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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你不是我,所以不用懂得我的难过(3)

    那辆蓝色的马自达在水之教堂前停下,水之教堂是全国女孩子都向往的结婚场所。宾客席对着的那一面墙是露天的,直接面对着一片精心设计的水面,水面中竖立着一个象牙白色的十字架。

    水之教堂是专门办婚礼的教堂,一年四季都有不同的光景。现在,深蓝的天,耀眼的星,平静的水面,白色的十字架…哦,还有那一个站在水边的女子。

    ——阿烈,以后我们就在这里举行婚礼!

    很多很多年前,那个叫安韶的女子还是女孩的时候,她挽着自己的胳膊笑颜如花,幻想着未来能和自己站在这水边这十字架下共结连理的场面。

    想到这里,陆之烈嘴角就不经意上扬,很甜蜜又很讽刺。

    如果没有罗格,那么安韶就不会跟Rose签约,不会离开自己。

    如果没有罗格,那么安韶就会嫁给自己,脸上是已为人妻的幸福,说不定到现在已为人母。

    但是“如果”这个词,只是一个对现实无奈的幻想和挣扎而已。会说如果的人,都是不安于现状的人。

    “你来了。”瘦削的女子蹲在水边,用手轻轻划动着水面。她那又长又直的头发垂在水里,如海藻一般漂浮不定,她穿着白色的裙子,倒映在水面的身影美极了,就像她的名字——妖。

    水面泛起涟漪,那些泛起的涟漪说不上为什么就是觉得很难过。

    “我来了。”陆之烈走到她背后伸出双臂拢着她的肩膀,把头埋进她的发中。

    “你头发的味道变了。”陆之烈皱皱眉头,他不喜欢这种陌生的味道。

    安韶愣了愣,她疏开笑容:“呵呵,这并不是我的头发啊。”

    陆之烈疑惑地瞅了瞅她的头发,果然是一顶假发。

    陆之烈很吃惊,虽然他听罗格说过安韶得病了,但是没想到这么重,居然连她那头黑如乌木的头发也掉光了。

    安韶笑了笑把头上的头发轻轻摘了下来,露出一个圆溜溜光秃秃的脑袋。她说:“如果你害怕,我可以再戴上。”

    “不,”陆之烈拦住了她准备戴上假发的手,吻了吻她的额头说:“无论你什么样子我都喜欢。”

    “阿烈…”

    “安韶,我们重新开始好吗?我好想你,想疯了。我爱你不比罗格少一丝一毫。”

    “对不起…我不可以。我今天来找你不是来和好的,而是我要还你一个东西…”

    安韶挣脱陆之烈的怀抱,像是做了很大的决定似的。轻轻摊开手掌,里面躺着一枚很精致的银钉,那枚银钉和陆之烈唇边的一模一样。

    九年前,她和他曾一起钉在嘴角的爱的见证,如今却世易时移,再多的见证都是荒凉。

    “非要这么决绝?”

    “是。”

    陆之烈看着安韶坚毅的脸,他到嘴边的话被吞了下去。他伸出手,接过银钉。与此同时,他注意到,安韶左手无名指上那枚钻石戒指,在着黝黑的夜,衬着月光肆意讽刺的闪耀。

    “你结婚了?!”陆之烈一把抓住她的左手。

    “嗯。”

    “和罗格?”

    “我不想说,”安韶深吸一口气说:“我要走了,请你放开我!”

    陆之烈的双眼含着怒气,他扯着她的手喊道:“是他吗!”

    “是有怎样!不是又怎样?陆之烈,你到底以什么立场在这里跟我大喊?!”安韶看着曾经的恋人,有一种想哭的冲动。但是这么多年,眼泪早已是稀罕,她的神经早在知道自己得了白血病的时候就瘫痪了。

    “好歹,我们也有一夜夫妻之实!”

    话还未说完,就被安韶反手一巴掌。她的眼眶中含着泪,咬着牙一字一句地说:“别说不要脸的话,别做不要脸的事,别想不要脸的人。这可是你教我的,所以,陆之烈你自重。”

    “呵,安韶你会后悔的。他现在爱的不是你,你为什么就是不肯回到我身边?”

    “原因有两个,第一个是你不配,第二个是我爱他。”

    ——你不配。

    ——我爱他。

    六个字,就等同于将他的心打入地狱。

    陆之烈松开了安韶的手,转过身,望着那圣洁的十字架说:“好,你走吧。”

    安韶揉揉自己发痛的手,停在原地很久很久,她望着陆之烈的背影长长地叹了口气,转身离开。

    ——对不起,陆之烈。我的心很小,只有他。谢谢你喜欢我,谢谢你喜欢过曾经那个不可一世的安韶。

    (柚子宝贝宝贝的读者们,如果你们看了文有什么想法,无论是好坏都可以留言,柚子虚心接受大家的意见。第一次尝试这种文风,也许写得不好,大家海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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