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84完结
随着音乐的响起,芙蓉穿着洁白的结婚礼服,挽着韩瑾的手,慢慢走上通往婚姻的红地毯。这一步一步,韩瑾的心里很复杂,他要亲手将生平最亲密的女子交给那个男人了,就算红毯很长,那个男人也只是静静地在红毯尽头等待,但这时谁也无法明白韩瑾五味交杂的心情吧。
芙蓉穿着的婚纱前短后长,前面波浪的白纱挡不住芙蓉修长洁白的美腿,后面长及地面的摆尾又带着神圣的味道。虽然在白色头纱的遮挡下,宾客们看不到芙蓉的脸,只能隐约看到她精制的下巴,但是微扬的嘴角已经能窥见到她的心情了。现在的芙蓉美极了,这是在场的宾客们都一致认同的。
这件礼服是韩葵的杰作,虽然是第一次设计礼服,可是韩葵还是充分发挥了自己的才华。当成品展示时,所有人都被震撼到了,那些珍珠的修饰,皮毛的运用,剪裁的巧妙,都让芙蓉感到惊艳,她想,也许不用自己的提示,葵也能抓住流行元素,也许这就是天赋吧!
美作玲也是十分紧张,看着红毯那头的芙蓉,看着蒙着白纱的她慢慢走来,美作玲恨不得一把住过那只手,牢牢掌握,不再让她挣脱。虽是有这种冲动,但他还是很好地克制住了自己,他对自己说,只要再忍耐一下,只要一下就好。
无论韩瑾多么不愿,多么不舍,红毯终究有走尽的一天,他挽着芙蓉,已经走到离美作玲只有一臂的距离了。韩瑾没有笑,他很诚恳也很严肃,深蓝色的眼眸看着眼前的男人,“我把芙蓉交给你,你一定要对她好!”要很好很好才可以,不能让她受一点委屈,不然我们韩家人不会放过你的,也一定会来带回她。
“我会的,我会用生命爱她的。”美作玲没有嬉皮笑脸,他也是很认真的回应大舅子的话。他看到了韩瑾眼中的威胁,他看懂了,但是他不会让对方有机会将她带回去的。
韩瑾深深地忘了美作玲一眼,好似想要看到他的最深处。美作玲毫无怯意地回望,让韩瑾看到他眼中的坚定。韩瑾轻轻颔首,然后就将臂上挽着的玉手交到美作玲手中,看到美作玲毫不犹豫握紧,他这才退到一边。
韩瑾知道自己的任务完成了,他更知道,他与美作玲之间达成了一个男人间的约定。
而这个约定的中心——芙蓉,她的眼前蒙着白纱,但她心中明白,这两个与她关系同样亲密的男人在为了她而交战,最后达成了共识……芙蓉的眼眶有些热热的,似乎什么想要流出来。
美作玲与芙蓉两人并肩站在一起,面前是大大的十字架,一位面目慈爱的神父,在耀眼的白光下,很普通的十字架与神父有了光芒,带着莫名的让人崇敬的感觉。神父微笑着看着这对俊男美女,他开始了那经久不变的誓词……
“美作玲先生,你是否愿意娶韩芙蓉小姐为妻,按照圣经的教训与他同住,在神面前和她结为一体,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她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於她,直到离开世界?”
“我愿意。”美作玲毫不犹豫地,坚定地说出了这三个字。
他已经很确定了自己的心,从没有比现在更加确定,看到穿着白纱的芙蓉的那一刻,他就知道自己已经放不开这个女人了。他不愿意看到她为了别人披上嫁衣的情景,光是想象,他就觉得自己一定会嫉妒想杀人的,杀掉那些觊觎芙蓉的人,所有的!
“韩芙蓉小姐,你是否愿意嫁美作玲先生为妻,按照圣经的教训与他同住,在神面前和他结为一体,爱他、安慰他、尊重他、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他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於他,直到离开世界?”
