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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3第十三章

    虽然大家都决定要回去了,不过在另一个摊子上,安路斯又发现了一束保存得非常完整的岚特丽丝维花,所以他们不得不再次停下脚步。岚特丽丝维花有“圣花”之称,因为它们可以吸收暗系魔力,然后将它们转为光系魔力挥发出来,这是它们的能量来源。对于现在正在想办法解决体内光暗平衡的安路斯而言,圣花无疑是一种很好的研究对象。

    岚特丽丝维花虽然对于一般人而言并没有什么用处,但是因为它极为少见,又凭着自身的属性被圣殿推崇,被誉为了“圣花”,所以价格并不便宜,这么一小朵儿就需要三百个金币。安路斯问好了价格,便直接让斯坦掏了钱。

    “哇,这株花好漂亮,要知道在此之前,我一直很纠结明晚宴会上需要的头饰……”一个娇柔的声音在他们身边响起,安路斯皱了皱眉头,就看到一个衣着靓丽的女孩走到了他们面前。女孩被护卫们守在中间,这很显然是一个有名望的地位不低的贵族。安路斯不动声色地接过摊主递过来的养在玻璃匣子中的岚特丽丝维,正准备若无其事地转身离开。

    “我想要这朵花,”女孩挥了挥手,离开又侍卫拦住了他们三个人的去路,她微抬着下巴,用一种盛气凌然的语气说,“你们随意开一个价格吧。”

    安路斯沉默不语,而斯坦虽然没有说什么,却往前站了一步,他本意是为了保护安路斯,可是这个动作落在别人眼中,却有一种主动挑衅的意味。果然,那几个守卫都在第一时间拔出了长剑。杰森叹了一口气,要知道他最讨厌那些娇滴滴的还非常自以为是的贵族少女们了,她们的存在简直就是为了榨干绅士们的耐心。而且眼前的这一位恰好是他曾经在宴会上遇见过的,莉莉·杰斯奇,杰斯奇家族骄纵的大小姐,水木两系的魔法师。尽管在治疗魔法中,光系的效果最显著,但是因为光系天赋少见,水系、木系的治疗魔法反而更多一些,而水木双系差不多也可以与光系媲美了,也难怪杰斯奇家族会为她花重金请来圣殿的十位大祭司中的一位戈洛祭祀作为她的导师。不过,她不应该是在帝都中的么,为什么会出现在卡帕城?

    即使再讨厌,作为唯一一个曾经有过贵族身份的杰森,他只能硬着头皮走上前:“非常抱歉,这朵花对我朋友而言也是十分重要的,要知道我们合力找了七八年,才终于遇到这么一朵……我想,如您这样美丽的女士,无论何时都会在宴会上大放异彩的,也许热辣的玫瑰更能够衬托您的比日光更为耀眼的美貌?”信口开河永远是贵族们在聊天时候的必备技能。

    显然杰森的赞美很符合杰斯奇小姐的胃口,她先露出一个略显羞涩的微笑,又嘟起嘴不高兴地说:“但是,我只想要这朵花,要知道就算是在我的庄园中,我也从来都没有看到过和这朵一样花。难道你不觉得唯有独一无二的鲜花才更应该彰显我的身份吗?”

    连这是什么花都不认识,却想要占有它,狂妄自大和任意妄为果然是贵族们的通病。

    他们总觉得自己是高人一等的,尽管他们的大脑中除了宴会和宝石,就只剩下无知了。想到上一世那生不如死的生活和奥兰特夫人那副恶心的表情,安路斯冷哼了一声。他丝毫没有掩饰自己的鄙夷,这句充满嘲弄意味的冷哼当然被杰斯奇小姐听到了。她当下就冷了脸,十分不客气地说:“要么把这朵花给我,要么……哼,光天化日之下,你却裹得严严实实,我以杰斯奇的名义发誓,你一定是一个逃犯!”

