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四章:暮哭司:宋茗
妈妈时常对我说,女人是有命的。换句话说,男人可以和命运挣扎,但女人很难。很小的时候听到这句话,我会非常的不屑一顾。但是从二零零三年的冬天开始,我对这句话一直深信不疑。只不过,值得庆幸的是,两年以后,也就是这个冬天。我终于再一次不信这句话了,所谓的命,就是你甘愿被生活摆布,你甘愿去遵守所谓的社会上的法则和潜规则。
没错的,就是这样,一切都是你自找的。如果不是因为欲望这东西,什么规则都潜不了你,什么生活都压不倒你。只要你相信,总有一个人会突然跳出来保护你,总有一种生活适合你。
比方说我的妈妈,她颠沛流离了半生。但是现在,现在她终于幸福了,他们没有再要孩子,因为我妈妈的身子已经不适合再有一个孩子。但我还是多了一个弟弟,你应该想得到,他是那个男人带给我们一家的礼物。那个才来到这个世上的小不点儿,很听话地叫我姐姐,他叫康康,一个很可爱但是有点儿难听的名字对不对。但是那个男人说,或者我该称他为爸,因为他真的对我很好,他说,他叫康康,希望他和他姐姐一辈子都能健健康康。
去年回家的时候,我特意给康康买了一件儿可能是真皮革的外套。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那件儿外套足足花了我半个月打工赚的钱,可是当我路过一家专卖店的时候却发现,有一件和我买的长得很像的外套标价的零头,正好和我那件儿衣服的标价一样多。
不过康康还是很喜欢,于是小家伙把那件儿外套整整穿了一个春节。无论叔叔怎么劝他打死也不换,对不起,我还是不习惯称他为爸——这个我从小都很陌生的称呼。结果元宵节那天晚上,一颗突如起来的火星终于让康康把那件儿外套烧了一个指头大小的洞。那家伙,小家伙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的。
所以说,如果我可以做到的话,做到忘记过去,忘记现在,忘记我爱的和我恨的所有人的话,我的生活其实还是挺幸福的。可是生活这东西,它什么都能少,就是不能少了该死的爱情,就像青春的时候什么都可以失去就是不能失去梦想一样。少了那样东西,剩下的再美,人生再辉煌,也不过是浮华掩饰下的一片空白。
我承认,本来已经百毒不侵的我,还是被程峰那一番话说的泪如雨下。没错,我蜕变了,成熟了,坚韧不拔了,但不是丧失良知。最起码的人情世故我还是懂的,所以这件事,我是说这几天来发生的所有事,又让我成长了一个阶段。只不过我不大愿意承认,我所谓的蜕变是因为现实和抛弃或者其它的一些东西。我只是在某一瞬间,突然想起了过去的一些事,然后再对比眼前的一些人,得出了生活的一个真理而已。
换句话说,我终于明白了,明白了一些所谓的事。比方说,所谓人生,只不过是取决于你遇见谁;所谓成长,只不过是取决于你经历过哪些;所谓梦想,只不过是取决于你错过了什么。
扯远了。还是回到那个傍晚吧,那个下着大雪,飘着暮色,萦绕着孤单,徘徊者温柔的傍晚。我们从早上的争吵过后,一直没有再说什么,准确说他的一番话让我无话可说。他成功地说服了我,但我还挣扎着没有答应不和他分手这件事。
然后我们就在那种彻骨的寒冷里一直带到傍晚,他把外套脱下来披在我身上,然后紧紧地抱住我。从那以后我们就没再说什么话,老实,我在等他重复那句“不许分手。”他应该是在踟蹰着怎么说合适。
然后在我们的犹豫里,暮色来临,迎着一地的碎雪。似乎是再也经受不住寒冷,他终于正视我的眼睛,语气斩钉截铁:“宋茗,不许和我分手,绝不许!”
