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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三章 红颜

    5天后,林北团队回城交任务接任务,然后又奔向茫茫荒野。7天后才再次回来,短暂的休整之后又踏上征程……

    高强度的刷怪一直持续了现实时间20天。20天,林北团队终于升到2级,可以容纳20人。团队里也多了一个人族火法夕阳。

    夕阳是秦歌的哥哥,也就是秦野。那天之所以带着江浩,秦野,江诗韵和林北见面,一来是想敲定帮助江浩购买公会令的问题,二来也是想将独行的哥哥吸入团队。只是没想到弄巧成拙,反倒激起林北的怒火。

    这段时间,有了江诗韵插科打诨,加上秦歌示弱,林北才点头同意。当然,前提也是秦野的技术过硬,而且为了进林北团队,秦野拿出一年的生活费咬牙买了一本群法流星火雨,结果还是临时工,没能得到一份正式合同。

    秦野的战斗方式和无锋类似,与秦歌、风尘中的寂静和黑芒截然相反。秦歌三人的战斗充满激情,飞扬的青春让他们拥有沸腾的热血,也挥洒的淋漓尽致,豪气干云。而秦野和无锋更加理智,更加冷静。时刻计算着如何最大限度利用地形、等级、技能、跑位的优势,将战果最大化。无分优劣,各有短长。

    相比之下,爱新觉罗的战斗风格则独树一帜,用无锋的话说:充满智慧的光芒,她把战斗编成艺术。

    最后的则是林北。这个走过幼稚和羞涩年龄的男人有着一种特殊的魅力,让人发自内心的敬服。战斗时的勇猛和对团队毫无保留的奉献,让这帮有着不同性格、不同梦想的人紧紧聚在他身边,跟着他的脚步,战斗!

    至于飞雨,还在成长中,算是林北团队最弱的人。

    有了秦野的加入,林北团队的推进速度更快,短短时间,林北坐火箭一般冲到35级停住开始点技能。最高的秦歌也停在40级,最低的飞雨也冲到32级。

    不过让林北烦心的却是金币似乎又不够用了。35级的林北换上一件杀火狼王爆出来的皮甲和一双稀有二阶的皮靴,又买了一条稀有二阶的腰带和一个稀有一阶的头饰,仅仅这几件装备又花掉50个金币。加上点技能,林北的金币瞬间告罄,胖子商店的分成被他全部用在收购血饮石上,目前还欠了胖子4000,黑厮天天喊着要债。

    唯一让林北有一点安慰的是,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投入,冯云终于开始赚钱了,甚至亲手为林北打造一条科多兽骨项链,虽然仅仅是稀有一阶,却加了21点攻击和7%攻速,比他原来的怒战项链多出6点攻击,也算不错。

    一夜的休整也是林北练习附魔的时间。第一次完成任务回到神圣之锤,林北狠下心买了一套人类附魔大师格林的《工程附魔》,也就是《附魔入门理论》的后续几册一口气读完。直到这时他才赫然发现,工程附魔远比他想象的更加恢弘,几千年的发展,让这门科学极尽升华,自己原来的所见所闻,甚至连冰山一角都算不上。

    平日战斗闲暇,林北就仔细思考这些问题。在脑海中勾勒附魔的过程,力求极致把握每一个细节。随着思考的深入,他也有了一些自己的想法。为此还特地到神圣之锤图书馆查阅资料。当年在玛雅人发明附魔的时代,并没有这么多分支学科。可以说,当时的附魔是一个大整体,按理说这样的附魔效果不会太好,毕竟后来的分支学科发展和延伸包含了几千年无数人杰的智慧结晶。不过林北却意外地从野史的只言片语中看到,当时玛雅人的附魔辉煌直接威胁到神的地位。那些最杰出的附魔师,甚至能将一把凡兵变成神器,也正因为此,玛雅人走上灭绝的道路,神罚过后连同他们的辉煌一起淹没在历史的浪潮中。

    至此,林北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或许,当年的神罚之后,玛雅人的附魔文明连同他们一起消失在恩泽斯,无数后来者只能从被毁灭的建筑或者雕像中寻找玛雅文明过的痕迹,在灰烬的角落中捡拾那个伟大文明的历史残片。因为各种族得到的残片不同、理解不同,因此,附魔的学科才会越来越多样化,越来越向本种族的主流文明靠拢。而真正的玛雅附魔,则在历史中烟消云散。

    如此逆向思维,如果集齐各种族的附魔书籍,能否朔流而上,推理出原本玛雅的辉煌呢?