    “那三个小家伙要倒霉了……”周围的人议论纷纷。

    “为什么?路易斯公爵明明亲自说过,无论是贵族还是平民都不得在自由贸易区闹事,就算这位是贵族,可那三人明明钱货两清了,倒霉的不该是他们吧……”

    “你这个笨蛋,这位美丽的女士是路易斯公爵的未婚妻……”

    “原来如此……”

    杰森已经听到了周围人的议论,但是安路斯一点要道歉的意思都没有,而已经被他收起来的岚特丽丝维花更是没有再拿出来的道理。至于斯坦,该说他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呢,还是该赞扬他对安路斯的忠诚呢,他一直一脸严肃地守在安路斯的身边,做出一副迎敌的准备。这时,一直站在杰斯奇小姐身后的那位老人上前一步,用一种不大却能让所有人都听得见的声音说:“三位先生,你们刚才买下的是岚特丽丝维花,也就是圣花,不光寓意很好,它还能吸收暗系魔力使它们转化为光系的,但是如果你们之中没有光系天赋的魔法师,这个用途不过就是鸡肋罢了。如果你们愿意割爱的话,我们可以花两倍的价格买下来。”

    这位老人是路易斯公爵府中的管家,本身也是一位十七级的武士,是一个长袖善舞的人物。他这番话说得合情合理,一般人都会就势卖给他一个面子。但是斯坦已经嚷嚷出声了:“谁说我们中没有光系天赋的魔法师了?纵然你们是贵族,也不能因此瞧不起人。”

    这个傻瓜……杰森正想捂着脸,假装不认识他。他们本来的衣着比一般平民要好上很多,一般人都会猜测他们也是小贵族的后裔,但是现在斯坦这一喊,直接就把他们的平民身份彻底暴露了。杰斯奇小姐立刻露出了一副嫌恶的表情,她拎起裙子往后退了一步,像是要躲避什么垃圾:“哼,你以为光系天赋是谁都可以拥有的吗?安赖,去取一个水晶球过来,如果检验的结果证明你们中没有人拥有光系天赋,你们三个人都将以欺诈罪被丢入监狱!”

    真是无聊……安路斯有些郁闷地皱了皱眉,他这才意识到自己是真的遇到麻烦了,不考虑眼前这个讨厌的女孩的身份,只说她身边的几个守卫,他们就没办法逃出去。安路斯抿了抿嘴唇,冷冷地说:“如果,检验结果证明我们说得没错,请你向我们道歉。”

    “你……”杰斯奇小姐气得一跺脚,那个叫做安赖的仆人就已经把水晶球拿过来了。他用一个木制的小托盘托着水晶球走到了安路斯面前,水晶球下面垫着块黑色的丝绸。

    安路斯从黑斗篷中伸出一只手,按在水晶球上。十秒钟过去了,二十秒钟过去了……一分钟过去了,水晶球没有任何变化,要知道当一名真正的光系魔法师往水晶球中输入魔力的时候,水晶球是会发出耀眼的白光的。周围看热闹的那些人,即使他们原先是有些同情安路斯三人组的,毕竟平民惹上贵族简直就是无妄之灾,这下也不免露出了嘲笑的表情。在这片大陆上,在以贵族为尊的同时,还以强为尊,而那些明明没有本事却假装自己很有本事的人无疑会被所有的人看不起。杰斯奇小姐本来还有些忐忑,毕竟平民觉醒魔法天赋的事例并不少见,这下却彻彻底底地放心了,她拍了拍手,示意护卫将那三个人抓起来。

    斯坦是一个死脑筋,他不懂得水晶球是检验魔力最稳妥的也是唯一的方法,他只知道安路斯是真的拥有光系天赋的,于是动作迅速地从腰间抽出了那把新买的生锈的匕首,狠狠地往自己的手掌上划了一刀,鲜血顿时喷涌而出。所有的人都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以为他因为谎言被揭破想要狗急跳墙了。结果,斯坦只是忍着痛把自己受伤的左手递到了安路斯面前。安路斯会意,一个治疗的光系魔法落在了斯坦的伤手上,在柔和的光芒中,那突兀的伤口迅速愈合,连一条浅浅的疤痕都没有留下。

    围观之人的鄙夷对象顿时换了一个人,这么明显的光系天赋,但是水晶球却没有检验出来,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这位贵族小姐让她的仆人在水晶球上做了手脚!虽然没有人敢当众说出什么难听的话出来,但是他们脸上明明白白显示出来的嘲弄就已经够了,杰斯奇小姐什么时候这么难堪过,她几乎是尖叫着要将安路斯他们抓起来!