我不动声色地笑笑,有一种莫名其妙地自豪感,“我不要。”我说。
“闭嘴!”他大吼一声,第二次了,这个该死的。
“今天的雪下的好大呀。”我忍不住打个哆嗦,试图转移话题,准确说,是想再逗逗他。
“宋茗,我在和你说正事。”他义正言辞地打断我,“宋茗,我的宋茗,别刷我了,我他妈快冻死了。”
我把外套撑开,突然意识到自己一直没注意到这个深刻的事实。不好意思地笑笑,我说:“那你钻进来。”犹豫一会儿,我补充道,“可是我已经说出口了,我不能违背我的原则。”
“你就把它当成一个屁给放了。”我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这个粗鲁的男人,还说自己现在很认真。“有那么好笑吗?”他质问我。
我忍不住白他一眼,什么叫扫兴,这就是,“好了程峰,我不和你逗了,说点儿重点的。”停顿一会儿,我接着说,“记住姐姐今天的样子,成熟,稳重,冷漠无情。如果你愿意让我继续做你女朋友的话,以后什么都得听我的,因为现在你在我眼里就是个小孩子。如果你反悔的话,现在还来得及。”
他无辜地看我一眼,侧过头看着苍茫的远方,眼神中写满了凄然的色彩。然后,他语气无比坚定地说:“我愿意!”随之而来的还是一如既往地玩世不恭,这孩子,真拿他没办法。
没错的,就是这样,一切都是你自找的。如果不是因为欲望这东西,什么规则都潜不了你,什么生活都压不倒你。只要你相信,总有一个人会突然跳出来保护你,总有一种生活适合你。
比方说我的妈妈,她颠沛流离了半生。但是现在,现在她终于幸福了,他们没有再要孩子,因为我妈妈的身子已经不适合再有一个孩子。但我还是多了一个弟弟,你应该想得到,他是那个男人带给我们一家的礼物。那个才来到这个世上的小不点儿,很听话地叫我姐姐,他叫康康,一个很可爱但是有点儿难听的名字对不对。但是那个男人说,或者我该称他为爸,因为他真的对我很好,他说,他叫康康,希望他和他姐姐一辈子都能健健康康。
去年回家的时候,我特意给康康买了一件儿可能是真皮革的外套。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那件儿外套足足花了我半个月打工赚的钱,可是当我路过一家专卖店的时候却发现,有一件和我买的长得很像的外套标价的零头,正好和我那件儿衣服的标价一样多。
不过康康还是很喜欢,于是小家伙把那件儿外套整整穿了一个春节。无论叔叔怎么劝他打死也不换,对不起,我还是不习惯称他为爸——这个我从小都很陌生的称呼。结果元宵节那天晚上,一颗突如起来的火星终于让康康把那件儿外套烧了一个指头大小的洞。那家伙,小家伙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的。
所以说,如果我可以做到的话,做到忘记过去,忘记现在,忘记我爱的和我恨的所有人的话,我的生活其实还是挺幸福的。可是生活这东西,它什么都能少,就是不能少了该死的爱情,就像青春的时候什么都可以失去就是不能失去梦想一样。少了那样东西,剩下的再美,人生再辉煌,也不过是浮华掩饰下的一片空白。
我承认,本来已经百毒不侵的我,还是被程峰那一番话说的泪如雨下。没错,我蜕变了,成熟了,坚韧不拔了,但不是丧失良知。最起码的人情世故我还是懂的,所以这件事,我是说这几天来发生的所有事,又让我成长了一个阶段。只不过我不大愿意承认,我所谓的蜕变是因为现实和抛弃或者其它的一些东西。我只是在某一瞬间,突然想起了过去的一些事,然后再对比眼前的一些人,得出了生活的一个真理而已。
换句话说,我终于明白了,明白了一些所谓的事。比方说,所谓人生,只不过是取决于你遇见谁;所谓成长,只不过是取决于你经历过哪些;所谓梦想,只不过是取决于你错过了什么。
扯远了。还是回到那个傍晚吧,那个下着大雪,飘着暮色,萦绕着孤单,徘徊者温柔的傍晚。我们从早上的争吵过后,一直没有再说什么,准确说他的一番话让我无话可说。他成功地说服了我,但我还挣扎着没有答应不和他分手这件事。
然后我们就在那种彻骨的寒冷里一直带到傍晚,他把外套脱下来披在我身上,然后紧紧地抱住我。从那以后我们就没再说什么话,老实,我在等他重复那句“不许分手。”他应该是在踟蹰着怎么说合适。
然后在我们的犹豫里,暮色来临,迎着一地的碎雪。似乎是再也经受不住寒冷,他终于正视我的眼睛,语气斩钉截铁:“宋茗,不许和我分手,绝不许!”
我不动声色地笑笑,有一种莫名其妙地自豪感,“我不要。”我说。
“闭嘴!”他大吼一声,第二次了,这个该死的。
“今天的雪下的好大呀。”我忍不住打个哆嗦,试图转移话题,准确说,是想再逗逗他。
“宋茗,我在和你说正事。”他义正言辞地打断我,“宋茗,我的宋茗,别刷我了,我他妈快冻死了。”
我把外套撑开,突然意识到自己一直没注意到这个深刻的事实。不好意思地笑笑,我说:“那你钻进来。”犹豫一会儿,我补充道,“可是我已经说出口了,我不能违背我的原则。”
“你就把它当成一个屁给放了。”我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这个粗鲁的男人,还说自己现在很认真。“有那么好笑吗?”他质问我。
我忍不住白他一眼,什么叫扫兴,这就是,“好了程峰,我不和你逗了,说点儿重点的。”停顿一会儿,我接着说,“记住姐姐今天的样子,成熟,稳重,冷漠无情。如果你愿意让我继续做你女朋友的话,以后什么都得听我的,因为现在你在我眼里就是个小孩子。如果你反悔的话,现在还来得及。”
他无辜地看我一眼,侧过头看着苍茫的远方,眼神中写满了凄然的色彩。然后,他语气无比坚定地说:“我愿意!”随之而来的还是一如既往地玩世不恭,这孩子,真拿他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