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章 如果你的`宝马`被牵走了(2)
红月瞪大了眼睛看着这些书说:“你这么做其它同学怎么办,他们看不到这些书了!”
“不用你替他们着急,除了《最小说》我买的这些书都是无人问津的。”
“你怎么知道的?”
“你看。”我翻开一本书的封面,“这本书是95年出版的,距今已有十几年,可是它除了纸张有些发黄外,根本没有被人翻过的痕迹,我把它从书架上抽出的时候,上面还蒙着一层不薄的尘土,而且,你再看这儿。”我把书翻到封底,这页贴着一张借书单,凡是借此书的同学都要将自己的学号填在上面,“这张借书单洁净无痕,也再次说明这本书的遭冷落程度。”
红月似乎被我所列举的这些证据说服。
“与其把这本书陈列在锈迹斑斑的书架上,让岁月和空气将它的纸张变黄,使它的字迹渐渐模糊,不如让它堆放在我凌乱的床头,为我对文学的热爱尽微薄之力。英雄无用武之地就是这本书如果不被我慧眼识中一生所要承受的悲哀。”我继续阐述我的行为的不合法但合理之处,希望得到红月的理解。
“我还是觉得这样做不太好。”
“是不太好,可是既使我不这样做,这些书也会被别人据为己有的。”
“被谁?”
“欧阳天。他曾扬言说,争取在毕业前凑够一套一百本世界名著,现在他已经攒了二十多本了,图书馆的老师已经开始怀疑他了,说他是不是小脑麻痹,怎么总是把书弄丢,还要赔偿三倍的价钱。”
“你们怎么这样。”我仍旧没能得到红月的理解。
“其实,图书馆的书早在被摆放到书架上之前就已经有一部分流失到老师的家中被束之高阁用来装点房间或是馈赠亲友。难道只许老师们吃肉,却不许我们喝汤吗,我们喝一小口汤要蒙受心灵上强烈地自我抨击和严刑拷打,而老师们却在大口吃肉的同时,心安理得地大碗喝着酒。”
“既然这样,你想要什么书就买吧,但别买太多。只要你别去偷书,我就放心了。”红月终于不再指责我的行为。
“你放心吧。”
喜欢看书的人哪有不偷书的,对于视书如命的人,这不能算作偷,只能叫作窃。一个世纪前的读书人孔乙己就是这么说的。
学校图书馆装备了先进的防盗设备(防学生不防老师),书库的进出口处装有警报器,凡是身带未经过库图书的学生从此经过,必会引起警声长鸣,自投罗网。图书馆的窗户也被铁丝勒紧,使得那些想将图书顺窗口运出的学生希望落空。
尽管图书馆戒备森严,但我和欧阳天还是成功地将自己想得到的书籍摆在了我们的书架上。我们窃书纯属偶然。
有一次,我随手翻阅一本江所为从图书馆借来的《高等数学解题指导》,我翻到了书中的某一页,发现这页书的装订缝深处粘有一根银白色金属条,我感觉它就是那根与报警器息息相关的磁条,如若将它从书中拆去,报警器便会形同虚设,我将带着图书出入图书馆如履平地。我为自己的大胆设想激动不已。
我立即拆去这本书的磁条,将书掖在怀中,奔赴图书馆。果然如我所料,我带着这本书经过报警器时,除了听到自己心脏跳动的声音外,报警器毫无反应,当我揣着这本书再次走出的时候,报警器仍如哑巴一般伫立在我身旁,对我的行为置若罔闻。
我感觉自己发现了新大陆。
从此,我和欧阳天默契配合,将各种书籍带出图书馆,开始了一发不可收拾的窃书运动。
我们的校纪中明确规定,偷盗图书一次者,给予留校查看处分,偷盗两次者,开除学籍。若以此尺度来衡量我和欧阳天应受的处罚的话,我们早应该被学校清除出大门十次以上。我现在之所以有勇气揭露自己的犯罪真相,第一是因为我的这种形为比之偷窃其它财产,从动机上说,高尚许多。第二是因为我已经从校长的手中接过印有我名字的毕业证,学校已经没有了追究我刑事责任的权力,如果学校以此书中所述内容为证据,偏偏要翻出陈年旧帐找我对质的话,我会死不认帐的。到时候我就说:“这本小说的内容完全出于虚构,艺术作品并非真实生活的记录。我上大学的时候可是两袖清风,一身正气。”
下面我继续坦白自己在学校的犯罪经过。我不仅窃取小说,还撕毁图书馆的画册。每月的杂志一经我手,便会变得体无完肤,面目全非,其受损程度取决于这期杂志制作水准的高低,如果杂志的主编知道他们出版社的杂志被我出于热爱以至于不择手段地获得的时候,他一定会坐在宽敞的办公桌前,喝着啤儿茶爽,没事偷着乐的。
时间过得奇快,它在不经意间悄然流逝,留给我们欢笑、悲伤、爱恨和不可逃脱的考试。又到了期末。我再一次因为考试的到来而惊恐不安。我的不安只是暂时的,它是由我没有认真学习而又想考试及格这件看似矛盾实则在情理之中的事情所导致的。
这种不安会作为一种必然现象出现在考试前夕,在面临短暂的不安和考前的胸有成竹时,我会义无返顾地选择前者,因为这种不安会随着考试的结束而消失得无影无踪,而后者却需要付出一个学期生活在学习的压抑下的代价。
为了避免不及格现象再次发生,我开始夜以继日地在通宵教室学习。学校为了拯救一批像我这样平时不学习,却不自暴自弃的学生,在考试期间开设了通宵教室,以便让我们临阵磨枪不快也光。利用好这几天,就会在几天里掌握一个学期所学的内容,但我依然会在走出考场后将它们忘得一干二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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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你替他们着急,除了《最小说》我买的这些书都是无人问津的。”
“你怎么知道的?”