“我愿意。”芙蓉声音带着一点冷清,但是她很认真,眼睛与语气中的坚定不容置疑。没什么犹豫的,就算一开始的时候带着胆怯,但是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了,已经没有什么可动摇的了。
那种临时反悔,然后新娘落跑、悔婚的场景,真的只有在非现实场景中才会出现。芙蓉自认,从以前到现在,她没有那么热血,也没那么浪漫,当然也就从没有设想过这么没脑子的桥段。
听到芙蓉的说出那三个字,美作玲笑的十分妖孽,他觉得这三个字是这辈子听过最动听的语言,比‘我爱你’更加迷人。‘爱’是一种感觉,是美好,也很让人心动。而‘我愿意’,是一种誓言,是一种信念,是人们用生命对另一半作出的承诺,这才是让人觉得踏实的。
此时,美作玲觉得自己似乎才是真正抓住了这个女人,牢牢地抓住,他不会放手的。
“那么,两位新人可以交换戒指了。”
当神父宣布这句话时,一旁等待多时的百合走上前来,她手上拖着一对闪耀的戒指。刚刚百合在一旁听着两人的誓词,虽然都只是简单的‘我愿意’,可还是将感情充沛的她感动得一塌糊涂。这两个人,都是外貌优秀和才华横溢的,站在一起那么相配,让人觉得上天一定是对他们多多的偏爱的,不然怎么会恰恰好就在一起呢!
美作玲拿起一枚钻戒,将它慢慢地戴上芙蓉左手的无名指上。无名指的血管是连接着心脏的,感觉到了手指血管的跳动,美作玲对发明戒指的那个家伙十分欣赏,用这种宣誓职权的方式,套牢了芙蓉的感觉,实在是太爽了。
以后只要有雄性生物接近芙蓉,美作玲就能理直气壮地抓着他的衣领说‘喂,离我老婆远一点,她可是我的呢!’然后再亮一下两人的同款的婚戒,一定会闪瞎那些家伙的狗眼的!想到这个场景,美作玲就十分得瑟,觉得浑身舒爽,像是做完全身SPA一样,毛孔都张开了!
芙蓉不知道美作玲在想些什么,她只是微笑着拿起戒指,套上了他。芙蓉对‘无名指连接着心脏’这种说法,没什么兴趣,她对把美作玲变为‘私人所有物’这一点比较有兴趣,感觉好不错。
“交换完戒指。新郎,你可以亲吻你的新娘了。”
美作玲温柔地掀开头纱,这时才能清楚看到芙蓉的面容,眉目精制到好像画出来的一样,看着那微翘的红唇,他呢喃着‘你今天真美’,就印了上去。简单到虔诚的一吻之后,美作玲凑到芙蓉耳边,轻轻的吐出一句,“你曾说过,并不喜欢家人以外的人叫你芙蓉,那么现在我有这个资格了吧!芙蓉!”
“傻瓜!”芙蓉转头,妩媚的看了他一眼,带着些笑意与感动。
原来玲还记得那句话啊,当时只是拒绝他叫她的中文名而已,Vea这个英文名也很不错啊!?想不到,这个男人心眼这么小,还这么记仇!芙蓉有些嗔怪,但是也带着一点点感动,自己的话被另一个人牢牢记住,这种心意又怎么不让人动容呢!
婚礼结束的第二天,各大媒体报纸纷纷将这场婚礼登上了头条,题目和内容都挺正面的,比如《美作集团、韩氏企业强强联手》、《联姻背后的影响——经济……》、《台湾四大家族将增为五个?!》,这是财经报纸会等的内容,对于业内人士来说,他们最关心的不是谁和谁结婚,而是这场婚姻会不会对目前台湾的经济格局产生影响。
也有诸如正规的早报、晚报的报道,《美作玲、韩芙蓉,男才女貌》、《花花公子美作玲走进婚姻?》、《美女作家闪婚,对象竟是豪门钜子!》……诸如此类的标题,还算正面的报道,也许是那顿豪华的喜宴起了作用,又或许是美作集团的压力,总之没有报纸出来唱反调。
也许是少了爆点,这些报纸发挥了自己的专业精神,着重分析了美作玲的身份,指出他的在美作集团的重要地位,好像不怕他被绑架似的,直接说他的财产估计会超过6亿美金。美作玲很不在意,他自己知道,这是报纸的夸张,6亿是继承美作集团之后才有可能达到的。
除此之外,芙蓉的事情也被挖出来,也许从小就上了普通学校的缘故,她的成长经历被如数家珍似的登出来,也许就连韩芙蓉原身都不记得这么完整的事情了。芙蓉的家世、小说、剧本、摄影作品,几乎所有的事情都爆出来了,简直是无孔不入。
有一段时间,美作玲看得津津有味,‘哇,原来芙蓉小时候长得这么可爱,还缺了颗门牙呢’,要不是芙蓉坚决反对,美作玲甚至想要将这些报纸剪下来,做成一本芙蓉成长录。虽然最后没做成,可是美作玲还是悄悄派人找那张‘缺门牙微笑小妞’的原照片,有时间就拿出来看一下,心情就会变得很好!
