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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三章 迁坟

    清明时节雨纷纷。

    玲珑站在芳草茵茵的山坡上,身旁站着敏豪,豆荚和豆沙站在他们身后帮他们打着伞。

    今天很阴,乌云密布,可雨下得却不大,细如牛毛。

    玲珑静静地望着土工们在面无表情地挖一座土包,那里是四年多前,秦氏的埋骨之处。

    当时侍棋出于好心,帮他们在乱葬岗附近葬了秦氏。那时选棺时,侍棋让她选,她只选了一口最便宜的棺材。她觉得侍棋只是个随从,也不富裕,再说非亲非故地帮忙,她不能太放肆。

    那棺材是薄薄的木板做成的,极易腐坏。而且当初挖坟时也只是随便挖个坑就完了,并没做什么防水措施。

    而今,她已经买了一口上好的楠木棺材,也在风水极佳的位置建好了一处墓地,只等着迁坟下葬了。

    清明节,正是最佳的迁坟日期。

    当她站在雨中,吩咐“掘开吧”时,忽然觉得自己的声音有些稀奇。可土工们却习以为常,被雨水湿润的土地本就好挖,几锹下去,不大一会儿,棺材便被掘出抬了出来。

    也许由于常年浸水的缘故,棺材上有好几处已经腐烂。开馆时,玲珑并没往前去。敏豪上去看了一眼,然后挥手让土工们将秦氏的遗体重新入棺。

    玲珑远远地似乎看见了一眼,苍白的尸体虽然还没完全变成白骨。可已经烂得不成样子。她的脸色惨白,心里忽然感受到当初秦氏过世时带给她的愤怒与恐慌,还有一丝闷闷的伤痛,这感觉她已经忘了好些年。

    “姐!”敏豪察觉到她脸色有异,担心地叫了声。

    玲珑勉强笑了笑。

    新坟在京城郊外,是在玲珑新买的庄子附近,一片荒林里。那片荒林每到秋天只会长一种涩口的野桃。因为不好吃,所以附近的村民也不会去摘,因此那片荒林的价格极便宜。于是玲珑买了下来,她打算用那些果子酿果酒试试看。

    林子里还有一处清泉,村民从前偶尔会去打几桶水,但并没意识到泉水的真正价值。这正好便宜了玲珑。

    新墓地就建在林中的依山傍水处,规模不大,但各种防水防潮措施做得很全面。下棺之后,墓穴口的两块青石板可以合上,然后在上头用青砖砌成了一个坟包。

    砌砖饶是人多。也花了大半天时间。玲珑和敏豪就站着等了一天。黄昏时分,细雨初霁。一座大理石碑终于立在了坟前。

    上面刻着两行描金字体,第一行是“先母秦香莲之墓”,旁边是一行小字“女玲珑 子敏豪立”。

    没有冠名“陈秦氏”,而是用了秦香莲的闺名。“陈”这个字不配出现在这上!

    坟落好后,没有撒纸钱,只是将一束白山茶放在了坟前。

    玲珑和敏豪过去,跪在墓碑前,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头。玲珑望着墓碑。轻轻地说了句:

    “娘,我终于回来了!”

    豆沙早就给工人们结了工钱,让他们撤了。豆荚过来扶起玲珑。道:

    “姑娘,起来吧,地上凉。”

    她过去在吉祥村隐隐听闻,玲珑和敏豪是陈关飞夫妇收养的,那么坟墓里的自然就是姑娘的生母了。可姑娘的生母是怎么死的?为什么看姑娘好像很阴冷的样子?她百思不得其解。

    玲珑肃穆地在坟前站了一会儿,淡淡地说:

    “走吧。”转身,率先走远了。

    出了这片林子,遥遥地,就能看见她新买的庄子。庄子南边的空地上,远远地,也能看见正在盖的总酒坊。

    新庄子的地还不错,但里头房子盖得不好。来这儿买庄子的大部分都是京里的权贵,人家有一点瑕疵都不要,因此主人一直脱不出手。可玲珑不在乎,只要能住人,地里能种粮就行,于是和主人讨价还价买下了这里。

    她费心尽力酿出的酒,花家得到的利润却占了六份,那么就让她的私产给公产的酒坊提供原料吧。

    所以,她始终致力于将自己的盈利投入进酿酒原料的囤积中。

    到如今,已经两年了,她庄子和果林的投入成本已经都收回来了吧。

    回到庄子,玲珑问:

    “小豪,你学院什么时候开课?”

    “大后天,怎么?”

    “没事,那明天让你赵宣哥带你去逛逛京城,后天再回去。”

    “好。”敏豪一笑。

    玲珑摸摸他的头,轻叹道:“姐是希望你能出人头地,但你也不必给自己太大压力,只要努力就好。结果,其实没那么重要。不管怎么样,只要你足够努力了,姐就很满足。”

    “我知道。”敏豪咧开嘴,笑道,露出一行白牙。

    玲珑微笑道:“好了,去歇着吧,今天累了一天。我让厨娘给你做点好吃的,等会儿去叫你。”

    敏豪点点头,转身去了东厢房。

    玲珑回到屋里,疲累地坐在案桌后的玫瑰椅上,闭目,叹了口气。豆沙站到她身后帮她按摩太阳穴,道:

    “姑娘累了吧?”自打她知道自己会武功,就开始看各种书籍,后来她发现自己对穴位也十分在行,于是融会贯通,经常帮玲珑按摩穴道解乏。

    可以说,她除了爱打抱不平,时常热血之外,其实心思还是挺细腻缜密的。所以玲珑派她去跟赵宣学管账,想让她将来能独立帮自己打理私产。

    顺便提一下,由于荣可凡的家在吉祥村,所以玲珑思虑了一下,又征求二人的意见,最后将荣可凡留在利州打理湖广省的产业。带着赵宣来到京城,给她当大总管。

    而今赵宣不仅要帮花湖处理酒坊的公帐,还要帮玲珑处理她名下产业的私帐,十分忙碌。当然,她给他的待遇也极为丰厚,不仅薪金翻倍、花红翻倍,还有带薪休假。适当的时候。她还会让赵宣在她的产业里入干股。

    “姑娘一天没吃东西,也该饿了。我先去厨房找点点心给你垫补点儿。”豆荚说着,转身要出去。

    不料,一个娇小的身影踏进来,带来一股甜甜的食物香:

    “玲珑姐,这一天累坏了吧,我炖了鸡汤,你趁热喝点。”

    来的正是赵宣的妹妹赵茹,她比玲珑小两岁,今年十三岁。因为赵宣来京。不好将她一个人放家,便接受了玲珑的建议。遣散了仆人,锁了宅子,把妹妹也带来了。

    认识玲珑的第一天,这小妮子就喜欢上了她。赵茹极擅厨艺。经常做些菜肴,吃得一众人意犹未尽。

    豆荚吸了吸鼻子,笑道:“赵小姐,好香啊!”

    赵茹腼腆地笑道:“豆荚姐叫我‘小茹’就好了。玲珑姐,你尝尝看。我把油都刮出去了,不腻。”说着,将汤碗放在玲珑面前。

    豆沙笑问:“小茹。你一个千金小姐,厨艺怎么这么好?”

    赵茹绞着帕子,忸怩地说:“因为过去爹爱喝汤,大娘爱吃素,三姐喜欢肉食,所以我都会做。”

    余人脸色一僵,玲珑笑了笑:

    “小茹,其实你不必做这些,饭菜都有厨娘做……”

    赵茹顿时慌了神:“玲珑姐不喜欢喝汤吗?”

    “不是不是。”玲珑忙笑道,“我只是怕你辛苦,你要是不喜欢做菜,可以不必去做。”

    “不!我喜欢!”赵茹头摇得像拨浪鼓,绽开一抹甜甜的笑,“我喜欢给玲珑姐做菜!”

    玲珑无语,难道是她邪恶了?她怎么忽然想起了“拉玻璃”这词儿?

    “呃,赵姑娘,哦,不,小茹……”豆荚在赵茹委屈的眼神中连忙改口,“你为啥喜欢姑娘啊?”自从偶然听说“拉玻璃”这词的含义,豆荚觉得自己也邪恶了。

    “当然是因为玲珑姐厉害啦!”一提这个,赵茹的眼睛立马冒出闪闪红心,崇拜地说,“玲珑姐是我见过的最厉害的的女子!我见过的那些女子都说什么‘以夫为天’、‘夫君就是自己一辈子的靠山’,可玲珑姐不是,玲珑姐就不依靠任何人!每次我看到大娘二娘争风吃醋、下绊子使坏时,我就觉得当女人好可悲,可自从认识玲珑姐,我才知道,原来女人也可以这么厉害!”

    玲珑哭笑不得,抚额问:“小茹,你是不是也想学管账啊?”

    赵茹一下子凑到她面前,眼睛里的小星星几乎把她亮瞎:

    “可以吗,玲珑姐?我真的想!我还想学写字,可哥哥说我不听话,还说女子无才便是德!可你和豆沙姐、豆荚姐都会写字啊!”

    “你真心想学?无论是写字还是做账都是很乏味的。”

    “我最不怕的就是乏味!我一定会认真学的!”

    “那好吧,我会跟你哥说的。”

    “真的?谢谢玲珑姐!”赵茹扑过来,一把抱住她,兴奋地叫道。可随即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急忙起身,偷眼瞄玲珑,看她是否生气了。

    玲珑微笑道:“大家闺秀的规矩学会是必要的,但私底下也不用太死板,随心而为同样可爱。我一直想问你,你的丫鬟没跟来,要不要给你找个丫鬟?”

    赵茹来之前,让赵宣给了丫鬟小杏家一笔钱,脱了小杏的奴藉,也算是全了这么些年和小杏的共患难之情。

    “不用。反正有周婶子打水什么的,我又没什么事,不用人贴身伺候。”赵茹连连摆手,笑道。

    晚饭后,花湖和荣可凡将会好的总账拿到玲珑面前。花湖道:

    “姑娘,这两年来,所有酒坊,包括各省分号的账本全传来了。总账已经汇好,请姑娘再过目。”

    玲珑点头,说:“花掌柜,给侯府递帖子,侯爷什么时候有空,我去给他报账。”

    花湖答应,玲珑道:

    “赵宣,我跟你说说小茹的事,你留下。”

    赵宣一头雾水地坐下,玲珑说:

    “小茹要学写字和算账,字就不必了,有豆沙。你教她做账吧。”

    眼见赵宣要说话,她打断道:

    “别跟我说‘女子无才便是德’,没用的女人即使嫁出去,也只有吃亏的份儿。多学点本事不是坏事,至于用不用在她。就这么定了!”

    赵宣的所有话全被她最后一句给堵了回去,悻悻地出门,却看见赵茹跑远的背影。这丫头肯定偷听了!

    他觉得,自从小茹认识了玲珑,就越来越难管了!(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com)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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