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6第二十六章
回到村子里很快,孟醒一路上都在和村民打招呼,让大家晚上来自家吃饭,算是进屋酒了。
恰好村里粮食基本上都收完了,能轻松一会了,汉子们都准备聚在一起喝酒,妇女们都准备聚在一起聊八卦。即使要做的事情不同,但是对孟醒的好奇确实相同的。
上回孟醒给大常他儿子取得名字,镇里教书的先生都说是个好名字,让村人十分羡慕。平日里虽然孟醒经常和大家打招呼,但是村民们总有一种不敢亲近孟醒的感觉。
今个一听说孟醒家请吃饭,正好有这个机会和孟醒搞搞关系,纷纷笑容满面的说,一定回去的。
孟醒一回到家中,孟回上午累着了,还在睡呢。
轻轻的将孟回放在炕上,盖上被子,让转晴在一边看着,自己才放心去厨房。今天晚上才是大任务呢。
暗一让两个人在门口,守着孟回,自己则跟着孟醒走到厨房。
看着孟醒利落的烧火煮水。把买回来的肉全部放进盛满水的盆里,还让达子去把昨天管着的鸡和鸭都杀了。
暗一接触孟醒两天了,被孟醒一出一出的给弄傻了,突然觉得,孟醒这个人真有趣。一个会做饭的男人,而且还是一个做得十分好吃的男人,整个国家,除了厨子,还没有男人可以如此,更可况,此人还是一个书生。
书生不是都很清高的嘛?就像是不食人间烟火般,可是这个人这么能自然的做饭、做生意呢,真搞不懂他的心理。
怪不得主上没有在得知小王爷在这儿后,立刻就将小王爷给带走,而继续留下来,还让他们来保护。
“你要是没有事情做,就去帮帮达子杀鸡。”孟醒在厨房来来回回走了几趟,看见暗一依然杵在门口当门神,停下脚步,说道。
暗一看了看,“我让一鸣过去了,我帮你弄吧。”暗一挽起衣袖,他相信孟醒能做到的,他暗一怎么可能做不到。
孟醒挥了挥手,“不用了,你就在旁边坐着就成。”孟醒语气淡淡的说。
孟醒承认,他很讨厌暗一等人的存在,说什么保护他们,根本就是监视他们,他是有私心,他就是不愿意把孟回换回去,因此对着暗一他们几个人,一想到他们要将孟回带走,孟醒就千般万般不愿意,甚至想了些很不符合人道的事情。
作为一个理智的、有思想、有抱负的成年人,孟醒很快就停止了自己幼稚的报复,才会考虑到买布给他们弄棉被,做衣服。
暗一不说话,他敏感的感觉到,孟醒一回到宅子里,对他的态度不太一样,仿佛就当做他真正的陌生人,不肯多说一句,不肯多叫他做一件事。
孟醒全部的心神都放在了骨头上,手握菜刀,吃力的将骨头砍成一截一截的。不知道是因为力气太小的原因还是因为骨头没有固定的原因,总是无法到达目的。
暗一在一旁看着,走上前,“我来吧。”
孟醒抬头一看,点了点头,人家才是专业的,偶就是一业余的。
乖乖让开,给暗一用菜刀将骨头和排骨都剁成一小块一下块。
此时,锅炉上的水也开了,将开水要水桶盛出去,放在井边,达子和一鸣正在了结鸭的生命。
把鸡放在热水中焯一下,拿出来,就开始拔毛了。看着达子和一鸣都弄好了,索性就留他们两个人在这里清理鸡毛和鸭毛。
“对了,鸭毛不要扔,待会洗干净,晒起来。”孟醒看着脏兮兮的鸭毛,突然想到,鸭绒的保暖效果不错,可以给孟回做一条小背心。
达子虽然不知道孟醒的用处,但是一贯为孟醒是从的达子,很快的答应了。
回到厨房后,孟醒将骨头放进土煲,用火炭慢慢的煲,这个是给孟回专门弄的。
“怎么不放进锅里煮。”在一旁看着孟醒动作的暗一很疑惑。
“这种骨头是专门给孟回熬汤的煮粥用的。”孟醒用扇子慢慢吹着火炭,让他加速燃烧。
