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99章:惊世骇俗又怎么样
“咔嚓”一声,镀金的钢笔在修长清冷的手中被生生地折断开来,浓黑色的墨水顺着他修长的指尖流向骨节分明而修长的手指、掌纹清晰的手心、指缝,然后滴落到长长的羊毛地毯上。
孟楚云随手将折断了的钢笔扔到了垃圾桶里,然后就这样转过身来,修长如玉的身子散发出强烈的怒气。
“还是找不到人?”他的嘴角冷冷地,有一丝抽搐,“这么说,就在我离开不到一百米的地方,有外星人带走了她,所以才这样一点踪迹都没有?”
有几滴黑色的墨水滴落到他米白色的西服上,他看也没有看一眼,只是冷冷地看着眼前的人。
一直低着头承受着他的质问的一个年轻人终于有机会说话了,他嗫嗫地说:“不是一点踪迹也没有的,我们在现场看到的血迹,确定是……明小姐的。”
真是!这话不说还好,说了简直就是火上浇油。
孟楚云有多担心明晓若他们又不是不知道,居然还这样说出这么桩事实……如今活不见人,就有一摊子血在那里,不是更让他担心吗?
旁边年纪大一点,经验也老道一点的下属心里暗暗叫苦,恨不得叫他立即闭嘴。但是孟楚云就站在面前,一张清俊如玉的脸孔寒气逼人,他哪里敢有什么小动作?
孟楚云的脸色果然因为这个不懂得察言观色的年轻人的话而更加阴暗了。
“那么,附近都没有摄像头吗?什么都没有拍下来吗?”他冷冷地问,一颗心早就揪了起来。
“那里是治安比较良好的地方,因为……您知道的,在殡仪馆附近,本来就不是什么热闹的地方。”
“那么现场的那些车辆的痕迹呢?那轮胎的印记不是可以查出车子的型号吗?”
“已经在查了,但是本市拥有相同型号车辆的人群实在是太过庞大了,我们正在加紧人手调查。”
孟楚云没说话了。
高阔明亮的书房里顿时寂静了下来,墙上的时钟指针在“滴滴滴”地走着,有一种让人心慌的感觉在蔓延。
好在那一排站着的人在长达一分多钟的沉默之后,终于得到了特赦令。
孟楚云收回了冷冷的目光,转过身去,挥了挥手。
“去追查,不把人带回来见我,你们也不要来了。”他淡淡地说。
语气看似平淡,可是底下蕴藏的波涛汹涌那可真是让人心里门儿清门儿清的。
众人一起答应了,然后赶紧走出去。
本就空旷的书房一下更加空荡荡地感觉了。
孟楚云站在窗前,面无表情,然而瞳孔却在不断地收缩、收缩,身上的气息也越来越危险,几乎处于要爆发的边缘。
突然,一只保养得堪称玉指纤纤的小手抓起了他那只染上了黑色墨水的手,用洁白柔韧的纸巾轻柔地给他擦拭着。
“晓若?”满身阴暗的气息一下子挥散开来,孟楚云一脸惊喜地回过头来,却只见王明明那张漂亮的脸蛋在自己眼前。
她低着头,专心致志地给他擦拭着手,然后抬起脸来,漂亮的杏仁眼对着笑得很是贤惠温柔:“擦不掉了,去洗手间洗一下吧?”
孟楚云惊喜的表情一下子僵住了。
他慢慢地收回手,语气也变得很平淡了:“好,等会儿我自己去。”
王明明假装根本没注意到他表情和语气的变化,若无其事地用手指绕着一张洁白的纸巾,纸巾在她保养得非常漂亮,然后指甲还做了亮晶晶的蓝色美甲的指尖中转来转去。
“楚云,我最近很闷,你都一直在忙。前不久你还说去照顾一个朋友,然后都找不到人。今天该陪我去看电影了吧?”
“我暂时没这个兴趣。”
“那,陪我去购物啊?那个爱马仕又给我寄会员海报和手册啦!最新款哦!虽然说他们可以送货上门,可是我想自己去挑个过瘾呢!你陪我去吧?”
孟楚云抬起头对她抱歉地扯了扯嘴角:“明明,我最近真的很忙。”
“哦……你忙啊……”王明明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愤恨的光芒,然后一闪即逝,“那你忙吧,我就不让你陪了。爸爸也真是的,为什么将那么多事业都交给你来忙,让你陪我的时间都没有了!”
她半真半假的啧怪只换来满心担忧,心事重重的孟楚云抬起头对她的一个牵起嘴角的微笑,但是谁都看得出来:那个笑容实在是满怀心事,心不在焉。
她怀疑他其实根本没听见她在说什么!
