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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6第十六章

    暗一等人身着一袭黑衣,守在梧州城不大的码头,眺望远去的江水,叹了口气。从那些抢匪中得到的消息,小王爷被王妃的婢女放进了木盆中,顺着江水漂流,在调查的时候询问过不少靠云水峡吃饭的老人,一个个都是摇着头,试想,一个大人掉在云水峡中都无法存活,何况是一个刚刚足岁的孩子呢。

    被王爷派出来追寻小王爷下落的人,即使各个心理祈祷上苍,但现实一次又一次的告诉他们,小王爷生存下来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一艘看似与商船无异的船只在码头边上抛锚,伫立在水面上。

    从船上率先走下来的是两排侍卫,从船上直到码头边上。

    一身着白衣的男子手持一把扇子从船上优雅的走下来。

    “主上,”暗一等人一见,齐齐下跪。

    云博雅站定在陆地上,眼睛毫无表情的环视着周边的环境。

    “起来回话。”双手置于背后,环视一眼这不大的码头。

    “是。”暗一拱手,站起身,微微弯曲身子站在云博雅的前面。

    “云水峡梧州段的210名土匪压在监牢中,随时等待主上的发落。”暗一站在云博雅的右前方,微微弯着腰,恭敬答话。

    就在一片宁静中,“梧州知府段,段鹏程参见王爷。”从后面传来吵杂的声音,随后就见到一人穿着官服风风火火的挤到了队伍的前面,跪在云博雅的前方。

    云博雅抬起眼睛,冷淡的瞄着跪在下面的梧州知府。

    “段鹏程。”如珠玉敲击的声音,一字一字的念到。云博雅的眼里全是如刀边的冷。

    跪在下面的段鹏程第一次感到害怕,身体忠诚的表现出这一感觉,后背的冷汗直流,一滴一滴的汗珠低落在地上,消失不见。

    “正,正是下官。”段鹏程声音有些颤抖。回想起那天,他在刚纳的十三姨太房里睡觉,就听到管家慌慌张张的跑进来,告诉自己有几位身着黑色衣服的人现在在衙门内。

    急急忙忙的穿好衣服冲了出去,就看了那群黑衣人站在堂屋中间,朝赶过来的段鹏程亮了手牌,段鹏程这才知道,齐王妃和小王爷乘船路过云水峡时,被山匪打劫了。

    听到这个消息后,段鹏程直接昏倒在地,醒来之后就被告知,王爷即将到达。

    “真是好名字啊,段,鹏程。”云博雅玩味的笑了笑,分开来读的名字,让站在两边的侍卫大概能猜到,接下来云博雅会做的事情。

    “谢,谢王爷。”段鹏程用衣袖将额头上的汗抹干净,战战兢兢的回道,还没有说完,就感到一阵风而过,眼睛捕捉到随风飘起的白衣下摆。

    达子和转晴很快适应了和孟醒一起的生活,有一种孟醒就是他们的亲哥哥的感觉,对他们比他们住在另一个村子的亲叔叔都要好。

    “达子,我的宝贝花浇水了吗?”达子从里头提着一桶水走出来,转晴感冒好了以后,就接过带孟回的活,初始孟回还不乐意,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今早就浇好了。”在前院用锄头平地的达子放下锄头,回过头对着孟醒说道,他真的很不明白,一个大男人,还是一个读了书的大男人,这么就对他那些花花草草那么宝贝呢,隔壁村的秀才可从来都没有这样过。

    记得那天赶集回来后,吃完晚饭,达子到后院里走走,就发现后面整好的几块地,有些已经露出芽,达子一看那些芽,就知道是蔬菜,反倒是后面几块地,那绿色的芽都没有见过,估摸着是杂草,达子正想着没有事情做,撩起衣袖就准备拔了,正好被提水过来的孟醒看到。

