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三章 写信
可能是昨天喝酒过多的缘故,肚子总是不舒服。早上没吃啥,只喝了半杯牛奶,就觉着饱饱的,也吃不下什么,也不想吃。情绪与食欲总也有着莫名其妙的关系,所谓秀色可餐,就是这个道理。对着美丽的事物,心情自然舒畅,何况是对着活生生的异性呢?
桌子上摆着两封已写好的家书,还是一如往常,寥寥数语。本来我是懒得写信的,有什么事情,打个电话,或者发条短信,又轻松,又快捷。可是,父亲却说不好,不能祥谈,还浪费钱,不如写信。我觉得父亲有些抠门。因此,给父亲的是信,多数是短信;给母亲的是电话。另外,外婆家没有电话,也不得不写信。
不知怎的,这天早上心里是那么地念着家人,可是当我提起笔时,却无法让这种思念转化成那些好看的文字。也许,亲情是用不上多说什么的。因此,我还是老一套,问了许多的好,不管有没有新意,也总算表达了我的心情。不过,虽然写好了,却没有及时的邮寄。烽火连三月,家书值万金。那是古人的情怀。如今的年轻人,似乎都找不到这种感觉。没有烽火的年代,这些平常的问候又值得了什么?当一种问候成为习惯,这种问候又会有着多大的价值可言?但不管是否有价值,我都得写下去。虽然有应付的成分,但也表达了我的所愿。另外,写信,也是打发时间的好办法。当我感到无聊时,别人可能写日记,而我则是写信。这样做,我觉得是和亲人在一起,述说我的喜怒哀乐。
这一天没有什么课,都是选修课,很轻松的。老师懒得管我们,说不管是白猫黑猫,考试考好就是好猫。因此,我们平时不大用功,等到考试前夕,那时可谓废寝忘食,恨不得有分身术,方能顾过来。我在床上懒懒地坐着,身子懒,手懒,心也懒。这种懒让我心静如水,端坐在那里如同老僧入定。其实,我的懒还没有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呢。庄子的懒如同泥潭里的乌龟,老子的懒可以骑着青牛睡觉,甚至幸运地过了函谷关。他们可也都是心若止水,清净无为。可惜他们都是大哲大贤,闻名中外的古人,他们的智慧我是没有的,也从来没有思考过,不过就是去思考,也是枉然的。否则,岂不是都成了圣人?总之,我是没有慧根的,做是做不来的,也只能想想罢了。
今日的心情特别好,可能是懒在床上一上午的缘故,我觉得一切都是那么顺眼可亲。贝贝她们结伴去逛街了。我则在校园里游逛。后来又碰见阿木。用他的话说,这叫着心有灵犀一点通。他还真能联系,不过听了心里舒畅。后来不知怎么扯到了选美上。我是极其厌恶选美,这种行为明显是侮辱女性,可是那些傻B还乐此不疲。他反对我的观点,说是好东西应该大家分享,美丽的女人应该大家欣赏!我有些生气,这小子不知附和别人,尤其是不知让着女人,真是岂有此理!因此,就越发与他争论不休,说了个天花乱坠。谁知一脚踩空,崴了脚。
“痛死我了!”
我一屁股坐在地上,手摸着脚脖子,不住地呻吟。
“都是有我的错!”他忽然改了口,“要紧吗?我带你去医疗院!”
真是吃饱撑的,好好的,我和他争论这些做什么!真是的!他有错,但更多的是我的错。所以我有些后悔,虽然有些痛,但这痛感让我的脊梁骨挺得更直了。应该说他平日待我确是不错,但他和我争论不休,还唾沫四溅,当然令我气愤。我就是我,他也只是他,我们有必要争论这种事吗?我不想让他有种错觉,因为他对我好,我就该顺着他的意思,这他就错了,因为我不是花瓶!当然,他也不是摆设。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从这场争论中,可以看见我那走极端的性格,还有那种驴脾气的一面。这不太好,我做不成别人眼里的淑女,似乎永远讨不到男孩子的欢心。在女孩子的眼里,我是异类;而在男人的眼里,我的形象如何呢?有时候,我是自己也弄不清楚自己是怎样的人。算了,水流温柔,白云舒卷,做人还是缓和点好。把别人刺伤的同时,自己的身心似乎也受到了伤害,想来自己多少也得流点血什么的,这就是所谓杀人一万,自损三千吧?这就好比买东西,总想买到最便宜的;其实世上的便宜总是相对的,绝对便宜是不存在的,因此最便宜的是无处寻找的。
记得刚入学时辅导员曾经对我说:“你有些忧郁,是有什么心事吗?别把我当老师,就当作你的大姐好了。你的形体和气质都不错,真是女孩子中的女孩子,柔如秋水,韵味无穷啊。然而你之语言与行动,却有男孩子的特性,既婉约,又豪爽。”
我是无言以对,初次见面,不知她是如何知道的,也许她会看相。
我只能傻问:“为什么?哪里有啊?”
