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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幸福之夜第十四章

    约会这个词,在方伶羽的印象中大概也就是像电视里的那样,吃饭,逛街,看电影之类的。总之就是两个人因为平时接触的不够,找时间来聚聚。可她并不认为同班的他和她接触的还不够。每天不是都能见到吗?

    星期五校庆的那天他也说要和她约会,结果被拉到了地铁站台去赚钱……能自给自足这点她很欣赏,可那是约会吗?只看到一群对着他流口水的女性同胞,恨不得冲上来扒光他的衣服。现代的人都那么饥渴吗?

    有时候不免会有点疑惑,那家伙是不是故意带她去看的呢?还是他真的以为她是一个根本不会吃醋,不会在意这种事情的人?再怎么说她也只是一个平凡的女生呀!

    所以,当赚完钱后,他说要和她在星期日再约会时,她的反应是直接说NO。虽然明白他是不会轻易死心的人,可当星期日一大早,接到他来的电话时,方伶羽终于算是领教他的任性不是普通级别的这个事实了。

    “我在你家楼下了,快下来,我们约会去。”他拿着手机冲着她家的阳台挥手,并笑出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

    于是乎,在母亲先是惊愕,既而恍然,最后露出偷笑的表情后,方伶羽被“丢”出了家门。

    难道母亲很乐意见到她和男生约会吗?虽然在母亲的印象中这是第一次有男生到楼下来接,不过有必要连问都不问女儿的意见,就把女儿往外赶的吗?算了,看在母亲很开心的份上,这账以后再算。

    “今天还要去地铁站‘约会’吗?我可不奉陪。”她见他装扮用的眼镜没有带上,而头发依然用从她这里拿走的那根白色丝带在脑后束了一小束,这么骚包的装扮只有在“上工”的时候才会用,所以她事先声明。

    “不,我带你去一个地方。”江曜南露出一个神秘兮兮的笑容。

    “哦?”方伶羽扬眉瞄他。不过她不认为他会老实地说出来。

    果然江曜南只是给她一个大大的笑容,拉着她的手就走。

    方伶羽叹了口气,没辙地跟在他身旁。越相处越觉得他像个孩子,任性、搞怪、顽皮……种种恶质都在他身上被放大。真不能相信他这样的性格是怎样在高中的两年中蛰伏起来的。可是某些时候她又感觉这样的他并不是完整的他,总觉得他的心中还有一块地方是她没有触及的。但她不打算去深探,天生敏锐的直觉告诉她,如果真的触及那里,他们两之人间一定会发生很大的事情。至少现在,她不想失去他。

    现在这样也不错,和他走在一起,虚荣心真是大大的满足了!即使不去刻意查看也能从四面八方射来的视线了解他受人注目的程度。本来就很出众的外形,再加上不用穿第一高中古板的制服,一身休闲服饰的他简直比广告上的模特还要惹人注目。而且他真的很会穿衣服,像今天,他就穿了一件V字领深色有暗纹的长袖T恤,浅驼色的长裤合衬地裹在长腿上,腰间束着一条有很多亮金属镶嵌、很古惑味的黑色宽腰带,再加上颈上悬着银亮镶有碎钻的十字架,整个人看起来耀眼得不得了,简直就像是哪位大明星跑出来“微服私访”似的。

    两人一路聊着天,最后江曜南在城郊的山脚下停了下来。

    看来今天确实是约会了。方伶羽看到眼前夜翼山森林公园的牌子,不由有些开心。还以为他又要做什么有损约会两字的事情呢。

    “走吧。”她挎上他的手臂,同时也毫不吝啬地给他一个甜美的微笑。

    江曜南见她难得露出小鸟依人的模样,心情顿时大好。只不过他带她走去的方向并不是夜翼山森林公园的大门,而是路的对面。

    “哎?”方伶羽愣住了。不是去公园?

    “夜翼山闲馆。我想让你见见我的朋友。”江曜南指着面前好像山庄一样的建筑。

    朋友?方伶羽表情古怪地望着他。以他在学校的表现来看,他会有朋友实在很难让人想象,究竟什么样的人才能入他的法眼,被他当成朋友呢?一想到马上可以见到这样的人,刚才少许的不快顿时化作烟尘消弭于空气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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