或者说,此时的她,是很烦人的?是不是?
王明明咬了咬牙,手暗暗地握成了拳头。
她嘴上说着不用他陪,现在的气氛明明也很沉默,两人之间也功能表没有话题。但是她却迟迟地站在他的书桌边,不想离开。
孟楚云已经坐在书桌后,并没有注意到她暗地里握紧了拳头的动作,他皱着眉头,随手拿起了一方湿纸巾在擦自己被染黑的手。
“对了,我刚刚经过你的书房时,听到你好像很生气。怎么?你好像在找人?”王明明走到他的身边,假装很不经意地那么随口一问。
孟楚云手中的动作稍微停顿了一秒钟,纸巾停在了手背上没有动。
然后他说了一句:“唔。”
就继续接着擦拭手上的墨汁,再没有一句解释了。
王明明的牙关咬得更紧了,她心里狠狠地冷笑一声:你找吧!任你找遍天涯海角,我当时肯定将她撞个半死了,你找到她也是个废人了!何况那个女人不知道是不是抢别人的未婚夫习惯了,招惹了其他的仇家,所以才会被人带走,失了踪。
她看了孟楚云一眼,闪动着愤恨光芒的眼睛霎时有那么一丝的柔化:只见他低着头坐在书桌后,清俊如玉的侧脸秀气而苍白,挺直的鼻梁下淡粉温润的唇抿成了一条微微弯起的弧线,又给他周身的清冷平添了一份暖意。
她的心不由自主地涌上了对他的恋慕。
但是,同时的还有深深地执着和占有欲。
她不由得想起了她在车里看到的那一幕:孟楚云和那个该死的孟楚云之间虽然没有什么更加亲密过分的举动,但是那种围绕在他们身边的感觉就算是瞎子都能看得出!
她恨孟楚云用那种深情的目光看着明晓若。
他从没有这样充满了温柔怜惜,像对着稀世珍宝一样地对她!
她可是他的未婚妻啊!
如果不是每次都有波折和阻碍发生,他们早已经订了婚,甚至上次如果不是有杀手冒出来,他们都已经结婚了。
他是不是根本都不记得了?
还是……从一开始,他根本就没有将心思放在她的身上?
那些绅士的举动,那些礼貌的语气,那些客气的眼神,那些生疏有礼的举止,阻止她进一步地和他亲近<span class='character' style='background-image:url(/img/1352351443174/12602094/523767938634628825.png)'></span><span class='character' style='background-image:url(/img/1352351443174/12602094/523767938634628825.png)'></span>根本就不是他对她发乎情止乎礼,而是因为他根本就不喜欢她。
所以连拥抱都那么生疏,那么克制?
不,不,她不愿意相信!
她宁可相信孟楚云是喜欢她的,只是被那个明晓若破坏罢了。
从法庭里走出来的那一天是她永生难忘的一天。
因为她从来没有这么狼狈过,也从来没有被那么多人打着横幅指责、唾骂过,她简直成了过街老鼠。虽然她看不起那些贱民,可是那种所有人都愤恨地咒骂着她的感觉真的不好。
是孟楚云在她哭泣跌倒,被人践踏的时候将她的手握着带了起来,还将她裹在了他的西装外套里,那样大步带着她、保护她的安全。
他的身子清瘦修长,却是那么让人有安全感。他的面容清冷,却足以让她躲在他的羽翼之下。
到现在她都清晰地记得那一天的所有情景,每一个细节。
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好闻的男人气息,他冷峻却充满了安全感的面庞,他揽着她腰肢时的感觉……她从来没有那样崇拜过一个男人,也从来没有那样仰慕过一个男人。
应该说,她从来没有像对他一样对一个男人这么认真过。
因为王议员的纵容,她早早地在十五岁的时候就和追求她的男生尝过了禁果的滋味,甚至一度在学校外的宾馆包了一间房,日以继夜地在里面狂欢。
甚至,更加露骨、更加惊世骇俗的游戏她都玩过。
所以以后泡夜店,玩牛郎又有什么稀奇呢?
男人,不就是这么一回事呗!
爱她的美貌,爱她的家世,爱她的金卡,爱她的有权有势的老爸,呵呵,这就是男人。
因为这些,他们才不在乎她是不是有大小姐脾气,才不会在乎她同时跟几个男人交往,更不会在乎她对他们呼呼喝喝。
可是,她却喜欢上了一个不喜欢她的大小姐脾气,一个清冷的男人,更加可笑的是:她是想为他改变的。
她可以不玩男女之间那些成人游戏,可以不泡夜店,可以不放纵自己。
也会收敛自己的脾气,不那样大声的讲话,不那样呼呼喝喝,努力做出一副贤惠的样子。
她想嫁给他。
孟楚云随手将折断了的钢笔扔到了垃圾桶里,然后就这样转过身来,修长如玉的身子散发出强烈的怒气。
“还是找不到人?”他的嘴角冷冷地,有一丝抽搐,“这么说,就在我离开不到一百米的地方,有外星人带走了她,所以才这样一点踪迹都没有?”