“爹爹,”孟回的声音由远至近,孟醒站起身,就见转晴抱着孟回走了进来,孟回的睫毛上还沾着泪珠,一见到孟醒就伸手要抱,嘴巴都扁起来了,十分委屈的叫着“爹,爹。”
“乖乖,怎么了?”孟醒心疼的抱着孟回,孟回一个劲的钻,双手使劲的抓住孟回的衣服,身体还在颤抖。
“怎么了?”孟醒问着转晴。
“不知道,睡着睡着突然哭了起来,拼命的喊爹,爹,我就抱他过来了。”转晴十分自责的说道。
孟醒摸了摸转晴的头,“没事的,小回应该是做噩梦了。”
转晴这么一听,脸色才好一点。
好一会,安抚好孟回后,想让转晴抱孟回去玩,孟回死得不愿意,一抱他走,他就哭。
孟醒只好把他放在了厨房的木盆里,和以前一样,放几个橙子在里面给他玩。奇怪的,孟回这么就没有哭了。
从刚才的情况总结来看,孟回只要看不见孟醒的声音就会哭。即使他现在坐在木盆中,仍然十分惊醒的抬头看看孟醒在不在自己的面前,才放心。
厨房因为有转晴的帮忙,速度变快很多,像是白萝卜、菜心之类的青菜都整理出来,放在一旁备用。
“今个这么热闹呢。”林婶从外面走了进来,后面还跟着两个大婶。
“林婶,卢婶,陈婶。”孟醒有些惊喜的叫道。
“哎呀,你都把这些整理好了。”卢婶惊讶的看了材料,有些不敢置信。记得有一次林婶聊天的时候说,孟醒才真真是好男人呢,先不说人家是读书人,还疼孩子,孝顺老人,先前在我家时,还给我择菜呢,细问下才知道,原来在家时经常给长辈择菜。
在加上,林树他媳妇回村里和他们说道,孟醒是如何如何有能耐的,今日一见,果真如此,如果自家闺女嫁给他,定会过好日子的。
卢婶和陈婶越看孟醒越满意,火热的眼神把孟醒弄得全身毛毛的,把厨房交给他们,抱着孟回,逃似的冲出厨房。
夜来的很快,林叔指挥村民将桌子摆放在外面院子里,林婶指挥妇女们将菜端出去,这个时候的孟醒怎有一种感觉,这不是他家的进屋酒,根本就是七元村的聚会吗?瞧着热闹的。
“谢谢请我们吃饭了,没有什么好给的,一些米一只鸡。”一个大汉有些不好意思的走了过来。
孟醒也是农村长大的孩子,小时候也见过邻居送自家鸡,后来到都市生活后,见多了人送一些华而不实,又贵上加贵的礼品,现在一下子收到了米和鸡,反而感到亲切。
“你们过来吃饭就行,送什么礼呢,都是一个村子里的人,太客气了。”孟醒说着,让达子收下来。
汉子看孟醒收下来,才开心的笑了笑。
当夜十分热闹,村民闹了很晚才回去,这么一闹,孟醒和村民的关系拉近了不少。
当然,发生的这一切事情全部记录在暗一写在给云博雅的飞鸽传书中。
云博雅对着烛光,将纸条烧掉,表情平静。
抬头望向孟醒的方向,也许我的生活有你,一定不会像是现在一般干巴。
这是孟醒第一次,有了欲望,有了目标。
作者有话要说:为什么我总是如此突击呢,每次都和自己说一定要写多一点,有存稿多好啊!每次都没有做到,望天。
对有童鞋提出的关于孟醒为什么不把孩子还给云博雅,我其实已经在文章中作出了解释。我想象中,孟醒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也许就生活在另一个平行世界的人,而不是我笔下的主角。既然孟醒是人的话,那么孟醒也自私,也有自己的缺点。
况且,云博雅也只是说孟回是自己的儿子,孟醒没有办法去确认,为了孟回的安全,他当然要弄清楚为好。云博雅和他说了几句话后,匆匆走了,也不可能你把跟自己那么久的孩子,给一个见过两次面,而且是在相当短的时间,一个自称是孩子爹的人吧。
现实中,有人这么做吗?