“你看。”我翻开一本书的封面,“这本书是95年出版的,距今已有十几年,可是它除了纸张有些发黄外,根本没有被人翻过的痕迹,我把它从书架上抽出的时候,上面还蒙着一层不薄的尘土,而且,你再看这儿。”我把书翻到封底,这页贴着一张借书单,凡是借此书的同学都要将自己的学号填在上面,“这张借书单洁净无痕,也再次说明这本书的遭冷落程度。”
红月似乎被我所列举的这些证据说服。
“与其把这本书陈列在锈迹斑斑的书架上,让岁月和空气将它的纸张变黄,使它的字迹渐渐模糊,不如让它堆放在我凌乱的床头,为我对文学的热爱尽微薄之力。英雄无用武之地就是这本书如果不被我慧眼识中一生所要承受的悲哀。”我继续阐述我的行为的不合法但合理之处,希望得到红月的理解。
“我还是觉得这样做不太好。”
“是不太好,可是既使我不这样做,这些书也会被别人据为己有的。”
“被谁?”
“欧阳天。他曾扬言说,争取在毕业前凑够一套一百本世界名著,现在他已经攒了二十多本了,图书馆的老师已经开始怀疑他了,说他是不是小脑麻痹,怎么总是把书弄丢,还要赔偿三倍的价钱。”
“你们怎么这样。”我仍旧没能得到红月的理解。
“其实,图书馆的书早在被摆放到书架上之前就已经有一部分流失到老师的家中被束之高阁用来装点房间或是馈赠亲友。难道只许老师们吃肉,却不许我们喝汤吗,我们喝一小口汤要蒙受心灵上强烈地自我抨击和严刑拷打,而老师们却在大口吃肉的同时,心安理得地大碗喝着酒。”
“既然这样,你想要什么书就买吧,但别买太多。只要你别去偷书,我就放心了。”红月终于不再指责我的行为。
“你放心吧。”
喜欢看书的人哪有不偷书的,对于视书如命的人,这不能算作偷,只能叫作窃。一个世纪前的读书人孔乙己就是这么说的。
学校图书馆装备了先进的防盗设备(防学生不防老师),书库的进出口处装有警报器,凡是身带未经过库图书的学生从此经过,必会引起警声长鸣,自投罗网。图书馆的窗户也被铁丝勒紧,使得那些想将图书顺窗口运出的学生希望落空。
尽管图书馆戒备森严,但我和欧阳天还是成功地将自己想得到的书籍摆在了我们的书架上。我们窃书纯属偶然。
有一次,我随手翻阅一本江所为从图书馆借来的《高等数学解题指导》,我翻到了书中的某一页,发现这页书的装订缝深处粘有一根银白色金属条,我感觉它就是那根与报警器息息相关的磁条,如若将它从书中拆去,报警器便会形同虚设,我将带着图书出入图书馆如履平地。我为自己的大胆设想激动不已。
我立即拆去这本书的磁条,将书掖在怀中,奔赴图书馆。果然如我所料,我带着这本书经过报警器时,除了听到自己心脏跳动的声音外,报警器毫无反应,当我揣着这本书再次走出的时候,报警器仍如哑巴一般伫立在我身旁,对我的行为置若罔闻。
我感觉自己发现了新大陆。
从此,我和欧阳天默契配合,将各种书籍带出图书馆,开始了一发不可收拾的窃书运动。
我们的校纪中明确规定,偷盗图书一次者,给予留校查看处分,偷盗两次者,开除学籍。若以此尺度来衡量我和欧阳天应受的处罚的话,我们早应该被学校清除出大门十次以上。我现在之所以有勇气揭露自己的犯罪真相,第一是因为我的这种形为比之偷窃其它财产,从动机上说,高尚许多。第二是因为我已经从校长的手中接过印有我名字的毕业证,学校已经没有了追究我刑事责任的权力,如果学校以此书中所述内容为证据,偏偏要翻出陈年旧帐找我对质的话,我会死不认帐的。到时候我就说:“这本小说的内容完全出于虚构,艺术作品并非真实生活的记录。我上大学的时候可是两袖清风,一身正气。”
下面我继续坦白自己在学校的犯罪经过。我不仅窃取小说,还撕毁图书馆的画册。每月的杂志一经我手,便会变得体无完肤,面目全非,其受损程度取决于这期杂志制作水准的高低,如果杂志的主编知道他们出版社的杂志被我出于热爱以至于不择手段地获得的时候,他一定会坐在宽敞的办公桌前,喝着啤儿茶爽,没事偷着乐的。
时间过得奇快,它在不经意间悄然流逝,留给我们欢笑、悲伤、爱恨和不可逃脱的考试。又到了期末。我再一次因为考试的到来而惊恐不安。我的不安只是暂时的,它是由我没有认真学习而又想考试及格这件看似矛盾实则在情理之中的事情所导致的。
这种不安会作为一种必然现象出现在考试前夕,在面临短暂的不安和考前的胸有成竹时,我会义无返顾地选择前者,因为这种不安会随着考试的结束而消失得无影无踪,而后者却需要付出一个学期生活在学习的压抑下的代价。
为了避免不及格现象再次发生,我开始夜以继日地在通宵教室学习。学校为了拯救一批像我这样平时不学习,却不自暴自弃的学生,在考试期间开设了通宵教室,以便让我们临阵磨枪不快也光。利用好这几天,就会在几天里掌握一个学期所学的内容,但我依然会在走出考场后将它们忘得一干二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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