    好一顿教训,说这那是草啊,是菊花,是吃饭的家伙。

    知道后来孟醒上山采了一竹篓的花,并且让他一定要记住这花,达子才知道原来自己当做杂草的是味药,怪不得孟醒那么宝贝的。

    孟醒用瓢把水给洒在地上,这样土松了容易整。

    自从有了达子和转晴后,孟醒有了更多的时间做自己的事情。今天田里也不忙,就把达子抓来,和他一起把前院的土地整理一下,种些瓜果蔬菜,还有自己的宝贝花,再用竹子弄成栅栏,好一幅田园风景图啊。

    这是孟醒的终极梦想。

    “阿醒哥,哥,我带小回去石头嫂子那里了。”转晴把孟回抱出来,对着在干活的两个人。石头家有一个和孟回差不多大的小孩,孟醒由于身为男同志的原因,不能经常带着孟回去石头家找他的小伙伴,可是转晴就不一样了,几乎每天都会带着孟回去石头家玩一会。

    孟回看到孟醒脸上脏脏的模样,呵呵的笑个不停。

    “哎呀呀,我家孟回都不要爹爹了。”孟醒看到转晴抱着孟回从房子走了出来,故作可怜的抹了抹脸,可怜兮兮道。

    孟回颇为懂事,张开双手就要孟醒抱,还不停的“爹,爹”的在叫,颇有安抚的意味。

    说起这声“爹”,孟醒感到十分有成就感,这可是他不辞辛劳,一遍又一遍的教孟回念,才出来的效果。

    孟醒得意洋洋的接过孟回,“回回天天去石头叔家,都不要爹爹了。”抱回怀里,用脸碰了碰孟回的小脸,白白嫩嫩的皮肤让孟醒爱不释手。

    孟回学着孟醒哄他睡觉的手势,用小手轻轻拍着孟醒的后背,把孟醒弄得哭笑不得。

    “转晴啊,石头嫂子的女工不错,和石头嫂子学学女工总是不错的。”孟醒看着越来越漂亮的转晴说道。

    原来的转晴脸色因为长期吃得不好,弱弱小小的,脸色还是一副菜色,不过,小孩子吃的好,吸收的快,还没有几天,脸色就变得有些红润,显得可爱。

    转晴点了点头,孟醒才舍不得的将孟回交给转晴。看着被自己的脸蹭过后,孟回白净的笑脸也粘上了几块灰色,才不好意思的用衣袖,把孟回的笑脸擦赶紧。

    “你催一催石头嫂子赶紧把衣服给做出来,变天了就麻烦了,回头再让石头嫂子帮忙给孟回做几双鞋子,小回也大了,应该自己学着走了。”孟醒看着孟回说道。

    小孩子长得快是真的,才多久啊,就大了一圈,不变的就是脸上胖嘟嘟,可爱极了。

    “好了。”转晴点了点头,心理暗想,孟醒真是很疼孟回呢,其他家里,也没有见过别人这么疼小孩的。

    孟回在他们家那是觉得的皇帝待遇,先从吃的说起,吃的和他们是不一样的,孟回的食物都是孟醒千辛万苦找回来,还是顿顿不带重样的,什么鱼啊,肉啊,香菇啊,都是先给孟回吃。