有几滴黑色的墨水滴落到他米白色的西服上,他看也没有看一眼,只是冷冷地看着眼前的人。
一直低着头承受着他的质问的一个年轻人终于有机会说话了,他嗫嗫地说:“不是一点踪迹也没有的,我们在现场看到的血迹,确定是……明小姐的。”
真是!这话不说还好,说了简直就是火上浇油。
孟楚云有多担心明晓若他们又不是不知道,居然还这样说出这么桩事实……如今活不见人,就有一摊子血在那里,不是更让他担心吗?
旁边年纪大一点,经验也老道一点的下属心里暗暗叫苦,恨不得叫他立即闭嘴。但是孟楚云就站在面前,一张清俊如玉的脸孔寒气逼人,他哪里敢有什么小动作?
孟楚云的脸色果然因为这个不懂得察言观色的年轻人的话而更加阴暗了。
“那么,附近都没有摄像头吗?什么都没有拍下来吗?”他冷冷地问,一颗心早就揪了起来。
“那里是治安比较良好的地方,因为……您知道的,在殡仪馆附近,本来就不是什么热闹的地方。”
“那么现场的那些车辆的痕迹呢?那轮胎的印记不是可以查出车子的型号吗?”
“已经在查了,但是本市拥有相同型号车辆的人群实在是太过庞大了,我们正在加紧人手调查。”
孟楚云没说话了。
高阔明亮的书房里顿时寂静了下来,墙上的时钟指针在“滴滴滴”地走着,有一种让人心慌的感觉在蔓延。
好在那一排站着的人在长达一分多钟的沉默之后,终于得到了特赦令。
孟楚云收回了冷冷的目光,转过身去,挥了挥手。
“去追查,不把人带回来见我,你们也不要来了。”他淡淡地说。
语气看似平淡,可是底下蕴藏的波涛汹涌那可真是让人心里门儿清门儿清的。
众人一起答应了,然后赶紧走出去。
本就空旷的书房一下更加空荡荡地感觉了。
孟楚云站在窗前,面无表情,然而瞳孔却在不断地收缩、收缩,身上的气息也越来越危险,几乎处于要爆发的边缘。
突然,一只保养得堪称玉指纤纤的小手抓起了他那只染上了黑色墨水的手,用洁白柔韧的纸巾轻柔地给他擦拭着。
“晓若?”满身阴暗的气息一下子挥散开来,孟楚云一脸惊喜地回过头来,却只见王明明那张漂亮的脸蛋在自己眼前。
她低着头,专心致志地给他擦拭着手,然后抬起脸来,漂亮的杏仁眼对着笑得很是贤惠温柔:“擦不掉了,去洗手间洗一下吧?”
孟楚云惊喜的表情一下子僵住了。
他慢慢地收回手,语气也变得很平淡了:“好,等会儿我自己去。”
王明明假装根本没注意到他表情和语气的变化,若无其事地用手指绕着一张洁白的纸巾,纸巾在她保养得非常漂亮,然后指甲还做了亮晶晶的蓝色美甲的指尖中转来转去。
“楚云,我最近很闷,你都一直在忙。前不久你还说去照顾一个朋友,然后都找不到人。今天该陪我去看电影了吧?”
“我暂时没这个兴趣。”
“那,陪我去购物啊?那个爱马仕又给我寄会员海报和手册啦!最新款哦!虽然说他们可以送货上门,可是我想自己去挑个过瘾呢!你陪我去吧?”
孟楚云抬起头对她抱歉地扯了扯嘴角:“明明,我最近真的很忙。”
“哦……你忙啊……”王明明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愤恨的光芒,然后一闪即逝,“那你忙吧,我就不让你陪了。爸爸也真是的,为什么将那么多事业都交给你来忙,让你陪我的时间都没有了!”
她半真半假的啧怪只换来满心担忧,心事重重的孟楚云抬起头对她的一个牵起嘴角的微笑,但是谁都看得出来:那个笑容实在是满怀心事,心不在焉。
她怀疑他其实根本没听见她在说什么!
或者说,此时的她,是很烦人的?是不是?
