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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七十五 敛息坠

    一天的时间,麦斯勒的货船沿着墨河顺流而下,走了百余公里路,虽然仍在肖家族封地内,但此处却是一片荒郊野邻。

    这片地方,也只有河滩这里平坦一些,再往陆地走些路,就是高低起伏的丘陵。

    这丘陵地带不好种植小麦,但也没有浪费土地的肥沃,山丘上,种满了各式各样的果树。

    果林中,有农舍,有庄园,但都不多,分布的也稀稀朗朗,往往一大片果林,就只有一户人家管理。

    苏铭和缇雅漫步月光之下,轻松惬意地沿着山中小路走着。

    “苏,你今后有什么打算?”

    “还不知道。我准备去布拉城探探消息,然后再想对策。不过,你也知道的,这么个秘银宝藏,肖家族绝对会不择手段,所以。。。。。。”

    后面的话他没说,但缇雅也明白。

    她认命地道:“我就知道你不会轻易屈服。所以我早有准备。”

    在菲安娜那里,缇雅就一直在思考,如何让苏铭对抗一个大法师。幸好绿龙菲安娜的龙穴里珍宝无数,还真被她找到了一个好东西。

    她拿出一个黑色的古朴挂坠,虽是黑色,但若仔细瞧去,就会发现其上有着密密麻麻,数也数不清的点点暗金光芒。

    仔细看,上面竟然纹刻着比苏铭见过‘螺旋风矢’还要密集的法阵,而且用的还不是秘银,而是一种苏铭也不认识的神秘金属。

    不用说,这绝对是个高阶位的无价珍宝。

    “敛息坠,中古时代遗留下来的宝物,由黑冥石为基底,由瑟金纹刻着失传的精神力法阵,能改变外泄精神力的强度和频率,可以从精神层面将你伪装成另外一个人。戴上后,罗茜站你身边也没办法认出你。”

    黑冥石和瑟金,都是苏铭完全没听说过的物品,不用想肯定是稀世之宝。

    这法器绝对不是人类所制。

    中古时代,一万多年前的事了,那时人类还窝在大陆极东的蛮荒之地,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

    那时的东部平原被称为黄金大平原,是兽人的天下!

    这敛息坠是用于伪装隐藏的绝世法器,正是此刻苏铭所缺少的。

    有了这个法器,面对罗茜,他首先就已经立于了不败之地,之前的担忧立刻一扫而空。

    “缇雅,你以前好像没这个东西啊?”以前要是有,她早就给他了,绝不会留到现在。

    “拿着吧,路上捡的不行啊。”缇雅踮起脚,亲手将这敛息坠挂在苏铭脖子上,左看右看,又为他理了理衣领,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

    这法器是她从菲安娜那里讨来的,可费了她老大口舌。

    不过现在看来效果不错,苏铭戴在身上,即使是她,若不是仔细感知,也无法探测对方的真实精神力情况。

    经此一别,缇雅对苏铭的态度明显变亲昵了许多。

    以前就算开开玩笑,苏铭也得时刻注意着警戒线,不敢太过份,但现在,他已经感觉不到那份刻意疏远的隔阂了。

    缇雅开始为自己乔装打扮起来,她的头发已经染黑,但脸上丽色太盛,不掩饰下,肯定要惹麻烦。

    一番动作后,一个全新的形象出现了,其他不说,难得的是,连眼睛也变成了墨黑色。

    “特殊方法打磨成的黑晶石,很不错吧?”见到苏铭的诧异,缇雅微微一笑,这晶石仍然是从菲安娜那拿来的。

    这东西是数百年前一个刺客大师留下的稀罕物,并不怎么值钱,只是做的非常巧妙,戴上后,眼睛完全没有任何不适感。

    苏铭不自然的转过眼睛,避过了缇雅脸上的如花笑靥。不知道为什么,他有些扛不住这精灵无时不刻散发的魅力。

    他敢对着圣光之主发誓,这感觉绝对不是过度分泌雄性荷尔蒙产生的错觉,对自己身体有着无比精确掌控力的苏铭能够肯定这一点。

    只是,有这么一个女子,能一直与他同行,不离不弃,并同他一起面对这个世界,这由不得苏铭不心生悸动,这是灵魂层面的伴侣。

    缇雅也感到了苏铭的异样,笑容慢慢淡去,不自然地拉了拉苏铭的手,低声道:“走吧,别发呆了。”