    转晴点了点头,才抱着孟回慢慢走出去。

    直到转晴和孟回的背影消失在他们的眼睛中,达子和孟醒在回过头,做自己手里的事。

    “阿醒哥,你种这么多花花草草能干嘛?”达子还是想不明白,为什么孟醒总说这个是家里吃饭的宝贝,家里不是有田吗,种这些花能有什么有呢。

    “这个啊,是秘密。”孟醒挑了挑眉,回道。

    阳光普照大地,照到了在院子中干活的两人。

    孟醒把从山上拿回来的主子,全部看成一米长,然后削成两半。为打造田园梦而继续削竹子,而达子一脸认真的神情在整地,就连孟醒和他说笑话他都不知道。

    孟醒十分无奈的看着这个一进入工作状态就六亲不认的人。低头看看一地的竹子,不削了,现在就把这些竹子围起来。

    将竹子摆成交叉的形状,再用两根竹子横着,把交叉竹子两端给钉上,在插到地里。

    看起来简单,做起来麻烦,孟醒弄了大半会才弄成了几个,累得孟醒索性将工具都扔了,跑回房间内拿出了茶具和晒干的蜡菊花拿出来。

    云博雅坐在知府衙门的主位上,居高临下的看着跪在下面发抖的段鹏程。

    “梧州知府,你可知云水峡一带的山匪作恶多端吗?”云博雅不说话,慢慢的品味手里端着的茶水。

    站在云博雅一边,对下面的知府发问道。

    段鹏程僵硬着身子,不敢回话。

    “主上。”暗一从外面走进来,站在云博雅的右侧恭敬的半柜,云博雅放下茶,暗一才走过来,附在云博雅耳边说道:“主上,在元宝镇发现过一个小孩,和小王爷很相像。”

    云博雅一听,眼睛一亮,站起身,“备马,前往元宝镇。”说完往外走去。

    在门口时停了下来,“准备好所有东西和你的下一任交接。”留下这句话后,刚才偌大的衙门聚满人,刹那间就剩下了段鹏程和师爷。

    段鹏程听到这句话,整个人都摊在地上,后面的师爷赶紧走上来搀扶着他。

    云博雅等人骑马耗费了大约半个小时的时间从梧州府赶到了元宝镇,此时的天已经隐隐变黑了,云博雅只好接受属下的意见,在元宝镇住下。

    “把事情的经过说给我听?”云博雅站在客厅的主位上,平静的脸色下心一直在急速的乱跳。

    “属下们在云水峡支流的几个镇搜索过,都没有发现小王爷的踪迹,没有想到在准备离开元宝镇的时候,在镇上的元宝街,有一个男子抱着一个小孩过来买橙子,引起了属下的注意,仔细的观察,发现这名男子大约有二十一二岁,还带着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似乎是他弟弟,而那个酷似小王爷的还在被男子给抱着。从他们的对话中听到,这个男子管那孩子叫做孟回。”穿着黑衣的男子跪在地上说道。

    “孟回,有多像小王爷?”云博雅有些着急了。

    “饿,”男子思考了一下,“就像是小王爷变胖了一点。”男子想了想,才战战兢兢的回答道。

    “那名男子可调查出什么来?”

    “请主上赎罪,此人是生人,属下询问过镇里的人,都不认识。”男子回答道。这是在不怪孟醒,孟醒这个名字,说出来大部分元宝镇里的人都会知道,但是对上人,就瞎了,因为以前孟醒是一个书呆子,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读书,最经常做的事情还是读书,一天到晚与书为伍的人,很少跨出私塾或是院子,以至于只知道其人。

    云博雅心里轻叹了一口气,便无表色,挥一挥手,让所有人都退下去。

    青衣倒了杯茶放在云博雅的旁边,他跟在云博雅身边有十年了,自然能够感受到云博雅现在的难受,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青衣知道,云博雅看上去冷冰冰的,好似对什么都没有感情,但是云博雅非常疼爱自己的孩子,就连出城都会专门带礼物给小王爷。

