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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四章

    第四十四章

    玩得累了,农家百味也大饱口福。张洁的《挖荠菜》也不是课本中的遗憾;《榆钱饭》里的健康观念,诱人的新鲜水果,槐花百味那也不再是遥不可及的痴想,妒嫉。

    不大一会儿,杨丽和杜震德就摆了满满一桌饭菜。有玉米稀饭,酸菜,槐花麦饭,槐花饺子,沾水面,锅盔和鸡蛋炒辣子,红烧土鸡等。

    “闺女,饭菜还吃的习惯吧。”

    “嗯,很好吃,好几年都没有吃过这样可口的一顿饭了,谢谢叔叔阿姨。”

    “可口就多吃点。看我娃现在瘦的,风一刮就能刮倒。”

    “阿姨,现在流行瘦身,我在减肥呢。”饭桌上赵静不时给杨丽夫妇夹着菜,有时也顺手夹给杜轩皓。

    “阿姨懂,我也是从你那个年龄走过来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我还是认为健康唯美。”

    “好了,你看你阿姨说起来就没完没了,快吃饭,快吃饭,一会凉了就不好吃了。”

    “阿姨,这鱼是怎么做的,我上次都没吃到,真好吃,有空教教我。”赵静分别给杨丽和杜震德的碗里夹了块鱼,然后给自己夹了块鱼问。

    “这鱼不是我做的,是你叔叔做的,我也只是混吃混喝罢了。”

    “阿姨你找到叔叔这样的好男人真幸福。”

    “哪有,叔叔没用,自从娶了你阿姨后,你阿姨跟着叔叔吃了不少苦。”

    “爸,都怪我,是我连累了你们,要不然你们也不会为了我吃这么多苦。”

    “孩子,别这么说,只要你健健康康得,爸和你妈就是再苦再累也值得。不说了,我给你们讲讲这鱼怎么做。”

    “那鱼背从中间割开,平铺在红红的火焰上,一条好象变成了两条,浑身撒上盐,花椒,大料,挂霜,就显得硬而微黄,这样吃到嘴里,鱼肉和鱼刺都是干脆火爆的。”

    沧桑的岁月里尽是沧桑的脸容,看到此时的杜震德就像罗贯中油画里《父亲》那样,杜轩皓心理发誓一定在不久的将来让爸爸妈妈过上好日子,也算是自己赎罪与报答的一种方式了。

    点起一根烟,烟是市场上最便宜的‘金丝猴’。吐出一口烟圈,杜震德又讲起了做鱼的奥妙:

    “做鱼,首先是调料的选取,他决定鱼味的鲜美,另一方面就是要怀有一颗真诚的心,而你怀有多热忱的心就会得到鱼味的多大回报。物体和人一样,它也是有心,有灵魂的。”

    “就这么简单?”赵静吃惊而疑惑的盯着杜震德,在期盼着自身的答案。

    “当然没有这么简单。其实本来所有的道理都很简单,可是人类却将它复杂化。就比方说,粮食,在古代或者科技革命以前,它的种植方式是简单的,无非是简单的播种,除草,收割而已,可现在人类为了提高粮食的产量,不经意地运用这样那样的化学物质,眼看着活波乱跳的虫子眨眼间就扑拉扑拉死亡一地,这不是在除虫,不是在提高粮食产量,而是破坏生物链,破坏生物的生存的法则,除人啊。”

    听着杜震德慷慨激昂的一番论述后,杜轩皓和赵静不知是自豪还是惭愧,只是不由自主地点头。就连杜轩皓也一时间起对杜震德有了新的认识,那不是一味只知道面朝黄土背朝天,比鸡起的还早,比狗睡的还晚,比牛干的还多的爸爸,而是一位伟大的智者,在内心深处也无不对杜震德肃然起敬,对深耕老农肃然起敬。

    月亮和夜色也同时闯入农家古镇,月不断上升,它站在了生命的制高点,尽管偶尔有几缕轻云相伴,却被他很快就挣脱了,这里的月,晶莹如珠玉,明亮似宝镜,人世间所有的一切仿佛都在他的窥视中。生活在吵闹的大都市里,醉心于夜生活的人儿站在庭院,静静聆听,一阵阵风过竹林的脚步声,鱼儿嬉戏声。满天星斗,密而亮,就像一场冻结的雨花石。寂静的院落了,一家人相聚一起,欣赏月色,把茶谈心。

    午夜清醇的泥土气息夹杂着芬芳的清香花味,在柔和的空气里不时萦绕,萦绕在房间里,萦绕在人们的心田。

    天气一天比一天暖。

    此时,村外月色如霜,时间在随着清风游戏山村悄悄地溜走。

    水泉村的村民们正在静夜里夜,酣睡。

    不知不觉的,那半轮明月又偷偷的躲藏到了西边的山头后边去了。它就犹如静夜里。

    不一会儿,东边的山头开始泛白了。

    随着一声鸡啼,各家各户的鸡便是跟着打鸣了。貌似每天都是那只领头鸡最先打鸣。

    当火红的日头从东边的山头升起,又是一天的开始了。村民们都相继起床,吱呀的打开了堂屋的门。

    杜轩皓与赵静的再次回乡,让原本冷清的家也因此而变得热闹起来。

    “他大伯,你来了,快坐快坐。我这就给你倒水”杨丽高兴地招呼道。

    “不用了,听说轩皓回来了,所以我过来瞅瞅。”话音刚落,杜轩皓家门上的大婶也从门外进来:“她妈,我也听说了,这不……”