这些正规报纸,还算敬业,报道的内容都是有证据的,虽然稍显夸张,但还是有事实根据的。可是那些小报纸就无所顾忌,他们仗着自己是赤着脚的、无牵无挂,就肆无忌惮地乱编乱造,将芙蓉与美作玲的恋情编造出了个一二三四五,有鼻子有眼的,可谓是‘惊天地,泣鬼神’,将那些大街小巷的无知妇孺们感动地一塌糊涂,直说‘这对苦命鸳鸯怎么这么惨哦,现在能在一起,实在是太好了!’,旁边还有人擤着鼻涕点头赞同呢。
要不是美作玲知道这些都是胡编乱造的,他都举得这个故事实在是太……好了!桥段经典,泡妞手段也高端,很符合他美作玲的品味,当年自己怎么傻得等着芙蓉回应,而没有更加主动地出击呢?
当时听到美作玲这么说,芙蓉直接一个粉拳上去,“如果你当时这么追我,我一定不鸟你!”看就知道不安好心的人,我怎么会理呢?
“哦,呵呵呵~~~”听到这句话的美作玲搂着芙蓉的香肩,笑开了花。美作玲在心里庆幸,当时的自己实在是太牛了,居然无师自通学会了‘扮猪吃老虎’这招,成功抱得美人归,太厉害了!
玲,你当时不是开窍了,而是被芙蓉迷到晕头转向了!这也不敢,那也不敢的,就怕给芙蓉留下一点坏印象,只敢悄悄地关注芙蓉,跟个小粉丝似的悄悄在她的博客上留言。在韩国那段时间,芙蓉寄给你的邮件,你居然整整开心了三天?实在是太没有骨气了,一点花花公子的范儿都没有,实在是丢脸至极!
美作玲Q版小人,傲娇地白眼:我愿意,我乐意,最后我还是成功了,芙蓉在我家户口本上了,哦呵呵~~哦呵呵呵~~~(请自行想象女王三段笑!)
不管当事人如何反应,是觉得有趣也好,亦或是淡定应对也罢,芙蓉和美作玲的结婚照被放在报纸上参观了整整一个月,结果是老百姓们参观完了两人全部的结婚照,五辑照片,一张没漏。美作玲和芙蓉成为了台湾家喻户晓的人物,他们一出现,绝对比美国总统的辨识度还要高!
这是应该感到荣幸的事情?还是应该头挂三根黑线?
完结
作者有话要说:正文完结了,要写番外了。目前会写的是小包子的事情,姜新禹与Uhey的番外放在一章,还有建议不?
芙蓉穿着的婚纱前短后长,前面波浪的白纱挡不住芙蓉修长洁白的美腿,后面长及地面的摆尾又带着神圣的味道。虽然在白色头纱的遮挡下,宾客们看不到芙蓉的脸,只能隐约看到她精制的下巴,但是微扬的嘴角已经能窥见到她的心情了。现在的芙蓉美极了,这是在场的宾客们都一致认同的。
这件礼服是韩葵的杰作,虽然是第一次设计礼服,可是韩葵还是充分发挥了自己的才华。当成品展示时,所有人都被震撼到了,那些珍珠的修饰,皮毛的运用,剪裁的巧妙,都让芙蓉感到惊艳,她想,也许不用自己的提示,葵也能抓住流行元素,也许这就是天赋吧!
美作玲也是十分紧张,看着红毯那头的芙蓉,看着蒙着白纱的她慢慢走来,美作玲恨不得一把住过那只手,牢牢掌握,不再让她挣脱。虽是有这种冲动,但他还是很好地克制住了自己,他对自己说,只要再忍耐一下,只要一下就好。
无论韩瑾多么不愿,多么不舍,红毯终究有走尽的一天,他挽着芙蓉,已经走到离美作玲只有一臂的距离了。韩瑾没有笑,他很诚恳也很严肃,深蓝色的眼眸看着眼前的男人,“我把芙蓉交给你,你一定要对她好!”要很好很好才可以,不能让她受一点委屈,不然我们韩家人不会放过你的,也一定会来带回她。
“我会的,我会用生命爱她的。”美作玲没有嬉皮笑脸,他也是很认真的回应大舅子的话。他看到了韩瑾眼中的威胁,他看懂了,但是他不会让对方有机会将她带回去的。
韩瑾深深地忘了美作玲一眼,好似想要看到他的最深处。美作玲毫无怯意地回望,让韩瑾看到他眼中的坚定。韩瑾轻轻颔首,然后就将臂上挽着的玉手交到美作玲手中,看到美作玲毫不犹豫握紧,他这才退到一边。
韩瑾知道自己的任务完成了,他更知道,他与美作玲之间达成了一个男人间的约定。
而这个约定的中心——芙蓉,她的眼前蒙着白纱,但她心中明白,这两个与她关系同样亲密的男人在为了她而交战,最后达成了共识……芙蓉的眼眶有些热热的,似乎什么想要流出来。
美作玲与芙蓉两人并肩站在一起,面前是大大的十字架,一位面目慈爱的神父,在耀眼的白光下,很普通的十字架与神父有了光芒,带着莫名的让人崇敬的感觉。神父微笑着看着这对俊男美女,他开始了那经久不变的誓词……
“美作玲先生,你是否愿意娶韩芙蓉小姐为妻,按照圣经的教训与他同住,在神面前和她结为一体,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她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於她,直到离开世界?”
