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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章 偶遇

    在高中的时候啊,老是感觉这时间过得慢,人上着课呢还不停的看表,感叹这时间是否能走得快点。而现在则刚好相反,许多人啊,睡一觉起来就大晌午了,这样也好,早饭免了,比较节约。简简单单,一周的时间就哗哗而过,看着室友们开始玩起了网络游戏,有的开始早出晚归,感觉集体的生活已经开始慢慢淡掉,室友们彼此之间每天也很少说话,见的时间也比较少,现在的人私事是越来越多啊。

    又是一年的开春啊,阳春三月,虽然太阳照在身上有几分暖意,但北风还是很凛冽啊,吹在脸上感觉很疼。湖中的水已经解冻,清澈的湖水中鱼儿已近早就出来感受这份春意,湖边的柳树已经开始发芽,她好像是最有警觉的,几乎是伴着和春天同时的脚步苏醒。冬眠了一冬天的大自然一下子换上了新装,你看远处的山,穿上翠绿的春装把自己打扮的多么的俊俏,天空也不甘示弱,亮出自己最得意的蓝色,确实是很深遂,很深沉的蓝色,平时很少看到。白云翩翩起舞的出了家门,本来就很靓丽的白云,今天看起来也是精心梳洗了一番,白色更加的单纯,更加的透明。春天的使者燕子,以高昂的姿态代表着春的使者的身份,翘首在枝头唧唧咋咋,时而又飞过湖面,轻轻的挑逗一下湖水,使它荡起涟漪,自己则自鸣得意的翻几个跟头,又回到了比较安全的枝头。鱼儿不知是看不惯这一切还是和他们一样的兴奋,时不时的探出头来,来一个鱼跃龙门,也尽意的展现着自己的绝活。真是一幅惬意的图画。

    今天星期天,我闲的无事,便踏上单车来踏春,来到郊外的农村。田地里的油菜和麦苗都是绿油油的一片,今年他们的长势非常好,他们在经过冬的历练之后,变得更加的坚强,个个都特别的茁壮,个个都特别的富有活力。路上的农民正大批大批的准备赴城里开始今年的征程,他们背着厚厚的衣物和棉被,又说又笑的奔向车站的方向。望着他们的背影我不禁感叹:多么朴实的人啊,。

    我漫无目的的游荡在乡间,心中不停的感叹也只能站在这里,你才能真正感到那种质朴的气息。前面的那个小村子,四周被绿树和田地环绕着,许多人家的门前都种满的鲜花,人们都盖起了二层小洋楼,鸡鸣犬吠,清脆的传入耳中,我心中暗想它们一定吃得很饱吧,否则不会那么敬业的看守着门户。来到这里,我的心情一下子变得非常好,我感觉自己回到了原始的本身,没有杂念,没有欲望,我忘了所有的不愉快,忘了所有的烦心事,很清静,很豁达。

    中午时节,我来到了一个小镇上,这里有一家的餐馆正在开张,鞭炮齐鸣,锣鼓震天,旁边围观了很多人,我也就凑了过去。门口的木板上写着:今天开张,所有的饭钱一律五折。我觉得这个价格倒是实惠,再说了好不容易碰上了开张,就走进了店门。我找个位置坐了下来,旁边是一家三口,父母和女儿。女儿很文静,父母不停的讨论着这做生意的门道。忽然那老头回头对我说“小伙子,你冲什么来的这家餐馆啊?”我惊讶的说“没想过,刚好走到这了,就进来看看,反正也没吃饭,这儿打五折,想必便宜就进来了。”“你不像是本地人啊,在哪儿干活啊?”老头又问。我不耐烦的说“在某某学校读书。不是本地人。”他的女儿就开始看着我,我心中还想着这一家人怎么这样的奇怪时,突然他说“我就是在那个学校教书啊,我女儿也在那个学校读书。”他的女儿点了点头。我感觉很惊诧,忙说“我从前没见过老师您啊?”老头马上就要求我坐过去,我推辞了一下,他又在三的请我,我不好意思的和他们坐在了一起。我和他们谈得很投机,最后,还是他们付了账,他们一再要求要付帐,我想反正你是我的老师,平时都是我们给你钱,现在你请我吃顿饭也没什么不可以的,我就不再挣扎。他女儿和我说话的时间很少,我只知道她是学中文的,比我高一届,名字叫:张婷。

    结束了饭局,他们要载我回去,发现我还有辆自行车后,他们就放弃了。我骑着自行车跟在他们的私家车后面,他们带着一股灰尘,渐渐地离开我的视线。

    上个月收到过朱峰的一封信,到现在下封还没有见着。我想他一定是过得特别的惬意,特别的舒适,特别的称心,我不会怪他的。俗话说的好: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我肯定他现在的生活非常的美满。

    又过了两个月后,一封特别厚的信,我们班的信箱管理员交给了我,我心里清楚是朱峰的。我迫不及待的完整的看完了整封信,我的预言是对的,他确实过的特别开心。

    汪洋:

    很长时间没给你写信,是因为突然课程比较多,再者没有什么大事,都是一些我个人的私事,小事,还有我争取到了一个图书馆帮忙的机会,那天当人家告诉我,我可以去图书馆帮忙的时候,你知道我有多么高兴吗?你知道我心里怎么想的吗?我感觉呀,好像二十年来我这样的感觉就两次,头一次是孟菲菲第一次对我说谢谢,第二次就是这一回——人家告诉我,明天闲暇的时候我就可以去图书馆帮忙。说真的,我来大学之前我就告诉自己,我一定要在这里呆的四年时间之中读完图书馆的藏书,虽说我知道很难,但是我还是希望能接触到更多的东西。这次我进入图书馆帮忙,给了我一个非常好的机会,这正是我想要的,你也替我高兴吧。

    还有就是孟菲菲现在对我特别好,那天我们去图书馆学习的时候,她看我的钢笔坏了,隔天她就给我买了一支新的,特别漂亮,我感觉我拿着它,我的字都写的非常的漂亮,我更加的喜欢写字了。但是我又舍不得用它,就把它收拾好放入了箱底。第二天她还问我呢,为什么我拿的还是那支旧的?我说习惯了。其实啊,我心里明白,我是舍不得用。

    我们班在四月的时候,组织了一次春游,我们去了植物园。知道么,植物园离我们这里有二十公里啊,我们都是骑自行车去的,后来自行车不够,剩下的几个人是我们轮流捎带去的。开始没想到有多么艰巨,结果许多人都累垮了,一路上不停的歇息。我们早晨六点出发的,到最后中午十一点才到。还好,那天我们玩的比较高兴,那里有树木,有草地,有鲜花,有湖泊,有假山……这是我第一次和这么多的人一起游玩。

    中午我们在草地上进行的午餐,我们在去的时候带着两大片的帆布,到那里之后顺地铺在草丛上,我们围在帆布周围,所有去的时候带的食品全部都摆在了帆布上,我们的野炊就这样开始了。有的人早已按耐不住了,三三两两碰起了杯,有的已经开始唱起了歌,很是欢乐。而我此刻却不能真正的进入到这种气氛当中,我在祈祷要是我有机会能和孟菲菲来这里游玩该多好啊!我看着远处湖面的桥上站着的一对恋人,他们在给彼此照相留念,我多么期待那里留影的人就是我和她。

    那天我们玩到了很晚,我们回去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但是内心还是很喜悦。

    过了几天之后,我接到了孟菲菲打来的电话,她说要我陪她五一长假的时候去植物园玩,我连想都没想就一口答应了,我没有说我刚去过,我心里没有一丝不想去的念头,我发誓——没有,相反这是我一直期待的。

    我记得那天是五月二号,星期四。我们一早就踏上了去植物园的第一班车。大约走了有一个小时的车程就到了,下了车之后我直奔售票点,很容易的就买了两张票,她很狐疑的看着我“你怎么对这里这么熟悉,好像来过似的。”我连忙说“不是啊,全国各处的植物园都是这个样的,差不多,我去过咱们那里的,和这里很像。”“哦,难怪……”她相信了。虽然她没有追问我,可是我的心里却不能平衡,我发现我自己就是个伪君子,我欺骗了自己最爱的人,我也欺骗了自己,我在心里骂自己,我甚至看不起我自己,我是多么的愚蠢啊。但是令我没有想到的是,她那天格外的愉快,时不时的拨弄一下湖中的清澈水珠,再跑过来拽拽我的胳膊,像一朵美丽的鲜花开放在了今天,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开心的姑娘,我也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美丽的姑娘。我在后面背着背包追赶,她在前面的人群中躲躲藏藏,路人看着我们,都投来眼羡的目光,他们肯定心里会想这是一对令人称羡的情侣,那个男孩是幸福的。我向他们报以微笑,我暗自心想:是啊,此刻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

    我们游玩的很高兴,这是我人生第一次和一个女孩子单独旅游,而且是自己最爱的女孩子,我觉得上天对我真是宽容的太多了,我感谢生命,感谢上天,感谢上帝,感谢大自然,感谢我所看到的和想到的。我们来到了湖面上那个木制的看台,我俩上到了最高层,看着远方,茂密的树林盖住了所有的建筑,娱乐场那边的摩天飞轮在空中来回答摇晃,我想上面坐着的人正在感受刺激,惊悚带给他们的另一种愉悦。假山上的瀑布跌落下来溅起的水花在湖面上形成了一层的水雾,很像神话故事里的天宫,有的顽皮小孩钻入假山之中,调皮的突然伸出头来,感觉真好像是在梦境中一般。过了会儿,还是孟菲菲先开口了“你愿意和我一起从这里跳下去吗?”“我当然愿意啊。”我随口就说。“对你我什么都敢做,哪天你不理我了,我就从这跳下去。呵呵”我说。她笑着说“你真是太老实了。”