    两人又走了些路,最后找了块平整的背风处,苏铭又从空间戒指里拿出帐篷,很快搭了起来。

    “你的戒指怎么什么都有?”就这么一会,锅碗瓢盆,盐油酱醋,一样不缺。

    “呵呵,到处漂泊的多了,就习惯带着了。睡吧,你躺里面,里面暖和。”

    等缇雅进了帐篷,苏铭则拿出丹尼斯那件破损的法袍盖在身上,躺在了帐篷口。

    这法袍只剩下最基本的元素平衡能力,也就能保保温,连初阶法术引起的元素扰动都无法抵御,算是基本废掉了。

    “缇雅,这法袍能修复吗?”苏铭问。

    “可以,不过需要许多材料,还需要一个高阶的炼金室,这些我们都没有。”

    这是缇雅第一次称我们,话一出口,脸色立刻通红。

    不过苏铭倒没注意到这个,他哦了一声,便沉沉睡去,将这话题略过不提了。

    第二天清晨,两人早早起床,收拾好一切,走到了这片果林中唯一的农居前。

    这是个一个农家小院,用篱笆围着,篱笆上攀满了带刺的荆棘,里面有四间木房,木房旁边紧挨这一个棚屋,屋里是几匹马。

    院里面,还停着一辆破旧的马车,院门附近,则是一个狗窝。

    见到陌生人前来,这狗立刻起身,对着苏铭狂吠,对缇雅却视而不见,尾巴还冲她欢快的直摇,十分彻底的区别待遇。

    院子里,有个中年农夫正在劈柴,见到苏铭两人,也没停下手中动作,只是高声问道:“有什么事吗,陌生人?”

    苏铭指了指马棚,对这中年人道:“我们是路过的旅人,路上遇上了劫匪,好不容易逃出来的,想从你这里买两匹马代步。”

    这里离布拉城有一百多公里,靠腿走,那可太累了。

    中年人停下了手中的动作,走到院门口,对着苏铭道:“你准备出什么价钱?”

    这马是拉车的劣马,卖掉自然没什么。看这两人的衣饰打扮,又处于落魄之时,中年人就起了心思,准备卖个高价。

    到了院门,他也看清苏铭身边的缇雅,不过只是扫了一眼,就将她略过去了。

    这中年人久经世事,自然知道这种精致的丽人,就是那笼中漂亮的金丝雀,是靠宠出来的。

    对于农户来说,什么忙都帮不上,看起来又这么瘦,即使能生孩子,生出来也是个病秧子,肯定养不大,这种女人简直是一无是处,真不知道城里人为什么会喜欢。

    若是缇雅知道对方作如此想法,不知道会不会吐血。

    “一个金币一匹,怎么样?”对价钱,苏铭无所谓。

    这价钱已经比这马的价格高出了两倍还多,中年人自然没有异议。

    他打开院门,很爽快地将最好的两匹马拉了出来,并且还慷慨的配上了骑乘马具。

    等苏铭交钱后,中年人才指了指旁边的缇雅,一脸语重心长劝诫道:“年轻人,你是个爽快人,我看你很顺眼,所以我不得不提醒你,在外旅行,最好不要带上你的美丽妻子,不然她会成为你的累赘,同时会给你惹上很多麻烦,不是每一次你们都能幸运地从劫匪手中跑走的。”

    这话一出,缇雅一脸羞红,不知说什么好。苏铭强忍住笑,一脸受教的表情,这态度让这中年农夫非常满意。

    他亲热的拍了拍苏铭的肩膀,呵呵笑:“不过偶尔出来走走,也是不错的,年轻真好啊。”

    一直到两人骑马离开了农居,苏铭才忍不住大笑出声。

    “缇雅,这个新身份不错,我们进布拉城后,就如此扮演吧。”

    “你想都别想!”缇雅满脸羞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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