“我愿意。”美作玲毫不犹豫地,坚定地说出了这三个字。
他已经很确定了自己的心,从没有比现在更加确定,看到穿着白纱的芙蓉的那一刻,他就知道自己已经放不开这个女人了。他不愿意看到她为了别人披上嫁衣的情景,光是想象,他就觉得自己一定会嫉妒想杀人的,杀掉那些觊觎芙蓉的人,所有的!
“韩芙蓉小姐,你是否愿意嫁美作玲先生为妻,按照圣经的教训与他同住,在神面前和他结为一体,爱他、安慰他、尊重他、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他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於他,直到离开世界?”
“我愿意。”芙蓉声音带着一点冷清,但是她很认真,眼睛与语气中的坚定不容置疑。没什么犹豫的,就算一开始的时候带着胆怯,但是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了,已经没有什么可动摇的了。
那种临时反悔,然后新娘落跑、悔婚的场景,真的只有在非现实场景中才会出现。芙蓉自认,从以前到现在,她没有那么热血,也没那么浪漫,当然也就从没有设想过这么没脑子的桥段。
听到芙蓉的说出那三个字,美作玲笑的十分妖孽,他觉得这三个字是这辈子听过最动听的语言,比‘我爱你’更加迷人。‘爱’是一种感觉,是美好,也很让人心动。而‘我愿意’,是一种誓言,是一种信念,是人们用生命对另一半作出的承诺,这才是让人觉得踏实的。
此时,美作玲觉得自己似乎才是真正抓住了这个女人,牢牢地抓住,他不会放手的。
“那么,两位新人可以交换戒指了。”
当神父宣布这句话时,一旁等待多时的百合走上前来,她手上拖着一对闪耀的戒指。刚刚百合在一旁听着两人的誓词,虽然都只是简单的‘我愿意’,可还是将感情充沛的她感动得一塌糊涂。这两个人,都是外貌优秀和才华横溢的,站在一起那么相配,让人觉得上天一定是对他们多多的偏爱的,不然怎么会恰恰好就在一起呢!
美作玲拿起一枚钻戒,将它慢慢地戴上芙蓉左手的无名指上。无名指的血管是连接着心脏的,感觉到了手指血管的跳动,美作玲对发明戒指的那个家伙十分欣赏,用这种宣誓职权的方式,套牢了芙蓉的感觉,实在是太爽了。
以后只要有雄性生物接近芙蓉,美作玲就能理直气壮地抓着他的衣领说‘喂,离我老婆远一点,她可是我的呢!’然后再亮一下两人的同款的婚戒,一定会闪瞎那些家伙的狗眼的!想到这个场景,美作玲就十分得瑟,觉得浑身舒爽,像是做完全身SPA一样,毛孔都张开了!
芙蓉不知道美作玲在想些什么,她只是微笑着拿起戒指,套上了他。芙蓉对‘无名指连接着心脏’这种说法,没什么兴趣,她对把美作玲变为‘私人所有物’这一点比较有兴趣,感觉好不错。
“交换完戒指。新郎,你可以亲吻你的新娘了。”
美作玲温柔地掀开头纱,这时才能清楚看到芙蓉的面容,眉目精制到好像画出来的一样,看着那微翘的红唇,他呢喃着‘你今天真美’,就印了上去。简单到虔诚的一吻之后,美作玲凑到芙蓉耳边,轻轻的吐出一句,“你曾说过,并不喜欢家人以外的人叫你芙蓉,那么现在我有这个资格了吧!芙蓉!”
“傻瓜!”芙蓉转头,妩媚的看了他一眼,带着些笑意与感动。
原来玲还记得那句话啊,当时只是拒绝他叫她的中文名而已,Vea这个英文名也很不错啊!?想不到,这个男人心眼这么小,还这么记仇!芙蓉有些嗔怪,但是也带着一点点感动,自己的话被另一个人牢牢记住,这种心意又怎么不让人动容呢!
