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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寻你归来:安若1

    我的家乡在北方,秋天清冷且漫长,从来都不会停止的落叶以及那些漫长的黄昏总是会让人产生时光流逝很慢的错觉。所谓错觉,就是在那一段时间里,你会以为时间是停滞的或者悠长悠长的存在着,那么这个秋天的人生也在这种若即若离的错觉中无端漫长了许多。似乎是,多到了足以让自己挥霍。我就是那个容易在错觉中放肆的挥霍着属于自己青春的男生,我的名字夕迟。

    几多年前的那个秋天,我还在离家乡遥远而久远的地方上大学,那个地方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江城。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江水悠悠,小桥画廊般的景色。如果这么认为的话,那么你就错了。江城的确是有一条从各拉丹冬雪山发源的长江穿城而过,只不过横跨在那上面的,是一座又一座钢筋水泥铸造而成的大桥。除了过车行人以外,那些桥梁和那些伫立着的房屋一样,无端成了这个城市冰冷的象征品。尤其是华灯初上的时候,这个城市,我是说这个城市的一切,包括所有的建筑,包括所有的路人,包括隐藏i在某个角落里的一只小小的昆虫,都不过是和你擦肩而过带着冷峻表情的物品。

    于是很不幸,我成了这个城市的一员。当然我也知道如今的世界哪里都是一样,我和那些无数个你们一样,带着自己的秘密活下去。再活下去。

    安若是我的女朋友,她和我一样讨厌着这座城市,讨厌这里的一切。幸运地是,几年前我们终于离开了这里。不幸地是,我们的爱情也跟着分崩离析。但是我不后悔,她在南我在北,我想如果有一天遇见的话,我若未娶她未嫁,那么我们就将就着过完下半辈子吧。之所以说是下半辈子,是因为我觉得自己在三十岁以前是没办法再去谈一场恋爱的。当然、当然,如果让我再遇见一个和安若极其相似的女人的话,我是说除了长相哪里都一样的女人,我一定不会放过。

    那个时候我还有一个朋友,我不知道这样定义对不对,因为我和她之间,一直有一种说不清的关系,她叫晴雯。她是我和安若在一起后第一个说喜欢我的女生,当然了,她的喜欢很单纯,单纯到从来都不愿意主动和我说一句话。那么如果她主动和我说话的话,一定是她心情极度的痛苦或孤独的时候,仅此而已。至于我,我始终把她当做最好的朋友没有之一。

    这么说是因为我觉得安若是我的亲人。我对亲人的定义是,我愿意为了她付出所有的人。是的,我愿意为了她付出所有,包括我的青春我的未来我的生命,但是有一样不行,那就是我的理想。因为对我来说,除了它我一无所有,除了它,我没法活下去。可是,可是直到今天我才明白,为了它我失去了这一辈子最重要的东西,我失去了安若,失去了晴雯。我一无所有,而我那沉甸甸的理想它还在某个落满了灰尘的角落里,一天天暗淡下去。于是对我来说,青春,是一段美丽的忧伤。

    我还有两个朋友,一个叫程锋,一个叫宋茗。你们应该猜到了,他们是一对情侣。他们在无穷无尽的煎熬中一步一步终于走到了一起,那么恭喜了,我亲爱的朋友。如果你们可以听到的话。

    我又来到了江城,我又来到了当年的那个大学,它还是一如既往的陈旧和沧桑。我沿着校门口一路向里面走去,那些来往的人早已换上了新鲜的面孔。新鲜到让我这个刚刚二十五岁的人觉得,他们都是一些还没长大的幼稚的孩子。我凄然的笑笑,想当年我还不是一样,那个最无知最犯贱最傻逼的文艺青年,其实就是当年的自己。

    当年我不知天高地看不起这个学校的所有人,总认为自己总有一天会变成一个伟人。当年总认为自己的梦想是伟大的,自己早晚会把它实现,却没发现自己只是整日地把它挂在嘴边和藏在心里。而自己每天干的事,比那些自己看不起的人还要荒唐。如今想起来,自己的青春,真的是糟乱的一塌糊涂,不过没关系,最无畏最放肆,就是青春。

    南区的老食堂不再了,听说几年前学校把它改建成了新图书馆,当年我觉得那个食堂的饭菜是整个学校最好吃的。当然所谓的好吃,也只是说咽得下去而已。西区的情人坡不在了,那里已经被铲平,一栋崭新的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教学楼建在了那里。我从里走过去,才发现是新建的人文学院教学楼。这个学校终于在我们离开几年以后为每个学院都建了一栋教学楼。小湖边的桂花树还在,遥远的就可以看到有几对情侣躲在那些桂花树下面享受最美好的岁月。小湖中间的那个小亭子也还在,只不过当年我们走进小亭的长桥不再了,于是那座小亭子如今看起来孤零零的,它大概以后都只能这么孤零零的。我从学园路走过的时候,意外看见了南大门左边的梧桐树,那是几多年前我和安若相识的地方。

    我又想起了那段尘封已久的往事,聚散离合,冷凄凄,你方落泪我便伤。我的青春类似于一场无边无际黑暗交错的荒野,属于理想的黎明似乎永远也不会到来。

    那是一个酷热的夏天刚刚过去天气刚刚开始转凉的季节,我们称它为初秋,那一年我们大二。当日她穿着一件称得上是洒脱的军绿色女士风衣,一条贴身的休闲长裤,头发是那种类似于海底的藻类一样披散在头上的凌乱。她的眉毛并不怎么细,嘴唇稍显苍白和干裂,一看就是不常喝水和涂唇膏留下的痕迹。她也没有佩戴什么装饰品,如果非要从她什么找出什么装饰品的话,我只能想到她当时提的那个灰色的包包。

    我想她身上最出色的地方就是眼神,让我想起了《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里面唱的“好一对明亮的大眼睛”,只可惜,她的头发披散着,而不是辫子长又长。她看起来像是在等人,像是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从不看来往的行人一眼。我走过去在那个梧桐树边的小摊上买水的时候意外碰到了她不经意间流转过来的眼神,透过那层淡薄的如同尘埃的视网膜,我清晰地看见了她深邃而澄澈的瞳孔中隐藏的,类似于凌晨三点时分的光线那种模糊不清的光芒。

    我承认,自己是被这个陌生的女子深深地吸引了,于是我走过去用一种最古老或者说最直白的方式和她打招呼。我假装是欣赏那些落下的并不怎么缤纷的梧桐树叶,慢慢走近她:“美女,我可以在这里站一会儿吗?”

    她转过头来看我一眼,眼神是那种鄙夷的色彩,然后她说:“帅哥,我不是这棵树的主人。”

    这是我和安若说的第一句话,以至于后来她总是抱怨我搭讪的方式太过庸俗。不过我总是认为,我和安若是很有缘分的。缘分这东西任谁也说不清,它或许是不经意间的一个眼神,不小心的一次邂逅,或者是,不屑一顾的擦肩而过。准确说,所谓缘分,就是取决于你遇见谁。

    (第一章为后文的铺垫,相当于楔子,真正的故事还没真正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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