    “娃前天回来的,你看,你们整日忙碌得还想着娃,这让我说什么好?。”

    “唉……”婶婶长长的叹了口气“娃自上次过年回家后到现在……我又怎能不牵挂着他,想着他小时候,你没在家的时候将他放在我家,我还不把他当作自己的儿子一样待,如今娃大了,懂事了,出息了,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咱这穷窝窝里的烂婆娘。”

    “不会的,不会的,娃不会忘记当年那些……”

    说话间,家里的人愈来愈多,本来就狭小的地方也就显得更加拥挤。

    “唉,他娘,娃没在家啊?”

    “他出去了,说有什么事,我问他啥事,他也不说,娃长大了,我们也管不了。还是由他们去吧。”

    ……

    没有哪一日比今天更开心,在这个偏远的古镇,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出凤凰。这是作为一位母亲的骄傲,也是她无数个日日夜夜操劳的回报。或许没有什么比这更幸福的了。

    广袤的树林中,杨丽走过来:“回屋吧。”杜轩皓对着蔚蓝的天空淡淡的笑笑。赵静挽着杨丽的胳膊,“回家吧,外面太凉”。语气温柔得像蛋糕上的奶油。

    回家的路上,“轩皓,今天村里的大婶大伯来看你,说你出息了,是村里的骄傲。抽空也去大婶大伯家坐坐。村里人可惦记着你呢。”

    “妈,我知道了。”

    “娃,记住,以后回家的路上,见了认识的街坊邻居都打个招呼,不知道叫啥没啥;你去别人家,别人给你倒水,你不要嫌不干净,喝一口不咋;和村里人说话,尽量别用普通话,别撒腔。村人都夸你懂礼数,有出息,你也别高兴。你自个在外,除了妈没有人会跟你说这些……”

    “妈教训的是,我会记住的。”

    吃过午饭杜轩皓便领着赵静走去四邻家拜访。记忆最深的莫过于隔壁家大伯。

    大伯的肺病一直没好,这样的日子里大婶不能很好的吃饭。她是地主家出身,不会做饭,大伯也需要人照顾。听大人们说,当年还是因为大伯的憨厚与实在她才决定嫁给大伯。这也就如同余华的《富贵》,他们的父母是反对这门婚姻的,他们觉得大伯没有出息,成不了什么大气候。后来在大婶一哭二闹三上吊的逼迫下,她的父母才同意了,但条件就是无论今后大婶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不要回家找他们,从此他们也就断绝了亲属关系。事情的真实与假窦轩皓是不知道的。他只是知道,大婶家的女儿也就是自己称‘姐’的女孩后来没有能在上学。是大婶要求的,抑或是她自己要求的,别人不得而知。那时她还未满十岁。听杨丽说,姐的脑子很聪明,可惜当年没再上学。

    那天,他们聊了很久。走的时候,大伯还不忘提醒杜轩皓,要好好学习,给村里人争光,当更重要的还是常常回家,村里的人想着他呢。

    古镇的夜很美,那么神采飞扬,轻松自在。以庄严的姿势,杜轩皓站在傍晚的夕阳里,闪耀着农家少年独有的豁达气质。

    这么的折腾了一番,他们像是终于到了一个安全的港湾,于是也是渐渐的入睡了。

    此时,他们早已经睡熟了。

    夜,也就安静了下来。

    村外更是一片安宁。在这黑漆漆的静夜里,隐约可听见酣睡的呼噜声,不知道是哪家的男人呼噜声?

    良久之后,一阵冷风从村外吹了进来,随着就有了淅淅沥沥的雨声。

    在这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也看不见雨点的大小,只是可以清晰的听见雨点打在地里的庄稼上,打在山里的树叶上,沙沙的作响。

    雨就这么的下着,感觉像是没完没了的。

    不觉,传来了一声鸡啼,过了一会儿,天空开始蒙蒙发亮了,朦朦胧胧的可见雨点不大不小地垂直下着。

    看样子,这雨是一时半会儿停不了的?

    雨点拍打在后山树林的树叶上,沙沙作响。雨点在屋顶的瓦槽里汇成了水流,沿着瓦槽急忙地往下流下,掉落在屋檐前边,哗哗的响。

    碧云天,

    黄花地,

    西风紧,

    南雁北飞。

    晓来谁染霜林醉?

    总是离人泪。

    远去了,那不可磨灭的记忆,就这样随风飘扬。他们心中闪烁的风光,也同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升起。

    远去了,远去了,远去在紧握苍凉的笔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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