恰好村里粮食基本上都收完了,能轻松一会了,汉子们都准备聚在一起喝酒,妇女们都准备聚在一起聊八卦。即使要做的事情不同,但是对孟醒的好奇确实相同的。
上回孟醒给大常他儿子取得名字,镇里教书的先生都说是个好名字,让村人十分羡慕。平日里虽然孟醒经常和大家打招呼,但是村民们总有一种不敢亲近孟醒的感觉。
今个一听说孟醒家请吃饭,正好有这个机会和孟醒搞搞关系,纷纷笑容满面的说,一定回去的。
孟醒一回到家中,孟回上午累着了,还在睡呢。
轻轻的将孟回放在炕上,盖上被子,让转晴在一边看着,自己才放心去厨房。今天晚上才是大任务呢。
暗一让两个人在门口,守着孟回,自己则跟着孟醒走到厨房。
看着孟醒利落的烧火煮水。把买回来的肉全部放进盛满水的盆里,还让达子去把昨天管着的鸡和鸭都杀了。
暗一接触孟醒两天了,被孟醒一出一出的给弄傻了,突然觉得,孟醒这个人真有趣。一个会做饭的男人,而且还是一个做得十分好吃的男人,整个国家,除了厨子,还没有男人可以如此,更可况,此人还是一个书生。
书生不是都很清高的嘛?就像是不食人间烟火般,可是这个人这么能自然的做饭、做生意呢,真搞不懂他的心理。
怪不得主上没有在得知小王爷在这儿后,立刻就将小王爷给带走,而继续留下来,还让他们来保护。
“你要是没有事情做,就去帮帮达子杀鸡。”孟醒在厨房来来回回走了几趟,看见暗一依然杵在门口当门神,停下脚步,说道。
暗一看了看,“我让一鸣过去了,我帮你弄吧。”暗一挽起衣袖,他相信孟醒能做到的,他暗一怎么可能做不到。
孟醒挥了挥手,“不用了,你就在旁边坐着就成。”孟醒语气淡淡的说。
孟醒承认,他很讨厌暗一等人的存在,说什么保护他们,根本就是监视他们,他是有私心,他就是不愿意把孟回换回去,因此对着暗一他们几个人,一想到他们要将孟回带走,孟醒就千般万般不愿意,甚至想了些很不符合人道的事情。
作为一个理智的、有思想、有抱负的成年人,孟醒很快就停止了自己幼稚的报复,才会考虑到买布给他们弄棉被,做衣服。
暗一不说话,他敏感的感觉到,孟醒一回到宅子里,对他的态度不太一样,仿佛就当做他真正的陌生人,不肯多说一句,不肯多叫他做一件事。
孟醒全部的心神都放在了骨头上,手握菜刀,吃力的将骨头砍成一截一截的。不知道是因为力气太小的原因还是因为骨头没有固定的原因,总是无法到达目的。
暗一在一旁看着,走上前,“我来吧。”
孟醒抬头一看,点了点头,人家才是专业的,偶就是一业余的。
乖乖让开,给暗一用菜刀将骨头和排骨都剁成一小块一下块。
此时,锅炉上的水也开了,将开水要水桶盛出去,放在井边,达子和一鸣正在了结鸭的生命。
把鸡放在热水中焯一下,拿出来,就开始拔毛了。看着达子和一鸣都弄好了,索性就留他们两个人在这里清理鸡毛和鸭毛。
“对了,鸭毛不要扔,待会洗干净,晒起来。”孟醒看着脏兮兮的鸭毛,突然想到,鸭绒的保暖效果不错,可以给孟回做一条小背心。
达子虽然不知道孟醒的用处,但是一贯为孟醒是从的达子,很快的答应了。
回到厨房后,孟醒将骨头放进土煲,用火炭慢慢的煲,这个是给孟回专门弄的。
“怎么不放进锅里煮。”在一旁看着孟醒动作的暗一很疑惑。
“这种骨头是专门给孟回熬汤的煮粥用的。”孟醒用扇子慢慢吹着火炭,让他加速燃烧。
“爹爹,”孟回的声音由远至近,孟醒站起身,就见转晴抱着孟回走了进来,孟回的睫毛上还沾着泪珠,一见到孟醒就伸手要抱,嘴巴都扁起来了,十分委屈的叫着“爹,爹。”