    在事情没有变得更加一发不可收拾之前,公爵府的老管家直接越过杰斯奇小姐给侍卫们下了命令,让他们给安路斯三人让出了一条路。一直被路易斯公爵十分倚重的管家之所以在这些天寸步不离地跟在杰斯奇小姐身边,并不是如别人所猜测的那样证明公爵有多么重视这位美丽的未婚妻,而仅仅是为了减少她闯祸的机会。也就是说,老管家听从的从来都只是公爵的命令,他所侍奉的主人也从来都只有公爵一位。

    对于怒气冲冲的杰斯奇小姐,老管家只用一句话就安抚了她:“尚在别庄的公爵会在今晚赶回府邸,杰斯奇小姐,您现在只有不到五个小时的梳妆时间了。”

    杰斯奇小姐哪里还顾得上这帮卑劣的平民,她现在恨不得立刻飞回公爵府去,要知道一位淑女的打扮总需要八个以上的时间,所以现在对她而言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重新调整自己的紧身衣,以便将自己顺利塞进十六寸的裙子里去。

    在明面上,这件事情便算是掀过去了。杰斯和斯坦跟在安路斯身后,三个人迅速离开了自由贸易区。回到旅馆时,却看见一个陌生的老头子正坐在他们的房间里大吃大喝。也许是他狼吞虎咽的吃相实在是太不雅观了,以为他饿了好久的维克托正一脸怜悯地把食物源源不断地运到桌子上来,而科比尔站在一边好奇地看着他。

    “我、我出去买菜的时候,看见这位老人晕倒在我们院子的围墙外面,所以我……”维克托有些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解释说。尽管他性格柔弱,但是年轻时候的经历使得他在城市中生活比托尼更为游刃有余,所以买菜等事情一直都是维克托做的。

    饿晕在自家院子里?练武之人对别人的气息很熟悉,杰森早就认出了这一位就是那位千金卖石头的老头子,即使他前面将把自己裹在袍子中,没有露出那张老脸。所以,杰森压根不相信刚赚了七千零一枚金币的家伙会饿晕了,还恰好被维克托叔叔捡回来——这很明显是特意针对他们一个陷阱。他转而看了安路斯一眼,却发现一路上心事重重的安路斯这时才露出一丝笑容。安路斯走上前,坐在老人面前,故意问:“好吃吗?”

    “好,好吃……呼呼……”老头子头也不抬地说。

    “爸爸,以后不要什么人都往家里捡,要是遇到了穷凶极恶的人或者手脚不干净的人怎么办?”安路斯见老头子全副心思都在食物上,故意埋怨维克托说。

    “你说谁是坏人呢?我怎么就是坏人了?”老头子将勺子啪的一声放在桌子上,吹胡子瞪眼地说,“你小子刚从我那里买走了七个幻兽的蛋,现在竟然敢假装不认识我了?!”

    幻、幻兽的蛋?不说杰森傻了眼,就连斯坦都呆住了。那老头子眼睛一转,就看见了站在门边的斯坦,便对着他招了招手:“来来,过来让我好好看看,我倒是没有想到血饮会认你为主啊,哇啦啦,大了不由爹,一个金币的聘礼就把它嫁出去了……”血饮就是那把被斯坦莫名其妙拿到手里的匕首,老头子说话疯疯癫癫的,但是大家都听懂了。斯坦懵懵懂懂地从腰间抽出血饮,却发现一开始满身铁锈的匕首现在竟然变成了漆黑的一块,经过光线的折射,在某些角度会看到上面如血一样的暗红——他刚才为安路斯出头弄伤自己的举动竟然阴差阳错地将匕首认了主!血饮,饮血而活,这是一把真正的传奇武器!

    杰森按捺住内心的激动,换了一个更为恭敬的站姿,他现在基本上已经猜出这位老人的身份了。怪不得安路斯在买那些“石头”的时候,故意说出它们的价值远远大于一千金的事实,甚至报出自己的名字,让老头子……不不,让弗朗西斯阁下在日后找上门来讨要剩下的余款。如安路斯那样精明的人怎么会做亏本生意,他一定在当时就猜出了他的身份!

    “众所周知,斯坦阁下的武器是一柄重剑,这把据说可以劈开混沌、斩断虚无的重剑出自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铁匠之手,所用的材质也是最普通不过的硬铁。所以,严格说起来,并非是这把武器成就了斯坦阁下,而正是因为斯坦才成就了这把武器。不过,在那场举世闻名的战斗中,这柄几乎已经是斯坦阁下标志之一的重剑在三位二十一级巅峰战士的合力一击中碎成粉末。从那以后,世人由此而知,原来斯坦阁下最擅长的武器并非是重剑,而是……一把匕首,让人胆寒。”——摘自《大陆秘闻:那些不曾被时光掩盖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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