    林北旋即摇了摇头,他不抱这种奢望,只求能提高一点成功率,减轻成本负担,加快升级脚步,这样才能制作出市场需要的附魔卷轴解决财政危机。

    工作台前的林北不停地计算着,忙碌着,远征的蓝鹰团队却遭遇滑铁卢。

    灰色的铁岩山谷被鲜血染成红色,空气中飘荡着浓重的血腥味儿。团长精灵贼蓝鹰和人族术士秦未央、人族光明牧师红颜靠着岩壁努力站直身体。他们前方,20多个玩家狞笑着逼上来。

    “蓝鹰,老子再问你一次,答不答应。”人群中,一个野蛮人狂战士走出来,宽大的战斧砰地一声砍入地面。

    “放你娘的狗屁,黑巾,你有种,在老娘的团队埋伏内线,还有你,莲花,洗干净脖子等着吧。”蓝鹰怒指狂战士黑巾身后的一个人族女法师。

    “哟,蓝鹰,话可不能这么说,你拿了任务卷轴,又雇了一帮垃圾,还不肯答应和黑巾大哥合作,我当然要弃暗投明了。”莲花扭着水蛇腰娇笑道。

    “好,蓝鹰,你有种。”黑巾说着看向秦未央,“秦未央,你是条汉子,不用非在蓝鹰那棵树上吊死,她出多少钱我双倍,找的妞比她屁股大。”

    “黑巾,我们之间没什么好谈的。”秦未央看了蓝鹰一眼,“我就在她这颗树上吊死了。”

    似乎在黑巾的意料中,他的目光落到红颜身上,多了一股淫邪的味道:“红颜,你呢?我保证,进入我的团队,你想要什么都能得到。”

    相比蓝鹰的彪悍,红颜恬静许多。白皙的脸庞吹弹可破,乌黑的秀发随风飞扬。纵然光明牧师宽大的袍子也无法掩盖青春的热情,隐约可见裹在其中那具诱人的身体。黑巾甚至能想象的到那具无瑕的如同象牙般的身体会让每个雄性生物疯狂。可惜,这样一个极品,竟然是蓝鹰的死忠。

    “这就是你的回答吗?”黑巾狂野的目光仿佛要穿透牧师袍看清那具身躯,旋即冷笑一声点了点头,“好,好,动手。”

    一瞬间,魔法的光芒照亮黑暗的天空,岩壁上,腊梅傲雪,迎风怒放!

    老黑胡子旅馆依旧肮脏喧嚣,气味陈杂。喝醉的NPC矮人和玩家时常会放声高歌,却各唱各的,怪异的声调此起彼伏,煎熬着清醒的人的耳膜。于是,清醒的人也只能拼命往嘴里灌酒,然后和他们一样放纵。

    咣当一声,旅馆破旧的木门被人一脚踢开,一个精灵女盗贼走进来。

    破木门巨大的响声暂时盖过狼嚎的NPC和玩家们,短暂的惊愕之后,尖锐的口哨冲天响起。蓝鹰火爆的身材和充满杀气的脸蛋儿激起酒后雄性的自然反应和征服欲望,最前方的矮人狂战士一把扫飞桌子上的酒杯跳上去,扯开厚重的锁甲露出长满黑乎乎胸毛的胸脯大喊着:“嘿,小母豹,看看杰克这蛮牛一样的胸膛,保证让你离不开我。”

    矮人狂战士的话没说完,女盗贼一个闪身冲到桌子前,还沾满灰尘和鲜血的皮靴狠狠揣在杰克**的胸膛上,矮人战士倒飞出去,咣当一声砸碎后面的木桌晕过去。

    这下,口哨声更加响亮,战斗和女人最能让佣兵迷醉,更何况是酒后的战斗。

    “听着,谁要是再敢放屁,老娘割了他的舌头。”女盗贼正是蓝鹰,刚从神圣之锤复活点跑回来,满腔怒火正没处发泄,如果不是心爱的匕首爆了,方才就不是一脚那么简单了,起码要给那个随意展示自己的杰克留一道永久的疤痕。

    女盗贼身后,一个年轻英俊的男人跟进来。

    看到男人,众人顿时大失所望,看来没戏了。事实告诉他们,光有胸毛是不行的,还要有漂亮的像个娘们的脸蛋儿。同时矮人也一直搞不明白,在种族内最能吸引异性的胡子却经常被其他种族耻笑。

    男人之后,又一个人走进来,顿时,整个大厅都失去了声音。

    那是一个怎样的女人?乌黑大卷长发随意披散在脑后,暗红色的皮甲将胸前那对峰峦完美地展示出来,脖颈处露出来的皮肤白的耀眼,仿佛最剔透的钻石,没有一丝杂质。

    双腿笔直修长,似是上帝最完美的杰作,让人忍不住沉沦。

    白皙的脸蛋儿似乎都要滴出水来,双耳处一对天蓝色水滴形状的耳环带着清新的气息,将她衬托的高贵无比。长长的睫毛和黝黑发亮的眼睛宛如一池秋水,顾盼之间风回百转、月舞轻纱。一花怒放百花杀!

    饶是红颜再沉静,此刻也有些尴尬。如果不是牧师袍爆了,怎么会随手接过蓝鹰的皮甲。惹出这番事端。

    正尴尬间,蓝鹰目光一亮,旋即板起脸,嗖地从包裹里掏出一把战刀:“让让。”拉着红颜径直走向角落的一张桌子。

    那里,无锋和爱新觉罗正说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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