“乖乖,怎么了?”孟醒心疼的抱着孟回,孟回一个劲的钻,双手使劲的抓住孟回的衣服,身体还在颤抖。
“怎么了?”孟醒问着转晴。
“不知道,睡着睡着突然哭了起来,拼命的喊爹,爹,我就抱他过来了。”转晴十分自责的说道。
孟醒摸了摸转晴的头,“没事的,小回应该是做噩梦了。”
转晴这么一听,脸色才好一点。
好一会,安抚好孟回后,想让转晴抱孟回去玩,孟回死得不愿意,一抱他走,他就哭。
孟醒只好把他放在了厨房的木盆里,和以前一样,放几个橙子在里面给他玩。奇怪的,孟回这么就没有哭了。
从刚才的情况总结来看,孟回只要看不见孟醒的声音就会哭。即使他现在坐在木盆中,仍然十分惊醒的抬头看看孟醒在不在自己的面前,才放心。
厨房因为有转晴的帮忙,速度变快很多,像是白萝卜、菜心之类的青菜都整理出来,放在一旁备用。
“今个这么热闹呢。”林婶从外面走了进来,后面还跟着两个大婶。
“林婶,卢婶,陈婶。”孟醒有些惊喜的叫道。
“哎呀,你都把这些整理好了。”卢婶惊讶的看了材料,有些不敢置信。记得有一次林婶聊天的时候说,孟醒才真真是好男人呢,先不说人家是读书人,还疼孩子,孝顺老人,先前在我家时,还给我择菜呢,细问下才知道,原来在家时经常给长辈择菜。
在加上,林树他媳妇回村里和他们说道,孟醒是如何如何有能耐的,今日一见,果真如此,如果自家闺女嫁给他,定会过好日子的。
卢婶和陈婶越看孟醒越满意,火热的眼神把孟醒弄得全身毛毛的,把厨房交给他们,抱着孟回,逃似的冲出厨房。
夜来的很快,林叔指挥村民将桌子摆放在外面院子里,林婶指挥妇女们将菜端出去,这个时候的孟醒怎有一种感觉,这不是他家的进屋酒,根本就是七元村的聚会吗?瞧着热闹的。
“谢谢请我们吃饭了,没有什么好给的,一些米一只鸡。”一个大汉有些不好意思的走了过来。
孟醒也是农村长大的孩子,小时候也见过邻居送自家鸡,后来到都市生活后,见多了人送一些华而不实,又贵上加贵的礼品,现在一下子收到了米和鸡,反而感到亲切。
“你们过来吃饭就行,送什么礼呢,都是一个村子里的人,太客气了。”孟醒说着,让达子收下来。
汉子看孟醒收下来,才开心的笑了笑。
当夜十分热闹,村民闹了很晚才回去,这么一闹,孟醒和村民的关系拉近了不少。
当然,发生的这一切事情全部记录在暗一写在给云博雅的飞鸽传书中。
云博雅对着烛光,将纸条烧掉,表情平静。
抬头望向孟醒的方向,也许我的生活有你,一定不会像是现在一般干巴。
这是孟醒第一次,有了欲望,有了目标。
作者有话要说:为什么我总是如此突击呢,每次都和自己说一定要写多一点,有存稿多好啊!每次都没有做到,望天。
对有童鞋提出的关于孟醒为什么不把孩子还给云博雅,我其实已经在文章中作出了解释。我想象中,孟醒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也许就生活在另一个平行世界的人,而不是我笔下的主角。既然孟醒是人的话,那么孟醒也自私,也有自己的缺点。
况且,云博雅也只是说孟回是自己的儿子,孟醒没有办法去确认,为了孟回的安全,他当然要弄清楚为好。云博雅和他说了几句话后,匆匆走了,也不可能你把跟自己那么久的孩子,给一个见过两次面,而且是在相当短的时间,一个自称是孩子爹的人吧。
现实中,有人这么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