    我们那天照了好多的相片,如果有机会见面,我给你几张,都照得特别好。

    好了先写到这里吧,期待回信。

    朱峰

    看到他这样,我真的很高兴,我觉得我们都找到了自己心中的快乐,都已经在慢慢长大,在慢慢成熟。岁月真的改变我们许多,其实距我们分开才不过一年的时间,岁月就把我们彻头彻尾的改变了。我已经剪去了过去那一头长发,留起了短发,运动服外套已经锁进了皮箱底,开始穿起了蓝色牛仔裤和黑色休闲风衣,朋友们聊起八卦时不时的我也会参与其中。而朱峰呢,已经不是高中时代的只顾念书的毛头小伙了,他已经从哲学领域中涉猎到文学。我曾经在一篇杂志上看见他写的论文,我感到异常的惊讶:他的思想已经趋于成熟,而且越来越细腻,洞察力已经明显的加深,在辨证的世界中给了自己一个适当的位置。

    我曾经也很认真的和他谈过这个问题,为什么偏偏学了理学,而放弃自己一直钟爱的哲学。他给我的答案很明了:因为小时候时常看见自己的家人被疾病折磨,妈妈患有胃病,在我还小时候,我时常半夜里被呻吟的声音惊醒,我看见母亲手不停的揉压着肚皮,脸上呈痛苦状,在床上翻来覆去。从那时起胃病在我心里就像癌症一样可怕,我听见谁对我说他得了胃病,我就特别为他担心,我就时常督促,监视他,让他别忘记吃药,到吃饭的时候我会拉他一起去吃饭,让他养成良好的吃饭习惯。母亲那时候的胃病时常会在半夜里犯,姐姐们就会马上穿衣去请大夫,有时候我也跟着去,我们就会去找那个熟一点,脾气好一点的大夫(脾气不好的,他会非常的不情愿,会发牢骚,而且眼神很可怕。),他会很敬业的着装,带着他的医药箱来为母亲打那种减轻疼痛的点滴。再做一些恰当的胃部按摩,母亲就会马上减小呻吟的声音。我看到这一切,我真的多么希望我就是一名医生,我可以专门为我的母亲治病,我也可以救死扶伤。但是我那时的想要考大学学医的想法却没有,我当时就想跟着这名医生,在他手下打杂,顺便做学徒。而在我确定考大学学医的念头是在几年后,有一次我回到家,正好碰见母亲在准备父亲的几件内衣,我问这是为什么,她说是我的奶奶由于急性阑尾炎,进了医院,听说刚做了手术,你爸爸去那里呆几天陪她。放在年轻人身上,这种手术一般做完歇个一两天时间就可以正常生活了,但是奶奶老了,他的身体本来就差,所以要有一个月康复时间。父亲就专门住在那里陪她,并且她还有血管病,这次一起到医院检查检查,好好的养一段时间。确实,这老人啊,辛辛苦苦了一辈子,刚退休说要好好享享清福,身体却不争气马上就垮了。前几年还每天辛勤的工作着,每天像那些年轻人一样朝九晚五,但是刚退休,清淡的生活终于来临,却隔三岔五的走进了医院。我拿着母亲给父亲准备的衣服随即就去了医院,我到的时候手术已经做完了,奶奶已经躺在了病床上,穿上了病人们统一的服装。父亲见我来了很高兴,奶奶也是,在他们眼里做孙子的知道长辈得病不请自来是一种懂事,孝敬的最佳表现。而今天我刚好这样做了,我看得出来,他们脸上有那种对我探病的期待神情,也有对我赞许的眼神。奶奶看起来明显的老了,真奇怪,我以前在她身边时从来都没注意过她发生过什么变化,今天对我的视觉冲击最大的就是奶奶那头白发和满脸的皱纹。屋里面还有一家子人,病人是一个三四岁的孩子。

    每天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爸爸妈妈都会陪在他身边,完整的呈现了中国现在一个家庭的现状:四二一家庭。他的妈妈是这个医院里的医生,对他是呵护有加,隔个十来分钟就会进来一趟,帮他检查那个,检查这个,很是关心,而且那些帮他看病的主治医师也会特别的用心,护士也会精心的照顾。当时我就感觉到医生这个职业对我的冲击是最大的,对我的用处是最大的,从那时开始我告诉自己要学医。我就把我喜欢的哲学,文学当作了课后的闲娱,选择了理科。可是命运就是这样的折磨人,玩弄人,我的高考志愿填的不合理,就被调到了同所学校的别的专业,学起了资源勘查。还好,要不是我调到了这个专业,我就不会和孟菲菲在同一个校区,学医的话我将会被分到别的校区,那样我们俩就会分隔两地,也就不会像现在这样走在了一起,我只能这样来安慰自己。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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