我想让她说详细一些,举个例子,如她所说,也不冤枉了。不过,我在中学时,老师似乎也说过这样的话,具体的内容,我是记不清楚了。不知是谁说的,女孩子总爱装傻,明明别人说得对,也要天真的问“真的吗”?别人总是肯定地说“真的”!让你去慢慢地去想吧。我是竭力想找出些事儿来,证明辅导员的这种观点,可是,却是毫无头绪,似乎我与她说的对不上号。傻乎乎的男孩是惹人讨厌的,傻乎乎的女孩子想必也是这样,不可能讨人喜欢。说真的,就是从那时起,我才开始留意起他。他确实与众不同,至少他能够用学过的知识,书写自己的生活和感悟,这一点我就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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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怎的,这天早上心里是那么地念着家人,可是当我提起笔时,却无法让这种思念转化成那些好看的文字。也许,亲情是用不上多说什么的。因此,我还是老一套,问了许多的好,不管有没有新意,也总算表达了我的心情。不过,虽然写好了,却没有及时的邮寄。烽火连三月,家书值万金。那是古人的情怀。如今的年轻人,似乎都找不到这种感觉。没有烽火的年代,这些平常的问候又值得了什么?当一种问候成为习惯,这种问候又会有着多大的价值可言?但不管是否有价值,我都得写下去。虽然有应付的成分,但也表达了我的所愿。另外,写信,也是打发时间的好办法。当我感到无聊时,别人可能写日记,而我则是写信。这样做,我觉得是和亲人在一起,述说我的喜怒哀乐。
这一天没有什么课,都是选修课,很轻松的。老师懒得管我们,说不管是白猫黑猫,考试考好就是好猫。因此,我们平时不大用功,等到考试前夕,那时可谓废寝忘食,恨不得有分身术,方能顾过来。我在床上懒懒地坐着,身子懒,手懒,心也懒。这种懒让我心静如水,端坐在那里如同老僧入定。其实,我的懒还没有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呢。庄子的懒如同泥潭里的乌龟,老子的懒可以骑着青牛睡觉,甚至幸运地过了函谷关。他们可也都是心若止水,清净无为。可惜他们都是大哲大贤,闻名中外的古人,他们的智慧我是没有的,也从来没有思考过,不过就是去思考,也是枉然的。否则,岂不是都成了圣人?总之,我是没有慧根的,做是做不来的,也只能想想罢了。
今日的心情特别好,可能是懒在床上一上午的缘故,我觉得一切都是那么顺眼可亲。贝贝她们结伴去逛街了。我则在校园里游逛。后来又碰见阿木。用他的话说,这叫着心有灵犀一点通。他还真能联系,不过听了心里舒畅。后来不知怎么扯到了选美上。我是极其厌恶选美,这种行为明显是侮辱女性,可是那些傻B还乐此不疲。他反对我的观点,说是好东西应该大家分享,美丽的女人应该大家欣赏!我有些生气,这小子不知附和别人,尤其是不知让着女人,真是岂有此理!因此,就越发与他争论不休,说了个天花乱坠。谁知一脚踩空,崴了脚。
“痛死我了!”
我一屁股坐在地上,手摸着脚脖子,不住地呻吟。
“都是有我的错!”他忽然改了口,“要紧吗?我带你去医疗院!”
真是吃饱撑的,好好的,我和他争论这些做什么!真是的!他有错,但更多的是我的错。所以我有些后悔,虽然有些痛,但这痛感让我的脊梁骨挺得更直了。应该说他平日待我确是不错,但他和我争论不休,还唾沫四溅,当然令我气愤。我就是我,他也只是他,我们有必要争论这种事吗?我不想让他有种错觉,因为他对我好,我就该顺着他的意思,这他就错了,因为我不是花瓶!当然,他也不是摆设。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从这场争论中,可以看见我那走极端的性格,还有那种驴脾气的一面。这不太好,我做不成别人眼里的淑女,似乎永远讨不到男孩子的欢心。在女孩子的眼里,我是异类;而在男人的眼里,我的形象如何呢?有时候,我是自己也弄不清楚自己是怎样的人。算了,水流温柔,白云舒卷,做人还是缓和点好。把别人刺伤的同时,自己的身心似乎也受到了伤害,想来自己多少也得流点血什么的,这就是所谓杀人一万,自损三千吧?这就好比买东西,总想买到最便宜的;其实世上的便宜总是相对的,绝对便宜是不存在的,因此最便宜的是无处寻找的。
记得刚入学时辅导员曾经对我说:“你有些忧郁,是有什么心事吗?别把我当老师,就当作你的大姐好了。你的形体和气质都不错,真是女孩子中的女孩子,柔如秋水,韵味无穷啊。然而你之语言与行动,却有男孩子的特性,既婉约,又豪爽。”
我是无言以对,初次见面,不知她是如何知道的,也许她会看相。
我只能傻问:“为什么?哪里有啊?”
我想让她说详细一些,举个例子,如她所说,也不冤枉了。不过,我在中学时,老师似乎也说过这样的话,具体的内容,我是记不清楚了。不知是谁说的,女孩子总爱装傻,明明别人说得对,也要天真的问“真的吗”?别人总是肯定地说“真的”!让你去慢慢地去想吧。我是竭力想找出些事儿来,证明辅导员的这种观点,可是,却是毫无头绪,似乎我与她说的对不上号。傻乎乎的男孩是惹人讨厌的,傻乎乎的女孩子想必也是这样,不可能讨人喜欢。说真的,就是从那时起,我才开始留意起他。他确实与众不同,至少他能够用学过的知识,书写自己的生活和感悟,这一点我就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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