婚礼结束的第二天,各大媒体报纸纷纷将这场婚礼登上了头条,题目和内容都挺正面的,比如《美作集团、韩氏企业强强联手》、《联姻背后的影响——经济……》、《台湾四大家族将增为五个?!》,这是财经报纸会等的内容,对于业内人士来说,他们最关心的不是谁和谁结婚,而是这场婚姻会不会对目前台湾的经济格局产生影响。
也有诸如正规的早报、晚报的报道,《美作玲、韩芙蓉,男才女貌》、《花花公子美作玲走进婚姻?》、《美女作家闪婚,对象竟是豪门钜子!》……诸如此类的标题,还算正面的报道,也许是那顿豪华的喜宴起了作用,又或许是美作集团的压力,总之没有报纸出来唱反调。
也许是少了爆点,这些报纸发挥了自己的专业精神,着重分析了美作玲的身份,指出他的在美作集团的重要地位,好像不怕他被绑架似的,直接说他的财产估计会超过6亿美金。美作玲很不在意,他自己知道,这是报纸的夸张,6亿是继承美作集团之后才有可能达到的。
除此之外,芙蓉的事情也被挖出来,也许从小就上了普通学校的缘故,她的成长经历被如数家珍似的登出来,也许就连韩芙蓉原身都不记得这么完整的事情了。芙蓉的家世、小说、剧本、摄影作品,几乎所有的事情都爆出来了,简直是无孔不入。
有一段时间,美作玲看得津津有味,‘哇,原来芙蓉小时候长得这么可爱,还缺了颗门牙呢’,要不是芙蓉坚决反对,美作玲甚至想要将这些报纸剪下来,做成一本芙蓉成长录。虽然最后没做成,可是美作玲还是悄悄派人找那张‘缺门牙微笑小妞’的原照片,有时间就拿出来看一下,心情就会变得很好!
这些正规报纸,还算敬业,报道的内容都是有证据的,虽然稍显夸张,但还是有事实根据的。可是那些小报纸就无所顾忌,他们仗着自己是赤着脚的、无牵无挂,就肆无忌惮地乱编乱造,将芙蓉与美作玲的恋情编造出了个一二三四五,有鼻子有眼的,可谓是‘惊天地,泣鬼神’,将那些大街小巷的无知妇孺们感动地一塌糊涂,直说‘这对苦命鸳鸯怎么这么惨哦,现在能在一起,实在是太好了!’,旁边还有人擤着鼻涕点头赞同呢。
要不是美作玲知道这些都是胡编乱造的,他都举得这个故事实在是太……好了!桥段经典,泡妞手段也高端,很符合他美作玲的品味,当年自己怎么傻得等着芙蓉回应,而没有更加主动地出击呢?
当时听到美作玲这么说,芙蓉直接一个粉拳上去,“如果你当时这么追我,我一定不鸟你!”看就知道不安好心的人,我怎么会理呢?
“哦,呵呵呵~~~”听到这句话的美作玲搂着芙蓉的香肩,笑开了花。美作玲在心里庆幸,当时的自己实在是太牛了,居然无师自通学会了‘扮猪吃老虎’这招,成功抱得美人归,太厉害了!
玲,你当时不是开窍了,而是被芙蓉迷到晕头转向了!这也不敢,那也不敢的,就怕给芙蓉留下一点坏印象,只敢悄悄地关注芙蓉,跟个小粉丝似的悄悄在她的博客上留言。在韩国那段时间,芙蓉寄给你的邮件,你居然整整开心了三天?实在是太没有骨气了,一点花花公子的范儿都没有,实在是丢脸至极!
美作玲Q版小人,傲娇地白眼:我愿意,我乐意,最后我还是成功了,芙蓉在我家户口本上了,哦呵呵~~哦呵呵呵~~~(请自行想象女王三段笑!)
不管当事人如何反应,是觉得有趣也好,亦或是淡定应对也罢,芙蓉和美作玲的结婚照被放在报纸上参观了整整一个月,结果是老百姓们参观完了两人全部的结婚照,五辑照片,一张没漏。美作玲和芙蓉成为了台湾家喻户晓的人物,他们一出现,绝对比美国总统的辨识度还要高!
这是应该感到荣幸的事情?还是应该头挂三根黑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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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正文完结了,要写番外了。目前会写的是小包子的事情,姜新禹与Uhey的番外放在一章,还有建议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