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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七章 助人为乐

    我以为外公跟叶子南会问我点儿什么,没想到俩人聊起了往事。我奇怪,问:“你们就不担心我把天捅个窟窿?”

    “用人不疑,你少废话。”乔无敌嫌我烦。

    “你少给我用人不疑,你们还当着我是帮你建设你的军队?我那是为了……好玩儿。”说为了任务,估计没人信。

    这时我的手机响了,我妈找我:“你带你爷爷快回来。”

    “在路上了,我老哥亲自开车送的?”

    我老娘觉得奇怪,问:“你老哥谁啊?”

    “叶子南啊,还能有谁?”

    “哈哈!”我老娘在电话里笑得乐不可支:“有出息,你孝顺。”

    “有你这么夸人的吗?我找个媳妇儿你也没这样夸我。”

    “我喊他老哥他还不理我,这下看他怎么办。”我老娘很得意。

    我听到我外婆在电话里训我妈。我问:“有急事要爷爷回去?”

    我外婆说话了:“你爷爷那边打电话找他,让他尽快回去。”

    很快,我们到了黄同家,外公没下车,接上我妈我外婆直接去了机场。外婆走了我才想起来,有件大事忘跟她说了。

    反正不急,我先来看看我的混搭版踏月留香。去叶子南那里之前,我把韦蝠王的轻功换来,跟踏月留香混搭之后,得到一个新的混搭异能:

    混搭异能——啥也不留(初级)

    1、瞬间到达1000KM内任何地点,每天到达最长距离为1000KM,超过此距离,该混搭异能则无法使用,第二次开启时间为次日凌晨0点。

    2、该混搭异能冷却时,你可以使用踏月留香等其他类似异能。

    我背着我外公去叶子南那里,就是用的“啥也不留”。我觉得还是做中国人好,比西方玄幻好。那里的法师只能定向传送,还得读条儿;读条儿的时候脚还不能动,被人推一把得重新读条儿;哪像我,心里想着哪儿就去哪儿,还是瞬发。

    这个比“必中”科学。

    我坐在黄同家沙发上,琢磨了一会儿,觉得这个学生会主席有点儿烫手,不是怕谁,是怕麻烦。我问黄同:“丈人,那个主席我可以不当的吧?”

    “你不当就是夏小白了。”黄同说。

    “不一定,得俩说。万一他自个儿不乐意当呢?”

    “他就算愿意被爆菊花也不愿意不要那个主席。”

    “黄校长都这样命令我了,我敢不遵从?”我很恭顺地回答。

    黄同一家都傻了,刘蕊蕊问:“我家黄同命令你干嘛了你就遵从?”

    “咦,黄校长不是命令我去爆夏小白菊花吗?”我很诧异,难道我理会错意思了?

    一家三口陷入茫然……“呕~~”然后,竟然,又吐了……好像是得吐,不过,我又没说是我自己去,要是我自己去的话……“呕~~”

    我也吐了。

    “刘沙,我没说我自己去。”我妄图解释。

    “滚!”刘沙吐得小脸儿煞白,躺进了卧室恢复元气。

    “刘沙,我二弟只能你一个人糟践,其他没人敢……”

    我被刘沙踹出去了。

    “黄同丈人……”

    “滚!”

    “不是,丈人,你就没发现夏小白那货有个跑腿儿的,看夏小白的时候,都是用那种很深情的目光?可能是因为身份的差距,他不敢大胆吐露他的爱意,我想,我应该给他一点勇气。”

    我说完就溜了,倒不是怕黄同骂我,我只是有点怕拿着菜刀的刘蕊蕊。我还真没说谎,夏小白身边来了一个跑腿的,挺壮实,不比郑进一差多少。好像是因为上次他身边的人死了几个,他老子担心绝后,就派他来保护他儿子。

    死了几个来着?铁子弄死6个,我弄死1个,小母熊活活耗死俩,9个吧?

    现在的这个,洁身自好,从不正眼看妞儿;不但不正眼,他还会用很厌恶的眼神看夏小白旁边的妞儿,顺带不时地用幽怨的眼神瞥瞥夏小白。我估计他这是对自家主子不注重学业,流连花丛感到痛心。俗称吃醋。

    很多人看到该壮汉那种幽怨的眼神,都会为之感动,我打小儿就心软,更是想着要帮帮他。说白了就是,TM你们想来弄死我,我TM就把你们弄得生不如死!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这话我太赞成了。在自己没那个本事的时候还去的话,那是旧仇未了,又添新仇,犯不着;别说十年,死也不去报仇也是应该的。只是,要是自己有了那个本事,我肯定是从早到晚想着报仇,所以,我今天就报仇。

    出了黄同家,我先开车回去,到了自己的屋子,见四周无人,我试试我的混搭异能。

    朱聪……不错,床单没动,下面的席梦思被我偷了,就是砸到自己脚面有点痒。

    龙爪手……不错,站在洗手间门外也能把牙膏挤到牙刷上。我今天忘记刷牙,现在补一下。

    看看时间,晚8点。差不多能去学校了,夏小白那货每个周末晚上都要去游泳池健身,现在差不多该回学校了。果然,我到学校西门的时候,夏小白正准备从汽车上下来,我半捂着脸,从汽车旁边经过,他看都没看我,他在微笑着环顾周围的非男性。周围被他环顾到的人,都娇羞地低头。先下车的壮汉一如既往地幽怨。

    云淡风轻的夏晓白终于下车了。不得不说,夏小白很有型:范思哲的衬衫、阿玛尼的领带、百达翡丽的腕表、古驰的皮鞋,还有LV的皮带束在阿迪达斯的游泳裤上,长裤子被我的“朱聪”提溜走,扔了。

    我虽然不知道皮带为什么会穿过裤子上的皮带扣,留在夏小白身上的,但我知道,夏小白没发现他没了裤子。

    壮汉在前面开路,夏小白不停谦虚地跟周围的观众挥手。没走出几步,走在前面的壮汉脸红了,回头看了一下夏晓白,夏晓白也不忘给他一个微笑。每走几步,壮汉就会红着小脸儿回头看一下夏小白,夏小白也不忘给他一个微笑,表示自己的平易近人。

    而我现在很忙,不过,龙爪手的熟练度在逐渐提升。动作要领我确实是掌握了:一股真气从壮汉的裆下从后往前,钻进去一点,再往上,再轻轻一捏……

    壮汉继续红着脸回头,在昏黄的路灯下,夏晓白继续给他微笑……

    妥了。我很开心,我终于助人为乐了一次。

    <!-- 作者有话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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