    “你也下去。”云博雅背着身说道。

    第二天,云博雅吃过早餐后,仍然没有传来关于那个人消息,只是知道是往镇南方向的几个村庄,云博雅也不管那么多了,他有预感,孩子就在那边,如果他不去,他会后悔的。

    七元村的地理位置在元宝镇南面的方向,周边还有几个村庄,云博雅经过三叉路口的时,根据自己的直觉,前往七元村的方向走去。

    现在是丰收的季节,家家户户都在地里劳作,少有在家里的,云博雅等人因此免掉了被人围观的命运。

    一路从村头走到村尾,还有些奇怪为什么没有看见什么人,后来才听到暗一解释说,现在农忙的季节。

    然而,这么一个说法在村尾的青瓦房给打破,远远就能看到,有两个人在院前弄些东西。

    坐在马上的云博雅居高临下的打量周围的建筑,明显的感觉到那个院子的特殊,在一群都是用土堆放的村子中,矗立着几间青瓦房。

    云博雅冥冥之中有一种感觉,矗立在村尾的那几间青瓦房中,有着对他很重要的人,不顾别人的强烈建议,就连青衣也不带,单独一人过去。

    坐在亭子中喝茶的孟醒,翘着二郎腿,悠闲的哼唱起《发如雪》,“狼牙月,伊人憔悴,我举杯,饮尽了风雪,是谁打翻前世柜,惹尘埃是非,缘字诀……”

    云博雅惊讶的站在原地,听着一个男人在唱特殊的歌曲,奇怪的声调,却很有吸引力。

    “达子,我唱的好听吗?”孟醒一唱完,饮尽一杯水,大喊道。

    刚才因为歌曲所创造的旖旎气氛瞬间打破。云博雅也惊醒,有些懊恼自己居然会被歌给迷住,再次抬起头,眼睛里带抹危险的神色。仔细的打量刚才唱歌的那个人,衣袖被那人撩到了肘子以上,裤脚被挽起到膝盖以上,再加上衣服歪歪扭扭的,让一向整洁惯的云博雅十分不舒服,心里对这个人的印象更加不好了。

    孟醒察觉到别人不善的视线,警觉的绷紧身子,转过头,就看见一个男人,全身白衣,站在太阳底下。

    孟醒的第一个感觉是,白无常旁边的黑无常去哪里了?第二个感觉是,那人不热吗?

    要知道现在虽然是秋季,可是秋老虎十分威猛,他恨不能穿上短衣短裤,偏偏这里规矩多,其中一项就是不能穿短衣短裤,无奈的孟醒只好将衣袖和裤子挽起。

    在这种小地方,乍一见到一个穿着整整齐齐,可以出去和别人来个商务访谈的人,出现在这里,特别惊奇。

    只见那人走了过来。

    “呵呵!你是来旅游的吧。”孟醒被对方灼人的视线给盯毛了,偏偏那人一看就比自己厉害的人,孟醒干笑道。

    “旅游。”云博雅愣了愣,没有听过,转念回到:“没有,我走了很久,路过这里,有些渴了。”理所当然,颐指气使的语气。

    “好,喝杯水吧。”孟醒倒了杯水放在云博雅的面前。

    偏偏云博雅没有受过这种待遇,先不说孟醒随便将茶杯用茶水洗了一下,倒茶放到他面前,这个过程,他屁股挪都没有挪,该怎样还是怎样。

    于是云博雅觉得他不受尊重了。

    “莫不是天下的读书人都像你这般。”云博雅先出招,带着鄙视的眼神上上下下把孟醒打量个遍。

    孟醒一听,恨得牙痒痒,这是什么人啊,来人家喝水居然这么数落主人。

    “要不然怎么说能碰见一个莫名其妙的客人呢。”孟醒说道,然后看了看云博雅,端得一副高高在上的摸样,孟醒就火了。

    云博雅到没有回话,端起茶杯,优雅的印了一口。

    怎知孟醒突然站起来,碰到了桌子,结果放在桌子上的杯子不稳,茶水全部溅了云博雅一声。

    孟醒忍着笑,一面快速的说道对不起,一面将刚刚用来抹桌子的布往白色衣服上擦拭,结果,可想而知了。

    最终,云博雅看着自己洁净的白衣,在孟醒的三下两下,脏污的可以和抹布比美了。

    看到自己的杰作,孟醒打心眼里开心,眼神的笑意阻挡不了。

    云博雅看到自己脏污的衣服,就是一阵不舒服,什么话都没有说,甩了甩衣袍直接走出去。

    走到路口边,一个小女孩抱着一个小孩,哼哼哈哈的走了过来,与全部心神都放在衣服上面的云博雅擦肩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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