王明明咬了咬牙,手暗暗地握成了拳头。
她嘴上说着不用他陪,现在的气氛明明也很沉默,两人之间也功能表没有话题。但是她却迟迟地站在他的书桌边,不想离开。
孟楚云已经坐在书桌后,并没有注意到她暗地里握紧了拳头的动作,他皱着眉头,随手拿起了一方湿纸巾在擦自己被染黑的手。
“对了,我刚刚经过你的书房时,听到你好像很生气。怎么?你好像在找人?”王明明走到他的身边,假装很不经意地那么随口一问。
孟楚云手中的动作稍微停顿了一秒钟,纸巾停在了手背上没有动。
然后他说了一句:“唔。”
就继续接着擦拭手上的墨汁,再没有一句解释了。
王明明的牙关咬得更紧了,她心里狠狠地冷笑一声:你找吧!任你找遍天涯海角,我当时肯定将她撞个半死了,你找到她也是个废人了!何况那个女人不知道是不是抢别人的未婚夫习惯了,招惹了其他的仇家,所以才会被人带走,失了踪。
她看了孟楚云一眼,闪动着愤恨光芒的眼睛霎时有那么一丝的柔化:只见他低着头坐在书桌后,清俊如玉的侧脸秀气而苍白,挺直的鼻梁下淡粉温润的唇抿成了一条微微弯起的弧线,又给他周身的清冷平添了一份暖意。
她的心不由自主地涌上了对他的恋慕。
但是,同时的还有深深地执着和占有欲。
她不由得想起了她在车里看到的那一幕:孟楚云和那个该死的孟楚云之间虽然没有什么更加亲密过分的举动,但是那种围绕在他们身边的感觉就算是瞎子都能看得出!
她恨孟楚云用那种深情的目光看着明晓若。
他从没有这样充满了温柔怜惜,像对着稀世珍宝一样地对她!
她可是他的未婚妻啊!
如果不是每次都有波折和阻碍发生,他们早已经订了婚,甚至上次如果不是有杀手冒出来,他们都已经结婚了。
他是不是根本都不记得了?
还是……从一开始,他根本就没有将心思放在她的身上?
那些绅士的举动,那些礼貌的语气,那些客气的眼神,那些生疏有礼的举止,阻止她进一步地和他亲近<span class='character' style='background-image:url(/img/1352351443174/12602094/523767938634628825.png)'></span><span class='character' style='background-image:url(/img/1352351443174/12602094/523767938634628825.png)'></span>根本就不是他对她发乎情止乎礼,而是因为他根本就不喜欢她。
所以连拥抱都那么生疏,那么克制?
不,不,她不愿意相信!
她宁可相信孟楚云是喜欢她的,只是被那个明晓若破坏罢了。
从法庭里走出来的那一天是她永生难忘的一天。
因为她从来没有这么狼狈过,也从来没有被那么多人打着横幅指责、唾骂过,她简直成了过街老鼠。虽然她看不起那些贱民,可是那种所有人都愤恨地咒骂着她的感觉真的不好。
是孟楚云在她哭泣跌倒,被人践踏的时候将她的手握着带了起来,还将她裹在了他的西装外套里,那样大步带着她、保护她的安全。
他的身子清瘦修长,却是那么让人有安全感。他的面容清冷,却足以让她躲在他的羽翼之下。
到现在她都清晰地记得那一天的所有情景,每一个细节。
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好闻的男人气息,他冷峻却充满了安全感的面庞,他揽着她腰肢时的感觉……她从来没有那样崇拜过一个男人,也从来没有那样仰慕过一个男人。
应该说,她从来没有像对他一样对一个男人这么认真过。
因为王议员的纵容,她早早地在十五岁的时候就和追求她的男生尝过了禁果的滋味,甚至一度在学校外的宾馆包了一间房,日以继夜地在里面狂欢。
甚至,更加露骨、更加惊世骇俗的游戏她都玩过。
所以以后泡夜店,玩牛郎又有什么稀奇呢?
男人,不就是这么一回事呗!
爱她的美貌,爱她的家世,爱她的金卡,爱她的有权有势的老爸,呵呵,这就是男人。
因为这些,他们才不在乎她是不是有大小姐脾气,才不会在乎她同时跟几个男人交往,更不会在乎她对他们呼呼喝喝。
可是,她却喜欢上了一个不喜欢她的大小姐脾气,一个清冷的男人,更加可笑的是:她是想为他改变的。
她可以不玩男女之间那些成人游戏,可以不泡夜店,可以不放纵自己。
也会收敛自己的脾气,不那样大声的讲话,不那样呼呼喝喝,努力做出一副贤惠的样子。
她想嫁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