给编辑们讲讲。有人提了这个问題,我答,“对于盗版,我的心理和感情是复杂微妙的。”
倘说“盗版好”,我不敢。它违法,二月河你敢说他好?你不是和法律对着干?我沒有这个胆。我自己是盗版的深受损者,倘若心里还夸盗版那我就需要看心理病的,。
然而我对盗版商恨不起來。且是,我对我的同行们高张义帜大肆挞伐,声色俱厉,激切陈词…·征讨盗版,“窃以为……”不能理解。我的心理阴暗到这种程度;看到这类激烈文章,坐在沙发上掩口而笑。
我说“阴暗”许是真的。盗版与“强盗”、“盗窃”同族。我不恨,还不够阴暗吗’我的书早就被盗版商们盯住了。1990年前后吧,出版社在南京做了个调查,仅《康熙大帝》一书就有八种盗版本。从那时过來这多年,也是“与时俱进”愈演愈烈。有人问我这些年受损若何,我粗作估计“大概两千万吧…··”哇!两千万呢!如若躺在被窝里想:我可以在南阳滨河路边修一座大型别墅,买三辆汽车吧,一辆自己坐,两辆接送客人机动使用,三个司机兼做仆人,再要一个女秘书,当然还得请个保镖,谁的武功好呢?……这么着想,一觉醒來,发现原來还是那个二月河,他的本名叫凌解放!妈的…·就像《渔夫和金鱼》那首诗里的老太婆,跟前仍是那个洗衣盆,又像萨克雷的《名利撤里头的蓓基,身前只剩了个小卖摊…-这么着,非发疯了不可。我看有的同仁,提起盗版那种憎恨,那样声嘶力竭,歇斯底里,气急败坏…·心里很显得不怀好意:是不是君子刚刚做了个什么梦?前年春节,有一位陌生人到我家來,直称“我是盗您的书的,我……想送您一点……钱吧……”我说,“我不问你名字。咱们各奔前程,各安天命吧。钱是决不能收你一分的。”这是盗得不好意思了。也许是见我被人偷了也不骂,更“不好意思”了,來找我找一找他的心理平衡。
但不论怎样,他算一个“盗亦有道”的人。
其实我的心思也很简单,盗版书对穷读者有利。这也是个不争的事实。这事我原本不晓得的,十年前吧,第一次碰到盗版我的《康熙大帝》.一问价.是原版的三成。我当时真大吃一惊,这件事让我想了“良久”。我知道了,出版社付给我千字三十元的“优惠稿费”是个什么含意,知道了书的利润,也知道了“三成”里头也还有赚头。现在的下岗工人是什么境遇?两年前听一位工人讲,他们是“三线厂”,在深山农村,过去是农民來偷工厂的设备卖铜铁。现在农民告工厂,说工人把他们地里的菜根都偷吃光了。还有一个真故事,一个双下岗工人家,妈妈带孩子买菜,腰包里只有两元五角钱,买完菜还剩五角钱,小孩子闹着要吃猪头肉,妈妈把最后的五角钱掏出來,卖猪头肉的说:“五角钱的肉怎么称?别处买去。”妈妈为难。孩子哭得很凶,卖肉的知道了也掉泪,说:“我不要钱,给孩子割点吧……”还有一个警察,抓到一个小偷。小偷说我穷,因为下岗了…··警察带他到他家看,家徒四壁冷落锅灶里,煮着一锅绝无粮油的野菜。警察摆手放人,当下就默然离去……一套书是几何钱?我的一套文集,便宜点的版是二百多元,软精装、硬精装、豪华版本、带木箱精装是三百多、四百多、五百多、七百多元不等。我不讲上面这些极端的例子,就是一般下岗工人,贩夫走卒,推车卖浆者……花三成的钱买一套回去看看你的书.我不好意思剥夺掉他的这一点权利。
从这一点上说,我以为我的心理还是健康光明的。
三百多年前在一个严冬,蒲松龄停住了笔,在他的绰然堂窗前端坐而逝。他沒有见过他的《聊斋志异》“版本”。二百多年前曹雪芹两个儿子死于天花,悲苦困顿中“泪尽而逝”,他也沒见到他的《红楼梦》版本,更遑论什么“版税”、“稿费”!二月河何人?你们“那众位”何人?“沧浪之水清,可以濯吾头,沧浪之水浊,可以濯吾足。”凡是讨伐盗版书的,我看都是有版可盗的,这也是吾国国情,除了盗版,还有多少泼天大事,极令人头痛的混账事。这件事比起來,不是什么了不得的。
但盗版确实是“盗”,确实损了国家税收及版权规矩,算是损公肥己的劣行……这么麻烦的事,我想不透,感情又这么复杂,不听,不问,不管算了,请社会学家和政治家们來伤脑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